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eignis”是海德格尔后期使用的一个词,被他称为“服务于思想的主导词”[MartinHeidegger:IdentitaetundDifferenz,Pfullingen:G.Neske,1957,S.25]。它的特殊地位早已经被少数学者(比如OttoPoeggeler)注意到。《海德格尔全集》第65卷于1989年发表之后,学界就一致公认这个词的关键地位了。可以举两个理由说明这种地位:首先,海德格尔声称存在的真理可以通过这个词得到理解,[MartinHeidegger:UnterwegszurSprache,Pfullinger:G.Neske,1959,S.260](Fussnote)因而消灭了曾经流行的一种看法,即认为海德格尔一直未直接说明存在的含义到底是什么。其次,第65卷的书名是《哲学文集(从Ereignis起头)》,它的副标题表明了与“Ereignis”的特殊关系,而此书在海德格尔著作中也占有独特地位,即以笔记的方式来直接揭示作者的核心哲思。它实际上是海德格尔为自己耕耘的一块秘密领地,或自炼神功的笔录,生前一直深藏不露,身后也要特选他百年诞辰之际才发表,表明作者及其后人对它的另眼相待。眼下这篇短文无力探讨这本大作的全貌,只能简述一下读解此主导词的几点心得。
一、字面义
“Ereignis”的寻常义是“发生的[不寻常]事情”,其动词“ereignen”就意味着“发生”。海德格尔在延用这个寻常意思的同时,还按其一贯的“形式显示”或语境缘起的风格,对这个词做了字面游戏化的处理,即将它看作由两部分——前面的“er?”和后面的“eig?”——的共谋而生成的一个字谜。第二部分(eignis)主要取“eigen(或eignen)”的含义,即“自己的、特有的、独自的(为……所特有),切合自身的”,因而大致意味着“独特的自身存在”、“自己的身份”或“独自具有的东西”。第一部分的“er”就像英文的“en”,是个促动词,有“使受到”、“使产生”、“发动”等意思。两边合在一起,这“Er?eignis”的第一层或浅层的谜底就是“使之获得自己身份的过程”;再结合这个词的寻常义“发生”或“发生的不寻常事情”,它在海德格尔语境中的比较完整的字面含义就是:“使某某得到自己身份的发生过程或事件”。
基于这些考虑,我曾将它译为“自身的缘发生”或“自身的缘构发生”,有时简称为“缘发生”或“缘构发生”。现在看来,将这种翻译与相关的一组亲缘词(比如“zueignen”、“Ereignung”、“Eignung”等)做对应化处理也是可能的。
二、对生义
但是,这个“使某某得到自己身份的发生过程或事件”对于海德格尔还有进一步说明,即它是由某个对生结构发生出的。在他的著作中,凡正面讨论这个词,几乎都涉及一个对子,比如时间与存在、人与存在、世界与大地、开启与遮蔽、人与神、抛出与被抛、一个开端与另一个开端、建基与去基等。请看这一段:
人与存在以相互挑起的方式而相互归属。这种相互归属令人震惊地向我们表明这样一个人与存在[互动]的情况(dass),即人如何让渡自身给(vereignetist)存在,存在也如何奉献自身于(zugeeignetist)人的本性。在这个构架中盛行的是一种奇特的让渡自身(Vereignen)和奉献自身(Zueignen)。现在需要的是去单纯经历这个使得人与存在相互具有(geeignetist)的具有自身(Eignen);也就是说,去投宿到那被我们称之为自身的缘发生(Ereignis)之中。[Heidegger:IdentitaetundDifferenz,S.24]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一个“对生出自身”(在相互……之中赢得自身)的结构。所以,在《哲学文集(从Ereignis起头)》里,海德格尔有时直接称之为“之间”(Zwischen)。