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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负者歌于途(2)

河婴巴掌大的地方,消息一点也不闭塞。丽莎妈打电话问她是不是做出头鸟了。丽莎说:“你别管。”

“谁啊?你什么时候谈恋爱了?”丽莎妈追问。

“奚文博嘛。”

“我的天,你还在跟他谈?他也在苏城上大学啊?一定是野鸡大专吧?我的天。”她对丽莎的情况了解得恐怕还没有宿舍楼道里拖地的保洁员多。她只在意下午的牌友有没有约齐、最近新买的那十几只股票是跌是涨、小叔子上次借的一笔钱什么时候能还、丽莎父亲提正科的事有没有希望。

丽莎说:“你什么时候关心过我?”

丽莎妈说:“你有没有良心,我们老了没什么,这么盘算来盘算去还不是为了你。”

丽莎忽然问:“《天堂之恋》的女主角回来了没?”这是丽莎妈每晚黄金档必追的一部电视剧,丽莎妈上次和她通电话花了三分之二的时间讲述女主角摔下悬崖失踪后她揪心的焦灼,并不关心丽莎对此关不关心。

“回来了,被山下的渔民救回来了。只可惜失忆了。”丽莎妈兴奋地说。

丽莎冷笑着挂了电话。

过年的时候,丽莎妈说:“把奚文博带回来给我看看。”语气像牵一条狗那样随便。

丽莎对奚文博说:“我妈冷脸热心。”是给他吃一粒定心丸,也是打一剂预防针。

年初三的午后,该走动的亲戚都走动过了。丽莎带着奚文博出现在了蒋家一楼空旷的客厅。二婶第一个看到他们,嗓门又大,冲着楼上喊:“来哦来哦,丽莎男朋友来了。”

拖鞋踢踢踏踏扫荡过楼道纷至沓来。丽莎妈一向积极的人竟然慢吞吞地走在最后,像是刻意压轴,维持某种尊贵。

二婶说:“莎莎,拿水果给人家吃啊。”这就成了全家从头到尾唯一的一句客气话。接着便长枪短剑连珠炮轮流着发问,从他父母的死一直问到外婆的病,丝毫不避讳尚在年里,奚文博被扎了个遍体鳞伤。丽莎担心他突然爆发走掉,可是侧目时却发现他仍然在努力得体地微笑着。她长大了,奚文博也长大了。可是长大如果只是为了承受这些难堪,她真想一辈子活在摇篮里。

“莎莎这样真好,谈了个河婴本地的,知根知底。萌萌心太野,找了那么个男孩子,以后回国来来去去倒时差才晓得是受罪吧。”二婶对丽莎妈说,口气是羡慕里包裹着讥讽。堂妹丽萌找了一个芝加哥的华裔商人,做珠宝生意,丽萌认识他的第三个星期他给她买了个果园,就因为丽萌说了他办公室的水果不新鲜。

丽莎妈从头到尾没问几句,因为她听他们问了几个问题,知道最基本的答案之后就对奚文博压根不感兴趣了。事后她对丽莎说:“他就有一点比较好——妈妈老子都死了。”意思如果做女婿,可以专门为他们养老,而她让他做女婿的可能是百分之负一。

奚文博和丽莎逛夜市,问:“你妈说什么了没?”

“啊?说你如果不穿这种破洞牛仔或许会更体面一点。”丽莎顾左右而言他。

奚文博蹲下身来,把玩地摊上的一只劣质水晶球。他托举着它,透过它看丽莎。丽莎被看得别扭,转过头去,说:“神经病。”

奚文博说:“蒋丽莎,你这个人不适合撒谎,一撒谎表情就特别假。”

清晨六点,我和莫尔被邻居装修的声音吵醒,在电钻的巨响中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只好起身开工。莫尔去店里做蛋糕,我去茶叶市场买茶叶和香料。尚未苏醒的城市畅通无阻,搞定一切后时间尚早,我就突发奇想去澜光公寓找丽莎。

敲门时,丽莎正在洗头,滴滴答答一路下着小雨来给我开门。

逼仄的毛坯房一居室,墙上有一层稀薄的白漆,地上裸露着原始的混凝土。窗帘沉沉地拉着,油汀尚还温热,电饭煲里煮着粥。

我在角落里看到奚文博和丽莎的合影,在春日的山上,杏花满坡。奚文博剃着平头,单眼皮,皮肤很白,没有一粒痣,穿一件黑色的没有什么板型的夹克。

我就像丽莎在他房间里看到他父母的照片后所想的一样,想照片中的人在另一个隔绝的空间里过得好不好呢?

