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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中国文化产业概谈——在上海国际艺术节“2005国际艺术管理与运营大师论坛”的讲演

  一、中国文化产业有悠久的历史
  
  中国之所以是有高度文明、深厚文化积淀的泱泱大国,就因为在数千年历史中,全社会从上到下一直有着非常活跃的文化生活。在上层,每朝每代的皇室及王公贵胄都有自己的御用文人、艺术家、建筑师、医生、戏曲表演者、天象观察家等等一系列为他们服务的专家组成的机构,也就是说,每个皇帝和王公贵胄都有我们今天所谓的“文化圈”,而且人才济济,成龙配套。在教育方面,从三千多年前的西周开始,中国就有了国立大学,天子设的叫“辟雍”,诸侯设的叫“泮宫”,到隋炀帝时改名为“国子监”,延续了一千多年到清末,国子监变为今天北京大学的前身——“京师大学堂”。而在底层,凡有居民点的地方就有自己的文化和教育。官方并不给老百姓提供什么文化养料,“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不过是官方意识形态的文化导向,其实官方并没有把“六经”发给人们指定为必读书,也没有兴办过什么群众性的文化事业,除了各地供选拔人才用的贡院,再不给老百姓提供任何文化活动场所和设施。但是,只要有一段相对太平时期,民间便会展开极富创造性的、生龙活虎的文化活动。中国地域辽阔,分成各个不同的地理板块,又是由多民族组成的共同体,在信息很不流通以及“山高皇帝远”、官方的主流意识并不起作用的情况下,中国的文化创造、创新在每朝每代都会呈现出式样各异、特色鲜明、缤纷多彩的壮观景象。同时,在官办的大学之外,两千多年前孔子就开设了私立学校。“辟雍”和“国子监”都是免费的,学生不仅不缴学杂费,还领取津贴,孔子的学校可是要收费的,只要交“束脩”,孔子就收为门徒。子曰“有教无类”,缴了十条肉干的人,不分良莠贫富,孔子一律来者不拒,插班生也好,外地生也好,择校生也好,都平等对待,从不乱收费。中国的文化产业是从教育开始的。孔子是中国教育产业化的始祖,也是教育产业化的典范。他有门徒三千,算来每年有三万条肉干的收入,在今天也有上“财富榜”的资格了。


  
  官方的主流文化反映的是朝廷的意志,供少数人享受的,而在官方文化之外,更大量的是民间创造的文化。什么叫“文化”,那不过是一个时代的生产方式及生活方式的表现。这当然只有最贴近生活、从事生产实践的人民群众以及那个时代的知识精英、代表人物最具有创造力。在相对太平时期,人们对精神生活上的需求和对物质生活上的需求同样迫切,饱暖之后就需要精神享受,要娱乐、要玩耍、要观赏和阅读。王公贵胄有王公贵胄的玩法,知识分子有知识分子的玩法,老百姓有老百姓的玩法,因而,各种不同形式、不同品种、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阳春白雪”、“下里巴人”一齐上的多样化的文化创造与创新,在中国这块国土上,从来也没有停止过。数千年积累下来,我们的祖先给我们留下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文化财富,世界上再没有哪个国家有这么多文化遗产,今天成为我们可以在世界上自豪的资本。
  
  宫廷和王公贵胄的文化生活是靠纳税人的钱养了一班人专门为他们服务的,那可说是封建国家的“文化事业”,但老百姓与知识分子想过文化生活就得花钱,一般官员过文化生活也得自己掏腰包。即使“公款消费”,也是一种消费。上有所好,下必随之,上层喜欢“声色犬马”,老百姓当然也喜欢“声色犬马”,不过档次有高低差别罢了。于是,不止是各类戏曲杂技,印刷出版、舞榭歌台、园林布局、玩物摆设、首饰佩戴、琴棋书画、文房四宝的制作等等自然而然地逐渐产生。有想满足精神生活欲求的消费者,必然会出现满足这种欲求的生产者、供货商,这样,文化产业便应运而生。中国首先发明造纸与活字印刷术不是偶然的,那是中国社会在很早以前就对文化成果的载体——书籍有大量需求的必然结果。历朝历代实施的“开科取士”的人才选拔制度,促使私人学校长盛不衰,莘莘学子对书籍等文化用品的需求量很大。从《清明上河图》这幅名画中可看出,当时拥有一百万人口的开封街市上,属于文化生活这类的买卖就很兴旺,证明早在宋代,中国的文化产业已具有相当的规模。


