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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寻找一根针(1)

杨康明

男,曾获课堂内外杂志社全国创新作文大赛奖,

广东省 协会高校征文大赛奖,人民文学杂志

社全国高校征文大赛奖,上海萌芽杂志社新概念

作文大赛奖,香港中文大学『新纪元全球华文青

年文学奖』,后出版小说集《一本没有页数的书》。

第十六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寻找一根针

〈外六则〉

■文/杨康明

哈里发王宫早已乱成一团。

阳光焦灼地跌落在石板上,烘烤着干燥的大地。王宫大院里,蛙蝉不鸣,鸟蝶低垂,河流不动,树木静止,小草也奄奄一息。两只乌鸦从海岸边的丛林飞到大院茂盛的棕榈树上,四只玻璃似的眼珠一转,跳上琉璃瓦瓴,落到不知名的天空一角。此时,每个王室成员均是忧心忡忡、来来回回地直跺脚,愁苦都爬上了眉头。

仆人们从全国各地聚集而来,经过严格苛刻的重重选拔,由村长、乡长、镇长、市长、省长推荐,才有资格成为哈里发王宫的服务者,服务对象就是仆人们出去市街的谈资,他们的责任和荣耀与王室息息相关,他们甘愿为主人奉献一切。所以,当哈里发国王痛心悲壮地呼喊“把王宫里最好的匠师给我找来”时,仆人们急得四处狂奔,如同一群被捣窝的蜜蜂。他们必须尽快找来最好的匠师。

事情是这样的:今日清晨,弗里茨王子跟随剑道师在王宫后院练习剑术。剑道师奇奥特是一位慈祥的老人,他说话的时候,嘴边总挂着微笑,而王子弗里茨作为哈里发王室的唯一男性后代,备受家族宠爱。练剑过程从八点到十点,九岁的王子一直不停地刻苦琢磨。剑道师看在眼里,心生怜惜,遂让其自由休息。休息的30分钟里,奇奥特离开后院,来到书房阅读经文。与此同时,弗里茨也瞒着师傅来到编织房玩耍。然后,事故就忽然发生——一根针掉进弗里茨王子的头发里,消失得无影无踪。编织房的女侍吓得赶紧向国王报告。报告作为紧急事件的措施,不无道理。第一,一根针价值连城。哈里发国王当初常年征战在外,攻下三座波斯城才获得三根针,这三根针来之不易,关乎哈里发王国的国家命运,不能轻易就说消失不见。第二,顾及弗里茨王子的身体安危。一根针消失在王子的头发里,万一刺伤头皮,后果不堪设 想,作为国王继承人,人命关天,万万不可马虎。

哈里发国王丢下手上的事务,立刻赶到事发现场。他痛心悲壮地一声令下,王宫顿时乱成一团。

王宫里最好的木匠、铁匠、锁匠、工程师、御医五人集合在一起,纷纷出谋划策。

木匠摸一下弗里茨王子的脸蛋,说:“亲爱的王子,你的恐惧以及担忧,我可以完完全全地感受到。如果那根针现在不是落在你的头发里,也就是说,那根针还没落在你的头发里之前,我确实可以为你制造一个木头盔,你可以戴着它,防止那根针的肆意妄为,你就不会产生恐惧以及担忧。可惜现在事已发生,木头盔制造出来也毫无用武之地,我实在无能为力,深感抱歉。对不起,亲爱的王子。对不起,亲爱的国王。”木匠说完,退回人群。

铁匠走上前来,对哈里发国王说:“亲爱的国王,你的痛惜以及不安,我感同身受。我愿意铸造一把大磁伞,让下人时刻撑在王子头上。以磁伞的内力,我相信假以时日,那根针肯定会被吸出来。”国王听完,喜色冒上脸盘。

锁匠也走上前来,对哈里发国王说:“亲爱的国王,我觉得铁匠的方法行不通。如果磁伞整日撑在王子头上,万一将头发磁化,一根一根树立在上面,岂不是很难看?届时就算找到那根针,王子的形象也毁了,国家的形象也毁了,那又有什么意义?我愿意发明一把万能钥匙,插入王子的鼻孔,将他的脑壳像锁一样打开。

