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节 瞿蜕园与中华上编
-
瞿蜕园与中华上编
高克勤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我进复旦大学中文系求学,开始有系统地阅读文史著作,其中有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署名瞿蜕园选译《古史选译》、《左传选译》,瞿蜕园选注《汉魏六朝赋选》,瞿蜕园、朱金城校注《李白集校注》,及瞿所撰《历代官制概述》、《历代职官简释》(与清人黄本骥编《历代职官表》合刊)。当时 不发达,也无从查询,因此不知瞿蜕园是何许人,但精通文史、著述繁富的瞿蜕园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此后,又读到署名瞿兑之著的《中国骈文概论》、《人物风俗制度丛谈》等,署名瞿宣颖的《方志考稿》、《中国社会史料丛钞》等,也不知瞿兑之、瞿宣颖和瞿蜕园是同一人。及至1986年,我进上海古籍出版社工作,听当时还在社里工作的特约编辑周劭和前辈金性尧等谈起瞿蜕园的往事,才得知瞿蜕园是上海古籍出版社的前身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简称“中华上编”)的特约编辑,瞿兑之、瞿宣颖和瞿蜕园是同一人。此后,我由于工作关系,接触到瞿蜕园的书稿档案,又与瞿蜕园的哲嗣瞿强立先生有来往,对瞿蜕园先生晚年在中华上编及身后事有所了解。因撰此小文,以纪念这位文史大家和前辈。 关于瞿蜕园的生平事迹及其著述,已有多篇文章述及,网上检索也有不少,其中以张喆近刊《蜕园往事都成蜕——一代文史大家瞿兑之的人生际遇》(《人物》2010年第7期)一文最为详核。概括言之,瞿兑之(1894-1973),名宣颖,字兑之,以字行,号铢庵,自称铢庵居士,晚号蜕园,湖南长沙人。现代文史大家、书画家。他出身世家,家学渊源。其父瞿鸿禨(1850-1918)为清季军机大臣、外务部尚书,有诗文集、《汉书笺识》等行世。其岳母为曾国藩之女曾纪芬。他早从近代著名文学家王闿运学,后入北京译学馆主修英语,同时学习法文、德文、俄文等多国语言,又先后在上海圣约翰大学和复旦大学接受现代新式教育,打下了深厚的国学底子和西学基础。他曾长期从政,阅历丰富,出任过北洋政府国务院秘书、国史编纂处处长等职。抗战时期,他滞留北京,出任伪北京大学代理总监督、伪华北政务委员会秘书厅厅长、华北编译馆馆长等职,其时改名为瞿益锴,这成为他一生的污点和后来获罪的原由之一。抗战后,他取号蜕园,意在悔过,要如蝉蜕般告别旧我。他又曾以教授身份在南开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等名校执教。1949年后,寓居沪上,以著述为业。后被中华上编聘为特约编辑,据说此工作为时任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组长的齐燕铭所介绍安排。金性尧《人世几回伤往事》一文载:“齐燕铭先生在世时,对上海的两位学者很关心,一是谭正璧先生,一就是瞿先生。不久,他们两位被上编聘为特约编辑,而对瞿先生尤为倚重,例如李白集的校注。”(《伸脚录》,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年)此后,瞿先生每月靠中华上编的百元报酬以及为香港文汇报零星供稿的稿费度日,按当时的生活水准还是不错的。瞿蜕园的晚年生活,网上所载俞汝捷《花朝长忆蜕园师》和《再忆蜕园师》(《艺坛》第四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版)等文有详细介绍,此不赘。 成为中华上编的特约编辑,使瞿蜕园晚年有机会成为中国古典文学典籍尤其是唐代文学典籍整理研究的大家。在此之前,他虽已著作等身,但鲜有古籍整理方面的鸿篇巨制。中华上编当时把古典文学典籍整理作为重点,尤其注重新校新注。中华上编的领导知道瞿先生博通经史,对两《唐书》、《资治通鉴》以及历代职官深有研究,因此让他承担李白集和刘禹锡集两书的校注工作。他的《李白集校注》是在前人整理的基础上续加考订,纠谬订正不少。而他的《刘禹锡集笺证》则一无依傍,发明甚夥。其中笺证一项,把刘禹锡的所有诗文作了考订,着眼时代背景,阐述本事、题旨;“全稿注释精要不繁,尤深于名物典章的诠解与史实人事的考订。