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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六月里,青草盛开,处处芬芳

北京

{我不知道还能拿什么来让你留下}

一年中最热的时候,我从火炉长沙坐动车去一个更大的火炉武汉,只为了看一场话剧。

那段日子,豆瓣和微博的首页上,到处可见江一燕的脸,她有一张淡得几乎是素颜的面孔,也有烈焰红唇的风情,这两种风格迥异的妆容出现在一张话剧的宣传海报上,被文艺青年们海量转发。

《七月与安生》。原作者安妮宝贝,这是她最出名的一个短篇,被改编成了剧本,在2011年的夏天,全国巡演。

十年前安妮宝贝以颓废、抑郁、小资的文风,横空出世,十多年来,喜欢她的人和讨厌她的人都长大了,有一些曾经喜欢她的人也变成不喜欢她的人。

在我买的某期《南方人物周刊》上,很意外地看到关于她的采访,依然是淡淡的口气,她说:“我的读者一定会随着时间重新整合与分流,这是很自然的事情。”

十多年来,我喜欢的女 从三毛、亦舒到严歌苓、龙应台,我阅读的题材不断变化,但我依然还是安妮的读者,无论多少人诟病她的文风,在我看来她仍然是得天独厚的作者。

否则,你如何解释,在这个只要会写汉字就能出书的浮躁环境之中,为什么再也没有出现过第二个仅仅一个短篇就划分了一个时代的作者。

我只是代替十年前那个攒下零用钱去买那本《告别薇安》的少女看这场话剧。

八月的武汉。

离开场还有半个小时的时候,剧场外面已经水泄不通,我们买好矿泉水随着人流拥进剧院,不多时,灯灭了,人群里还有窸窸窣窣的声音,我的心是前所未有的安静。

江一燕饰演的少年安生,过于活泼,容颜也比原著中要漂亮太多。

安生应当是气质超越容貌的那种女孩子,她吸引人的是自灵魂里迸发出来的原始的力量,而不是一张精致的面孔。

后来才听说,原本是安排她演七月,但她因为更喜欢安生,主动要了这个角色。

我没有求证过,但理所应当地觉得应该是真的,她的形象和气质都的确更接近恬淡宁静的七月。

演出到中段,家明对七月坦白说:“你们两个,我都爱。”

二楼的观众席上突然爆发出一声“你去死吧”,是一个看得太过入戏的姑娘,引得满场哗然。

安生背起行囊离开的姿态十分决绝,七月跟在她身后踉跄着喊她的名字,然而她没有回头。

舞台在这一刻暗了,只有一束追光打在七月身上,她喃喃自语地说:“我不知道还可以拿什么来让你留下。”

黑暗中,我的眼泪第一次落下来。

我不知道还可以拿什么来让你留下,我这残破的余生,像是早已荒芜的花园,长不出一株明艳的植物。

究竟是你离开了我,还是我离开了你,这真不好界定。

你拥有的一切都超过我所能供给的能力范畴,我像一个被遗弃在时光中的拾荒者,而你本身,就是我拾到的唯一瑰宝。

于此,我又能拿什么来让你留下,我又如何能超越贫穷的自尊,开口挽留你。

虽然,我曾经的确想留住所有留不住的,也曾经的确想对要走的说别走。

故事的尾声,一直特立独行,信马由缰的安生,终于回来了,怀着家明的孩子。她和七月在年少时缔结友谊的那棵大树下,她说:“我累了,走不动了。”

从那一刻开始,我的眼泪泛滥成灾。

我在这个十年前就看过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泪。

我说不清楚为什么,是我太多愁善感,入戏太深,还是在故事里看到自己的命途轨迹。

我是在期待,还是害怕,有一天我会像安生一样拖着疲惫的躯壳回到最初出发的地方。

是物伤其类,还是感同身受,如果走了那么远的路,只是走成了一个圆,那些这些孤单的路途,究竟有没有价值和意义?