  
  对书籍的需求还只限在读书人范围,可是那时的中国人大多数是文盲,所以,最受老百姓欢迎的还是说书人和各类地方戏曲的草台班子。在元代,剧 关汉卿和马致远的知名度不下于莎士比亚在英国的知名度,可见,中国戏曲的兴盛要早于英国300年;说书人的演出方式更为简单,只要怀揣一块惊堂木便能四处卖艺,所以他们不止活跃在茶肆酒楼,凡有村庄院落的地方都会有说书人演唱。著名的说书人和各类地方戏的草台班子里的主角,是当时的娱乐明星。很多资料表明,每一个时代都有每一个时代的明星大腕,并且各自拥有各自的“粉丝”。现在被我们尊为“四大古典文学名著”中的三部——《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都是根据说书人的话本加工创作的,可见这些文化产业工作者对中国文化的影响及贡献。明末的说书人柳敬亭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后还成了一名社会活动家,看来,当时文化产业的从业人员收入并不菲薄。柳敬亭先是和反清的政治人物来往,是反清名将左良玉的座上客,明朝灭亡后却随着清朝的漕运大臣到北京去演出,一时轰动京师,又可见封建王朝对这些文化产业从业人员还是相当宽容的,即使在“文字狱”肆虐的时期,封建王朝对在民间流动的文化产业工作者也“鞭长莫及”,无法干预,他们还享有一定的自由。

  
  几千年来,中国处在自然经济的农业社会,绝大多数人口生活在农村,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物质生活简单,包括县城的富裕阶层在内,很多人家的生活必需品是不需花钱买的。要花钱的就是文化生活的消费了。所以,我们可以断言,那时中国文化产业的产值要占国民生产总值中很大一部分。据今天的历史学家研究,在西方工业革命以前,就是在16世纪前,中国的GDP占整个世界GDP的三分之一,是名副其实的经济大国,那么,我们也可以肯定,当时的中国也毫无疑问的是一个文化大国。“中国”的英文名曰“瓷器”,从现在西方收藏的藏品和打捞沉船出水的瓷器看,很多瓷器并非单纯是当作手工业产品出口的。西方人注重的并不完全是它们的使用功能,难道他们真正拿瓷碗吃饭,用瓷坛子腌酸菜?不是的。其实,西方人多半注重的是它们的观赏价值,它们的审美性。中国的瓷器和丝绸在那时的西方是奢侈品,是为了满足西方富人的精神享受才大量进口的。所以,说到底,瓷器也好,丝绸也好,它们实际上是作为中国文化的一种载体征服了世界的。中国在西方人眼里,竟然是用一种文化产品来命名的,可见得文化产品对一个国家在国际上的形象有多么重要。
  
  二、现行的文化体制造成中国文化落后的局面
  
  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我国大陆实行计划经济以后,所有的文化产业、文化活动都纳入了国家的行政体系和事业体系。不止是广播、电影、电视,历史上一直笙歌不绝的戏曲歌舞都成了国家文化事业的组成部分。从高层到底层的一切文化活动,全部成了中央和地方政府领导的活动,全国所有的文化活动都成了政府行为。文化产业的存在和发展必需依赖的母体是文学艺术,而文学艺术乃至整个社会科学都成了独特的宣传手段和战斗武器,被赋予重要的政治任务。这样,文化产业、文化事业以至整个民族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就贫瘠化了。当然,从此之后,国家再没有什么文化产业了,只有由国家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调拨经费的文化事业了。作曲家、剧 、演职人员,不管是明星大腕或是跑龙套的,统统获得公职,成了国家干部。梅兰芳、马连良和敲锣打鼓的一样,一律称为“文艺工作者”。连一向活跃在民间的说相声的、耍杂技的、变戏法的、说评书的以及更多的地方戏草台班子中的各类大小角色,也是“文艺工作者”。行政上归属各地方的文化厅、文化局及群众艺术馆管理,人员纳入编制,按月发放工资;业务上由各地的“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及下属各“协会”指导,思想上由宣传部门掌握。初看起来,这大大提高了原先被称为“优伶”、“戏子”的艺人的社会地位,所以当他们开始被收编时无不欢欣鼓舞,高呼“万岁”,但不久他们就发现,所谓的“文艺工作者”再没有一点自由发挥、自行发展的余地。他们除了国家之外也再没有另一个买方,政府就是他们最大的也是唯一的买主,“顾客就是上帝”,他们的上帝就是政府,他们必须完全听从自己所在单位的领导人。在文化创造与创新中排斥个体性,强调并突出的是集体性。在这种体制下,再不可能出现文化艺术中的杰出人物和天才了。更奇怪的是,凡冒尖的艺术人才必定倒霉,非被戴上各种政治帽子打下去不可。
  
