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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三章

第二回合:赵高这一次趋利避害,连问了李斯五个问题——

您的才能与蒙恬相比怎么样?

您的功劳与蒙恬相比怎么样?

您的谋略与蒙恬相比怎么样?

您的人气与蒙恬相比怎么样?

您和扶苏的关系与蒙恬相比怎么样?

这五个问题已经使李斯备受煎熬了。李斯与蒙恬相比自有三痛——他出身平民,而蒙氏家族三代(蒙骜、蒙武、蒙恬、蒙毅)是兼并六国之功臣,更是几代秦王的股肱之臣,这种家族优势李斯根本不可能与之相提并论;李斯功利心极重,且主张以法治国,得罪了不少以柔治国的主张者,相比之下,蒙恬功劳极大却毫无骄矜,戍守边疆几十年毫无怨言,哥哥在外手握重兵,弟弟蒙毅在秦王身边操持机密,甘愿做李斯手下的长史丞,兄弟二人不争功、不倨傲,身正影直,人气自然非李斯可比。

最重要的是,蒙恬与扶苏关系太好——扶苏之所以会被父皇送至边疆锻炼,原因就在于“焚诗书,坑术士”这两件事情上,李斯都是强硬的支持者。而扶苏到蒙恬身边挂职锻炼两年多,他与蒙恬关系自然非同一般。若扶苏上任,李斯的“好位置”还能保得住吗?

李斯此时的心思虽未动摇,但他肯定已经思考过这些问题。在接下来的三个回合中,李斯虽然一直强调自己只“奉主之诏,听天之命”,但赵高已经利用政治中的“利害”不断动摇他。

在第六个回合中,李斯终于放弃了“听皇诏”的主张。他仰天长叹——生逢乱世,不能以死尽忠,只能明哲保身了!

此时,李斯与赵高正式结成了利益联盟。按赵高的许诺来说,接下来应该是胡亥上位,二人得益——遗憾的是,“树欲静而风不止”。

同盟破裂,宰相下狱

阴谋得逞、胡亥继位以后,李斯误以为自己的好日子会继续下去,但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却让他措手不及——胡亥并没有做明君的心思,李斯宰相的权力太大,赵高的野心也在不断膨胀,两者利益上的冲突日渐明显。

此时的李斯在利益之战中明显落于下风。赵高投胡亥之所好,而李斯却依然想着忠于自己丞相的职守,打扰胡亥的享受。趁着胡亥对李斯抱怨的时候,赵高诬陷了李斯三条大罪:

一、李斯参与了沙丘之变,后来却总抱怨自己不受重用,明显是想与胡亥分土为王;

二、李斯的儿子李由是三川郡守,而陈胜作乱经过该地时,李由却不镇压,他们是同乡,听说李斯与反贼也通过讯息;

三、李斯是丞相,恃权而骄——似乎有异心!

罪状三条,条条指控李斯有反心,这对于皇位还没有坐稳的胡亥来说无疑是极大的刺激。于是,他派人监视李斯,想要抓住李斯的把柄。李斯听到消息,也上书揭发赵高的劣迹。

胡亥之昏聩在此事上可见一斑——他竟然将书信交给了赵高。赵高一看此信就知道,自己与李斯此次较量,不是他死就是己亡。赵高早年便是狱吏,在诬人罪名方面自然有独到心得——李斯后来被捕入狱,主审官还是赵高。

赵高自然不肯放过这一好机会。他对李斯用尽酷刑,逼李斯认罪——久享富贵的李斯当然无法忍受酷刑折磨,屈打成招。身在狱中,伤痕累累,李斯却一直不肯死心。他自恃功劳甚大且忠心耿耿,秦二世绝不可能让他平白丧命!他决意要为自己平反。

谁知,赵高技高一筹——他让自己的门客假扮御史、侍中,以“复查”为名到狱中提审李斯。若李斯为自己申冤,便会立即遭遇更残酷的毒打。反复多次以后,有一日秦二世真的派人到狱中向李斯求证供词真伪,但此时李斯早已不敢为自己做任何辩护,于是就此被定为死罪。