间参评语,则发微探隐,于唐代诗史多精到之见”(《刘禹锡集笺证》出版说明)。他在中华上编期间,除了撰写《历代官制概述》、《历代职官简释》并为《辞海》修订稿撰写职官部分等之外,主要任务就是做这两部书的校注工作。从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开始从事《刘禹锡集笺证》,到1965年,《刘禹锡集笺证》已完成全稿和《刘禹锡集传》、《刘禹锡集交友录》等四个附录,李俊民、陈向平等中华上编的领导和责任编辑朱金城看了原稿并写有意见;《李白集校注》此时已付型。然而,不久“文革”兴起,两书的出版工作中断,而其问世则迟至一二十年之后。 在中华上编,瞿蜕园还承担了指导部分中青年编辑业务的工作。朱金城就是受到他沾溉最多的一位。朱金城曾回忆道:“在瞿蜕园师的指导下,开始着手笺校白居易的全部作品,并于一九六五年完成初稿。十年动乱中,手稿、书籍全被劫走,粉碎‘四人帮’后幸庆珠还。可惜蜕园师与我同时完成的《刘禹锡集笺校》一稿被弄丢了好多卷,他本人也在一九七三年被迫害含冤去世,只留下脱稿时赠我的八首七绝中的一联断句:‘四海声名白与刘,居然分席站千秋。’”(《白居易研究·自序》,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 成为中华上编的特约编辑,也使瞿蜕园在“文革”中受到牵连,不幸沦入深渊。他的按月津贴,“文革”一开始便无形中取消,直到他去世都没有恢复。香港文汇报的稿费汇款也常被扣住,他的生活顿形拮据。1968年他七十五虚岁时曾作诗慨叹:“百年已过四分三,世事何曾得稍谙。自顾皮囊真可掷, 即无廪禄亦怀惭。”哪知生活拮据还是小事,不久他就被卷进了中华上编的“六人反革命集团案”,遭到牢狱之灾以致含冤而终。钱伯城《十年噩梦今似醒》、《“文革”的一幕》(载氏著《观景楼杂著》,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等文记述了上海出版界的这件大冤案。 这件事情的起因还得追溯至“文革”前。当时上海全市各机关规定星期四是义务劳动日。中华上编组织编辑去苏州河边旧书仓库整理旧书。有几个编辑一面理书,一面闲谈,闲谈中难免说到江青的内容。谁知这些话就种下了祸根。瞿蜕园是特约编辑,不需要参加中华上编的活动,当时并不在场,后来却也因此事受到牵连,乃至被迫害致死。 1966年“文革”开始后,中华上编的造反派猜测某几个中老年编辑平时闲谈中可能会有涉及“中央首长”特别是关于江青的闲话,于是采用 “各个击破”的手法逼供。在恐吓下,有的人只得从实写下所谓“罪状”:自己对某人讲过,或是某人同自己讲过,诸如江青原名蓝苹、拍过电影、同唐纳结过婚等等。就是这样一些今天看来普通之极的“言论”,造反派如获至宝,公安局也据此定为“现行反革命罪行”,一共定了六个人的罪,将其中两人逮捕判刑(一个十年,一个七年);一人戴反革命分子帽子,管制三年;三人戴反革命分子帽子,在原单位监督劳动。这六个人中,就有瞿蜕园。因为有人为自保,交代他说的江青的事情闻之于瞿蜕园。这下,瞿蜕园就被牵连进案了。他因有历史罪行问题,又有所谓“现行反革命罪行”,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于1968年11月20日以(68)沪军审(预刑)字第114号判决有期徒刑十年,在六人中被判得最重。他后因病保外就医,未满刑期就去世了。 瞿蜕园卒后三年,“四人帮”被粉碎,百废俱兴,一大批冤假错案得到平反。瞿蜕园之子瞿强立也开始了为父亲申诉的历程。1978年11月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78)沪高刑申字第298号判决撤销(68)沪军审(预刑)字第114号的原判,“对瞿蜕园的历史罪行问题维持原决定;对现行反革命问题,应予推倒,予以平反在案”。瞿强立对此改判仍不服,再次申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983年5月17日发布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78)沪高刑再复字第298号,认为: 现经检查发现,本案改判判决叙述事实部分仍有不妥之处,判决主文亦欠明确,决定再审。