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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大宋足球先生

  说到北宋末年的历史,有一个人物是无论如何也无法绕过去的。这个人就是臭名昭著的高俅。现代人对他耳熟能详,多是拜名著《水浒》的普及推广之赐。莫以为高俅这个人物果真全是小说家言,书中所述只是把许多别的人作的坏事一齐归拢来放在他的名下罢了。
  
  赵佶从端王府入继大统,藩邸旧人,上上下下、杂役奴仆顿时扶摇直上重霄了,这些人中间就有高俅这厮。
  
  说起高俅,不得不再一次提及苏东坡苏学士。
  
  高俅原本是苏轼府中的一名小吏,其实说是书童更为恰当。苏轼见高俅文章颇有内涵与风采,故此对他很是欣赏。
  
  前文中提及元祐年间苏轼两面不讨好,受变法派与守旧派排挤,出知定州。从京官到地方官,并不是派他到地方历练以为大用之举。苏轼心中也是清楚非常,明白自己身处境地凶险,为了不致连累这位书童,在临行前决定把他举荐给时任翰林学士承旨的曾布曾大人。曾布与苏轼政见多有相左之处,但是苏轼天真地认为二人有同年之谊,应该不会驳自己的老脸,哪知被曾布托以府中属吏已经足员为由婉拒。
  
  苏轼无奈之下,只好把高俅送到了好友王诜的府中,王诜对于老友的这种小事,根本无需考虑就满口答应下来。高俅在王诜府上一呆就是七年。直到元符三年(1100年),高俅的机遇来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尽如《水浒》中所述——高俅因踢得一脚好球进了端王府。


  
  在宋时,不只是士子,便是寻常百姓,都以会蹴鞠为风流雅事。
  
  由于宋代的经济与前代相比有了长足的发展,各种社团组织也应运而生。其中就有“齐云社”这样的蹴鞠组织,另有同文社(耍词),清音社(清乐),锦标社(射箭),英略社(使棒)等不一而足。
  
  高俅的成名绝非偶然,他刚被推荐到端王府蹴鞠队才一个月时间,端王被一辆青布小轿抬入皇宫继位成新君了。赵佶也善蹴鞠,球技高超不在高俅之下,二人相互欣赏学习。
  
  这次赵佶做了皇帝对高俅也“不次迁拜”。
  
  高俅数年之间就官至节度使,复升为枢密使相。“遍历三衙者二十年,领殿前司职事,自俅始也”。皇帝对高俅可以说是解衣衣之,推食食之,信任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事又发生在高俅家人的身上了。高俅的父亲很快升任节度使,其子弟皆为郎官,一门荣耀无比。
  
  高俅飞黄腾达的时候,也正是苏轼老先生否到了极点的时候,他没有等到否极泰来的那一天,病死在了常州。高俅不是个忘恩负义的人,他知道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高俅虽然不能为苏轼开脱,却极力保护苏轼子孙后人的周全。要知道蔡京对于“元祐奸党”的后人打击迫害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与蔡京的刻薄寡恩相比,高俅更有人情味一些。他在苏轼后人危难之时赠以金银财物,周济他们的生活。苏轼无意之举,竟为后世儿孙撑起一片晴空,也算是一奇!
  
  在赵佶做天子的二十余年时间内,大宋缺少的是忠臣良将,缺少的是直言敢谏的臣子,惟一不缺乏的是足球人才。
  
  无独有偶的是,在高俅“足球先生”的光环渐渐褪色时候,自有后来者,且更胜一筹。此人正是后来人们所说的六贼之一的李邦彦。六贼之说乃是宣和七年方有,高俅无缘进入六贼之选,看来行事尚未到坏到无以复加的境界。
  
  有宋一代,什么最风流?不是后世所想的口中吟咏着“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扣舷而歌的东坡学士之属,也不是吟风弄月、流连诗酒的柳屯田之类。而是“天下风流事,齐云第一家”!齐云社中谁人最风流,就是浪子李邦彦!
  
  平心而论,高俅可以做到太尉,李邦彦可以做到宰辅,绝非是因他二人俱为“足球先生”,积累了太多的粉丝与拥趸所至。但是踢的一脚好球却是二人显贵发迹的重要原因之一。
  
  李邦彦的父亲是个银匠,喜欢结交举子士人,但凡有路过他家入京赶考的举子,他都会拿些赞助费出来,其中自然有金榜题名的士子后来为官的。如此长年以往,竟在朝中也为儿子日后做官积累了广泛的人脉,后世有人讥此事为“结秀才缘”。
  
  且说李邦彦生得唇红齿白,一表人才,更加踢的一脚好球,自号“李浪子”,还在年轻时就发下宏愿“赏尽天下花,踢尽天下球,作尽天下官”。需要说明的是他也是靠科举正途拜官的,绝非后世的一些同进士可比!按道理讲,李某人自幼读的是圣贤书,长大做人也是应该中规中矩的了。可是有一些人的天赋与禀性确是轻佻的,比如赵佶,这与他们的遗传基因并无多大干系。
  
  李浪子最拿手的不是什么治国方略,而是讲黄色段子。且黄色段子讲到了当朝天子的身边去了,到这个层次,也是前无古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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