比如:[MartinHeidegger:BeitraegezurPhilosophie(VomEreignis),FrankfurtamMain:V.Klosterman,1989,以下引用此书时只在括弧中给出该书页码。]这自身的缘发生(Ereignis)就是神的经过(Vorbeigang)与人的历时(Geschichte,活的历史)的相关着的之间。(S.27)这“之间”正是“Ereignis”中的“Er”的深层含义,意味着某个对子之间的发生创立,所以它不是指两个现成者之间的关系,而是像阴阳那样的对子之间的生成,是为“缘发生”或“缘构发生”,有的学友指责拙译中的“构”字有人工构造之义,不符合海德格尔这里强调的不受人为控制的意思。可是,此“构”义取自胡塞尔与海德格尔都使用的“构成”(Konstitution,konstituieren),是现象学的构成,尤其是海德格尔意义上的存在论现象学意义上的构成,并非预设了什么基本元素的构造。此外,如果我们明了刚讨论的“Ereignis”中“Er”的深义,就不会匆忙否认其中的“缘发生”的特性,因为“缘”意味着“纯关系”、“时机化”,是“Er”应有之义。无“缘”字修饰的“成”,过于含糊,不知是以哪种方式在形成。由此而使“自身身份”、包括对子双方取得的身份得以可能。
三、非实体义
从上面两处引文也可看出,“自身的缘发生”不同于西方哲学中盛行的所有实体化思路,因为它将“自身”——不管是存在的自身(本质、实体)还是主体的自身(例如笛卡尔的“我”或胡塞尔的先验主体性)——都看作是相互激发、相互让渡的产物,是一个之间,绝没有任何可指认、可述谓或可把捉的实体。实际上,这是理解“Ereignis”的要害所在,不跳过这样一个双否定的(Un)龙门,就会丧失海德格尔赋予这个词的一切新意。《哲学文集(从Ereignis起头)》对这一点倾注了大量充满思想激情的阐发,表露出作者要理清自己的思想元机制的焦灼努力。
因此,要领会这个词,首先要深入体会它的“火”(Feuer)性(S.7)、“去基”(Abgrund,深渊)性、“传递”(Zuspiel)性、“拒绝”(Verweigerung)性、“开端”(Anfang)性、“过渡”(Uebergang)性、“他者”(Andere)性、“争辩”(Auseinandersetzung)性、“缘在”(Dasein)性、“跳开”(Absprung)性、“危困”(Not)性、“开裂”(Zerklueftung)性、“抛出”(Entwurf)性,以及“沉没”(Untergang)、“惊恐”(Erschrecken)、“羞怯”(Scheu)、“压抑”(Verhaltenheit)、“非本质”(Unwesen)等等表达的用意。这些对传统实体自身观说“不”的反叛言论,占了全书的一半篇幅,不以思想的身体直接感受到它们的滚烫和冰冷,不因此而触知“自身的缘发生”中总在出现的“原初转向”或“[双向]反转”(Widerkehre,S.407),以及这个词所具有的“最能发问状态”(dasFragwuerdigste,S.11),也就是它那总也抹不净的字谜待猜性,就绝不可能理解“Ereignis”。
四、真性和神性
除了上述这种“不”、“非”、“反”之性,“自身的缘发生”对于海德格尔当然还有肯定性的或真性的一面。这使他区别于虚无主义者。他写道:所有发问(Frage)之发问就存在于对“原存在(Seyn)意义”的发问之中。此句话德文是:“DieFragenachdem‘SinndesSeyns'istdieFrageallerFragen”它还可以译为:“对‘原是的意义'的发问是所有发问之发问。”不管如何译,都应该照应到“Seyn”(Sein的变体或原体)与“ist”之间的关联。