  这里顺便提一下,这种文化事业的管理方式造成的人才资源和艺术资源的浪费是惊人的,由国家统一管理、统一配置资源的文化事业,既然是吹拉弹唱琴棋书画无一不包的“大而全”,势必使各个地方、各个部门都奋起追求“小而全”。全国每个省、区、直辖市都有自己的电影制片厂,我所在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在1959年成立时还不到二百万人,不但成立了电影制片厂,还从浙江调来许多优秀的越剧演员成立起“宁夏越剧团”。试想,宁夏有几个人欣赏越剧?压根儿没有观众。演员们长期闲置,几年下来就把宝贵的艺术青春丧失了,最后变成一群领退休工资过日子的老太太;宁夏电影制片厂在40多年中只拍摄了5部电影。
  
  且不说十年“文化大革命”对中国文化的冲击和毁灭性的破坏,这种不合理、不符合文艺发展规律的体制,就不但扼杀了文化产业的生存空间,更紧紧地束缚了文化事业的发展。改革开放前,我国经济濒临全面崩溃,可是自改革开放以来,仅仅通过短短20多年的努力,我国在经济上就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很快成为世界上的第四大经济体。然而,由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滞后,在文化方面至今我们还没有摆脱落后面貌。“破”了旧文化,“新”文化又没“立”起来。中华文化在世界上沦为边缘文化,我国早已失去了文化出口大国的风光,沦落为一个文化进口大国,只能用工农业产品的出口顺差,来弥补文化产品的进口逆差。自开放后的20多年来,我们大陆的文化生态先是被“港台风”冲击,继之被“日流”冲击,现在又被“韩流”冲击。我们的文化生态比自然生态还要脆弱,经不起风吹雨打,我们的主体文化、本土文化有逐渐消失的危险。所有的文化事业单位都成了国家的包袱,浪费了大量资源又没有创新能力,这才迫使我们启动了文化体制改革。现在我们在文化体制改革上的思路是:用市场经济手段促进我国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我认为是完全正确的,但改革的步子迈得却并不大,远远落在经济改革、国企改革的后面。今天,西方国家文化产品的出口额已大大超过其传统工农业产品的出口额,2004年韩国仅电视剧一个品种的出口额即达到7400多万美元,几乎与他们的汽车出口额相等。文化产业蕴含的巨大生产力在发达国家充分显现出来。而我国呢?据统计,我们现在的文化产业或者叫做文化事业所创造的产值,仅仅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3%,至于文化产品的出口更微乎其微,与工农业产品的出口额简直不成比例。2004年我们生产了几万集电视剧,能够播出的只占1/3;2004年生产的电影是212部,但上映的不足50部,把赚钱的、保本的甚至能给观众留下一点印象的一齐加起来,大约不到10部。这样,从总体上平均计算,我们生产电影电视剧的“单位耗能比”,要大大高于美国的好莱坞和印度的宝莱坞。
  
  为什么我不知道叫它什么好呢?因为什么算是文化事业,什么算是文化产业,现在我们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好像是谋利的文化活动算文化产业,不谋利的文化活动就算是文化事业,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之分就在于它赚钱不赚钱。民间去做赚钱的文化产业,不赚钱的文化事业仍由国家包下来。可是国家并不生产钞票,花的还是纳税人的钱,文化事业上存在的巨大资源浪费怎么都消除不了,不但国家的文化事业上不去,而且政府和民间在文化活动上的关系也搞得复杂化了。再进一步追问,文化事业为什么就不能赚钱,非得赔本不可呢?文化事业不能赚钱这种观念已经深入我们的脑海。可是,你搞的文化活动没人愿意花钱去观赏,怎能感动受众,深入人心,让人认同?只有免费或是运用行政手段动员才能把人招来观赏或是参与的文化活动,只能算是宣传活动。它的社会效益就是政治宣传,让人人都了解大政方针,照领导的意图去理解某个问题,按道理这是不能占用文化经费的,只能由政府的行政经费中划拨。不过这是题外话了。
  