最后那一幕,安生骑在单车上,在巨大的月亮前面往后一仰头,像极了我们热情饱胀却不知如何排遣的青春。

完美落幕。所有人都从位子上站了起来,掌声雷动。

我哭红了双眼。

{那一年我们二十岁,一切都还很美}

这一年夏末,我买了一个二十九寸的白色箱子,上面被我和黄鹤一起贴满了花花绿绿的贴纸,十分壮观,因为它浮夸的扮相,以至于后来在印度穷游时,我所到之处总是引来印度人民的热情围观。

带着破釜沉舟的心情,我拖着这个满满当当的箱子飞去了北京。

离开长沙那天,温度很高,我穿着那条宝蓝色的长裙在公寓楼下等R,中午两点的飞机,十二点半我们才碰面。

帮我把箱子放进后备箱时,他皱着眉说:“怎么这么重。”

我心不在焉地回答说:“嗯啊,带了好多东西,不打算回来了。”

他呆了一下,又用试探的语气来确认我刚刚说的那句话。

“不打算回来了?”

“嗯啊,我想试试看北京的生活。”

他开车送我去机场,车里飘着若有似无的音乐声,我戴着大大的墨镜,看着在我身后不断倒退的风景。

临行前的这顿午饭我们吃得都不太好,时间太紧,甚至来不及慢慢咀嚼,我们说话的时间比吃饭的时间还要多。

我看着他,比起我们刚刚认识的那个时候,他胖了一点儿。

他说:“别人都说我稍微胖一点儿比较好看。”

我嗤鼻一笑:“他们骗你的,只有我才不会骗你。”

“为什么?”

“因为我曾经喜欢过你,也因为我早就不喜欢你了。”

我们认识的时候,彼此都才刚刚满二十岁,解放西路的霓虹灯下人影如鬼魅,整座城市隐约散发着堕落的美。

在酒吧里认识的朋友,当时大概谁也没想到后来会长久地留在对方的生活当中,我喜欢过他蛮长一段时间,那时候他是翩翩少年,ZIPPO划出的火焰,惊扰到骚动的青春。

我们之间没有天雷地火的情节,也没有风花雪月,甚至在艺术加工之后都编排不成一个动人的故事。

我们只是认识了,然后离暧昧很近,离爱情却有些距离,后来的日子里我看着他换女朋友换得很勤,一面挖苦他,一面又庆幸我们没有在一起。

我从学校里毕业的那一年,找房子找得焦头烂额,他大概是听别的朋友提了这件事,打电话给我,带着一点儿优越感说:“你怎么不找我帮忙?”

那个六月的周末,他开着车带着我满城转,我一面盘算着自己的卡上还有多少钱,够找个什么档次的房子,一面尖酸刻薄地嘲讽他说:“还是你们纨绔子弟过得好,二十出头就开这么贵的车。”

他无奈地叹气,说:“葛婉仪你够了,我这样的都叫富二代,你要真正的富二代们情何以堪?”

他对我的称呼从最开始的舟舟,到后来叫葛婉仪,直到如今带着调侃意味的舟姐,正如我们之间的关系,从礼貌到别扭的尊重到完全冰释前嫌。

我曾经问过他:“你有没有什么梦想?”

他想了一下回答我说:“发财算不算?”过了一会儿又补充说,“你肯定觉得我很俗气吧。”

我笑一笑,没说话。

或许每个女孩子也都经历过这样的感情,它并不刻骨铭心,想起这个人的时候既不会恨得咬牙切齿,也不会深情得永志不忘,这个人的名字不是禁忌,而是茶余饭后可以拿来做话题的谈资。

