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清词以前从未体验过这样矛盾的心情。她发现不知从何时开始,上课时她会靠着椅背听身后的动静,下课时会装作不经意地在人群中搜索林致远的身影。
他爱在下课的时候跟韩夜他们几个站在阳台上唱歌,爱在看见美女时吹口哨,爱坐在楼梯扶手上帅气地滑下去,爱在下雨天穿着红色的球服在雨中踢球。上课的时候她没法回头看他,于是就期待有老师抽他回答问题,因为这个时候,她就能正大光明地转过头去看着他,像所有看着他等待答案的人一样。
为了尽可能多地看见他,她甚至用上了自己的手表。
升上高中之后她见到有些男生会把小镜子放在桌面上,一旦窗户外面或是教室后面有班主任的身影,马上就把作案工具收起来,装作认真听课的样子。
她当初无师自通,把这个原理运用到了她的第一只手表上。那只手表是表姐买衣服的时候附赠的,因为是卡通的大表盘,她嫌幼稚,就转赠给了倪清词。
自习课的时候倪清词习惯把手表摆在桌子上,要看时间就凑过去看,那天她闲得无聊,把手表举起来,身体靠在椅背上,突然通过反光的表壳,看到一个熟悉的影子—林致远正在跟韩夜打闹。
她紧张得心跳都停止了,屏住呼吸仔细看着那模糊的影子,直到他们停下来,她才突然觉得这样的举动有些变态,赶紧把手表收起来。
自那以后她就上瘾了,通过各种角度,在很多节自习课的时候,偷偷盯着手表,一盯就入了迷。
直到初二那个暑假,林致远突然长高了很大一截,初三一来就被换到了最后一排,她这个行为才停止。
就是在那些指针不知疲倦转动着的时光里,倪清词意识到自己不对劲,她不得不正视一个现实,她,好像喜欢上林致远了。
那个万人迷林致远。
那个随便一数就能找出五六个喜欢他的女生的林致远。
那个对任何表白都是拒绝的林致远。
倪清词在班上人缘不错,男生女生都跟她玩得到一堆,但真正能说得上心里话的其实一个都没有,她最亲密的朋友算是顾晓果,偏偏顾晓果的另一个好朋友展绿绮正是林致远的第一号追求者。
这让倪清词满腹心事找不到地方诉说,也没有人告诉她该怎么办,所以行为也随之变得怪异起来。
那个时候的午自习,一般都是班委坐在讲台上轮流值日,精力旺盛的男生女生们总要折腾打闹半节课才能慢慢进入梦乡。轮到倪清词值日时,她习惯面对满教室的沸腾先抽出“御赐”教鞭在讲桌上啪啪啪拍几下,大声喊,安静下来!大家一般会给她面子收敛点,但绝不会真的进入安静状态,甚至有坐在第一排的人干脆拉她一起开玩笑,下五子棋。
所有人都习惯了,班委退一步,大家退一步,哪个中午不是这样相安无事地度过的呢。
这天中午又是倪清词值日。上午刚发了数学卷子,她只考了八十四分,比第一名的男生少了七分,这让她很沮丧。照例是敲得啪啪响的教鞭,照例是充满了嗡嗡嗡讲话声的教室,林致远突然站起来,要把手里的东西递给隔了一个过道又隔了好几排座位的另一个男生。本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偏偏这个人是林致远,倪清词第一反应就是用教鞭敲讲桌:“林致远!你干什么?坐好!”
