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节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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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步(1)
我想为大自然说句话,夸它十足的自由和野性,而并非社会意义上的自由与文化。大自然将人类视作栖居者,抑或是大自然的一部分,而非社会的一员。我想发表一个夸张的观点,或许还会特意对此强调一下,因为我们已经有足够的文明代言人,比如部长、学校委员会以及你们每一个人。
我的一生中只遇到过一两个真正懂得散步艺术的人。准确地说,他们具有散步的天赋。“散步”这个词起源于一个美丽的传说:在中世纪,一些闲杂人等借前往圣地之名,走街串巷地乞讨,直到最后,孩子们看到他们便会大叫:“瞧,去圣地的人又来了!”他们不是去圣地的那些人,只是些好事者和流浪汉;而那些真正去了的人,便是褒义的散步者,也就是我指的这些人。然而,仍有一些人将“散步”归于“居无定所”。
但若取其褒义,便可把所到之处都当成自己的家。这才是成功漫步的秘密所在。整天坐在家里一动不动的人,也有可能是最伟大的流浪汉;而褒义的漫步者并不比绵延的河流更散漫,因为后者一直勤奋地找寻通往海洋的捷径。但我更钟情于第一种说法,它也是可能性最大的一种起源说。
的确,我们只是怯懦的漫步者。我们的漫步迟疑且短暂。
我们的探险仅仅是短暂的旅行,在傍晚时刻我们又回到早晨出发的壁炉旁,且其中一半的旅途都是走回头路。或许我们应该怀着永恒不灭的探险精神,踏上最短的旅途,永不回头,将我们永不腐朽的心脏作为残败王国留下的遗产。如果你已经准备好离开爸妈,离开兄弟姐妹,离开妻儿朋友,并且永不再见;如果你已经清理好债务,写好遗嘱,解决完所有事务并且成为一个自由人,那么你就可以开始散步了。
具体到我个人,我和我的同伴(我偶尔会有个同伴)喜欢将自己幻想成生活在新旧社会秩序下的骑士。此处,骑士并不是各种社会形态对骑马人的尊称,而是比骑士更古老更荣耀的散步者阶层。在过去,这种武士精神和英雄气概只属于骑士,而现在似乎迁移到了散步者身上。他们是除教会、国家和人民之外的第四种存在。
我们似乎感觉自己实践过这门高贵艺术;不过说实话,假设我的同乡们的这种断言得以被接受,那么他们中的大部分人还是乐意偶尔散步一下的,正如我这样。但是他们却做不到。
财富买不来必要的休闲、自由和独立,而这些东西却是散步者所必需的资本。
正如拉丁语中所说:散步者与生俱来,无可制成。
确实,我的一些同乡能记住他们10 年前的散步经历,并且将它们描述给我听。他们忘我地沉浸在林中有半小时之久,感到蒙恩至极。但我清楚地知道,不管他们如何自诩以跻身于这精英阶层,他们都跳进了公路的禁锢中。无疑,通过回忆过去的一个存在状态,他们暂时是高尚的,那时,他们是林中居民和法外之徒。
当他来到绿林的时候,
是一个愉快的早晨,
在那儿他听到细小的乐符,
是鸟儿欢快的歌声。
我上次来到这里,
是很久很久以前;
我有点渴望,
射死那只褐色小鹿。
我每天都花上至少四个小时来散步,穿过森林,漫步在山丘田野,彻底摆脱尘世的纷扰。非如此,我的健康和精力便难以维持。你完全有理由追问我到底在想些什么。有时候,我听到有人说,那么多机械工和商铺老板整日在店里叉腿而坐,似乎腿是用来坐的,不是用来站着或走路的。
我在屋子里呆上一天就会生锈。我有时会在上午11 点或下午4 点偷偷溜出去散步,如果不出去会让我觉得,这一整天都被我浪费掉了。当夜幕降临,而晨曦尚未散去,我似乎感觉自己犯了什么罪,似乎需要弥补些什么。坦白地讲,我讶异于街坊邻居们的忍耐力,更不必说其道德麻木感了。他们整日呆在商铺和办公室里,并且可以持续数周、数月,甚至数年。他们下午3 点依然坐在那里,好像是凌晨3 点一样。我真不清楚他们的身体构造是什么材料做的。他们克服阻力,从早上一直坐到下午,到现在依然保持心情愉悦,可谓勇气可嘉。拿破仑或许谈起过凌晨3 点的勇气,但与此相比,根本无足挂齿。守卫军的辛苦让我们深切同情,但在前者面前,守卫军都要丢掉饭碗了。大约在这个时间,即下午4 到5 点之间,读晨报太晚,读晚报又太早。令我纳闷的是,此时,整条街竟听不到一点声响,似乎是让一大堆陈旧的家长里短和胡思乱想随风而逝。
