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节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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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出门带本书
亚洲的学生在美国学校里很牛——尤其是数理化牛气冲天。我高中时参加的那些数学比赛,台上的获奖者都是清一色的黄皮肤、黑头发,让我这个站在后面的亚洲人很无地自容。但是在我的高中里,几乎没有听说过哪个亚洲学生文学学得好。
很搞不懂我们这个以读书为荣的民族为什么现在没了读书的习惯,并且丧失了阅读的乐趣。我们中的很多人,从小到大就读课本上那么一点点东西,然后就是看看报纸翻翻八卦,这大概就算是一生的阅读了吧。
要是问起来还很理直气壮:“读书有什么用?这些东西电视上都有!”、“太忙了,没时间读书。 ”在我看来,这是因为我们没有阅读的习惯。美国人会利用一切时间来读书:车上,飞机上,做家务的间隙,等等。美国人有各种各样的毛病,但是热爱读书这一点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美国人读书是全民性的。从收入很高的家庭到靠救济金吃饭的家庭,都有读书的习惯。在得梅因,只有非常穷的人才会坐公车,因为每家都有车。我每天在坐公车的时候都会观察车上的人,发现大部分人都拿着书在读。
记得是刚入春的一天下午,我上车后发现钱没带够,正在窘迫时司机喊了一嗓子:“谁有零钱?这个姑娘忘带钱了! ”
我一转头,发现车里那些灰头土脸的流浪汉,还有那些裹着不合身的大棉袍的大妈们几乎同时抬起头来——他们手中基本上都拿着一本书!马上,一个拎着大蛇皮袋子的流浪汉打扮的人放下了手上的书,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硬币:“来,给你。”
我感激地接过钱,忙说“谢谢!谢谢!”。他微笑着摆摆手,又坐回去看书。
他看的是一本泛黄了的《圣经》。
我不会忘记那些夏日的下午,在我跳上车,交完钱后,坐在座位上观察那些乘客。我看见,明媚的阳光透过窗外的树叶,星星点点地在那些布满皱纹的老妇人的脸上跳跃,在她们的那些打开的书页上舞动。到了该下车的时候,这些穷苦的老妇人小心地拿出书签来,夹在书里面,然后把书放进她们破旧的包里。
仿佛那一本书是什么圣物一样。
公共汽车是一个小小的社会。这里只有买不起车的穷人,还有非常少量的一些不到开车年龄的学生。得梅因是个小城,所以大家往往都认识,每次上了车,和熟人打一声招呼,乘客们就坐下拿出一本书来看。
我一直认为这样做对眼睛不好,但美国人似乎压根儿就没有这种观念。“莎拉,你这样会把眼睛看坏的。”在我们去体育馆打扫卫生的路上,美国接待家庭里的妹妹莎拉打
开了车后面的灯,在摇晃的车厢里借着那一点昏黄的灯光看书。“谁说的,”莎拉摇头,“我一直这样看。 ”我不是提倡在车内看书,但是这种抓紧一切时间读书的习惯的确
令人惊叹。
当我和我的接待家庭一起在佛罗里达州的奶奶家度假的时候,一天晚饭后,奶奶忽然说想让我们全家一起玩智力游戏。我、莎拉还有克里斯汀都在房间里看小说。我们三个人都答应了,但是没有一个人动。后来还是美国妈妈过来劝我们:“奶奶好久都没有和我们在一起玩游戏了,咱们都去玩一玩吧。”