这种“因怕惩罚而不敢”的心理在现代心理学中得到了解释。心理学家谢利曼将狗关在通电的笼子里,地板一通电,狗便会受到痛苦的电击。一开始它会惊慌地在笼子中寻找出口想要逃出去,但当它发现不管怎么做都徒劳无功时,便会放弃,并趴在地上承受电击。待它习惯以后,谢利曼将其换到新笼子里——虽然地板照样通电,但只要越过中间的闸栏,便可跳到笼子未通电的一端。可惜的是,狗已放弃尝试,趴在地板上逆来顺受。

谢利曼将这种行为称为“习得性无助”——因为在不断的尝试中感觉任何尝试都是徒劳的,所以不再抱有希望,而是坐以待毙。这种无助感恰恰是李斯在严刑拷打中后天学习到的自我保护。但他没想到的是,恰恰是这种自我保护,让他失去了最佳辩护机会。

公元前208年,李斯被处以极刑,他的一家同时被杀。临死前,李斯看着即将与自己共赴黄泉的儿子,长叹道:“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追逐“好位置”,却因“好位置”而害得全家被戮。李斯精明多年,却在沙丘之变时,屈从了赵高,注定终将败于赵高。

读楚汉历史,品风流人物

李斯之败并不在于他参与了沙丘之变,而在于他押错了宝,在胡亥身上看走了眼——赵高劝说李斯推胡亥上位时,李斯一心想的是胡亥上位,自己可大展政治抱负。但遗憾的是,胡亥对权力其实并没有多大兴趣,他更感兴趣的是如何能在皇帝这个位置上享受更多。

一君二臣,君弱臣强,这本身就是一个十分危险的权力三角结构——更危险的是,李斯从未将赵高视为对手。在他眼中,赵高不过是一个比较精通律法的宦官。要知道,李斯从看粮小吏一步步走到大秦丞相之位,靠的是实力与时间;而赵高靠的则是始皇的宠爱。在这种情况下,李斯根本不屑也更不会将赵高视作敌人——他的敌人是蒙恬,是与自己实力相当的那些人。

沙丘之变后,胡亥上台,李斯一直忧于国事,而赵高依然是宫内一管车辆的宦官。李斯根本没有意识到,那个一直默默无闻的小人物才是自己最应该重视的敌人。反观赵高,他一步步地构建着自己的夺势之局。

从始皇驾崩沙丘到与李斯结成同盟,再到秘不发丧、矫诏杀扶苏、灭蒙氏、灭皇族、灭忠臣,步步为营……在将对手一个个灭掉的过程中,赵高其实也是在培养自己的势力。而李斯此时依然想着如何保住自己的好位置。这就决定了李斯纵然有机会权倾天下,也无法在这场权力的角逐中胜过赵高,因为后者清晰地知道李斯的志向最远不过是“好位置”。

把自己作死的秦二世胡亥

秦二世的统治,是始于繁华、终于孤独的统治。二世而亡的历史教训,更是历代统治者警诫自己的一面明镜,就算我们现在站在千年以后看这段过往,依然需要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全面的思考。

可以说,秦二世的一生是作乐的一生、昏聩的一生、不断“作”的一生——他“作来作去”,终于将自己从“三者联盟”中“作”了出来,并最终利用“督责之术”将自己“作”成了孤家寡人。

自己折腾的亲离

胡亥上台时,就担心大臣不服,于是便按照赵高的建议,以杀伐立威。按理来说,这种宫廷政变都会引发一定的社会动荡——李世民杀死了自己的两个兄长,才最终登上了皇位,才有了唐太宗,才有了大唐盛世。如同我们前面所说的那样,就算胡亥将皇族成员全杀死了,只要他上台以后表现得足够英明,他的统治依然不会垮台。这是一种固定的皇位更迭模式——强者上位,智者坐得久。如果在杀完自己的亲人以后,胡亥能够安抚中层与下层人士,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因为权力变更带来的恐慌便会逐渐瓦解。

遗憾的是,胡亥在赵高的调教之下,只崇尚暴力——没有智慧的暴力被用在统治中时,往往会成为“倒行逆施”——他不但诛杀宗室皇族,而且还屠戮了功臣官吏。这就意味着,秦始皇时期积累的人才大厦已经被他彻底拆完了。