那时候,所有的头发都可以随意拔下来插上去,我就不相信找不到那根针。”国王听完,会意地一笑,转身看了一眼王子那漂亮的褐色头发。

工程师见前面三人都踊跃积极,自己也不甘落后地走上前来,对哈里发国王说:“亲爱的国王,我觉得锁匠的方法行不通。如果万能钥匙将王子的脑壳打开,万一头发拔下来插不上,怎么办?届时就算能找到那根针,王子的形象也同样毁了,国家的形象也同样毁了,那同样没有意义。我愿意修建一座高楼大厦通往太阳。建成以后,将王子接到最高层,以太阳热辣辣的温度,我相信那根针一定会熔化,变成一滴液体流出来。”国王听完,点一点头,若有所思。

御医终于开口,他对哈里发国王说:“亲爱的国王,我觉得工程师的方法也行不通。你是圣明的人,你也知道,离太阳越近也就离地面越远,离地面越远也就意味着空气越稀薄,王子在太空是没有氧气可呼吸的,尽管能找到那根针,却丢了性命,不划算。”

国王听完,不知如何是好,眉头打结,急促地问道:“那你觉得应该怎么办?”

“亲爱的国王,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是一名医生,只会医治病人。王子无病无痛,我爱莫能助。”御医说完,和所有匠师一样,退回人群。

哈里发国王急火攻心,右手大力一拍,将众人疏散。他终于哭了,泪眼婆娑。他双手抚摸着王子的头发。此时,王子沉醉在父亲强壮的臂弯里,早已入梦。

夜色降临,哈里发王宫沉寂得让人心慌。有两只乌鸦从天边跃入,在海枣树上叼来叼去,叼到最后,将果子一甩,又慌张飞起。没有人注意到两只禽鸟的出没,也没有人预测一个兴盛王朝面临的命运。

午夜一过,弗里茨王子停止了呼吸。御医终于可以大显身手,他用冰凉的双手将王子的穴位摸了个遍,并说出了死因:费尽心思寻找的那根针从头顶进入了大脑,经过动脉,游离到心脏,深深一刺。

爬水管的男人男人紧闭双唇,用力一吸气,摇摇欲坠的涕液立即缩回鼻腔,涕液瞬间充满了整个鼻腔,散发出糜烂的气息。他想吞个口水,但考虑到喉咙里黏稠的涕液(他一直分不清是鼻涕还是浓痰),就此停止。

在这个寒冷的冬夜,男人必须去进行一项属于自己的任务,尽管他不知道何时可以完成。

男人的左右手不停地交换,一直支撑着身体的上升,因为使劲,青筋在手臂上暴起,仿佛文身一样突兀。萧瑟的寒风刮过他的身体,就像刀将面变成刀削面,身子任由寒风宰割。他的头发像铅笔似的一根根竖立,如果风再大点,没准会脱离头皮,随风飘走。那时候,因为连根拔起,头发根部自然带着红色肉团,转即变得如同倒立的蒲公英。他的眼睛深邃异常,向上盯着楼顶,眼神中透露出渴望,这份渴望快速、酣畅、雄厚、磅礴,是渴望拥有世界上一切神圣权力的渴望,是渴望消灭宇宙间所有罪恶灵魂的渴望。因此,他的双眼明亮如闪电,光芒万丈,“唰唰唰”在纵横林立的高楼大厦间扫射。男人身上的衣服不多,可以说是单薄,却也好,要知道,厚重的衣服对爬行不利。艺术的美好从来不需要复杂的衬托,战士的英勇从来不祈求累赘的拖沓,而男人的水管爬行之旅也不必有衣服的掺和。他的目的是水管顶端,水管顶端是他的目的,那里有他的桃花源,他的理想国,他的乌托邦,他的诺亚方舟。

爬水管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很多年以前(因为爬上这条水管已经好几年,时日已久,男人早已记不清是多少年前),在做出决定的那一刻,男人就心知肚明这趟行程不会一帆风顺。