林致远无所谓地看着她:“好吧,那麻烦副班长帮我把这个东西递过去一下。”
“有什么事下课再说!”她坐在讲台上瞪着他,努力控制不让自己的脸烧起来。
“行。”林致远做出一个无奈的表情坐下来,冲那个男生招手,“你看见了,副班长大人发话了,有事下课再说。”
那个男生瞟了倪清词一眼,飞快地下位冲到林致远面前,接过那个用作业本纸包着的东西,然后说:“副班长大人,我请假拉屎。”说完就从后门冲了出去。
所有人都哄堂大笑起来。也许他们都不是恶意,只是缘于不懂事,但没人知道倪清词此刻有多么难堪。
如果那个人不是林致远,可能一切都不会发生,偏偏是他,她害怕自己跟他正面接触会让别人看出什么端倪,她害怕自己不够自然会被人嘲笑,她害怕自己对他稍微好点就会被人解读成对他有意思。
她本来是为了撇清一切可能存在的误会,才对他格外严厉的,没想到最后会弄巧成拙。
她觉得林致远看她的眼神甚至带着几分嘲弄。
更蠢的是不久之后的一个中午,所有人都去食堂吃饭了,倪清词忘记带饭卡,又重新上楼返回教室拿卡,却被她撞见林致远、韩夜和楼上三班的一个光头男生一起在教室里抽烟。
她呆呆地看着他们,一时不知道该作何反应,他们也看着她,没说话。
“你们……你们怎么在教室里抽烟?”她有些结巴。
光头男生看着林致远:“这人谁啊?”语气里带着明显的不耐烦。
“我们班的副班长,老陈的得意门生。”他嘴角浮现出一缕邪邪的笑,“青花瓷,你不会告诉陈老师吧?”
“我……”倪清词飞快地考虑该怎么办。
“男人婆,你不是这么不讲义气吧?”光头看着她。
倪清词听见“男人婆”三个字,震惊地看着林致远,希望他会说些什么来维护她。她知道自己不像个女生,但迄今为止没人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也没人用这么难听的语气直接在她面前调侃她。
林致远什么反应也没有,嘴角仍是那缕笑:“副班长大人,你就当什么都没看见吧。”
倒是韩夜,拉了拉光头的手,示意他不要这样。
倪清词饭卡也没拿,紧紧捏着她的饭盒跑开了,勺子在饭盒里哐当哐当的响,像是撞在她心上。
那天中午她没吃饭,顾晓果问她怎么了,她红着眼睛把中午的事情讲了一遍。顾晓果恍然大悟:“我说你身上怎么有股烟味呢。”
“谁抽烟了?”一声炸雷在头上响起,倪清词和顾晓果哆哆嗦嗦地回头,从窗户上探出的那颗脑袋,属于班主任老陈。
老陈把她们俩叫出去,目光凛冽:“谁抽烟了?”
她们俩抱定死不吭声的念头,一起摇摇头。
“我好像听见你们说林致远?”
“不是不是,不是他。”倪清词赶紧摆手。
“那是谁?”
倪清词又不吭声了。
“好,我知道了,你们进去吧。”老奸巨猾的老陈挥挥大手放行,倪清词回到座位上,心惊胆战地透过手表壳去看林致远。他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浑然不知刚才发生了什么。
下午第一节是地理课,林致远的座位空着,一整节课都完了,他还没进来。
倪清词上厕所时经过教师办公室,看见林致远在老陈的办公桌前端端正正地站着,双手背在后面,手指瘦而长,没留指甲。
一整个下午他都没回教室。
韩夜悄悄递了字条过来:中午的事,你告诉老陈了?
没有。绝对没有。倪清词把字条传回去,心里却紧张得怦怦跳。
最后一节课是自习课,快放学时,林致远终于回教室了。他在万众瞩目中踩着无所谓的步子走进来,很大声地拉开凳子坐下来,砰砰砰地收拾桌面的书,韩夜问他到底怎么回事,他把书往桌子上一摔:“小人处处有,本班特别多!”书角不小心戳到倪清词的背,很痛,她轻轻抖了抖,没敢吭声。
有不知详情的男生问他讲的是谁,他的目光落在倪清词背上:“还能有谁,无非是老陈的心腹呗。”
韩夜用手肘撞了撞他,低声说:“应该不是她,我问过了。”
“不是她难道是你?或者你觉得是吴卓?”他反问。吴卓便是三班那个光头男生。
韩夜也不吭声了。
后来倪清词才知道,林致远坦然承认了他在教室里抽烟的行为,但不肯讲出同伴是谁,于是第二天被请了家长。
明明不是倪清词的错,她还是觉得对不起林致远。如果给她一个机会让她能弥补他,能减少她心里的愧疚,叫她做任何事她都愿意。
倪清词除了是副班长,还是班上的英语课代表,经常抱作业本到办公室,被林致远误解后不久,某天她突然发现老陈的办公桌上有一份散开的报纸,其中一页是文体版,上面刊登了一幅贝克汉姆的大幅照片。
她以前从来不懂足球,因为林致远喜欢,才开始研究。她知道他那套红色的球服是曼联队的,白色是英格兰的,她知道他最喜欢的球星是7号贝克汉姆,因为他不仅球踢得好,还长得帅。
后来她也认识过别的喜欢足球的男孩子,他们中有的人提起贝克汉姆不以为然,觉得他的长相胜于他的球技,但无论如何,他已经通过林致远成为了倪清词最喜欢的球星,没有之一。即使后来她远离了林致远,开始了新的生活,认识了别的男孩子,但她关注足球的习惯却留下了,一看到贝克汉姆的消息必然会停顿一下。
后来贝克汉姆慢慢老了,有新的球星代替了他的位置,体育新闻里很少见到他了,但多年后当听说他和维多利亚终于生下一个女儿时,倪清词的第一反应便是,林致远应该也在关注这条新闻吧?
