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4节 “男童失踪案”和“新加坡银行倒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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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情报导致错误行为
虽然以常识性的角度很难理解,但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很容易接收到很多的虚伪情报。即便提供虚伪情报,不会给一个人带来任何利益,也经常会发生这种情况。问题在于大部分提供虚伪情报的人,都以为自己看到的是事实。当然,他们有可能目击到类似的场景或是出现错觉。
以两名男童失踪案为例子。目击证人看到的有可能不是案发当时的情景,而是几天前的事情。即便目击到了案发当日的事情,也有可能看到的是类似的人。或者是出于对被害者的同情心,想提供微不足道的力量,又或者是出于邻近居民的责任或身为他人父母,一时激动导致言辞夸张。可有些人就是不愿意承认这种事实,反倒觉得自己被冤枉而感到失望伤心。但是,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心理,这种假证词都会干扰搜查人员的思维和判断,阻碍案件进展,招来负面的结果。
更严重的是蓄意的假证词。相关例子有很多,于2000年5月发生的四岁女童失踪案。即便通过媒体报道进行了大面积的搜查,也没有任何进展。就在这时,警方接到了一个目击证人的举报,说在江原道的原州,看到了一个失踪的儿童。于是,警察立即出动去原州进行调查。
但在不久之后,得到证实,才知道这是假证词。在毫无验证过程的情况下,很容易被目击证人的单方面证词牵着鼻子走。更荒唐的是举报者的诡辩。对自己的谎言,举报者表示自己是出于一番好意。并且还说自己是因为担心失踪孩子的父母着急,才向警察举报的,希望可以推进调查的速度。
抱着这种不良心态举报的人,根本就想不到因为自己的误报,会使案件雪上加霜。但他们也不是精神不正常的人。大部分是因为认识不到自己在不经意之间开的玩笑,会导致多么大的社会损失以及危险。
打电话恐吓在机场或公共设施装置炸弹的人,也属于类似的情况。他们为自己的一句话居然令无数个人不安而感到爽快,或者认为借此机会做一下模拟训练也不赖。他们通过这种观念合理化自己的行为。
但是,错误的情报不管是出于善意还是恶意,都会扰乱破案的进展。因此,不能平白无故地去相信所有的陈述词。一旦得到了有关情报,都要与客观资料进行比较,并要以不同立场,位置,方向角度去进行分析比较。这已经成为调查时的第一准则。
日常生活和业务环境下的情报也应如此。为了防止卷入对方的错误情报,即使对再小的情报信息,也要养成细心分析,加以确认的习惯。小小的失误会如同滚动的雪球,变得越滚越大,最终导致错误的行为,甚至是严重的后果。
应对虚假情报的态度
1988年在新加坡发生了一件,因为小小错误情报而导致严重后果的事件。当时,由于公交公司的罢工,公交车辆大大减少,导致了供不应求的现象。在上下班时间里,很多人因为等不到车发生骚动。恰好公交车站位于当地最大的银行门前。对这次事端的缘由不了解的人们,看到这么多的人聚集在银行门前,以为银行快要倒闭了。
这个错误的消息很快传开。不久,人们纷纷到银行取走账户里的钱。看到这么多的人拥到银行,更多的人确信这家银行将要倒闭,便赶来排队取钱。但银行方仍被蒙在鼓里。很快,这家银行因为巨额流失,真的面临了破产的局面。后来晓得事情缘何的银行,为了不破产只能关门不营业。通过现象推断出的错误的情报,把好好的银行逼近破产。
这个故事不得不使人们重新考虑接受情报的方式。人们往往不是根据确凿的情报才去采取行动,而是一厢情愿地将它想象成为是确切的情报,再根据这种看似正确的情报,做出行动。但是,大多数时候,这些都是故意泄露出来的错误情报。即便在多么棘手的情况下,也不能盲目相信。要时刻保持质疑的态度,进行分析及检讨。情报只有经过这种加工过程,才能成为攻击对方要害的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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