那时,他变卖所有的家具宠物书籍收藏品,赚得一笔丰厚的收入。他将收入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交给一位开农场的生活窘迫的远房亲戚,另一部分则用来付清拖欠了房东三个月之久的房租。出于礼貌,房东驾着私家车载着男人来到选定的水管处。房东不无担忧,双手搭上男人的肩膀,轻轻地拍了两下。房东明白自己曾经的房客面临怎样的挑战,径直点燃一根雪茄,猛吸起来,随即也给男人递过一根。男人谢过房东的香烟,也谢过房东的送别。他轻盈地转身,脱掉松糕靴子,随手送给街头卖唱的流浪汉。他从容不迫,不慌不忙,甩几下胳膊,轻手轻脚地爬上了水管。

这么多年过去,男人依旧裸脚,光滑如初,轻松如初。关于他的裸脚,其实还有很多故事。

因为男人的双腿曾经走过世俗的道路,踏过红尘的铁轨,脚下铺满石砂,或大或小,或锐或钝,当裸脚配合双手向上爬时,石砂经不住风化与重力吸引,纷纷坠落。飘落的泥沙形态各异、五颜六色,有的盖在老树的叶子上,有的贴在面包店的橱窗上,有的浮在中心广场的水池中,而更多的则弥漫于城市间,如同亘古不变的大雾。泥沙的量之多,着实吓住了安于现状未经世事的居民。健康可不能开玩笑,环境可不能开玩笑,生活也不能开玩笑,有什么比生命还重要?逐渐地,居民们开始颇有怨言,然后怨声载道:泥沙造成的环境污染实在太过恶劣了!但是居民们再清楚不过,这个时代只身一人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地爬水管的人已经极为罕见,我们何必再恶言相向?最终,感激上帝,经过会议表决,浮夸的怨言并没有进入男人的耳朵。相反,许多友善的居民还为男人提供适当的帮助。例如,临睡前的小女孩会挤好牙膏给他刷牙,做晚饭的家庭主妇会盛一碗玉米羹给他填肚子,修空调的师傅也会为水管装风扇给他驱寒……最让男人感动的,就是人们在他经过自家阳台水管的前一天就会将水管洗刷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以迎接这位伟大的客人。一切的温暖,让男人感受到宾至如归的安慰。

在这个寒冷的冬夜,男人必须去进行一项属于自己的任务,尽管他不知道何时可以完成。

他双手双脚攀着水管,一边爬一边回忆,回忆已经成为他任务的一部分,神圣而隐秘,就像一项由来已久的仪式。

男人孜孜不倦地回忆。

他的回忆充满居民的千依百顺,却也充斥着自己的磨难和艰辛。他想起万圣节那天受到袭击的事情:一大群不辨种族的苍蝇前仆后继缠绕而来,马不停蹄地朝他身上吐口水。那一刻的他狼狈不堪,口水由少积多以排山倒海之势像河流覆盖鹅卵石一样包围过来,他挥之不去,他侧脸躲避,他动弹不得,他乖巧如井中之蛙,他战栗如笼中之鸟,他静谧如槽中之马,他觉得自己会在下一秒魂飞魄散。千钧一发之际,就在男人即将放弃爬水管之旅时,上帝导演了至高无上的戏码:一位在阳台放烟花的老者烧好热水,给他洗了一个痛快澡。老者就这样解救他于水深火热之中。

诸如此类受苦受累的事情发生过很多,男人萌发放弃念头的次数也不少,但他还是坚持了下来,一如既往。

我为什么要爬水管?男人一直在思索。偶尔疲惫到不行,他会回首向下望。

楼下一群人正抬着头仰望,姿态定格得隽永凝固。

一本没有页数的书很久以前,在我十八岁的生命之中,我从来没有意识到将来的某一天会得到这样一本书,就像我不知道这本书明天又会带给我怎样的人生悲欢与抉择。

因为这是一本没有页数的书。

不清楚从哪天起,这本书就躺在我那经常用口水浸泡的课桌的抽屉里。我的课桌已经发黑,闪着光亮。这得感谢我自己和我的老师。一者,我经常在课堂上睡觉,一睡觉就流口水,一流口水就给课桌上光泽。二者,倘若老师经常在课堂上唤醒熟睡的我,课桌就磨不成这么伟大了。另外,真想不明白,会有怎样的人以怎样的方式将这本书塞到我的课桌里?我一直都认为别人早已将通往我课桌的道路给忘记了。其实这条路走起来不简单,周围灌木丛生,不时有野猪跑着跑着会被蒿草扎死。我课桌边的草也很少剪,不像其他同学。我对我周围的野草置之不理,任其生长。我想呀,有时候,有些事情你总奈何不了。