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再审查明:瞿蜕园解放前的历史罪行问题,已于一九五五年由公安部门作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不应再予论究。本院改判判决叙述事实部分仍认定瞿散布少数错误言论一节不妥,应予纠正。至于瞿蜕园自一九六一年以来的言论,不构成犯罪。本院(78)沪高刑申字第298号判决撤销原判,予以平反是正确的,但判决主文未明确宣告无罪,亦应予以纠正。据此,特判决如下: 一、撤销本院(78)沪高刑申字第298号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68)沪军审(预刑)字第114号判决; 二、对瞿蜕园宣告无罪。 与此同时,1978年独立建制的上海古籍出版社也把重版中华上编的优秀图书和清理积稿的工作作为当务之急,瞿蜕园的两部大作《李白集校注》和《刘禹锡集笺证》也列入了出版计划。 《李白集校注》1979年重新发稿时曾署名“袁客”。“袁”当然指的是瞿蜕园;“客”指朱金城,朱金城字兰客。上海古籍出版社请《李白集校注》“文革”前的原责任编辑朱金城重读校样,他在重读校样时发现不少标点错误,有的可挖改纸型,需要增补的部分和少量无法挖纸型的改动则以“校补记”的方式补排。朱金城撰写的《后记》中说:“本书是瞿蜕园师和我两人共同编撰,付型于一九六五年,当时未及印行。蜕园师已于一九七三年去世,现略加修订,附《校补记》于后,并请王运熙同志撰写前言。”全书凡一百二十余万字。1980年3月,经朱金城要求,上海古籍出版社总编室同意,《李白集校注》仍署名瞿蜕园、朱金城。1980年12月,《李白集校注》第一版第一次印刷。上海古籍出版社认为《李白集校注》是瞿蜕园被聘为中华上编特约编辑时的任务,当时他每月领取定额报酬,且遇有生活费不敷时又以《李白集校注》之名预支过稿费,当时约定《李白集校注》出版后不再支付稿费;朱金城为原责任编辑,系职务作品,所以也不给稿费。《李白集校注》体现了李白集整理和研究的最新成果,在出版后的近二十年间没有超过其成就的新校注出现,深受读者欢迎。因此,1997年,我在主持上海古籍出版社古典文学编辑室工作的时候,就着手重版《李白集校注》。按照已颁布的“著作权法”,即使是职务作品,到期后也必须给著作权人报酬;著作权人一般以著作封面及版权页上的署名为准。《李白集校注》初版已逾十余年,且初版时未有合同,未付稿费,必须重新签订合同,确定著作权人的稿酬分配比例。为此,我分别找了瞿蜕园的哲嗣瞿强立先生和已经退休的朱金城先生,了解《李白集校注》的编撰出版经过,并承瞿强立先生见示法院宣告瞿蜕园无罪的判决书。通过与瞿强立和朱金城先生的多次协商,确定了稿酬分配比例,终于完成了合同的签订,使《李白集校注》1998年2月得到第二次印刷,至今仍是最有价值的李白集读本之一。 《刘禹锡集笺证》原稿于1966年交到中华上编,因“文革”开始未能进行审稿工作。其后,在所谓“评法批儒”运动中,刘禹锡被视作“法家”,《刘禹锡集笺证》原稿由当时的上海人民出版社“法家著作组”拿到“南市区工会”作为资料利用,在此基础上,1975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刘禹锡集》白文本。“文革”后发还时,发现少了六卷原稿。幸好在发还瞿家的抄家物资中,尚有《刘禹锡集笺证》的一些底稿及校记的原始资料。在瞿强立的建议下,上海古籍出版社遂请曹中孚先生任责任编辑并从事整理工作。曹中孚先生是1958年进入中华上编的资深编辑,对唐宋文学有深入的研究,有杜牧研究的著作和《宋诗精华录》校注本(巴蜀书社1992年版)行世,与瞿蜕园也相识。曹中孚从瞿蜕园的草稿中钩取散佚,補苴塞漏,得成全帙。为保持原稿面貌,内容方面不作改动,只作技术性的加工。曹中孚的整理得到了瞿强立的同意。《刘禹锡集笺证》全书凡一百余万字。该书于1989年12月出版,获全国古籍图书一等奖。 《李白集校注》和《刘禹锡集笺证》两部大书,是瞿蜕园先生在中华上编期间对学术事业的最大贡献。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这两部大书,也是对瞿蜕园先生最好的纪念。
- 最新书评 查看所有书评
-
- 发表书评 查看所有书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