于是,我们三个人没精打采地走到外头,坐在地上开始玩那个游戏。游戏实在是无聊,但我们也不好扰了奶奶的兴致,只有继续玩下去。忽然,莎拉很气愤地叫了起来:“放下!把书放下! ”我抬起头来,看见接待家庭的爸爸正偷偷地把藏在沙发底下的书
拿起来看。“你们先玩你们的呗,到我了我就出牌,”爸爸嬉皮笑脸地说,
“什么都不耽误。”“不公平!”克里斯汀也叫了起来,“凭什么就你看书啊。 ”这时莎拉气鼓鼓地站了起来,走进房间,还把门一摔。
“莎拉!”美国妈妈不满地叫了一声。
“莎拉走了,我也不想玩了。”克里斯汀抓住机会,马上站起身来进房间看书。
我转过身来看看美国爸爸,他已经坐在沙发上在看书了,还把身子转了过去,生怕别人又打扰他。
美国妈妈无奈地摇了摇头,马上转过头来对我说:“Gogo,咱们三个人玩吧。”
我只好点了点头,继续玩那无聊的游戏。
我非常佩服妹妹莎拉的一点就是她的读书习惯。她几乎是以每天一本书的速度在读书。她是完全离不开书的。每周末她都去图书馆借上七八本书,一周以后去还,再借新的。她在海滩上晒太阳的时候戴着墨镜看书,在超市工作的时候利用二十分钟的休息时间看书,在课间看,在等人的时候看。
我的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克里斯汀娜,来自一个非常优越且受教育程度非常高的家庭。她的父亲斯坦福毕业,她的母亲曾经是一名记者。在她去爱荷华州立大学荣誉学生新生报到的时候,她的家人把我也带了去,好让我更了解美国的大学。
那天早上,我、克里斯汀娜和她爸爸坐在教室里听辅导员讲解——她的妈妈还在家里,下午开车过来。我记得辅导员提到了一本书,并且希望学生们在暑期看完。克里斯汀娜的爸爸当即拿出iPad,上了亚马逊网站,在一分钟之内就把实体书买了下来。他还小声地对克里斯汀娜说:“嘿,发个短信给你妈妈,告诉她我已经买下了实体书和电子书,并且已经把电子书发到她的kindle(亚马逊网站发行的电子书)上了,所以她现在就可以看了。”
这种高科技、高效率的阅读非常令我震惊!网络与电子书的普及能够节省下来多少时间啊!但是震惊之余,我还是有些不解:这是克里斯汀娜的作业,为什么她的全家都要看呢?她的家人工作都很忙,他们有时间看吗?
晚上吃饭的时候,我问了克里斯汀娜的妈妈——杰西卡夫人——这个问题,她一脸惊讶:“我们当然要看啊!我们要是不看的话,跟克里斯汀娜不就没话说了吗?”
然后,她故意压低声音跟我说:“那样她就会嫌弃我们这对老夫老妻不与时俱进了!”
“嘿!”克里斯汀娜哈哈大笑,“我可不会嫌弃你们的! ”
书籍,在美国的家庭中是一架桥梁。每天饭后,家庭成员就会聚在一起,讨论自己正在阅读的书籍,从而使家庭成员的关系更加亲密。
那么,美国学生的读书习惯又是怎样的呢?
我的朋友可拉,AP成绩几乎都是满分,SAT和ACT的成绩也近乎满分,当我问到她到底是怎么学习的时候,她简单地回答:“就是读书啊。”
在美国,想要取得好成绩,唯一的方法就是阅读。美国人重视批判思考与独立写作的能力,而大量阅读则是培养这种能力的最好途径。所以美国的学校在学生很小的时候就要求学生读经典作品,而且是大量地读。
那么,我们会不会想: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能读得懂像是《奥德赛》《罪与罚》这样的作品吗?