女人比男人困在家中的时间更久,她们是如何熬过来的我不得而知;但有理由怀疑,她们一点都不觉得煎熬。一个夏日午后,当我们从村子里散步回来,掸去衣衫上的灰尘,我们看到路边的房子前门都是多立克柱式或哥特式风格,笼罩着安详恬静的气氛。我们疾步走过这些房子,这时我的同伴悄声低语道,在每天的这个时间,里面的住户大概都已睡下了吧。于是,我便欣赏这些建筑的美丽和壮观。它们从不沉睡,而是永远矗立在那,守护着里面的沉睡者。
毋庸置疑,性情,尤其是年龄,与散步息息相关。随着年龄的增长,人更倾向静坐和从事室内活动。桑榆薄暮的逼近使得人的行为也变得日薄虞渊,到最后只会在黄昏时才露面,而且用半个小时敷衍掉一整天所需的散步时间。
但我所说的散步并不像病人定时吃药,或者挥舞哑铃、荡秋千那种锻炼。它本身就是一种事业和探险。如果你想锻炼,那就去探寻生命的源泉吧。试想一下,一个人为了健康而挥舞哑铃,却不知在远方的草原上生命之泉正在噗噗地冒着泡。
你得像骆驼那样散步,据说它是动物中唯一可以边散步边沉思的。
曾有个旅行者请华兹华斯的女仆给他看看她主人的书房,而得到的回答却是:“他的图书馆在这,但他的书房却是外面的世界。”
常生活在户外,风吹日晒,无疑会造就性情的某种粗糙,而我们的身体会形成厚厚的表皮,来保护我们天性中更细腻柔软的组织,正如我们的手和脸。换句话说,这就像重体力劳动会让我们的双手变得粗糙一样。因此,从另一方面看,呆在屋子里就算不会使我们的皮肤变薄,也会使它更加柔软平滑,同时我们的感官也会变得更敏感。有些影响我们的智力和道德成长的因素很重要,如果我们所受的风吹日晒少一些,也许我们应该更加接纳它们;能将薄厚皮肤的比例调和好无疑也是一件好事。但以我之见,这就像头皮屑一样,很快便会脱落,因为只有按照日夜、冬夏以及思想和经验的比例才能自然而然地找到解药。这样,我们的思想才会有更多的空气和阳光。自尊和英勇的身体组织更加细腻精致,并能震颤心灵,与软弱无力的慵懒手指相比,它们与劳动者长茧的手掌更有交情。后者只不过是多愁善感,它自认苍白,白天都病卧在床,无法与风吹日晒的户外劳动相提并论。
我们散步时,会自然地走向田野和森林。如果我们只在花园和林荫道上散步,那我们会是什么样子呢?就连某些派别的哲学家都认为有必要将森林搬到自己家里,因为他们之前没到过森林。“他们种下小树林,辟好法国梧桐小径”,还在露天柱廊处散步。当然,若踏出的脚步无心把我们带进森林,那么就算走到那里也是徒劳的。有时,我的身体已经在林中穿行了一英里,而精神却未至,这让我感到惶恐。午后散步时,我想忘却所有的尘间事务和社会义务。但有时我没法轻易将村里的事情抛之脑后。一些事情总在我脑海萦绕回环,让我心不在焉,失去理性。而散步能让我回归理性,这是我感到欣喜的。如果我一直纠结林子外面的事情,那我何必待在林子里呢?有时就连所谓的善举都让我感到纠缠连累,这让我怀疑自己,并不由自主地战栗起来。
我家附近有许多不错的小径。尽管这么多年来我几乎每天都散步,有时还接连好几天,但仍然没有走完。说不定某个下午我就能收获惊喜,因为看到全新的景致就是极大的欢乐。走上两三个小时,我便来到一片乡野,如我所期待的那样奇妙而陌生。其实我们发现,不管是方圆10 英里范围内的风景,抑或午后散步所看到的小世界,它们都同我们人类70 年的生命有着某种默契。它们不会让你觉得似曾相识。
如今,几乎所有人类所谓的进步,不管是盖房子还是砍伐森林或大树,都只不过是丑化风景,使其变得温顺而廉价。人类起初焚烧篱笆,将森林保护了下来!我看到被吞噬了一半的篱笆,其根部淹没在草原深处。在美若天堂的地方,某个世俗的守财奴带着勘测员在寻找土地边界,丝毫没有注意身边穿梭的天使。他正在天堂里寻找一眼旧桩洞。我又一瞧,看到他站在阴暗的沼泽地中央,被魔鬼包围着。无疑,他找到地头了,并将桩子插进三个小石子中间。但我凑近一看,他的勘测员竟是黑暗王子。