留着忠臣自有其用处——报恩与忠诚的观念在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深入人心。秦始皇时期做得最出色的一件事情就是,他在位时,已经将整个帝国的框架以人才搭建了起来——外有蒙恬、李信征战打江山,内有李斯、蒙毅议政守江山,因而“始皇既没,余威震于殊俗”。这种“余威”一方面是因为始皇本人不可忽视的人格魅力,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强大的政治才能所遗留下来的精神力量——对于一个新生的大帝国而言,这是一份再宝贵不过的资源与遗产。毫无疑问,胡亥糟蹋了这份资源,更主动抛弃了这些遗产。

在胡亥将自己身边的忠臣良将一个个折腾死以后,可用一句歌词概括他的现状——至少还有你。李斯虽然办了错事,但眼下他至少算个良相,如果胡亥肯用他来制衡赵高,“指鹿为马”未必会发生。可惜,胡亥在政治问题上彻底表现出了他幼稚的一面。

秦朝很快就遇到了统治危机。天下风云四起,陈胜、吴广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震惊了整个中国。随后,李斯上奏,请求暂停阿房宫的营建,减少戍徒征发,以稳定时局。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李斯的建议都是可行的。

然而,胡亥不这样看,赵高更不这样看——赵高此时已经明显意识到了李斯对他的威胁。恰好,吴广的起义军由东向西而来,李斯的儿子李由任三川郡守,镇压不力。胡亥听了赵高的耳边风以后,派使者问李斯:你贵为宰相,天下乱到这种程度,而且你的儿子镇压不力,“如何令盗如此”?

李斯对这一质问当然害怕。接下来,他开始揣摩二世的心思——秦二世想要的,不过是天下安乐,那我就让他享受天下安乐!

“督责之术”导致的众叛

眼看天下大乱时,李斯也的确想要履行自己身为丞相的职责。毕竟,他若不出手,自己的好位置迟早得玩儿完。于是,在乱军四起的时候,他提出了一个“督责之术”。可以说,这是李斯政治生涯中仅次于“矫诏”的污点。

所谓督责之术,即以督察、问责的管理方式,确保江山永固。良性的统治离不开督察问责,然而,李斯提出的督责之术,却是出于“如何保证权力永远集中在皇帝手中”的考虑。所以,督责之中应排除三种人——俭节仁义之人,谏说论理之臣,烈士死节之行。

为什么专门排除这三种人?原因很简单:他们的存在会妨碍胡亥享乐,更会挑战皇帝的权威,冒犯皇帝的尊严!督责所要谋求的是君主一人独断专行。

值得一提的是,督责术在思路与逻辑上是成立的,即将皇帝以外所有的人都放在有过错的位置上,以残酷的刑法恐吓老百姓,使他们绝对顺服,其实质是将权力都收归皇帝,将责任都落实到下面。这样一来,所有的官员与百姓都有可能被放在有过错的位置上,而说得再直白一点儿,问责即找碴儿,在问题出现以后,立即找碴儿,下面的人员挽救自己的过错还来不及,谁还有可能与皇帝对着干?

对于这种督责,中国古代统治者对其深以为然,连曹操都曾经推崇过“使功不如使过”之道理——用有功之人,他可能会居功自傲,而用有过之人,他却会服服帖帖。

而另一方面,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督责之术”,其实就相当于在全国推行恐怖统治。新的法律条款中,增加了各式各样的残酷肉刑,老百姓们稍微犯点儿事儿就会被剁手剁脚挖眼睛——天下人整日过得战战兢兢。辛苦劳作一年,所得不过果腹,现如今又有了严刑加身,怎么可能安稳过日子?百姓不安稳,皇帝的皇位便坐不稳。

现在,我们可以绝对地说,“督责之术”是李斯的一个贡品,一个为了讨好胡亥而贡献的荒唐建议——胡亥根本没有政治才能来保证“督责之术”向正面前进。

李斯这个法案简直是缺了大德。他不仅害死了自己,还连累了始皇嬴政——说他害死了自己,是因为在胡亥下令处死他时,赵高拿他当实验品,将督责之术中的大部分最厉害的刑罚在他身上玩儿了一遍;说他连累了始皇,则是因督责之术的原因,很多历史书籍都将嬴政称为暴君,说嬴政在执政期间以各种酷刑残害百姓,动辄将犯人腰斩,杀人更是家常便饭——这是赤裸裸的诬蔑。