伊塔洛·卡尔维诺,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 之一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这种青少年的阅读,可能(也许同时)具有形成性格的实际作用,原因是它赋予我们未来的经验一种形式或形状,为这些经验提供模式,提供处理这些经验的手段,比较的措辞,把这些经验加以归类的方法,价值的衡量标准,美的范式:这一切都继续在我们身上起作用,哪怕我们已差不多忘记或完全忘记我们年轻时所读的那本书。当我们在成熟时期重读这本书,我们就会重新发现那些现已构成我们内部机制的一部分的恒定事物,尽管我们已回忆不起它们从哪里来。这种作品有一种特殊效力,就是它本身可能会被忘记,却把种子留在我们身上……
的确,小时候读的东西,在长大后可能不记得细节,但是对于那些还没有进入社会的青少年而言,经典以一种震撼人心的方式塑造着孩子的性格,告诉他们什么是善与恶,什么是人性的矛盾。而这些书,在成年后重读,能够获得更多更深刻的感受。
第一次带美国的妈妈去Central的时候,正好是午餐时间。因为Central不是一所完整的高中,所以没有食堂,所有人都带着午餐,在自习区或者坐在走廊上吃饭。我们走进去的时候,虽有打闹的、踢自动售货机的孩子,但是大部分人都坐在沙发上或者地上看书。我记得非常清楚的是,有一群坐在地上的女孩围成一个圈,其中的一个正在大声地朗读莎士比亚的戏剧,其他的女孩都在仔细地听着,时不时咬一口手里的三明治。
吃饭的时候读书,是Central Academy学生的常态。但并不是每个人都那么热爱读书,而是Central有每天读二十页书的任务,而且小测试不断。我读《卡拉马佐夫兄弟》的时候,有一次拖到周日晚上还有几百页没读,网上连个好的总结都找不到,当时急得我直跳脚,后悔这周没努力。但是当我给在美国的其他中国留学生打电话时,大家连作业都没多少,更不用提读大部头的小说了。我感叹:好学校真的就是不一样。而这“好”字,恰恰就体现在阅读量上。
当我在美国高中学历史的时候,曾经不停地回想在中国高中学到的方法:画表格,理时间,编口诀。记忆、记忆、再记忆,但是完全没有效果。美国短短的历史,课本却有一千多页,老师还打印出大量的文献让我们阅读。但是中国几千年的悠久历史,课本就是那么薄薄的几册,完全没有细节,仅仅是记概念,记定义。
刚开始我怎么也读不进去,后来每天晚上读一章,后半年才算读得进去了。可是那么多东西,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重点,而且老师也不给画重点。我很苦恼,于是给可拉打电话。她高二的时候选的AP美国历史,轻松地拿了满分。
“可拉,我快死了!”我一开口就说,“这破历史怎么这么多东西啊!怎么一点重点都没有啊?”
她有些不解地回答:“有了重点那还是历史吗?历史上的每件事都很重要啊。”
我有些抓狂:“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考试的重点是什么? ”她不屑地一笑:“哈!你这个中国人! ”“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我特功利,但是我们以前不是这么学的, ”
我无力地说,“我真的快被折磨死了,你赶快告诉我,你是怎么学的? ”“你把那课本从头到尾读一遍呗,”可拉说,“我就是这么学的。 ”“可拉!”我震惊了,“这书这么大,一千多页,起码有好几磅,
书都能把我砸死!读完这书我都有孙子了!”“你别急啊,慢慢读,我有时候也读不进去, ”可拉说,“我一般就是读几个小时,然后下楼做做家务什么的。”我还是不甘心:“难道就没有别的更好的方法吗?就没有个提纲什么的能让我背的吗?”
可拉有点急了:“你这人怎么这个样子啊!你不能这么学历史!你难道不认为那些细节才是历史的精华吗?那些故事非常有意思吗?你现在背了,以后肯定会忘了的,那样有什么用呢?历史是很有意思的东西!”
她说的的确很有道理,但是对于我而言……“那你在AP考试前是怎么复习的?”我不放弃,“有什么特别的方
法吗?”“有!”可拉说。“什么?”我激动了起来。“我把历史书从头到尾又读了一遍。”我顿时感觉没有了希望,只好回到那本厚厚的大书里,一点一点地读起来。
可拉的话是对的。其实我在内心里也没有期望她告诉我一条捷径,因为那样的话,可拉就不是可拉了,可拉就不是那个读萨特、康德、黑格尔的可拉了。作为Central Academy最优秀的学生,作为连Central Academy的老师们都尊敬的学生,可拉是有她学习的方法的。而这种方法,就是单纯地阅读,大量地阅读。
“不读书的人,是没有潜力的”他们会永远保持他们固执的想法,不去接受新的思想,他们无法进步,即使数理化再好也无法补充阅读的空缺。
很多人认为美国人笨、智商低、数学差,但是美国人的情商却很高。这种高情商,就是通过大量的阅读来培养的。所以美国人也许不会编程序,做软件,但他们能够驾驭那些掌握专业技术知识的人。这和自己有这种能力又有什么区别呢?
