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认为我无理取闹,那么写《三国志》的陈寿同志当不会瞎掰吧,连他都说,关羽“称万人敌,为世虎臣。然刚而自矜……羽善待士卒而骄于士大夫。”就是说此人刚愎自用,还一直瞧不上士大夫,所以罗贯中写关羽“大意失荆州”时,就已经明确表明了关羽自以为是自大轻狂的意思——荆州,《三国志》说“北据汉、沔,利尽南海,东连吴会,西通巴、蜀”,其战略位置之重要可见一斑,岂可因“大意”丢失。
文不如诸葛、曹操、周瑜,甚至与吕蒙陆逊、张昭、程普、鲁肃相比也大为逊色,武不及吕布一半(实例是“三英战吕布”也未能取胜,而张飞的武功至少与关羽伯仲难分),就这样一个关羽,当孙权为安邦计,遣使替子向其女儿求婚时,他居然大骂:“虎女焉能嫁犬子,休要再提,不然乱棍打出帐外!”把孙权气得半死。须知,连一代枭雄曹操都赞叹“生子当如孙仲谋”啊,人家的儿子怎么就成“犬子”了!关羽凭什么?就凭曾经与刘备是磕过头的兄弟?
简而言之,关羽不仅欠揍,而且“败走麦城”被人割去脑袋,都自然而然。
当然,我再次声明:这里所说的关羽,是罗贯中在小说中“编造”出来的关羽,与“武圣”、“财神”等今人所供奉的关公无干。
《红楼梦》中的贾宝玉
鲁迅先生评价《红楼梦》,说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到宫闱密事。可惜以上五类人,我好像都不是。我就一凡夫俗子,那应该看到什么呢?看到了贾宝玉欠揍。事实上贾宝玉也的确经常被他老爸贾政胖揍。当然,那是因为他叛逆,行为“偏僻而乖张”,而不涉及《红楼梦》的文学价值和社会价值。
贾宝玉出身不凡,又聪明灵秀,生得“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瞋视而有情。项上金螭璎珞,又有一根五色丝绦,系着一块美玉。”我估计无论曹雪芹出生于何等豪门世家,他都没有见过人妖,否则他不会拿描述人妖的文字,去形容贾宝玉。据说贾宝玉乃是神瑛侍者转世,来到俗世后自称怡红公子、绛洞花主、混世魔王、遮天大王、富贵闲人和多情公子……等等,众多别号,相生相克,按当今的流行语,可归纳为:霸气娘炮。
宝二爷最着名的独到见解是:“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为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得浊臭逼人。” 以及“原来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你说,哪个男人听了这种混账话不想揍他!
作为荣国府嫡派子孙,贾宝玉被贾氏家族寄予厚望,可这个宝二爷却厌恶封建知识分子的仕宦道路,尖锐地讽刺那些热衷功名的人是“沽名钓誉之徒”、“国贼禄鬼之流”,这很好。在《红楼梦》第三回中有两首《西江月》,说宝玉“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还“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可怜辜负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绔与膏梁:莫效此儿形状!”这也没啥大错,那时候的四书五经,不读也罢。但他整天混在女人堆里,还喜欢吃女孩子嘴上的胭脂,就不对了——你光吃林妹妹一个人嘴上的胭脂行不行啊?所以,连女人们也想揍他。
在《红楼梦》中,警幻仙姑称贾宝玉是“吾所爱汝者,乃天下古今第一淫人也。”——书中除明写他与袭人发生过性关系之外,还在大观园里与多少女性发生过关系,实无法统计。尤为麻烦的是,贾宝玉不但喜欢女孩,还有断袖之癖,比如与蒋玉菡、秦钟等人的“颠鸾倒鸾”。既然“男人是泥做为骨肉,浊臭逼人”,为何偏偏要把北静王、蒋玉菡和秦钟等几人除外?而 “女儿是水做的骨肉” ,你为何又与多名女子那个!
