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节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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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个年轻人叫耕晓笑,出了一本书叫《高四快跑》,昨天居然在网上联系我,要我和他结成一个帮派一起反对‘禾苗少壮派’,你知道我对这样的事情是丝毫没有兴趣的。于是没有理他,谁知道他过了两分钟给我打了一句话过来说:‘哼哼,告诉你哦,我是看中了你的媒体资源,而不是崇拜你的作品……’我心里一堵,就把他拉进了黑名单。你说我这样会不会得罪他啊?”
神经病。我听完之后只有这三个字的评价。
从正午到日落,我和桃子仙就在小屋子里一起策划他的下一本作品的宣传方案。我们的争议也越来越小,从窗外到树枝到空中到树顶到云层,镜头快速拉动,直到地球小到不见为止,漆黑太空只留下一行字
“他们从此过得很幸福……”
古小美放假回家了。我们约在西饼屋见面,读了大学的古小美变得不像当初那般羞涩朴素了。她穿了件中式开叉旗袍,整个脸型也似乎变了样子。她一看见我就扑到我身上哭了起来。我只是复读刚考上大学,尺度放得还没有那么宽,她若是想念我大可以直接说,这样的举动让我有一点难做,我左看右看,终于喃喃地说:“其实我也很想你呢。”
最近我说话多数属于屁话,就当我对古小美说我也想你的时候,她一边哭一边说,我又失恋了……我当时那个悔恨啊,恨不得把古小美的分叉旗袍一直撕开到她的脖子上。
我并不是没有同情心也不是没有朋友感情,但是我当时第一个念头就是,失恋了关我什么事啊。不过我还是拍着她的肩膀说:“感情这东西晚来晚去啊。”她仿佛找到了什么启示,立刻就止住了哭声,拍着胸脯说:“对,感情这东西早来早去。”然后她点了鸡翅可乐菠萝包大吃起来。看着她像白骨精一样变化多端,我在心里默念,感情来得晚去得晚的意思就是晚上十点钟来,十二点钟就走了,哼哼,比一夜情还短。但是看着古小美现在的样子,我还是忍不住说:“小美啊,你有没有觉得你现在的状态就像是更年期,而且我觉得你有可能一直持续下去。”古小美想通了,口齿也伶俐了,说:“那反正我在更年期也永远不会老去,只有青春永驻的美丽。”
不要脸。我心中暗骂。
然后一切都在这里汇合,知道了吗?
9
我订了飞机票,而古小美是坐火车。随着家润多、新一佳等国际级超市的入侵,她家的超市显得乡土气息极浓,久久超市这样的名字一看就是小农意识严重的产物,而他爸爸也等不到古小美回来验货了,早早把几个连锁店改头换面了一遍,纷纷改成了洗脚城。想必她爸因为她的走失爱上了这类休闲。我们都是中午到的福州,于是约了天森在市中心见面。
我有点心慌的感觉,先是怕,然后极尽搞笑之能事……但是,这么久没有见面,不知道天森还会不会像以前那样,无所顾忌却又照顾全局,永远都知道自己下一步往哪里走,即使只有一条退路他也会义无反顾地走下去。而我们不行,所以只能一直笼罩在他的光辉下。
古小美身上穿得东一块西一块,仿佛学美术的就一定要东一块西一块,你比我夸张我就要比你婉转,你比我放浪我就比你张扬,互相攀比的结果成就了现在我眼前的古小美,这个看似聪明至极实质白痴到底的女人。我一开始实在担心她的智商对她的私生活有一定的影响,现在也对她死了心,她的智商足以毁灭她的婚姻。
“嗨,小绪。”古小美阴不阴阳不阳和我们学校的女生没什么区别。原来每个学校的女生都差不多,我突然觉得古小美一点都不像我的好朋友,而是一个互不熟悉的同学。这样的想法有些可悲,至少有一点不念旧情。她开心地把她的手提包打开,给我买了一条上好的皮带,说是教外国人中文赚的。然后她又拿出一个ZIPPO打火机,说是给天森买的。天森电话里听见她说咳嗽,知道他肯定还喜欢吸烟。我以为她会对家里的变故有一点伤心,然而她却像忘记了一样,一直不停地展示给我的东西给天森的东西。说实话我有一点感动,为自己当时那样的想法有一点后悔,朋友是朋友,不管有什么变故,都是朋友,不因为自己的改变而改变。我相信对于天森来说也是这样。
站在我们面前的天森下巴已经冒出了青色胡楂,他穿了衬衣,打了领带,提了公文包。他背对着太阳,身后是无尽的光芒,精神抖擞,恢复了以前的朝气却更显成熟。古小美的眼神有一点发直,大概又是在悔恨自己为什么没有提早发现身边的潜力股。我干脆上去踩了天森一脚,在古小美旁边自言自语:“即使发现了是绩优股也没有用,人家是内部分配,不上市发行。”古小美根本就没有在乎我在说什么,继续在后悔她的后知后觉。
10
我以为那种看到帅气男生会发呆,受到其他男生攻击会佯装发怒的叫花痴,其实古小美这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想负心郎的人才是花痴的最高境界。在我看来古小美只差没有拿出照相机和天森合影了。
“天森,这么久没有见面了,我们合张影吧?”古小美跑过去说。
“好啊好啊。小绪过来帮帮忙。”天森招呼我。
我不该一而再再而三对古小美的行为进行分析判断。我很后悔。
这一年,天森做过司机、服务员、保安,然后因为去追小偷的时候一个凌空飞腿踢得小偷半身瘫痪,自己腿骨折被送到医院,被老板看中,荣登某个中型广告公司的销售部副经理。按他老板的话说,这样的人可以拼。一个“拼”字,总结了天森身上所有的特点。
又是因为追小偷骨折,想来天森在某些方面和白小墓其实也差不了多少。他伸过手摸摸我的脑袋,说:“呵呵呵呵,变大了。”这样的语气让人费解,但是我却在心底欣然接受。面前的天森,五官俊朗,气质清晰,一副大男孩的模样让人妒忌。我们坐在必胜客里,古小美花痴一样地看着天森,仿佛从他的脸上看不到尽头,只能无止尽地追寻再追寻,直到彼岸。
“读大学很快乐吧?看你们俩的样子就知道。”天森一边帮我们分比萨一边说。
我想和古小美对视,但她眼神的焦点却永远都不在我这。我只能用“还好”两个字代替。想到天森孟母三迁转学就是为了保送大学,却因为斗殴失去了机会,然后失去了学校,最后失去了母亲……这样的生活,多么戏剧。
古小美突然说:“生活往往比小说更戏剧化。”想必这是经过长时间的思考说出来的话,即使张爱玲曾经说过。三个人陷入沉默,不再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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