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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第五章

在缺乏表露自己感情的勇气时,爱的欢跃之中既有苦痛,又有欢乐。为打动无限尊敬的人的心而制订各种行动计划时,那是一种怎样狂热的迷恋啊。每天苦苦思索,寻求表明心迹的方式,而且为此浪费了应当同所爱慕的女性相叙的时间。

如此发展下去,这种充实感有时会凋萎,而且得不到爱情之源的补充,于是可悲地衰竭。心被与此相反的种种感情所占据,被割裂得百般凌乱。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使其照射到一线希望之光,情绪无论低落到何等地步,仍然可以激起以往那样的高潮,妇人有时就是以这种游戏需求欢乐的。

我们可以看到,在恋爱时,自己似乎变成了与以往完全不同的人。因而深信所有的人都会感觉到这一点。但是,没有比这一推想更错误的了。不过,理性由于为感情所蒙蔽,并不能做出完全可靠的判断,而且总是处于波动之中。爱的道路越长,感情敏感的人越感到快乐。有需要长期持续地进行追求的人们,这就是感情敏感的人们。也有不能长期耐受困苦的人们,这就是最粗犷的人们。精神敏感的人爱得持久,得到的欢乐也多;粗犷的人们爱得急切而自由奔放,爱终结得也早。

在爱情中,沉默优于言辞。无话可说,本身是好事。拙于言谈,则会造成更深的印象,这就是所谓无言的雄辩。所爱慕的男子逊于言辞,在其他方面却才气横溢,会以此而完全征服女方。口才无论怎样敏捷的人,也有这种敏捷恰好完全消失的情形。所有这样的情形,都是没有一定规则、未曾经过熟虑而发生的;因才能征服对方的,也并非事先有所谋划,而是不由自主发生的。

有人曾说,恋爱时,无论财产、父母、友人,都会完全置于脑后,我赞同他的意见。崇高的爱情来到内心深处,由于爱情深入内心,于是认为恋人以外的一切都不再必要。精神因而被扰乱,担心与忧患也没有进入的余地。爱的激情如果不是像这样狂热,就不能说是美好的。于是,人已经连世间的传言也不放在心上。他早就清楚,这一行动是基于正当的理由的,因而绝不应加以丝毫指责。激情充溢,以致无隙认真思索。

因为爱情导致的忘却,对于恋人的忠实,都使人产生以前所不具有的品质。以前毫不装饰的人,现在仪表堂堂。吝啬鬼一旦恋爱,也变得大方起来,而且我们联想到具有了与从前完全相反的习惯的情形。如果考虑到有的感情束缚灵魂而使其拘谨,也有的感情开放灵魂而使其宏大,则可以理解这些现象的原因。

适宜于恋爱的灵魂,追求不断从事新的冒险的人生。由于其内部基因是动而不止的,所以外部表现也是如此。这样的生活准则,会导致惊人的激情,所以宫廷贵族比市井小民更易于陷入爱情之中。因为宫廷贵族满怀如火般的热情,而市井小民则生活在不产生任何激情的单调的环境中,那风雨人生,始终经历着打击和挫折。

伟大的灵魂,并不是爱得最频繁的灵魂。我以为,它应当是爱得强烈的灵魂。对于震撼伟大的灵魂,并使其得到充实,热情的狂潮是必要的。不过,伟大的灵魂一旦开始爱,其爱的方式就超乎寻常的热烈。

在远离恋人时,决心做许多事,谈许多事,但是一到恋人身边,这种决心也烟消云逝。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在远别时,理性不会发生动摇,而来到恋人面前时,决心就难以想象地动摇了。可是,决心应该是坚定不移的,而它却随着这种动摇而消逝了。

恋爱时,绝没有下决心试试看的勇气,因为担心一无所得。但即使如此,也应当积极进取。然而,进展到哪一步为好,有能够掌握好分寸的人吗?要摸索到这种分寸,只有不断地谨慎小心。一旦发现了它,在这种情况下紧张维持的慎重自然就不再必要了。

在强烈地爱恋时,与恋人相会的感觉总是新鲜的。即使暂时离别,心中也似愁肠寸断。再次相会时,又是何等的欢欣,不安也突然消失了。

性情相投

人们都以为婚姻是由于两个人性情相投,但事实上,这“相投”与“不相投”却并不是决定婚姻幸福的唯一条件。以我来说,我的家庭虽然时常令人羡慕,但我和我家“老爷”性情可实在并不太相投,就以看书来说,他所喜欢看的是政论、国际形势、外交资料、历史论评、时事分析,等等。而我所喜欢看的却是除了诗句散文或小说之外,就是有关思想与哲学的书。所以,多少年来,他的书我不看,我的书他也不看。

在对人方面,他颇喜欢交际应酬,而我则非常不喜欢交际应酬。常见他兴高采烈地穿戴整齐去参加酒会、晚宴,以及其他种种社交,而我则独喜静坐家中,读读写写,顶多约上一二友好,秉烛清谈。我参加应酬都是万分的勉强,而他从不了解为什么居然有人如此之讨厌应酬,正如我从不了解为什么居然有人如此之热心交际一样。

他虽喜欢交际,在交际场合也真正谈笑风生,但居家却相当严肃,“不苟言笑”四字,他可当之无愧。尤其在子女面前,他真是一言九鼎,不准有违。而我则在交际场合常感厌倦乏味,不耐其虚伪,因此难免给人难以接近的印象,在好友或家人子女面前则喜欢无所不谈,恢复我爽朗愉快的本性。

论处世,则他常是严密精细,极具耐心;而我则粗心大意,不拘小节。譬如上街购物,若是和他同去,十之八九是走了半个台北,结果却空手而回。因为他东看西看,这个不对,那个不好;贵了不行,贱了不要,看来看去,竟无一项中意,只好下次再来。我则总是光在家中打定主意,要买什么?准备花多少钱?去哪一家商店?想好之后,一趟计程车,直奔目的地,三言两语,把东西买妥,费时不会超过一个钟头。近来,大的百货公司都设有电话叫货的服务部门,我就更加省事,要买什么东西,索性打个电话,说明厂牌尺码,叫人送来,连去也不要去了。

当然,像这样买法,难免会买到贵的、坏的、不合适的、有毛病的东西。而他所买的东西几乎可以百分之百断定绝对不错。

以买玻璃杯为例,如我去买,则问明价格,看好式样之后,大致看看要六个或八个,就让店员包好付钱。所以我买到过站立不稳的咖啡杯,也买到过有缺口的盖碗。

如他去买的话,则不但要把每只杯子仔细看过,无残无缺之外,还要把拟选购的六个或八个杯子整整齐齐地排在柜台上,细细比较,看是否一样高矮、一样大小,还要看杯口是否每一个都是正圆,所以他决不会有像我那样的疏失。但也就因为如此,我总避免和他一同去买东西。我不明白为什么在对人方面我相当温和而有耐性,但在对事方面,我却常是个不耐其烦琐而流露出自己天性中急躁的一面。

说到生活情趣,我们俩更不能算是情投意合。看电影他要看战争或侦探片,而我则要看文艺或音乐片。听评剧,他喜欢唱腔多的文戏,我则专选大花脸多的武打。古典音乐演奏会,总是我自己去听,美国来的诸种舞台表演则是他自己去看。

如有假期,我愿去林间山上清清静静地住几天,他则不太热衷这类旅行。如果非去不可,他会宁愿选择海水浴场去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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