倪清词一看到那张贝克汉姆的照片就想到林致远。她知道他一定会喜欢,所以左看右看,趁办公室没人,偷偷折起那张报纸放进衣兜里。
回到教室,她若无其事地展开那张报纸看得津津有味,故意翻来翻去弄出哗哗的声响,终于,林致远有反应了。他敲敲顾晓果的椅子,递给她一张字条。
顾晓果打开字条时,倪清词觉得自己所有的感官都集中在那张字条上了,却还要装作看报纸。
“清词,林致远让你把报纸借给他看一下。”顾晓果看完字条,小声对她说。
“哦。”她点点头,又装作认真地看了一会儿,才把报纸递给顾晓果,她又转身递给林致远。
他在后面翻看报纸的声音她听得很清晰,觉得既难过又高兴,难过的是,为什么借报纸都要通过旁人呢?在他心里她就那么讨厌,讨厌到连话都不肯跟她说?高兴的是,报纸没有白偷,只要他喜欢就好。
从此倪清词开始了她漫长的“小偷”生涯,她勤快地在办公室和教室中间穿梭,有时候是抱作业,有时候是找老师问题,反正几乎每天她都能成功地得到她想要的那一张或者两张文体版的报纸。
而林致远也养成了每天通过顾晓果问她借报纸的习惯。
没人注意到从什么时候开始,出课间操的时候下楼梯,倪清词会像林致远那样,坐在楼梯扶手上滑下去,帅气地稳稳站在地上,然后赢来众人的夸奖声。
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太想林致远能跟她讲话,太想靠近他,所以才偷偷学会了这招。她曾经在放学的下午,在空无一人的楼道上一次又一次爬上去,滑下来,爬上去,滑下来,一开始会害怕,滑一小段距离身子不稳就会往楼梯上倒,没掌握技巧的时候,屁股也会被摩擦得火辣辣地痛。甚至有一次,她不知深浅地从实验楼二楼往一楼滑,结果扶手上一颗没有完全钉下去的钉子钩破了她的裤子,她狼狈地用书包遮着屁股挪着步子回了家,自己偷偷把裤子缝好了,因为那条疤实在是太丑太明显,又被妈妈拆掉,一边训她一边重新缝上。
到她能熟练地顺着扶手滑下去的时候,距离林致远误解她向老陈告密已经很久了。每一次她稳稳着地的时候,都会看似不经意地在人群中寻找那个身影,她多希望他能看到她的举动,希望他能在她看体育版新闻的时候,在她哼BEYOND的歌的时候,在她熟练转笔的时候,在她吹口哨的时候,在她顺着扶手滑下去的时候,把目光停留在她身上,然后说一句,我们的共同点还挺多嘛,或是,你也喜欢这么玩?甚至什么都不说,只是像最初野炊那天一样,用温柔的目光看着她,让她觉得自己在他眼中还是存在的,就够了。
但她又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他讨厌她。
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已经很惨了,更惨的是他以为你讨厌他,并且也毫不留情地讨厌着你。人的感情啊,真是荒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