在实施此发问的展开之中,那个“意义”所指称状态的本性(Wesen)成就了自己;而在此状态里,这发问本身就在思索。同时这发问本身所开启者,即对自身隐藏的开启,也就是真理,其本性也在此发问的展开之中得以成就。对于存在的发问(Seinfrage,关于存在的问题)是这样一个进入原存在的跳跃(Sprung),它由追寻原存在的人来实现,如果这人是一个[能只凭发问而]思想着的创立者的话。(S.11)发问达到了极致,也不是怀疑主义,反倒恰恰因为它达到了“最能发问的状态”,而又能在其中跳变出、实现出或创立起真理和原存在,这发问的追求才是怀疑主义和虚无主义的克星。海德格尔用“Seyn”(原存在)来表示的,正是处于最能发问状态中的“Sein”(存在),是总在呼应谜面的谜底。传统形而上学靠实体化的、“去谜化”的自身来抵御虚无与怀疑却无真实效果,只是一种没有达到这“事情自身”的逻辑坚守而已,禁不住尼采式的断喝。请注意,这讨论“发问”的部分(第一部分第4节)正被冠以“从Ereignis起头”的标题。
所以,海德格尔在此书及后来的一些著作中,重提“神”(Gott,Goetter)的问题。他曾在其思想形成期(1919年前后)关注过基督教的原初神意所在,但在《存在与时间》(1927年)阶段压抑了这个问题。在《哲学文集(从Ereignis起头)》中,这神脱去了基督教的紧身衣(S.403),深入到一神论、泛神论、无神论的争论达不到的地方(S.411),而表现为“最后的神”(derletzteGott)。当然,按自身缘发生的“对生”理路,这神也是“开头的神”。
这最后的神不是结尾,而是另一个开头(andererAnfang),即我们那不可测度的历时可能性的开头。……自身的缘发生表现为怀疑着的放弃自身状态,当它在拒绝[任何现成信仰]中越来越强地到来时,这最后之神的最大临近就缘发生出了自身。(S.411)这最后的神不是结尾,而是开头进入到自身内的振荡,并因此是拒绝的最高形态。(S.416)这样看来,这“最后的神”就是在拒绝了一切可实体自身化的神及无神之后,还原掉了一切形而上学的有/无神论之后,仍然能从隐蔽和深渊中暗示(Wink)给我们存在真义的光明。“这最后的神在拒绝中达到的最外延的遥远,却是一种无与伦比的临近,这种关系不可以被任何‘辩证法'歪曲和抹去。”(S.412)所以,在海德格尔心目中,“自身的缘发生”不止于解决理论上的存在意义问题,而是能在“上帝死了”之后,为人类找到并保存那最终的、当然也是最原初的神意和信仰的思想。海德格尔背叛了他的家族世代尊崇的天主教教会信仰,但从来没有背叛过信仰自身。
五、“转向”义
上面已经提到,海德格尔认为这“自身的缘发生”中必有根本的转向(Kehre)和反转。其实,这既是这个思想枢机本身的特点,又与他本人30年代初开始的思想转向有内在联系。当有人断言海德格尔的思想转向意味着《存在与时间》的失败,意味着“从‘缘在'(Dasein)转向‘存在本身'”这样的断裂性转变时,海德格尔的回答是:这转向就是我思想本身所要求的。[见海德格尔《给理查森的信(1962年4月)》,W.J.Richardson:Heidegger:ThroughPhenomenologytoThought,Hague:M.Nijhoff,1963,p.xvii.]此外,拙著《海德格尔思想与中国天道》(第七章等)和《海德格尔传》(第十二章等)都讨论了海德格尔思想转向的动机、含义与后果。
标志海德格尔思想转向的文章《论真理的本性》(1930年第一稿),就旨在调整《存在与时间》中“真(去蔽、光明)”优于“不真(遮蔽、黑暗)”的失衡倾向,将“不真性”(Unwahrheit)置于与“真性”同样根本的、甚至更根本的位置上。而这却不是在整个否定《存在与时间》,因为它也正是那本书中的另一倾向所要求的,即认为缘在“真正合乎自身”(eigentlich)与“不真正合乎自身的”(uneigentlich)生存状态是“同样原初的”(gleichurspruenglich)。请注意,这“真正合乎自身的”(eigentlich)的词根与问题,都与“Ereignis”中的自身身份的词根与问题息息相关。有了以上几节的讨论,读者应不会惊讶于海德格尔可以写出像“真正合乎自身的不真性”(dieeigentlicheUnwahrheit)这样似乎自相矛盾的词组,因为,这里盛行的不是形式逻辑,也不是辩证逻辑,而是自身的缘发生!