这段感情不需要你回避着某条路,某个街口,甚至某座城市,你去到这些地方完全不会触景生情,旁若无人地蹲下来哭泣。

你甚至会怀疑,你真的喜欢过这个人吗?这么平凡这么普通的一个人。

因为我们对人和事物的态度,其实就是某个时间段,自己内心的折射。审美其实是善变的,只是我们当初都不明白。

因为成长的过程本是不断的筛选,在经历了时光的打磨之后,你所喜欢的那些人和事物,较之从前的乱花迷眼会更接近你的本性,而筛选这件事,不可避免地会让你疏离你的从前,这其中包括了你曾爱慕的,你曾喜欢的。

其实这并不是他们的错,不是因为他们不够好,而是因为你的眼界打开了。

你看到的世界越来越广袤,它给你提供了越来越多的真相,你从中获得新的力量,而这力量不再寄希望于他人,而是来自你的灵魂。

而那些跟不上你节奏的人,无法保持跟你一个频率的人,以及那些早已选定了与你的路途相反的方向的人,便通通都成了昨日之日不可留。

在机场分别时,没有难以难舍的情绪,放下箱子他就开车走了。

倒是我,站在候机大厅的门口,发了好一会儿呆。

我的目光沿着他的车消失的方向看过去,仿佛还能看到那一年,我们才二十岁,一切都还很美。

{从荆棘到藤蔓}

在北京的第一个周末,我的左腿脚踝上加了一个新的刺青。

二十岁那年刺的IVERSON已经有些褪色了。健一问我:“你想加点儿什么在旁边?”

我说:“荆棘吧。”

他说:“你是女孩子,我还是给你画条藤蔓吧。”

荆棘太凛冽,或许我是应该活得柔软些。

{北京病人}

某天晚上,坐在出租车上,经过国贸的时候,我忽然泪如泉涌。

北京。

后来无数次,我挤在地铁里,看着周遭的人们僵硬的面孔和疲惫的神情,想起我在那些二三线城市看到的人们,生活在那些没有地铁没有星巴克甚至没有麦当劳的地方的人们,我生平第一次觉得我过去用“麻木”这个词形容他们是多么的不恰当。

北京,灯火辉煌的北京,文艺青年们心中的殿堂,每年都有多少人为了他们所说的“机会”来到这里,有多少人的愿望得以实现,又有多少人的梦想就此埋葬。

我记得小时候,中国地图还认不全的时候,我就渴望去北京。

我动用了一个儿童所有的想象力去构造我心目的北京,当然,无非也就是尽人皆知的那些名胜古迹和特产,故宫、长城、天安门以及烤鸭、果脯这些……

但对于那时的我来说,北京,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名词,只能存在于我的想象之中。

后来高考完,我说什么也要把志愿填在北京,可一估分数,凡是我能说得上来的学校我都考不上。

收到一大摞录取通知书,我只拆从北京寄来的,好不容易看到一个有新闻专业的学校,一问北京的朋友,人家说:“啊?那是什么地方啊?在六环了吧?我们都不管那儿叫北京啦。”

再后来,我来了长沙,去了武汉,杭州,云南,西藏,新疆,青海,甘肃……但我还是没有去北京,我只是路过过,做一些采访,参加一下活动,我还是不知道在北京生活,到底是什么感觉。

离开长沙之前,很多很多人都问我:“你为什么要去北京?”

我说不清楚,只是向往吧我想,觉得那里有一切我想要接触的事物,那里能够满足我所有的精神需求。

那里有798,有老胡同,有大大小小的演出,我能听民谣,也能听摇滚,我能去看话剧,也能看摄影展……

我不厌其烦地说服自己,那么多人蜂拥而至不是没有原因的,他们所说的机会,不一定是指就业的机会,找到一份高薪工作的机会,而是在更大的城市里,有认识更多新鲜的事物,更多有意思的人。

于是我就这样做了,你看,实际上去北京多么简单啊,拖着箱子我就来了。

可是才第一个周末,我就抓狂了。

没有闺密一起窝在沙发上一边吃零食一边吐槽那些山寨的娱乐节目,没有哥们儿随喊随到一起喝酒吃烧烤。虽然我时常觉得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其实是很悲伤的一件事,但在北京初秋的夜里,我第一次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寂寞。

寂寞,跟孤独是不同的。

我跟北京的朋友们一起吃饭,喝东西,他们聊的话题全是微博上的热点。

回去的时候,有人问我:“你是不是不开心?”