丽莎在厨房里洗头,因为卫生间的水池太小,摆弄不开。我说我帮你吧。

我慢慢地让水流尽可能细一点地往下倒,丽莎也用梳子缓慢地梳着,晨光正好照进来,那发丝上的水珠一粒一粒的,纤毫毕现,晶莹剔透。

这间屋子是奚文博去年冬天租下来的。丽莎当时并不知道。

丽莎问:“你哪来的闲钱?”

奚文博给出一个驴唇不对马嘴的回答,说:“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奚文博洗澡时,手机上来了一条消息,说明天凌晨开会。往前翻一翻,他同宿舍的兄弟发过一条,说旷课超十节了,赶紧给辅导员打电话。又莫名其妙地追加一句——下次记得带上我。

奚文博擦着头进房间,一把夺过手机,问:“什么时候养成的坏毛病?”

“奚文博你在干吗?你不上课跑到这个地方干吗?”

“赚钱啊。”

“赚什么钱?明年夏天毕业以后不能赚钱啊?”

“我无所谓啊。我外婆年纪大了,她等不了了。”奚文博看着她,眼睛静静的。

丽莎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问做什么工作要凌晨开会。说是物流公司,时间很紧张。

“要是我早点知道实情就好了。”丽莎说。

我劝道:“也不见得有用。听人说,这种东西就像Marijuana(大麻),完全不由自主。被洗过脑,会上瘾,不会再听外人的话。”

“是吗?我还是相信他会听我一句。”丽莎说得笃定,睫毛在晨光里轻轻一眨。

似乎做了这份工作之后,奚文博的经济状况好了很多,不光是逢年过节庆生日,就是平时,也时常给丽莎准备一些小礼物。丽莎问:“做物流这么赚钱?”奚文博说:“没有我们,你还在网上买个鬼的东西啊?是快是慢我们说了算,你说赚不赚钱?”

条件比以前好了,吵架的次数倒多了,像是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吵得最厉害的那一次,距离奚文博被捕不算遥远。她和同学逛完商场从地铁口出来,奚文博正好在阳光下和陌生女子并肩进入对街的快捷酒店。她打电话问他:“奚文博你在哪?”奚文博说在单位,她哦了一声,挂了电话,然后一直在大厅等。时间过得很慢,像在胶水里游泳一样。

晚间他们下来吃饭,奚文博看到她时怔了一下,但很快从容地送女子出大厅。

丽莎在涌入落地窗的暮色中望着他,轻声问:“奚文博,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奚文博说:“我是在工作。”

“在床上工作?”

“我没骗你。”

回去的公交车上,广播正在预报天气,原来已经是霜降了。过了这个节气,冬天就来了。冬天是他和奚文博认识的季节。她忽然发现关于她和奚文博之间的记忆,最多最深刻的都在冬天。长长短短,大大小小的冬天已经有六个那么多了。现在,这个冬天不知不觉地来了,一点都不隆重,丝毫没有庆贺与纪念的意思,是要为“有始有终”这个字画蛇添足地补充一个淡淡的无关痛痒的注脚吗?