  不过,我认为目前这种文化产业、文化事业之间模糊不清的状况却是很自然的,是我国在计划经济、统包文化事业向市场经济转型并开始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不可逾越的一个阶段。也与国企改革一样,在这个阶段中充满痛苦、充满矛盾,有着极为复杂的利益纠葛。在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的情况下,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之间的纠缠不清,反映了民间与官方文化部门在利益上的博弈,反映了文化行政管理者和老一代文艺工作者在转型中对自身既得利益受损的顾虑和惶恐。可是,运用市场经济手段促进我国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是一条必由之路。市场经济挽救了中国经济,发展了中国经济,必定也会挽救中国文化,发展中国文化,使濒临消失的中国主体文化、本土文化重现生机。

  
  三、文化产业的特点和目前文化产业化中存在的问题
  
  市场经济突出的是个体性,文化产业更加如此。下面,我想简要地谈谈文化产业有别于其他产业的特点。
  
  一、文化产业其实是种个人心智的产业。在“知识经济”的范畴内,文化创造与科学技术有所不同。文化创造在很大程度上不像科学技术那样要依赖集体的力量和较完善、较现代化的设备,它的生产过程是一个个人的创作过程,文化产品同时是创作者、策划者的作品。优秀的文化产品几乎全靠个人的天赋、才智以至灵感的发挥,我们可以看到许多文化产品(作品)带有先验性和超前性,它并不需要具备现代化的物质条件,可以完全不受时代的限制,只要有较为良好的政策环境,就有可能比其他产业更快地取得飞跃性的发展。
  
  二、很多文化产品是非物质性的,它并不是为了满足人们使用上的需要,而是为了满足人们心理和精神上的需要;很多文化产品具有不能批量生产的唯一性和独特性,因此有其不可替代性,不像科技产品那样必须经常更新换代。尽管“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三五年”,不论后来同类的文化产品如何丰富多样甚至优越,早先的“这一个”是后代人永远不可超越的。所以,很多文化产品的价值不仅有超越时空的广泛认同和保值性,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越来越增值。
  
  所以,我多次在不同场合宣传这种观点:邓小平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那么我们就应该想想什么是“第二生产力”,通过我参与文化产业创办经营西部影城的实践经验,我深刻地体会到:文化是第二生产力!
  
  三、文化产品之所以冠以“文化”,就是因为它能集中反映那个国家、那个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时代要求、集体意识和科技发展水平,这些构成一种人的生存状态。这种生存状态又只能通过有创新能力的人的心灵将其表现出来,所以优秀的文化产品都具有独创性。除了某些特殊的文化产品,一般的文化产品是排斥集体性的。
  
  四、因此,文化产品有着非常深刻的个人印记,几乎每一件文化产品都与创作或策划它的人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创作或策划它的人的个人素养、气质、风格、格调、属于他个人的创作方式等等,会形成一种创作者、策划者的个人魅力,最后成为他被社会所承认的个人品牌,仅仅他的名字和形象就会产生价值,其价值进入市场就会形成高低不等的价格,这就特别突出了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文化产业中最主要的生产要素是生产者、策划者个人。这是一种完全个人化、人性化的产业,是一种“资金投入少,脑筋投入多”的产业,所以,文化产品的知识产权又不同于科技专利类的知识产权那样可以在产前被量化。文化产业中的知识产权的评估更为复杂。
  
  总之,文化产业的产品在本质上属于个人创作或创意,产品的生产过程就是创作者、策划者的心智活动过程。文化产品是一种个人产品。因此,发展文化产业不仅仅要以民间经营为主,在民间经营中还应强调创作者、策划者的个人所有权。具体说,在各种生产要素构成的文化产业的经济实体中,如果是以股份制形式设立的,那么,创作者、策划者就应该占有能让他们拥有主导地位的股权。只有这样,才能完全发挥个人的创造性和创新能力,解放文化产业的生产力。
  
  可以设想,这种产业如果由政府经营,不但又会陷入其他部类的国营企业的通病,并且难以发挥产业主体——创作者、策划者个人的智慧及创新能力。
  
  中共十六大以后,原来由政府管理的文化部门及文化事业单位进行了股份制改造,以“公司”或“集团”的名义走向市场。同时,在影视娱乐、图书发行、新闻出版、网络传媒、软件开发、文物旅游等等行业中已有许多民营经济进入,我国的文化产业开始焕发了生机。在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也随之逐渐暴露出来,这是很自然的,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这些问题和矛盾已有媒体陆续报道,如文化市场的准入、知识产权的保护、社会资源的配置、政策法规的缺失等等。