我说:“不是,人一多我就不爱说话,我是这个样子的。”

可我知道很多时候我并不是这个样子的。

我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了一个多月,一事无成,从南边搬到了北边,在十九楼的黄昏里一个人看夕阳。

我最喜欢的那部电影叫《The English Patient》,在北方的秋风里,我觉得自己就是北京病人,我的北京梦在春天发芽,经历了夏季的暴晒,大雨冲刷,蒸发之后,死在了静谧的秋天里。

我想这并不是这座城市的错,有那么多人都在这里生活得好好儿的为什么我不行?

我问自己,为什么来了这里?

是为了人吗?是为了感情吗?如果是为了这些,那失落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这些都充满了太多变数。要想在一座城市持续地生活下去,唯一的理由应该是喜欢。

可我喜欢吗?

去大西北之前,我也来过一趟北京,正好赶上去通州运河公园看草莓音乐节,来了好多我喜欢的乐队和歌手。

第一天晚上回去的公交车上挤得都快窒息了,突然有个男生吼了一嗓子说:“咱们唱歌吧。”

整辆车上所有的人都唱了,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对自由的向往。

那些陌生的年轻的面孔在夜晚发着光,我第一次为了青春这件事儿热泪盈眶,车厢里的汗味儿都变得亲切起来,在那个激情的夜晚,我头上戴着老虎耳朵,看着窗外,暗自发誓,我一定要来好好儿了解这座城市。

那个时候,我对北京的憧憬像是一个不断被注入氢气的气球。

然后在秋天到来的时候,它啪的一声,破了。

订好机票之后,我给一个大哥打电话,我说:“Hi,我要走啦,你请我吃顿好吃的吧。”

我在北京落地的那天,也是他开车去机场接的我,后来他跟我讲,他在车上远远地看到我站在那里时,就觉得这姑娘的气质很特别。

我本以为他是想夸我又不好意思直接说,便心领神会地接受了他的赞美。

可他把话说完却是这样的:气质很特别,一看就不是好好儿上班的人。

辞行的那顿饭是在三里屯附近的一家泰国餐厅吃的,那条路上有很多大使馆,枯叶落满街,的确是适合道别的场景。

他坐在我对面问我:“真的不打算再多待一阵子吗?”

我说:“你知道吗,我真的认认真真地想了很久,原来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在更广阔的天地里游刃有余地生活,虽然可能他们自己也很向往,但实际上,他们根本无法找到乐趣和价值。

我在北京水土不服——我指的是心理上。”

有些人,身无长物,却可以心拥天下。

我见过那样的人,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没有固定的住所,在简陋的房子里,喝着廉价的酒,做着自己认为是天下第一重要的事情。