《哲学文集(从Ereignis起头)》更明白证明海德格尔对自己思想转向的判断有内在的依据,并非强为己辩。此书写于30年代后半,属于作者的思想后期,但其中不但大量使用《存在与时间》的关键词,比如“Dasein(缘在)”,而且也力图从思路本身打通前后期。这里只试引一段话:什么是这处于自身的缘发生之中的原初转向?它就指原存在(Seyn)的这样一种发作,它作为[缘在之]缘(Da)的自身缘发生(Ereignung),使这个缘-在(Dasein)成为其自身,并且实现(藏匿)这个存在者[指缘-在]中的被奠基的整全真理性。这个缘-在就在这缘的被照亮的隐藏之中找到了它的场域(Staette)。(S.407)
这是前后期思想的交织或“[相互]反转”,通过缘在之缘和真理性伸向《存在与时间》,通过“被照亮的隐藏”和“自身的缘发生”而投向后期著作。
六、其他含义
还可以指出起码四种值得关注的“Ereignis”的含义:不可直译性,与老庄之“道”的关联,与海德格尔思想形成期(1916—1923年)的“实际生活经验本身的形式显示”思路的呼应,以及它对于胡塞尔“自身意识”思想的深化。这里只简略表示一下前两个含义。
由于这“自身的缘发生”是如此原初,在拒绝一切理念自身化的前提下,通过语言的肉身(即语言的字面游戏化或字谜化)而对生出、当场构成自身的身份,所以它的活生生的含义不可被观念化、概念化,因而不可被直接翻译。正如海德格尔在《同一与区别》中所说:
考虑到已经指出的情况,“自身的缘发生”现在就应被当作一个服务于思想的主导词而发言。作为这样被思考的主导词,它就如同希腊的主导词“逻各斯”和中国的主导词“道”(Tao)一样,几乎是不可翻译的。[Heidegger:IdentitaetundDifferenz,S.25]说它几乎不可或很难(sowenig)翻译,而非完全不可译,是因为语言并非只服务于传输概念和观念化含义,它还有一个非概念化、非述谓化的“自身的缘发生”的构意维度,比如在诗歌、特别是荷尔德林的诗歌中显示出来的维度。这也就牵扯出“自身的缘发生”与老庄之“道”的关系。这又是一个巨大的多维度的话题,这里只想说明,海德格尔的思想转向本身就与老庄有关。《论真理的本性》的最初手稿引用了《老子》28章的“知其白,守其黑”,用来阐释海德格尔要平衡“真的光明(白)”与“非真的隐藏(黑)”的思路。参见拙著《海德格尔传》第二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4月)书前所附海德格尔的手稿、比梅尔对于手稿的整理及比梅尔与我的通信。海德格尔还认为《老子》是“诗化的思想”(dichtendesDenken)[MartinHeidegger:UnterwegszurSprache,Pfullingen:G.Neske,1959,S.198],而他对“道”的解释中也无不闪现出他的“自身的缘发生”的思想。而且,仔细考量后可知,海德格尔思想、特别是后期思想与老庄的道论的确有思想品质上的共通之处。“道”本身就有“开道”《尚书·禹贡》:“九河既道”。和“道言”《尚书·康诰》:“既道极厥辜”;《尚书·顾命》:“道扬末命”;《论语·宪问》:“夫子自道也”;《老子》:“道可道,非常道”;《庄子·齐物论》:“不言之辩,不道之道”,《庄子·天下》:“时或称而道之”;等等。义,是非实体的、在阴阳对生中缘发生成万物自身,“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老子》4章);“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7章);“道之为物,惟恍惟惚;……窈兮冥兮,其中有精”(21章);“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42章)。尤其是“反者,道之动”(40章),正是海德格尔讲的“自身的缘发生”中的“反转”结构的先导。想一想,此文以上所讲的,哪一点不与老庄有虽然遥远,但却又总在临近的呼应呢?很可能,海德格尔的“自身的缘发生”思路的形成就受到过老庄的影响,不然的话,以他的表述风格,多半不会将这个思想主导词与“道”和“逻各斯”并置而言。另外,他于1943年的一篇文章中引用《老子》11章全文来阐发荷尔德林的独特性所在,更是与《哲学文集(从Ereignis起头)》的思路乃至一些用语(比如“之间”)直接重叠。[参见拙著《海德格尔传》第二版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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