  
  这里,我只想就个人的经验和观察提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一、原来由政府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在体制改革后重组为公司或集团,在文化市场上并没有表现出更大的活力、竞争力和创新能力。这固然还需要有一段时间,一个过程,可是不容忽视这种改制在某种程度上是“换汤不换药”的,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体制的弊端,反而有些地方出现了“一大二公”性质的“一平二调”现象,使知名度较高、经营较好的文化单位背负着知名度较低、经营较差的文化单位,像玩30人31条腿的游戏,大家捆绑在一起跑,增加内耗,费力不讨好。诚然,西方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多数是由大公司和大集团来组织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的,在“全球100强”中就有十几家文化企业,但他们都是通过市场经济法则在竞争中兼并、收购、重组的,也就是说,这种大型文化企业是顺应市场形势和市场要求自然而然地成长并成熟起来的,因而他们的结合充满着张力:不是“1+1=2”而是“1+1=3”或更大,不然他们就不会合并。而我们的文化事业单位由行政力量进行重组,往往是强扭的瓜不甜,组成的大型文化企业表现出的不是“1+1=2”而是“1+1=1.5”,或是仍然等于1。其实,大有大的难处,小有小的好处,未必组建为大型文化企业就能增强文化产品的生产力。

  
  我们现在还不太熟悉文化产业,所以,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应该特别注意遵循市场经济法则,充分调动最具活力的民间资本,通过市场机制来重组我们手头的资源。
  
  二、我们长期以来没有认真研究文化艺术生产的规律。作为一名 ,担任过18年之久的省级文联主席兼 协会主席,又有12年创办经营文化企业的经验,我对这个问题有自己的思考。我认为文化艺术生产的规律和其他产业的生产规律有很大的不同。其他产业的生产规律是资金投入越多,产出的量就越大、质就更优,而文化艺术产品的质和量却与资金投入不成比例,不见得资金投入多产出就多、就好。虽然欧阳修说文学艺术家“文穷而后工”并非真理,我们不能说文化艺术的生产规律是资金投入越少产出越多、越好,但优秀的文化产品确实不只是靠金钱就能打造出来的。“穷”,即资金投入量少,未必不会出好产品。举目前最热门的文化产品——好莱坞的电影为例,从美国人自己挑选出来的20世纪100部经典影片,其中属于“大制作”的还是少数。近十几年来,好莱坞“大制作”的影片越来越多,可是多数“大制作”影片虽然运用高科技手段制作的大场面有很强的观赏性,有很高的票房收入,而影片中的文化含量、艺术价值却并没有随之增加,有的反而还很稀薄。许多“大制作”影片热闹一阵就过去了,并未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相反,倒是一些独立制片人的“小制作”影片以其高超的艺术性和普遍的哲理与人性,会给观众留下永久的记忆。从这点看,经济实力较弱的民间经济经营文化产业大有可为,国营的文化大企业即使有政府的财政支持,后面有很强的行政资源,可是在文化市场上恐怕也竞争不过民间经营的文化产业。譬如官方投入大量资金树立的“五个一工程”,如果作为商品看,它们中的多数是亏损的。


  
  三、既然有文化产业和文化商品,当然应该有这种产业及商品的主管部门。这与食品、药品、汽车、家用电器等等商品的质量必须有社会监督一样,是无可厚非的。过去,社会文化事业及产业都由宣传部门与文化部门统一管辖,文化产品的组织者、策划者同时就是产品的监督者和审查者,他们与具体创作者虽也经常有矛盾,但并不突出,即使产品报废也从来不算经济账,因为那种文化产品并非商品而是宣传品。民营经济进入文化产业后,首先碰到的一个敏感问题就是文化产品作为商品,怎样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拿到市场准入证。上级主管部门代表着主流意识形态,很多文化产品能否进入市场,则常常要看主管部门的审查者对主流意识的理解以及当时的社会形势而定。文化产品一旦通不过审查,不能进入市场成为商品,其经济损失则完全由民间经营者承担。这在影视娱乐、报刊传媒、图书出版业上已经显现了出来,所以民间对影视、新闻、演出及图书出版业方面要求立法的呼吁越来越强烈。有了法,民营文化产业的生产就有章可循,上级主管部门也可依法管理。但文化产业的立法难就难在许多文化产品不像食品、药品、汽车、家用电器等等的质量那样有刚性的监控程序和量化的测试标准。这样,民间和官方都常常处在两难境地。民间文化产业的从业者无所适从,官方审查者仿佛拿着一条松紧带来度量文化产品,可松可紧,时松时紧,因此文化产业的从业人员与官方常常发生摩擦。我以为,这一方面需要官方对民间文化产业应有足够的宽容、宽松、信任和制订出分类、分级管理的办法;另一方面,民间文化产业也应有足够的自觉、自律和社会责任感。众所周知,美国官方并不管好莱坞生产的电影,但他们的影片无一不在宣传西方的主流意识,纯商业片都贯穿着西方的价值观,即使某些文化产品批判其现存体制,不论多么激烈(如《华氏911》),也都起着维护和完善其现存体制的作用。因为他们已有他们一套民间的制约和约束方式。而这种方式只有在“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环境中才能形成。这正是我们“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容之一,所以,对文化产业的规范,恐怕还需要磨合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才能确定下来。
  