冬天。

她回澜光公寓里拿走自己之前的一些东西。奚文博说:“你最起码该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丽莎咣当一声把自己的茶杯掀翻,向他咆哮道:“我没给吗?我从来都是撑开耳朵等着听你的解释。你解释啊。你为什么不安安分分在学校上课?为什么跑到这个地方来过这种昼夜颠倒的日子?现在做的是什么工作?大手大脚花的那些钱是怎么赚来的?那个女人是谁?为什么会去酒店?你解释一遍啊。你解释不了。漏洞太多了,补也补不过来。所以不要抱怨我没给机会。如果我不给你机会,七年前的圣诞夜就不会让你牵我的手。”

她提上包,夺门而去。

她留给他的只有一个碎裂的杯子。

奚文博来找她是半月以后的事了。他给她打电话,她不接。奚文博就打给一个和她相熟的邻寝室的舍友。“快快快,奚文博电话。”

“你拿走。”丽莎都懒得抬头。

“他说他就在楼下。”

丽莎终是忍不住,抱着热水袋走到窗边。丽莎见他套着一个宽阔的黑色羽绒服站在光秃秃的银杏树下。衣服穿在他身上显得很肥大,像留下位置收藏什么秘密一样。这样的映衬之下,他更瘦了。丽莎是想下去的,哪怕不给他好脸色看,狠狠地骂他一顿也好。最起码,可以离他近一点。分别的这些天,她不是不孤独的啊。她没有了他,又要听同学说“丽莎你心真狠”之类的话,同时还要逞强扮演“真的无所谓”的感觉,怎么会不孤独呢。

可是迂回在心里的一口恶气下不去,到底忍住了下楼的冲动。

黄昏时,舍友帮忙买了饭回来,说:“奚文博在楼下,说他要走了。你要有空就下去一趟,他有话跟你说。”

居然还没走。

丽莎看向窗外,灰蓝色的天空下像是有雪花在飘。室内暗沉,逆着光看不清楚。走到窗边,果然是下雪了。这个城市这一年冬天的初雪。华灯初上,橘色的火光里,雪花纷纷扬扬的,像有若干个云间的天使急于亲吻大地。奚文博坐在雪地里的一辆自行车后座上。他等了她一个下午。她不是石头做的,不会不心疼。不过咬咬牙,想到那一天,她也在酒店大堂等了他一个下午,算是打了平手,恩怨抵消了。

正准备下楼时,奚文博走了。她想,还是不够有耐心。不过也不能让他白等一下午,明天给他打个电话好了。

第二天,奚文博停机了。随之而来的是他被羁押的消息。

丽莎不知道,他等她一下午和她等他一下午是截然相反的感受。她觉得慢,几吨沙子一粒一粒从细眼里筛出来那么慢。奚文博是觉得快,天一擦就黑了,分针秒针都消失了。他准备好的那些话,在这最后的时间里,都没有来得及对她说。实在是,太快,太快了。

探访室有白得让人局促的日光灯管,外面又下着雪。雪光皎洁,这个世界的颜色似乎都被漂清了。

奚文博的嘴角有伤。丽莎不清楚他是怎么弄的,恍恍惚惚不合时宜地问怎么不找个创可贴贴一下。好像这里专门为他们开了医药超市一样。

奚文博说:“后天转到顾城去了,听他们说那边条件相对好点。”

丽莎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接着屏住呼吸流下泪来,生怕声音太大会被管理人员责备。“奚文博,好好的,你做什么孽,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你现在叫我怎么办啊?”她箍紧喉头,低声说道。

奚文博的眼眶也红了,为这个白得发亮的世界增加了一点点温柔的色彩。“我就是想能快点赚钱,跟你在一起也能相称一点。”他真的是没有余地了,但凡有一丝一毫的余地,丽莎确定他那种性格的人都不会这样说话、说这样的话。他应该是有更多的话要说,但是碍于旁人在侧,只有三缄其口。丽莎恨死了,早知道这样,她就下楼了。更早知道这样,她那一天根本就不会摔杯子走人。这么几天的工夫了,哪里糟践得起。

可她还是嘴犟道:“你别说这些话恶心我。谁要你骗来的那些钱?奚文博你就是个骗子,骗别人,也骗我。”无意说这些话伤他,但是又忍不住,一句一句都是刀。

“我骗谁都不会骗你。”

时间到了,奚文博起身,犹豫了一会儿,在监管人员的催促下,终于轻声说:“你再找一个吧,噢?”他这听起来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四两拨千斤,抵她一万句,是迎面一记耳光响亮。丽莎被打在了戛然而止的那一帧上。