固然,贾宝玉是封建统治阶层的一个不肖逆子,是一个在新旧交替的时代的一个不可救药的贵族之家合乎规律的产儿。但若抛却《红楼梦》伟大的各种意义不谈,就他以那样的方式叛逆,就欠揍。
鲁迅《孔乙己》里的孔乙己
鲁迅先生的小说作品,主旨大多揭示民族之劣根,所以他塑造的文学形象,几乎个个都欠揍。但《孔乙己》是他继《狂人日记》之后所写的第二篇白话小说,文中的孔乙己这个人物,从出场到消逝,无不都在被人暴扁中“成长”。所以理应光荣入选“最欠揍者排行榜”。
孔乙己是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没有考上秀才不是他的错,但作为一个读书人,他丧失了做人的尊严,沦落为小酒店里人们嘲笑的对象,这就相当欠揍。举例说,鲁迅先生用了这样四个场景,描写孔乙己的脸色:第一次,孔乙己“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因此他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人更直呼:“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第二次: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第三次:有人问孔乙己:“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于是“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第四次,是描写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折了腿,用手“走”到酒店的时候:“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
孔乙己的脸色由“青白”而“红”,再到“灰”而“黑瘦”,使之欠揍且确实被揍的因由及后果落到了实处。
而我之所以觉得孔乙己特别欠揍,是因为他作为一个深受封建科举制度残害的下层知识分子,一生穷困潦倒,既未能进学,又不会营生,穷得“将要讨饭了”……这些原本都不是他的错,错在他死活不愿以自己的劳动去争取生存的劣性——他写得一笔好字,完全可以替人家抄抄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
为了维护自己“读书人”的“尊严”,他不仅发明了“读书人窃书不算偷”之谬论,还不时发些诸如“君子固穷”、“之乎者也”之类令人哄笑的怪话。尤为可悲的是,偶尔“不算偷”的行径得手之后,他还要到小酒店“排”出几文大钱,或者卖弄茴香豆的茴字的四样写法,或者伸开五指将装茴香豆的碟子罩住,对一些馋嘴的小屁孩说,“多乎哉?不多也。”但最后一次,孔乙己“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结果“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而孔乙己最后一次到小酒店来,“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据鲁迅先生自己说,孔乙己是确有原型的,他因此而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昨天的孔乙己,与我们今天许许多多“主动失业”的大学生何其相似?惟其如此,我才觉得此人特别特别的欠揍!
钱钟书《围城》里的李梅亭
改编电视剧时,《围城》里的李梅亭是由葛优扮演的。当时的葛优还没有成为影视巨星,大家都觉得他长得比较欠揍。由他扮演同样欠揍的李梅亭,相得益彰。果然,后来二者都大红大紫了。
李梅亭小人得志,太顾及脸面以至于时常露其本质。故钱钟书称其为“爬虫”,以示不屑。钱老的不屑,其实就是李梅亭这个满口仁义道德、满腹男盗女娼的半旧遗老欠揍的理由。
李梅亭不是贯穿《围城》的主角,在对他有限的描述中,却每笔刻画都刀刀见血,在钱钟书异常辛辣尖酸的笔端下,李梅亭尴尬猥琐的形象,是个人都想对他一揍以解却千般厌恶。
读过《围城》的人都知道,李梅亭堂而皇之地给自己安排了三个衔头:“国立三闾大学主任”、“新闻学研究所所长”、还有一条是一个什么县党部的前任秘书——当时李梅亭等人还在去三闾大学的路上,哪来的“国立三闾大学主任”?而李的解释更是让人看出其内心的虚荣、卑鄙、猥亵和无耻,可笑和荒唐:“新闻学研究所”是他跟几位朋友在上海办的补习学校;第一行头衔省掉“中国语文系”五个字可以跟第二三行字数相等。
李梅亭的尴尬猥琐、自私自利、不学无术、虚荣功利,在现当代中国文学作品中,可谓无人能出其右。比如,作为教授,他讲授的是“先秦小说史”,但稍具中国文学史知识的人都知道:先秦之时,中国哪来的“小说史”!再比如,李梅亭带着一箱药梦想发财,却不肯给同行生病的孙小姐一包仁丹治病,吝啬得掏出启封过的小药丸才肯送人;在小镇经费不够时,李梅亭假装钱财充公却私攒买烟买山薯,并且躲在墙角吃独食而被方鸿渐发现;满口仁义道德却半路在镇上嫖土娼;自己爱打牌却禁止别人打牌……因他始终戴着一副墨镜,故而钱如此写道:“梅亭仗着黑眼镜,对孙小姐像显微镜下看的微生物似的细看……”
作为当今无数同类教授、专家的祖师爷,李梅亭不欠揍,那都没有天理了。
金庸《天龙八部》里的段正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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