  四、制约我们文化创造和创新的根本原因
  
  实际上,自中共十六大以来,我国启动了文化体制的改革,在一些原来很敏感的文化领域允许民间经济进入以后,已经见了成效。前面说的赚钱的、并有国际影响的电影都是由民间投资拍摄的,一些有个人魅力的电影导演、演员开始在国际影坛上崭露头角。在出版业方面,各类图书的出版发行在数量和品种上已大大超过前几十年的水平,虽然这些图书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上起的作用还有待商榷,它们的质量如何还不可确定,但毕竟让读者有了多样化的选择,开创了可喜的文化多元化的局面。但是,从总的文化发展态势来看,我们基本上还是跟在西方后面跑。由于大环境较以前已有不可比拟的宽松,确实调动了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干劲,但干劲有余而创新不足。试想,缺乏自己的主体精神,跟西方和韩国、日本在同一条跑道上赛跑,我们这个后起跑者怎能追得上人家?我们文化产业的硬件不比韩国差,有些条件恐怕还超过韩国人,可是为什么不是具有悠久文化传统和丰富的文化资源的中国文化产品席卷世界,而是我们往日的学生韩国文化产品席卷了世界?“韩流”应该引起我们思考:我们这个东方文化的源头怎么就不能在世界上掀起一场“华流”或者“中流”?


  
  过去,我们可以说是我们的主流意识制约了我们的文化创造及发展,我们的条条框框太多。然而,即使在我们现行的条条框框内,美国商业大片和“韩剧”不是照样登堂入室吗?说明我们现行的条条框框还是能容纳这类文化产品的。那么,我们又为什么连《大长今》这样投资小、情节简单、人物也不多的电视剧都拍不出来呢?
  
  实际上,自提出“三个代表”以后,我们已经可以享受很大的创作空间,我们在文化创造上的自由度已扩大到过去不敢想象的地步。过去,我们一提起文化,必定先要搞清楚是“社会主义文化”、“资产阶级文化”还是“封建主义文化”,通过一次次政治运动清理队伍,改造思想,最后来了一场以“文化”冠名的史无前例的浩劫。“文化”与意识形态紧紧地连在一起,弄得文艺工作者人人心惊胆战,不敢越雷池一步,一谈“文化”脸色就变。因为没人能分得清什么算是“社会主义文化”,什么算是“资产阶级文化”或“封建主义文化”。文化分类没有一个测定标准,只有最高领导人说了算。同样是古典小说,最高领导人说《红楼梦》好,《水浒传》不好,那就一锤定音。可是好在哪里,不好在哪里,好坏的标准在哪里,仍然让人摸不着头脑。然而,“三个代表”中“先进文化”的提法给了人们一个在文化范畴内可以测定的标准。因为将“三个代表”的内涵联系起来,结合“以人为本”的理念来理解,那我们可以说凡是能促进生产力发展、凡是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文化都是“先进文化”。这大大敞开了我们在文化领域进进出出的大门,才得以形成目前文化多元化、多样化的良好势态。不要说“文革”时期,即使十几年前我们都不敢想象的各类商品广告、时尚潮流、休闲书刊、模特大赛、选美大赛、明星偶像、好莱坞大片、“超级女声”等等文化现象才得以破门而入,破土而出。它们不仅调剂了社会生活,活跃了社会气氛,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消费,而“消费就等于生产”,可以说这些文化活动大大提高了社会需求,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既然主流意识已不存在约束文化创造和创新的问题,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为什么我们这个在文化上一贯善于创造、善于创新,并且有得天独厚的文化传统的民族,在当今世界一下子成了最大的文化消费者?正如学者所说:现在我们的传统文化被别人使用,我们这个发明者反而要向使用者缴纳版税,简直不可思议!难道是中国人傻了,大脑退化了?那么,我们傻在什么地方?又是在什么时候退化的?
  
