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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第二章

  大唐之初对盐的管理并不严,实行的是自由贸易。即使运销与贩卖盐也不加征盐税,只收象征性很少的出产税。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唐玄宗时期才被打破。玄宗 先天二年七月(713年)诛灭太平公主及其党羽后,在十二月改元为开元,唐代进入了所谓的开元盛世时期。玄宗实行了一系列惠民之策,清查吏治,大兴水利, 举贤荐能使大唐很快成为当时世界上一流强国。有个叫姜师度的很受唐玄宗重用,在《旧唐书》中赞之称:“师度既好沟洫,所在必发众穿凿,虽时有不利,而成功 亦多。先是,太史令傅孝忠善占星纬,时人为之语曰:‘傅孝忠两眼看天,姜师度一心穿地。’”姜师度是比较早在山西安邑开发食盐的,“疏决水道,置为盐屯, 公私大收其利”。在开元七年,左拾遗刘彤上奏玄宗皇帝议税盐铁,他提出把盐扩大生产,然后转卖给老百姓,这样可以从中收取一定的税金来充实国库。唐玄宗采 纳了刘彤的建议,政府开始专营并有了专门管盐税的吏官。不过这时期的盐并不贵,每斗十文,平常人家都可以接受。这时期国富民安,盐税只是税收的一小部分。 安史之乱改变了盐的价格。
  
  唐代食盐专卖制度是从颜真卿开始的。安史之乱爆发后,在河北沦陷区,平原郡(今山东德州)太守颜真卿开 展敌后抗战。肃宗即位后,颜真卿被命为河北招讨、采访、处置使。由于在敌后军费不足,颜真卿采纳属将李薯的建议,最先开创了唐朝的食盐专卖,用以筹措军 费,行之河北。那时候,颜真卿和北海太守贺兰进明联合抗战,第五琦任贺兰进明的录事参军,也采用了颜真卿的食盐专卖法,保证了军需供给。后来由第五琦将食 盐专卖法推向江、淮,再推向全国,以此确定了唐王朝的榷盐法。


  
  榷盐法的核心就是食盐由国家专卖,私人严禁买卖,这样来保证国家的利益。
  
  其主要内容是:
  
  1.全国的盐池、盐井全部由国家管理,隶属度支,在产盐地的山、海、井、灶设置盐司盐院,由政府官吏实行专卖。
  
  2.原有盐户或自愿从事产盐者,由政府登记批准后,免除徭役,被定为产盐的“亭户”,隶属盐铁使管理,严禁私自煮盐及运销,违者以法律治罪。
  
  3.出售时,由政府专营,“斗加时价而出之,为钱一百一十”。
  
   可谓尽榷天下盐,全面实行官管、官收、官卖的专卖政策。从开元至天宝,食盐每斗十文,而此加价为一百一十文,即增加了十倍。但加价榷利后,盐利全部归政 府所得。因而,每年仅盐利收入就达六十万缗。唐王朝此时北方已无财赋来源,江淮田赋又征收不足,在平定祸乱、军需急迫的情况下,政府尽得盐利,对于平定安 史之乱,维护唐王朝的统治,起到了重要作用。无独有偶,历代王朝在经历财政困难之时,最快捷的聚敛钱财之法不外乎是增加税赋和征收盐铁商税,第五琦创建的 榷盐法,以济军需,以利国计,比增加赋税更易于取效,对唐王朝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贡献和权宜之计。
  
  毕竟第五琦创革的榷盐法是战争经济的催生物,随着唐经济逐渐恢复,已慢慢显出许多弊端。在他之后唐代财相刘晏又大刀阔斧地进行了盐法整顿,使盐利成为唐王朝最主要的国库收入。
  
   刘晏首先将食盐官营专卖制改为官收商销的间接专卖制。第五琦的榷盐法基本上效法西汉的食盐专卖,是推向全国,实施统一的官产、官运、官销的直接专卖制。 官府产运销,官商一体,权钱不分,严重窒息了商业的流通发展。刘晏要恢复贞观盛世,就要“舟车既通,商贾往来,百货杂集”,这才能实现“渐近贞观、永徽之 盛”。
  
  要实现百货杂集,得保证它的充足,百货最重要的当数粮米,然后就是食盐。这时盐的管理已官僚化,盐被政府全包,从产出到运 输再到营销,这样一来势必还要设立各式机构来管理,以致于产生一支庞大的盐官团队,办事效率低下,开支却很巨大,入不敷出的后果只能是再次提高盐价,但盐 价提高后,国库的银子却没有增长还是分派到日益增加的盐官人员手中。盐价不断上升导致百姓购买力下降,其结果只能是少吃再少吃。
  
   另外为了保障偏远地区食盐的供应,官销食盐只有扩充机构、增加官销人员,造成官多扰民。一些官员借盐务乘机敲诈勒索平民百姓,败坏官府盐政声誉,造成官多 生奸。针对此类种种刘晏进行了改革。把原来只能由官府生产、运输、销售的官营专卖变成由百姓制盐,由官府收购,由商人运输,再由商人营销的盐法。变专卖为 间接专卖。

  
  食盐由“亭户”自己生产,不允许私卖,产出之后再由官场统一收购,然后加价给商人销售。同时为了保证盐质量与产量,刘 晏安置了技术人员“遣吏晓导,倍于双农”,到各处进行盐生产的技术指导。并向亭户提供煮盐的工具牢盆,这样扩大了盐的生产规模和产盐质量。亭户管制盐,政 府管收购,盐贮于盐场,盐场再向商人批发盐,商人再自由运销全国。这样一来,亭户、营销商人、政府三家都能从盐这里获得利益。为了保证盐的销路流畅,经刘 晏请奏唐王朝还罢免各州县的“过境税”,使得食盐的买卖畅通无阻。
  
  所以《旧唐书•食货志》称唐代的漕运和盐法,“凡所制置,皆自晏始”。刘晏的盐法改革奠定了中国历代盐法的基础。
  
   唐代江、淮产盐很发达,仅盐城一地就有盐亭一百二十三所,扬州成为唐王朝最大的食盐集散地。由于刘晏统一收购、统一收税的盐法实行,加上漕运畅通,淮盐 由商人自由贩运,运销全国各地,它的范围包括洛阳以南江西以北,蜀中以东。“风烟渺吴蜀,舟楫通盐麻。”这是我们在杜甫写于大历年间《柴门》里看到的。他 在另一首诗中还写到“蜀麻久不来,吴盐拥荆门”。(《客居》)我可以看出食盐随着漕运在唐王朝四通八达的运销盛况。
  
  有了官盐相对也就有了私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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