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丧失自我个性的情况,对于产业化以后的出版业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在我们身边的出版集团纷纷上市之时,这一切其实也在悄然发生,只不过,还没有像哈泼•考林斯那么触目惊心而已。 其三,在产业化的时代,出版社一刀切,都要创造经济效益。全国582家出版机构,除了人民出版社,民族出版社,盲文出版社三家以外,都实行转企改制。这意味着,作为企业的出版社都是营利性机构。这和西方国家不同。许多西方国家有很多非营利性的出版机构,它们得到社会公益组织或企业和个人的资助,可以专注地出版学术文化著作(这些出版社有时也有盈利,但盈利不参与分配,且与出版社员工薪酬不挂钩,而须投入到再生产中去)。相形之下,中国出版界最近这些年虽然也可以得到一些来自政府和企业的资助,但是在企业的绩效考核的模式下面,出版社的盈利水平直接影响着企业员工的收入。这无疑会驱使出版社和它的员工不由自主地走上追逐利润的道路,把学术文化出版也当做盈利的来源。因为一旦取得了政府和企业的资助,出版社在扣除出版成本和费用之后,剩余部分可以被统计为待分配利润,所以目前有些出版社对于学术著作,不论其质量如何,统统抱着有资助或资助多就出版,无资助或资助少就不出版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严肃的学术文化出版已经不再是一项事业,而仅仅是一盘生意。 其四,一窝蜂“做大做强”的发展,带有一定盲目性,不符合科学发展观。我们知道,科学发展观的前提是质量优先,反对片面追求数量增长的发展模式;此外,科学发展观强调产业结构均衡合理,而现在绝大多数的出版集团都争相上市,争做航空母舰,这在客观上打破了出版界的生态平衡。在一个合理的出版生态结构中,应该有大而强的出版企业,中而优的出版企业,也应该有小而特的出版企业。就像海军里面既要有航空母舰,也要有导弹驱逐舰、核潜艇,甚至炮艇、鱼雷快艇一样。求大求强不应该是所有出版社一律的目标。 其实,在中国目前的条件下,大多数出版集团蜂拥上市现象,反映出了出版业的一种浮躁心态。只要分析一下这些出版企业的资质,就可以发现,他们未必具备上市的资质,也未必都有上市的必要。 我们知道,并不是所有的行业的企业都适合上市的,在某一行业里,也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适合上市的。一般来说,上市的企业多出自高成长性和高利润的行业,且是这些行业里的业绩佼佼者,它们的上市有希望给投资者带来预期的回报。这样说来,整个出版行业或许未必可以归入适合上市的行业,因为它的成长性和盈利水平,在各行各业里比较,恐怕不算高的。出版界的人都知道,英国是一个充满出版创意的国家,但是有人统计它近一两百年出版业的平均利润率只有3-4%,这一统计其实对于全世界来说都有普遍意义,说明出版业只能算是一个微利行业。这样行业中的企业,如果不是特别的杰出和优秀,其实是不适合上市的,所以在英美、日本等国,出版企业上市的十分少见,只是个别的几家实力超群的出版传媒集团而已。在我国,特别是在今天,当很多人认为传统出版业已是夕阳产业的情况下,在数字出版的竞争压力下,传统出版市场逐渐萎缩,在今后若干年内更不可能有加速的发展,因此,国内那些以经营传统出版物为主要产品的出版集团究竟有没有必要上市,是很可疑的。 我国的出版业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中,比起西方国家的出版业发展速度略快,但近十年(2001-2011年)出版规模的平均增长速度也只有8.6%(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网上公开的统计信息测算),还达不到我国GDP的平均涨幅。就已经在A股上市的出版发行集团(七家:包括江西的中文传媒,安徽的时代出版和皖新传媒,湖南的中南传媒和天舟文化,辽宁的出版传媒,上海的新华传媒)来说,我们看到的数字并不乐观:2011年前九个月,七家上市公司的平均营业收入只比上一年同期增长15.28%,而沪深两市2304家上市公司平均营业收入在同一时期增长24.94%。这就是说,出版发行企业收入的增幅低于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大约10个百分点。(《2011年出版传媒集团资本运营报告》,见《中国出版业发展报告2011-2012》)所以这些上市公司融资的情况都不很理想。它们既没有业绩支撑,又没有可以看好的前景,还没有可以宣传的故事和话题,所以股价都涨不起来。 既然如此,这些出版企业为什么还要上市? 显而易见,上市的目的是为了创造经济效益,提高经济贡献。 然而,正像我们前面已经谈到的,出版业作为一个微利行业,他对于国家做能做出的经济贡献,其实是微乎其微,即使上市,也于事无补。全国582家出版单位,以平均年利润2000万元人民币来计算(肯定是大大高估了),也不过116亿元,这个数字还不及中石油集团一家2011年利润总额(1330亿元)的十分之一。所以,若以经济贡献而论,中国的出版企业实在乏善可陈。但是,他们在启蒙民智,传承文化,促进社会改造和进步方面所能做出的贡献,就不是中石油等创利大户所能望其项背的了。 所以,对于出版机构来说,发挥它的基本职能,使之产生文化影响力,远远比创造经济价值更有意义。能“做大做强”固然很好,但前提还是“做好做优”。失去了这个前提,出版社做得再大,盈利再多也没有意义,不值得。对于管理层来说,一定要看到出版业兼具商业性和事业型的双重属性。出版业当然可以归入文化产业,但是出版业的事业属性其实更加关乎它的本质。所以在评价出版产业发展和贡献时,绝对不能仅仅用经济指标作为尺子。 同样,在国家实行文化体制改革的今天,出版社也不可能再躺在国家身上。出版社要有能力在市场经济中生存和发展,同时还要尽到自己作为社会的启蒙者和文化传承者的责任,这就要处理好事业型和商业性两者之间的关系,既要有文化理想,又要有经营智慧,这对今天的中国出版界,是一个非常高的要求。 作者按:本文是我在北京大学、澳门大学和北京印刷学院所做的《关于当前出版问题的若干思考》的讲座的第二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