  众所周知,文化创造与创新最需要的不是物质条件,而是人的想象力和知识素养。什么是想象力呢?其实,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人能凭空想象出来的。想象力,不过是记忆力高度爆发的结晶而已。在个体人身上,创作的灵感以大脑深处从各种渠道获得的知识及个人的经验为资源,或是浅度记忆,或是深度记忆也即潜意识。对一个民族来说,记忆又是什么呢?记忆就是这个民族的历史。然而,我们在近半个世纪即两代人这样长时间所受的教育,是阻断民族记忆的教育。所有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都由政治需要进行解释和选择。在遍及城乡的一次次“破旧立新,移风易俗”的改造中,传统文化的各种载体和传统的民风民俗被清扫殆尽。我这样年近古稀的人也成了“一代新人”,何况现在的中青年。我们对我们祖先,对我们祖先创造的文化没有多少认识。再加上我们这个民族的集体记忆是带有选择性的:让我们高兴的事就记得住,让我们不高兴的事就忘掉算了。我们喜欢炫耀“过五关斩六将”,而不喜欢提“走麦城”。请看,现在热播的电视剧都取材于中国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不是汉唐盛世就是康乾盛世。即使官方文件谈到改革开放后才实行的符合潮流、符合人心世道的政策时,也是这样表述的:“自建国以来,我们一贯重视民主法制建设”、“‘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我们一贯的方针政策”等等,一下子就把肆虐了20多年的“极左路线”统治时期轻轻抹去了,“反右”和“文革”似乎没有发生过,致使今天的年轻人以为我们从来就是这样享有一定自由度并且市场上什么东西都不缺的,以致怀疑起何必搞什么改革开放,改革开放后道德败坏,贪污腐化,问题成堆,远远没有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那样政治清明,人人都是雷锋;对待我们过去曾和某一个邻国进行的长期悲壮的战争,也是随着形势有时淡化宣传,有时强化宣传,弄得我们这个历史最悠久的民族对自己的历史最糊涂,最没有历史感。
  
  而且,我们多年来生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接受的是单一的“社会主义教育”和“唯物主义教育”,以领导人的思想为思想,独立思考几乎是一种引火烧身的犯罪行为。这种文化生态将我们的思想方法养成了线性的:非此即彼,非白即黑,非好即坏……线性思维只会从这一端到那一端,只会顺着一条线往前想,逆向思维的能力很差;我们的思维模式呢?又是方形的!像一个盒子似的是有边界的,过去强加给我们的条条框框松动以后,我们自己大脑里的条条框框还一时不能破除。现在是上层领导人不断号召我们“解放思想”,而我们自己反倒常常举步不前,并不是因为我们害怕什么,而是线性的思想方法和方形的思维模式早就成了我们的思想习惯。我们脑子里的政治细胞挤压了艺术细胞,政治敏感性太强而艺术直觉太弱。中老年人是这样,改革开放后才受教育的新一代人又如何呢?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他们虽不像中老年人那样被强制接受单一的思想教育,却是在应试教育中成长起来的。尽管开放以后大量西方的和古代的文化精品涌入人们的视野,但应试教育下的大、中、小学生被考试压得喘不过气来,他们只喜欢让人轻松快乐的“快餐文化”。“任其弱水三千,吾只取一瓢饮尔!”不管你有多少富含营养的好汤,他们只爱喝甜水。搞的教育部门没办法,为了吸引学生读课本,一个拥有巨大文化财富的国家竟然把流行歌星浅薄的唱词编入教科书,真是天大的荒唐!在这样的应试教育下,很多青年人除了考试,别的什么都不会,“高分低能”是普遍现象。所以,现在受过教育的老、中、青三代人包括文化产业的从业人员,有些人或许在专业上很精通,但知识面普遍狭窄。