那天,我将这本书从抽屉里抓出来,就像捏着一只死耗子,同时还伴有一声莫名其妙的鸣响。然后,所有同学尾随老师一跑而光。当然也停了几天课,具体多少天,我也不清楚。这下可好,平日里所有的浮躁喧哗和老师漫天飞舞的谎言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现在拿着笔记录这些东西的时候,同学们一个个离我很远,好像我身上有种神秘的病毒。但是我知道,那是因为我有这本书,而他们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同学们离校后,我一个人久久地盯着这本书。我明白,这是一本不寻常的书。于是,我满怀激动地翻开来,可当我翻开牛皮封面时,扉页一片空白,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也不能说明什么吧?然后,我接着往下翻,一群蓝色的蜻蜓伴着樱桃蛋糕的香味飞了出来,让我恶心了一会儿。不过与其说是恶心,不如说是惊奇。我再往下翻时,一大群蜘蛛忙得满头大汗,将石砖往高处砌,显然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周围绿油油的环境就是最好的证明。

同学们离校后的几天里,我一直在看这本书,就连他们回来,我都没有察觉。在一个人独处的那段时间里,我很享受看书的欢畅。我可以天马行空,走自己的江湖。

我想得到我写小说的答案。

我向老师报告,我想写小说。他说,别浪费纸,你有多余的纸就给贫穷的孩子送去。我知道我功底不行,性格不好,可我想写小说;我生产的那些涂鸦不能纵贯古今,横亘中外,包含大千世界,穿透人生社会,寄寓于人生百态家长里短,闪现在思维领域的万千景观,可我想写小说;我不是导演,文字更不是女演员,只要我往那儿站,文字尽爱在我面前脱衣服活蹦乱跳,可我要写小说。

我写的故事始于东汉末年的黄巾起义,经过群雄角逐,演进成魏、蜀、吴三国鼎立,最后三国灭亡,西晋建立,司马炎统一中国。书中写出了这期间天下分崩的诸多历史事件。其中有汉末外戚和宦官的宫廷之祸,董卓率兵入京之乱,袁术于淮南称帝,袁绍于华北割据,小霸王孙权的江东崛起,袁绍与曹操的官渡之战,曹操与孙权的赤壁大战,刘备的攻取东川、西川,曹丕的建魏代汉,刘备、孙权的先后称帝,吴蜀的彝陵之战,司马氏势力的扩大,邓艾、钟会的灭蜀,西晋的建立,东吴的灭亡,等等。书中写出了那个年代的频繁战争,王侯将相的军事生活以及对农民的伤害。老师说:“你放屁,我已经上网查过了,未来的很多年也不会出现这本书。”是吗?这样的话,我就不是那个创造历史的人了,那我之前的凿壁借光、囊萤映雪、捧书追月、头悬梁锥刺股算什么?不白费了?这时,我深刻地体味了这句话:诗人在历史上是神,在你家楼上是疯子。我真是疯子,我是真疯子。

老师说我错了,我就没理由对。我想在这本书里找答案,既然它能出现在我生命中,当然有它的理由。

我在这本书里翻,得到了很多信息,包括以前上课所偷看的小说里面的人物,还有很多我脑中经常出现的那些儿童不宜的画面(当然经过马赛克处理),可是就是没有关于我的小说的信息,我不能绝望。因为卡夫卡说过,不要绝望,甚至对你并不感到绝望这一点也不绝望,恰恰在似乎一切都完了的时候,新的力量毕竟来临,给你以帮助,而这正表明你是活着的。可是,我疯了,我哗啦啦地翻起书页,气急败坏,这本书的后面部分居然是空白的,没有页数。

