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节 新“国进民退”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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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的深入,改革与反改革的力量交锋日益激烈。从某种意义上讲,此后的改革比改革初期更为艰难。改革初期的阻力主要来自意识形态,而此时则主要来自既得利益;改革初期的措施有帕累托改进的特性,而此时国有垄断企业和政府部门已经享受改革的成果,进一步改革会损害它们的利益。推动国有垄断企业和政治体制改革,意味着政府要对自身进行改革,改革由此进入更为艰难的攻坚战,进度明显放慢。
近年来,围绕重要行业中国有企业究竟应当“进”还是应当“退”的争论又起。有些论者提出,在这些行业中,国有经济的比重不但不应当降低,还应当提高。2003年,一种“国有经济是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的观点,引起相当程度的思想混乱,直到200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对此做出了澄清,但类似的论调在一部分人中间仍然很有市场。2004年爆发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是否正确的争论以后,社会上又出现了被媒体称为“再国有化”或“新国有化”的现象。这种回潮的趋势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有些领域在已对民营企业进入发放“许可证”的情况下,又往后退缩,不让民营企业继续经营;二是一些国有独资和国有绝对控股的公司对民营中小企业展开了收购兼并,使这类企业的垄断地位进一步强化。另外,政府对企业微观经济活动的行政干预,在宏观调控的名义下有所加强。
从2003年四季度开始,中国经济出现了“过热”的现象。为了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中国政府决定采取措施促使经济降温。宏观经济是一个总量的概念、全局的概念,在发生了宏观经济过热,即总量需求大大超过总供给的情况下,理应按照市场经济的常规,以汇率、存款、准备金率等间接手段为主,进行总量调控。当然,在中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还有必要运用某些行政手段作为补充,例如对银行信贷的“窗口指导”。但是,必须明确,它们只能是辅助性的手段,而且应当在运用这种手段时,对它们的局限性和副作用有充分的估计。但是,当时,在对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判断时,主流意见却把问题的性质确定为“局部过热”,采取的主要措施也是由主管部委联合发文,采用审批等行政手段对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过热行业”的投资、生产活动进行严格控制。从那时起,“宏观调控要以行政调控为主”就成为正式的指导方针。
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各级政府部门纷纷以“宏观调控”的名义加强了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和控制,使行政力量配置资源的能力和手段大为强化,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则遭到削弱。英国的阿克顿勋爵说:“权力易于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会绝对地腐败。”行政权力的扩张,导致寻租活动制度基础扩大,使腐败日益盛行。
更重要的是,政治改革滞后。邓小平在1980年发动全国农村承包制改革的同时,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作了著名的“八一八”讲话,启动了政治改革。1986年他又多次指出,不搞政治改革,经济改革也难于贯彻,要求加快政治改革。邓小平逝世以后,新一代领导人在追悼会上再次提出政治改革问题。1997年的中共十五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口号,十六大又重申了这一主张,而且还提出建设民主政治和提升政治文明的问题。但是,十年来进展十分缓慢。例如《物权法》《反垄断法》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都用了十几年的时间才得以出台。对于一个所谓“非人格化交换”占主要地位的现代市场经济来说,没有合乎公认基本正义的法律和独立公正的司法,合同的执行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在这种情况下,经济活动的参与人为了保障自己财产的安全,就只有去“结交官府”。于是,就出现了寻租的新动力。
由于寻租规模的扩大,腐败活动日益猖獗。根据1988年以来若干学者的独立研究,中国租金总数占GDP的比率高达20%~30%,年绝对额高达4万亿元至5万亿元。巨额的租金总量,自然会对中国社会的贫富分化加剧和基尼系数的居高不下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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