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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第三方支付的服务价值

说到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史,就必须说到第三方支付,而说到第三方支付的兴起,不得不提支付宝。如今支付宝的注册用户已经突破2 亿人,日交易400 万笔,交易额达到8 亿多元人民币,支持支付宝的商家达46 万家。

支付宝今天的辉煌也经历了一个长久、持续的过程。淘宝网刚刚创立就处于内外交困之中:在外部,国内个人电子商务(C2C)市场基本上已被美国eBay 易趣垄断,无论技术、资金、人才、占有率,还是品牌全面占优。淘宝网不仅全面落后,而且还受到eBay 易趣的全面封堵。比如当时如果你利用搜索引擎搜索“淘宝”关键词,就会看到“要淘宝,到易趣”的宣传语。除此之外,eBay 易趣还与各大主流网站签署排他性的广告合同,合同中注明,一旦发现这些网站与淘宝网产生宣传和推广合作, 就要支付高额罚款。

在企业内部,淘宝网购业务的发展也一度停滞不前,马云最早设想的“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成了空谈,其根本原因就是买卖双方的“互不信任”, 买家不敢轻易向卖家汇款,一是怕汇款石沉大海,卖家人间蒸发;二是担心卖家以次充好,商品质量低劣,一旦发生纠纷想要回汇款,难于上青天。

卖家的理由更充分,货发了收不到钱,天南海北找谁去要钱?面对来自内外的双重夹击,精明的马云采取了“攘外必先安内”的策略,从自身业务发展最关键的环节入手,首先重点解决买卖双方“谁也不相信谁”的信用缺失问题。2003年10月,淘宝网首次推出支付宝服务,其功能非常简单:要求买家先把钱汇到支付宝,收到款后,支付宝会通知卖家发货,如果买家对货物满意,确认收货后,支付宝再把钱付给卖家;否则,支付宝会把钱如数退还给买家。

实际上,支付宝就是一个“信用担保中介”,起到了回归传统商业价值的作用。“信用”看似是虚无缥缈的东西,但经过马云的点石成金,转化成了实实在在的金钱——淘宝网除了收取卖家的“开店费”和广告费,平均每天的成交额在8亿元左右。也就是说,支付宝常年的平均余额在8亿以上,把这笔钱存放在银行里,按最低档次的利率计息,支付宝每天的收入也有400万元。

支付宝横空出世,赚得盆满钵满,但动了传统银行的奶酪,给银行的业务经营带来了重创——不仅使银行流失了大量的资金和客户,使银行的存款缩水,还严重挑战了管控极为严格的金融体制。于是,淘宝网遭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围剿”。

先是众多小买家发难,他们直击淘宝网的软肋:淘宝网是一个“骗子丛生的地方”,客户在淘宝网买到不合格的产品,要求退款耗费的时间过长,“付款容易,退款难”。其后更是造谣说“支付宝早已把钱放贷出去了”,进而煽动广大淘宝用户集体提现,企图造成支付宝资金断链,从而击垮支付宝。

再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联手封杀。支付宝交易量最大的建行率先将支付额度调低到单笔最高5000 元,每月不超过5 万元。随着建行下调支付宝的快捷支付额度,工行和中行也纷纷以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为由,对快捷支付额度进行了限制,一直处于风口浪尖上的支付宝,再中一枪。

当然,支付宝之所以被广为讨伐还有其自身的原因。比如,据央视财经《第一时间》报道:苏州一支付宝用户的账户在连续10 天里,钱不断被盗,蹊跷的是,在32 万元钱款被转走的过程中,用户的手机竟然没有收到支付宝发来的任何提示信息。

后来,新闻频道《东方时空》栏目播出了“支付宝找回密码有漏洞, 账号安全受威胁”的新闻。节目称,不法分子掌握了支付宝当事人的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后,就能将这些人银行卡上的钱转入支付宝, 再通过补办手机卡,找回密码的办法获得用户支付宝的访问权限,从而将支付宝里的钱款转走。《每周质量报告》更以“移动支付的隐忧”为题, 将矛头直指支付宝,称支付宝难防不法分子的攻击,钱款如被不法分子盗走,向支付宝索赔,很难得偿所愿;即便盗案顺利告破,受害者也很难拿回被盗走的支付宝资金。央视评论员更是公开发微博炮轰,称支付宝不创造价值,是典型的“金融寄生虫”,应该取缔。

四面楚歌中的马云和他的支付宝团队疲于应付,面对这些攻击,他们无奈地感叹:“支付宝虽败犹荣,虽死犹生。”

直到2001 年5 月26 日,酝酿6 年之久的第三方支付牌照终于揭开面纱, 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全国首批27 家获得“第三方支付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名单,支付宝赫然在列。人民银行掌门人也公开表示:“不会取缔支付宝。” 至此,这场没有硝烟的“口水战”才渐趋平缓。

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通过与银行的商业合作,以银行的支付结算功能为基础,向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广大民众提供中立、公正的个性化支付结算与增值服务。其服务优势与特点表现在:

(1)提供成本优势。第三方支付平台降低了政府、企事业单位直连银行的成本,满足了企业专注发展在线业务的支付要求。中国有大大小小的企业2600多万家,能与银行直连的企业平台与商务平台少之又少,大量企业走上电子商务之路后,迫切需要第三方支付的服务。

(2)提供竞争优势。第三方支付利益中立,避免了与被服务企业业务上的竞争,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不会出现其业务与其他类型支付平台的业务之间的直接或间接竞争,也避免了用户推广的网上渠道直接或间接地被其他支付平台操纵的情况。

(3)提供创新优势。第三方支付平台为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它可以根据被服务企业的市场竞争与业务发展创新出新的商业模式,同步定制个性化的支付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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