店里清少无人的时候,莫尔关了灯,打开笔记本。我们三个在柜台后面一起看他存储的电影。莫尔说:“这个,这个你们还没看过吧,最新的一部中国电影,国内还没有上映。是奎瓦斯发到我邮箱的,画面不是很好,勉强可以先睹为快。”

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雪深深的胡同里,女孩爱上了隔壁的 ,搬家后对他念念不忘。机缘使然,数载之后她又回到了这里,但他对她毫无记忆,她留给他自己的初夜。后来他借口有事外出,自此杳无音讯,她却有了身孕。分娩之后,流离失所,陷于风尘,却辗转巧合在多年之后与他再度相遇,他们又在一起,只是他还是对她毫无记忆。又过了很久,他们的孩子得了病死了,她写了长长的书信,告诉他一切。

主题曲里有女子的吟唱,凄哀婉转,踌躇不堪。在这吟唱之中,黑暗之中,莫尔轻轻握住丽莎的手。

我适时走出门去。

丽莎后来的描述是断续破碎的。她说她想起七年前的冬夜,奚文博也是这样唐突地牵她的手,像是握住枝头一枚小青梨一样,指肚在她手背的骨节上碾啊碾。七年之后,她没有送他远行的权利,想再握一握他的手都很艰难。“所以我搬去澜光公寓住,那里还有点他的痕迹。”

我说:“他最值得你爱的是什么呢?”

丽莎说她自己也觉得奇怪,想一想,都不知道喜欢他哪里,大约有点“情不知所以起”的意思。她又说莫尔是很好的男孩子,如果没有过奚文博,她也许会喜欢他。但是先入为主是一件力量很强大的事。比如她很早就听过电影里那支叫《琵琶语》的主题曲,一直以为描绘的是汉唐的风光,后来再看电影,感觉它作为配乐,怎么都和胡同四合院不搭调。

“可这电影讲述的故事我是感同身受的——爱一个人,不为什么,只因为他先来了,所以作为后者的你再怎么用尽心思,都于事无补。”那一刻的丽莎双眸如炬,俨然是一个青春期里的倔强少女。飞蛾扑火,孤注一掷,在所不惜。

十五号的这天傍晚,丽莎提前离开了店里。她鼓鼓的背包里有给奚文博新买的保暖内衣、毛线袜子、细绒格子衬衫。里面规定不可以带食物,不然她会买他最爱吃的酱牛肉,带筋的那种,吃起来有嚼劲。

车票在口袋里,六点半的,睡一觉就到了,就像当初那样。

没有他在身边做枕头,也许会睡得没那么舒服。但这样的话,抵达与相见就更加叫人期待。

临别前丽莎悄悄向我耳语:“虽然我拒绝了莫尔,但是没有拒绝他的黄桃蛋挞,希望回来的时候还能吃到。”

我微笑着抱了抱她。

我和莫尔目送她踏上茫茫雪地到那一头去坐车。她背着硕大的帆布包,包里装着沉甸甸的爱情,如同安全稳定的蜗壳。落照把她的身影拉成细细长长的一条,似乎在测量她走过的路到底有多么远。

她好像在大声唱歌。歌词听不清,曲调也不熟悉,但是这有什么关系呢,这一路,只要还能有自己的歌声,就已经很好。

前一晚我问她到了之后要跟他说什么。她扶正我的头,把我当成奚文博专心致志地排练了几遍:“你现在只需要安安分分地在里面待着,要是还多一口热气就积极主动地配合人家工作争取将功赎罪尽早出来,出来之后立马给我赚钱把以前亏欠别人的还上。另外别忘了还我的那一份——我这些年的青春好时光是无价之宝,你要用一生的时间当牛作马给我慢慢还。什么时候还得我想起了你那年圣诞夜拉我手的那次,咱俩就两清了,一切归零,然后下辈子再重新开始。到时候就不允许你再出任何岔子了。”

看着越来越小的背影,听着越来越远的歌声,我不难想象出她在奚文博面前一气呵成口若悬河不给任何回绝余地的样子。我揉了揉湿答答的眼睛,忍不住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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