在秦始皇统治期间,秦政府极少动用死刑与极端的肉刑。在当时,较重的刑罚就是将犯人脸上刺字,送去当苦力。当时的改造,还是以劳动为主。一直到胡亥上台以后,李斯拿出了督责之术,秦王国才正式成为屠夫的乐园,对于这段残酷的过往,史书有“刑者相望于道,而死人日积于市”之言。

看胡亥“孤家寡人”的必然性

李斯未能考虑到的是,他在提出该法条时,只强调了它的好处,却不提害处:各地官员为了逢迎皇帝,最差也会考虑避祸,自然无所不用其极。但二世胡亥推广该政策后,“税民深者为明吏”,“杀人众者为忠臣”,这就使社会矛盾被空前激化。但是,越是勤奋积极的官员越会成为矛盾中的重点——只要出现社会冲突,皇帝便永远有问责之新理由。于是,为了逃避责任,官吏们报喜不报忧,致使皇帝看不到危机——最终“指鹿为马”的荒唐事也就因此而上演。

其次,这种督责之术最需要的,就是皇帝的自省。在李斯的督责之术的设计中,皇帝对所有的管理都可以抡起问责的大棒——追究你,是严格执法;不追究你,便是皇恩浩荡。在这种制度中,帝王被置于“绝对正确”的地位中,而这种制度想要获得臣民的绝对臣服,就必须要求君主不能犯错,起码不能犯政治与道德上的大错。可惜的是,胡亥不管是在私人生活、个人道德还是治国能力上一无是处,绝对的正确必然导致绝对的自大与盲目,而臣下又不敢进谏,几项内容结合在一起,导致了他的小错无法显现与纠正,所有的行为都在不断地错上加错。

最关键的一点在于,该制度的实施,导致了皇帝与臣子之间的绝对对立——既然上面两个问题在各个朝代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但大多数都没有像引发秦末那样激烈的反抗,但秦二世时期则不然:在实施督责之术以后引发的社会冲突,其剧烈程度在历史上极为鲜见。究其原因,还不是因为胡亥将自己弄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

胡亥口口声声要遵从法家申不害和韩非子的主张,但是事实上,他并没有弄懂申不害的“术”应该如何驾驭,更没有弄懂韩非子的“法”应该如何掌握。在法家的治国理念之中,“赏”、“罚”二字是缺一不可的,有些帝王在运用“使功不如使过”之术时的确做出了大成效,但前提是,你必须要拥有笼络人心的初衷——想要让人才完全地发挥其作用,你就必须要对其以往的过错睁一眼、闭一眼,这样,有过错的官员才会拼尽全力来证明你的选择是正确的。

所以,采用这种方法最奥妙的地方就在于,帝王总是将臣下的过错抓在手中,却不予处理,引而不发,这样才能使犯错的官员死心塌地地为自己效忠。因为一旦真正问责,便意味着被问责者与问责者之间形成了对立状态,忠诚不再,敌意萌发。

胡亥缺乏真实的政治历练,只看到了督责之术对官员造成的威胁,而没有看到所有利器都是双刃的——这便是他在督责之术全面推行以后,失去众臣支持的原因。

更重要的是,从现有的史料研究来看,他的父皇嬴政虽然同样尊崇法家,但赏罚分明,而且格外懂得如何用“有过之人”。尉缭原为大梁人,他曾为未统一六国时的嬴政提过一个极佳的建议——让嬴政出巨资贿赂六国大臣,由内部瓦解敌人。嬴政立即实施了这一建议,并对尉缭礼遇有加,赏赐尉缭使用的东西往往与自己一样,但尉缭反而认为他有虎狼之心,于是要离开。在他拔脚开溜时因动作不谨慎,被嬴政发觉。不过,嬴政并没有因此而大发雷霆,反而是任命他为秦国太尉,从而做出了许多对统一六国大有帮助的正确决策。与此人经历类似的还有郑国、赵高等人。

与嬴政比起来,胡亥简直丢尽了他爹的脸,“虎父”还真出了“犬子”——他不仅将老爹在位时为后代攒下的忠臣杀了个一干二净,还实施了对帝王要求极高的督责之术,这本身就是在自寻死路。而且更重要的是,在胡亥时期,除了严刑酷法以外,史书上几乎找不到任何与恩赏、赦免相关的记载,这就意味着胡亥已将所有的官员都推到了自己的对立面,也包括他信任的赵高。一旦赵高面临问责,那他的反叛也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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