从我家门口出发,我能轻易地走上10 英里、15 英里、20英里或者无论多少英里,不经过任何一所房子,不穿越任何一条小道(除了狐狸和水貂走的小道)。我先是沿着河边走,然后是小溪,接着穿过草原,来到树林边。我家附近有几平方英里荒无人烟。从很多小山上远眺,我都能看到远方的人类文明及居所。与土拨鼠及其地洞相比,农夫和他的劳动成果并没有多显眼。我开心地看到,但凡一切与人有关的事物,如教会、国家、学校,贸易和商业,工业和农业,就连最厉害的政治,在风景中都只占很小的部分。政治只不过是一个狭隘的领域,而通向它的是那边那条更狭窄的公路。有时我会把旅行者引向那边。如果你想从政,就走那条大路,紧紧地跟着那个商贩,他会直接带你去那,因为它也不过是一席之地,并非无处不在。
这条路就像我去森林经过的那片豆田一样,过会儿就被我忘了。
只需半小时我就来到另一个地方,在那里,人们从不成年累月地站着不动,因而,政治也就不复存在,因为它轻得如同雪茄冒出的烟雾一样。
村庄是道路所趋之地,是公路的一种扩张,正如湖泊与河流的关系。如果说村庄是身体,那么公路便是四肢——它们四通八达,为旅行者们提供大道和客栈。“村庄”一词源于拉丁文“villa”(郊外别墅),而后者又与“via”以及更古老的“ved”“vella”和“varro”有着同样的词源“veho”,意指搬运,因为“villa”就是东西被搬进搬出的地方。靠运输来谋生的人被说成是vellaturam facere(拉丁语:做运输的)。因此拉丁语中也就有了“vilis”(廉价的),英语中也随之出现了“vile”
(卑鄙的)和“villain”(恶棍)。不难看出,村民们会堕落到何等地步。他们愿意运输货物,并为此疲惫不堪,却不愿意自己踏上旅途。
有些人压根不去散步;有些人在公路上散步;还有少数人散步不挑地点。公路是为生意人和马准备的。相对而言,我不大走公路,因为我不急于奔赴它们通向的任何一家客栈、杂货铺、车马行或车站。我是一匹旅行的良驹,不甘做公路上的一辆马车。风景画师用人的形状来为道路做标记,却肯定不会用我的。我走进自然,正如摩奴、摩西、荷马和乔叟这些古代先知和诗人走进自然。你可以称其为美洲,但它不是美洲;而且发现美洲的也不是亚美利哥·维斯普奇、哥伦布,或者其他任何人。相比我看过的任何一部美洲史,神话对美洲的描述更接近事情的真相。
然而,有一些老公路走起来还是有好处的。它们虽已近乎中断,但似乎还通向什么地方。有条叫老马尔伯勒的公路,我想它现在应该不通马尔伯勒了,因为它带我去的地方不叫马尔伯勒。我斗胆在此谈到这点,是因为每个城镇大概都会有一两条这样的路吧。
在此他们曾掘地寻钱,
却从来都一无所见;
在此期间,
或单枪匹马过,
徒劳地恐惧失色:
再无别人,
除了——
哦,举止粗野徒,
鹧鸪与野兔,
无牵又无挂。
陷阱下,
孑然一身住,
近邻有白骨,
生活甜如蜜,
时常有食觅。
春意闹我心,
我欲去旅行,
砾石足够多,
在老马尔伯勒街。
无人修缮它,
因为无人磨损它;
它是条有生命的路,
正如基督徒们所述。
很少会有人,
从那里面进,
只有爱尔兰人奎因的客人。
它是什么?
仅是指向彼处的标志,
以及去往某处的微小可能?
石制大路牌,
却无旅者来,
城镇的纪念碑,
名字在其最高位。
值得一看,
你会在何处。
哪位君主
做此事项,
我仍迷茫。
确定方式和时间,
哪位高人,
古尔加斯还是李?
克拉克还是达比?
这是一项伟大的事业
可以永垂不朽。
空石碑,
旅者可在此呻吟叹息,
并用一句话刻出一切,
他人因需求只嫉妒,
或许会前去拜读。
我知道一两行诗句或许会恰当,
文学也许会傲立,
普天之下的土地,
不会被人忘却,
直到次年十二月,
并重读于春季,
后于融雪期。
若随想象舒展,
你便离开家园,
你可周游寰宇,
在老马尔伯勒街。
如今,我家附近最美的地方并非私人财产;风景没有被独占,散步者也就相对自由些。但也许将来有一天,这个地方会被分割成各种所谓的游乐场。到那时候只有少数人能独享这份乐趣,多起来的只会是篱笆墙、捕人陷阱和其他工具。这些东西会把人禁锢在公共道路上,哪怕是在上帝的领土散步,也会被理解为侵犯某位绅士的领地。独享某物的乐趣,通常会剥夺其真正的乐趣。那么,在厄运到来之前,让我们趁机多利用机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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