  
  缺乏历史感、缺乏历史知识、人文素质较差、个性得不到张扬的人,怎能有广阔的联想和丰富的想象力?因为他脑海中就没有多少精神资源。为什么一年生产的几万集的电视剧多半取材于古今小说或者是传奇?就因为那东西不需要投入多少想象。故事是现成的了,人物是现成的,再东一把,西一把,杂七杂八抓些小作料,让演员穿上古人衣服搔首弄姿一番就大功告成。反正现在观众的水平也不高,只要他们看着热闹就行。你让创作者去写一部像《大长今》那样古代厨娘成为“成功人士”的故事,他必须从头开始搜集大量历史素材,对古代人物从头开始熟悉。因为他脑海中除了古代四大美女之外,就没有古代一般妇女生活的影子。很少人会去做那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目前,我们的文化产业中盛行“炒作风”,有人很反感,我却认为是很自然。我们有13亿人口,肯定有天赋异禀的男人和天生丽质的女人,其绝对数量超过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所以,即使人们的历史感弱,文化素养差,知识不够全面都没有关系,总会有佼佼者不断涌现出来,投入附加值最高的、最赚钱的行当——文化产业。但是,正因为他们靠的是天赋异禀和天生丽质,所谓“天生丽质难自弃”,可是没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因而所有的“星”自身都缺乏创作能力,更缺乏原创性。不论是一个人还是一部影视作品、文学作品,都必须“炒作”,必须“包装”,他们不敢也不能“素面朝天”,只能以绚丽夺目的外表来弥补内在的苍白。让人们眼花缭乱才能将自己卖出去,目前的文化产业充分体现出是一种“眼球经济”。他们没有在思想话语上、在生活哲理上、在情感追求上引领社会潮流的能力,只能在外表上引领时尚潮流。目前的文化产业圈子缺什么都行,就是不能缺热闹。我们现在还不能制作出有深厚文化底蕴、代表中国特色、独具个人魅力的文化商品,以内在文化含量去打动观众,就必须策划出一个什么东西来掀起“集体性狂欢”。正好,缺乏历史感、知识素养也不高的群众也不愿意作什么深度思考,需要的就是你逗我乐,叫我高兴。这也表现在我们目前向国外引进的演出业中,组织演出也是一门文化产业。请到维也纳和柏林这些音乐之乡去看看,那里经常打出这样的广告:“你想到中国去免费旅游吗?只要你会一种乐器,请来报名吧!”经过简单挑选就组成一个乐团,到了中国却成了知名大乐团,一张门票上千元,并且保证卖得出去。所以我说中国目前的文化产业正好适合中国目前的受众,可以说目前中国的文化产业正处在“泡沫繁荣”之中。
  
  然而,我还是很乐观的。近年来已经有些不少具有天赋的男女艺人开始用我们通常说的政治用语那样“向深度和广度进军”了。先以天赋的特质打动人,通过商业炒作进入并占领市场后,最终不满足现有的一闪而逝的光辉,想尽力延长自己的艺术生命,开始使自身更加完善,这个过程在目前已经显现出来,并且已取得可喜的成绩。我们完全可以相信:只要在文化产业中大力吸引民间经济进入,文化市场进一步规范,文化产业取得更多的准入领域,文化产业的从业人员肯定会努力提高个人的文化水准,深入研究我们民族的历史,扩大自己的知识面,从历史和整个人类文明成果中去吸取精神养料,创造出更新更好的文化产品来。因为文化市场的发展必然带来文化产品的激烈竞争,经济的驱动力比任何力量都要强大。父母的严厉苛责,老师吓人的教鞭,领导的指示,政府的命令,统统不如市场竞争来得残酷。市场竞争会迫使文化产业的从业人员不得不奋起直追。不然,你的东西就卖不出去,在竞争中你就会败下阵来,变成一名失败者。不久的将来,等表面的花样都玩够了,人民群众也逐渐成熟,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不再满足于目前这些浅薄的东西的时候,那只有具有一定的文化内涵、有一定思想深度的艺术品才能占领市场成为商品。那时,你就得拿出真玩意儿来。
  
  结 语
  
  我国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我国的文化产业拥有比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目前正在进行的“全球化”实际上是一场在全球范围内的西方化运动。西方发达国家不仅在科技、经济、军事等等方面领先,更通过他们的文化产品向发展中国家包括我们中国推行他们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西方国家的文化不是以其历史文化的悠久、丰富优于中国,而是以其高度发达的文化产业在全世界成为一种强势文化。在其他产业方面,也许我们还需一段较长的时间才能赶上,独有文化这一领域我们有先天的优势。在出口商品上,本土文化产品应该是我们最大的卖点。我们并非要用本土性的文化对抗全球化,而是用本土性文化参与到全球化中使全人类文化更为丰富多彩。只要我们充分认识到除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之外,文化就是第二生产力,是生产高附加值的最重要的手段,坚定不移地依靠民间力量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给民间文化产业以政策支持,全面放开文化市场,充分调动每一个文化工作者从事文化产业的积极性,发挥出每一个文化工作者的聪明才智,中国的文化产业一定能比其他产业发展得更为迅速,在更短时间内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从而在我国成为经济强国的同时,成为一个有全世界影响的文化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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