我疯了,看到这本书最后一张纸里的一行字……而没有页数的书却消失了。

多年以后,我从我奔跑的那条道路上下来,寻找回家的方向。回到家,好像什么都没有变,只是经过我这一路的奔跑,把家里跑成了希望工程。母亲说:“没事,只要你觉得开心,你爱怎样天马行空就怎样天马行空。”说得我这个一味追求理想的孤寂行人热泪盈眶。我成年了,认为一切都是错的(另外一种说法是:有思想了)。或许无对错,只存在着对立。经过几年的奔跑,路上有风雨、有悲欢,有阳光、有喜怒,有时让我迷失方向,左右为难。但是,我一直没有忘记自己十八岁那年,那本没有页数的书里面的最后一行字:你无须寻找一个答案,一字一句看到这儿,终究会明白我在写什么。

我不能打喷嚏时间是8∶05。火车开前,我赶了上来。

几名旅客像滴进海绵的水,一下子就缩入车厢。车廊狭窄,人潮拥挤,声音喧哗。我站在队伍里,不知不觉地移动。立在车门口的女乘务员焦急万分,马不停蹄地维护秩序,还时不时地对新上车的小孩和老人说“欢迎乘坐本次列车”。她身穿职业装,看起来干净利索,头发染得金黄,随便用普通小橡圈扎在后脑勺。几滴汗珠在她粉红的脸蛋上逐渐成形,摇摇欲坠。她忙得不可开交,并没有意识到细密汗水的存在。我随人流一边走,一边用眼睛扫射着环境。T8350次列车与其他列车没有任何区别,也与平日的T8350次列车没有任何区别,车门、厕所、洗漱间、配电房、开水房、座位。左边的乘客看着左边的蓝天,右边的乘客望着右边的白云,彼此假想猜测心仪的坐席是否比自己屁股下的坐席舒服。

没花多长时间,我找到了自己的位置,05车76号,坐下来。

我的鼻子稍微一痒,这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从月台钻进车厢,气流变化,温度变化,湿度变化,尘粒变化,气味变化,以上任何因素都可以直接导致鼻子的敏感。但我不能打喷嚏。

我绝对不能打喷嚏。

因为我人生中前五次的喷嚏都是在无人的山上打的,而第六次的喷嚏也必须在无人的山上打。此次出行正是前往无人的山,我总不能忍不住,在半路就将喷嚏给解决了吧?

我真的不能打喷嚏。

匆匆忙忙,我站起来,双手紧捏鼻梁,张开嘴,大口地呼吸。一呼一吸间,吞吐的大动作像极了池塘里呱鸣的青蛙。突如其来的举动想必也引来了关注。邻座的小女孩用关怀的眼神盯住我,问:“先生,你是不是不舒服?”

我转过身,正面对着她,双手依旧没有改变姿势,答道:“噢,不,亲爱的,谢谢你的关心,我好得不得了。”

“那就好。”小女孩说,脸上却写着:鬼才相信!

小女孩的鼻子真可爱,如同田野里生长旺盛的草莓。如此可爱的鼻子,应该不会不能打喷嚏,我在心里默默肯定,对她越发喜欢。

待鼻子不痒、呼吸也顺畅后,我再次坐下来。小女孩欠欠身子,对我的到来表示欢迎。她没有抬头,很认真地在阅读赫拉巴尔的《过于喧嚣的孤独》,她神情自若,恬静安详,温暖的光线散在身上,像一只贝壳在海边懒洋洋地晒太阳。我不忍心打搅,尽管我可以与她讨论一下弗雷德里克写的一部叫《一部法国小说》的法国小说。

不久,刚才见过的女乘务员过来给我的咖啡续杯。我报以微笑,说声“谢谢”。小女孩忽然放下手上的书,催道:“也给我添一杯吧!”乘务员同样报以微笑。然后小女孩站起来,将桌子上的玻璃杯递过去,屁股扭捏展现在我眼前。

我吓得目瞪口呆。

小女孩屁股后面拖着一条尾巴!

众多小女孩屁股后面的尾巴各式各样,我见识的也数不胜数。她们有狐狸尾巴,有鲸鱼尾巴,有野猪尾巴,甚至有响尾蛇尾巴,无论走到哪里,总是傲慢又高调。但她们的尾巴我已司空见惯,不足为奇。唯独这位小女孩的尾巴使我惊呆了。

准确地说,小女孩的尾巴不是标准意义上所说的尾巴,这只是一棵树,一棵小松树。小松树怎么会从小女孩的屁股上长出来?我满怀好奇,不敢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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