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节 法越和谈为何用圆桌?
-
先从打动人心开始
商务会谈中,根据各自的利害关系构成的协商团,是最常见组织模式。相反,在犯罪心理分析中,尽量以一对一面谈为原则。这是为了在没有陈述录像的情况下,避免惹是生非。除非嫌疑犯是女性或有自残倾向的特殊情况,才会配有参观者或辅助员。但一对一的面谈方式对营造融洽rapport的氛围最有效。这种融洽关系Rapport意指人际关系中的“共鸣”或“感性纽带”,有助于进行对话之前,敞开对方的心门。
即便是在嫌疑犯和审问官之间,两人长时间面对面交谈,也会在情感上产生信赖关系。对嫌疑犯也会想交心,等建立了一定的信赖关系之后,对方会考虑通过坦白或提供情报作为回报。商务谈判中也有类似的环节。在互相提出条件的情况下,如果谈话对象总是换来换去,就很难确定谈话对象。所以,事先需要考虑好挑选怎样的面谈者。
说服和协商中最重要的就是论题。但为了让争论点靠拢最佳条件,需要设计周密的论点作为支撑。支撑论题的论点要素有文化、时间、场所等。其中,场所一般由占优势的一方决定。
每个人都会对自己熟悉的空间感到舒适。在协商过程中,场所的位置或氛围能成为重大的变数。因此,要把选定场所看作是成功说服和协商的出发点,谨慎对待。若双方都认准对自己有利的场所,那么等谈判还没开始就会产生矛盾。
正面是敌,右边是盟友
商务谈判中,一般由强势的一方选定其地点或时间。但不要以为对方强势,就必须要接受对方提出的所有要求。当双方在这方面发生冲突时,一般会选择折中的地方。
问题是在商务谈判上,不可能出现中立的局面。其相关事例有,世界最大工农业设备公司卡特彼勒,在每次重要会谈上,为了公平起见,选择在快艇上进行谈判。但快艇本身属于卡特彼勒公司,因此会削弱其公平性。
运动赛事中的“主场效应”在商务谈判上,也发挥其同样的作用。以此看来,最佳方式是把对方叫到自己的公司里。但这同样也无法实现,所以要事先营造出对自己有利的谈判氛围。不能让对方在完全武装好的情况下,进入敌人的包围圈,这样容易处于被动状态。
决定谈判地点,时间和氛围等,方便于主导整个谈判进行的过程,并且容易实现自己的目标。到对方的公司或移动距离超过对方的情况下,其花费的时间和费用也会增加,所以变得倾向于与对方达成一致。进而,如果需要到别的地方和国家,由于陌生环境带来的不便,无法向对方发出攻击,而往往急于妥协。“费用对比效果”会给双方达成协议带来负担。
因此,一定要避免前往对方公司进行谈判。由于不得已的情况,在对方的公司进行会谈的时候,也要商量在独立的会议室里进行。并且考虑到选定参加者或安排坐席上的困难,应该事先确认好对方的人员信息。这时,若能得到对方公司人员的帮助就更好。如果对方已选好场所,选定时间最好由这边争取。安排时间的时候,要给自己留出充分的时间,包括在路上的交通时间以及检讨资料的时间
1976年,在法国巴黎举行的越南和平会谈,在安排席位上争论了八个月之久,也因此被世人所知。其原因就是西贡政府代表和越南民族解放战线代表,双方都拒绝面对面坐。通过一系列的调整,直到会谈最后,决定使用圆形谈判桌,问题才得到解决。因为圆形桌子没有上下区分,所以能展现出平等的地位。由此证明,坐席的位置能暗示出相互地位。
美国心理学家费斯汀格曾说:“人习惯无意识中坐到敌人的对面。”也就是说,在某个空间准备入座时,人们会选择与自己有过瓜葛的人的对面,就坐的可能性比较大。选择面对面地坐,即是攻击对方的信号。因此,一定要小心主动坐到自己正对面的人。
警察或犯罪心理分析家在审问嫌疑犯的时候,面对面坐的原因也是由此。为了从他们口中得到完整的信息,需要打心理战的情况下,面对面坐着才能区分说服以及被说服的人。
……详见韩国心理学畅销书《隐藏的心理学》
- 最新书评 查看所有书评
-
- 发表书评 查看所有书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