我想说的是,其实我们这样的人,仅仅只需要三尺之地,就足够容纳我们的爱情,梦想和信仰。

我们这一生,所需要的,其实真的不是太多。

{愿赤裸相对时能够不伤你}

我有两台单反。两部手机。换过四台笔记本电脑。

我有两个刺青,确切地说是三个。

我有一箱子明信片,一箱机器猫的漫画,一套哈利波特全集,一个Moleskine的纸质笔记本。

我有七管口红,分别是大红,复古红,裸色,纯橘色,橘红,金属红和桃红。

我有十瓶香水。

我有抑郁症。

陈奕迅的所有歌里,我最喜欢的《打回原形》。

不要着灯,能否先跟我摸黑吻一吻

如果我露出了真身,可会被抱紧

惊破坏气氛,谁都不知我心底有多暗

如本性,是这么低等,怎跟你相衬

情人如若很好奇,要有被我吓怕的准备

试问谁可,洁白无比

如何承受这好奇,答案大概似剃刀锋利

愿赤裸相对时,能够不伤你

当你未放心,或者先不要走得这么近

如果我露出斑点满身,可马上转身

早这样降生,如基因可以分解再装嵌

重组我,什么都不要紧,假使你兴奋

情人如若很好奇,要有被我吓怕的准备

试问谁可,洁白无比

如何承受这好奇,答案大概似剃刀锋利

但你知一个人谁没有隐秘

几双手,几双脚,方会令你喜欢我

顺利无阻,你爱我,别管我,几只耳朵,共我放心探戈

情人如若很好奇,要有被我吓怕的准备

试问谁可,洁白无比

如何承受这好奇,你有没有爱我的准备

若你喜欢怪人,其实我很美

很久以前,我也正正经经地谈过一段恋爱,那时的我,还没有如今这么多游离和破碎的情绪。

就在我几乎彻底忘记它了的时候,它毫无征兆地,又出现了。

那段时间,每到深夜,我就会独自坐在阳台上哭,起先是呜咽,到后来则变成需要咬着牙才不至于歇斯底里的剧烈哭泣。

我吵醒了房间里的人,他走出来蹲在我面前,整夜整夜地陪我说话,可我只知道哭。纵然再亲密的人,也没法理解,没法分担这种痛苦。

在那年夏天,我就做出了一个决定,我不会再跟任何人缔结一段固定的情感关系。

我的余生,也许一直都是这样了,但他们应该有更多的机会去认识可爱的姑娘,有更多的机会去爱,和被爱。

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好起来,没有人能对我保证说舟舟你一定会好起来。

既然如此,我就不应该拖累任何人,不应该让自己成为别人的负担和累赘,不应该以爱的名义,剥夺任何人更多的选择的权利。

一个人并不能够因为自己承受了自认为足够多的苦难,就可以无视,甚至蔑视别人的苦难。

至少,它还能让你记住,你没有资格把你的苦难经历当成个人的人生资本。

如果我不能与你和乐安康地一同生活,那我至少可以在你要离开我的时候坦然洒脱,这就是我能够给你的最好的爱。

很多人都喜欢这首歌里最后那句:“若你喜欢怪人,其实我很美。”

但我更喜欢“愿赤裸相对时,能够不伤你”。

九月的工体,陈奕迅的演唱会,王菲是神秘嘉宾。

全场都沸腾了,可我没有。

我买了内场票,头上戴着能够发出蓝色的光的犄角。

可是他没有唱我最喜欢的这首歌。

{此生不复再相见}

我似乎说过很多次再见,我把每一次都当做诀别,可是我们却一次又一次地重遇。

每个人都有一片森林,迷失的人已经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我没法拿村上春树的这段话再搪塞自己。

北京的秋天的夜,下了一点儿小雨。

我裹着披肩从胡同里走出来,在路边等车等了很久。

你知道吗,那一刻我有一种解脱了的感觉,为着坐在你身边的人。

她涂薄荷绿和白色的指甲油,用爱马仕的钱包,她比我年纪大,看起来比我得体得多。

而我是怎样的一个笨蛋呢,一个连斗地主都打不好的笨蛋。

思考要慢,做决定要快。

我就在那个夜里做了这个决定。

我这一生,再也,再也,不要见你。

哪怕我依然爱着你。

那天晚上我在回去的出租车上,又哭又笑,像演戏似的,脑子里不断冒出村上春树的这句话。

“你要做一个不动声色的大人了,不准情绪化,不准偷偷想念,不准回头看。你要去过自己另外的生活,你要听话,不是所有的鱼都生活在同一片海里。”

此生再也不必相见了。

你就回到你原本的生活轨道之中去吧,我有我无可抵消的孤寂和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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