“美剧之所以强大,”石康说,“那是因为他们每个编剧都很牛,每个人都在特定领域内有着深厚的专业知识,组织起来就是一个全面的专业团队。而我们甚至对“创作团队”这个概念都不理解。”
我认为,在现在的中国义务教育中,应当加进大部头名著的阅读,而非仅仅几篇节选的阅读。这一点台湾就做得很好。不要被数理化的优秀蒙蔽了双眼,读书才是强国的根本啊。
在美国,你约会了吗?
我的美国朋友正在热恋中,在沙发上聊天,我走过去,试图加入
他们的对话。“你俩都那么好看,以后一定能有很好看的孩子。”我说。他们俩忽然就红了脸,我的女友站起来,把我拽到一边:“你怎
么能说这样的话!”“怎么了?”我很疑惑地问。“扯太远了!我们才刚刚开始约会,怎么能就谈到生儿育女呢!”“这有什么?”我一下子糊涂了,“你们难道没有想过未来吗?”“当你和一个人约会的时候,你应该只想当下,而不是去讨论未
来!这样会毁了这一段感情的。”我摇摇头,表示不明白。那是我第一次遇上这样的情况。
罗曼蒂克有三个阶段:调情(flirting)或者是hook up,约会(dating),最后才是男女朋友关系。
后来我发现,在美国人谈恋爱的时候,最禁忌的事情莫过于讨论婚姻和孩子了。大部分人在刚开始约会的时候都是只想着两个人在一起很开心,而不是两个人在一起完成父母的心愿或者是支撑一个家庭。刚开始会很难理解,因为中国人对于谈恋爱的期望基本上就是结婚生子,而美国人可以以玩一玩的心态约会两三年。
罗曼蒂克有三个阶段——flirting(调情)或者是hook up(上床),dating(约会),最后才是正式的男女朋友关系。在美国,很多的男女朋友都是由一夜情发展来的。我记得小的时候看一个美国电影,女主角追着男主角跑,在他身后喊: “Can we have somethingmore than sex?”当时我就感觉这完全颠覆了我的逻辑,难道不应该是先有爱后有性吗?可是在美国,这个逻辑是倒过来的。
最常见的情况是:在一个party上,两个人喝醉了,相遇了;开始聊天,然后调情;最后去跳舞,然后醉醺醺地一起回家,上了床,第二天醒了才开始谈天。如果感觉好,那么会再出来见面,那就叫作“约会”,如果感觉不好,就从此说拜拜,成为朋友或者装作不认识。在美国的大学校园里,这大概是最常见的状况了。
在约会的时候,最传统的流程就是男生去接女生,然后男生带女生去一个很好的餐馆,两人吃完饭以后就去看一场电影。男生送女生回家,在家门口亲吻女生。可是也有其他有意思的约会,比如去看一场freak show,或者去打paint ball等。
美国人的约会有点像中国人的相亲。一个人可以同时跟许多人约会,这并没有问题。而如果双方都很喜欢对方,那么可以“go exclusive”,意味着只约会一个人。
在约会中,还有一种非常有意思的叫作“open relationship”(开放式关系),就是两个人基本上是男女朋友关系,但是可以和其他人上床。西方人总体上把爱和性分得很开,所以肉体上的接触并不影响心灵上的依赖。一个人可以和许多人上床,但是最后在他(她)伤心难过的时候,有一个心灵伴侣去安慰他(她),这可能是最理想的状态了。
校园里的人生大温拿
美国运动员在大学里的地位就好比中国学生会在学校里的地位一样——呼风唤雨。如果是学校里最好的运动队队员的话,在中国就像是进入了学生会的核心圈一样。在美国,从小学到大学,学校里最受欢迎的男生都是运动员,就像许多青春电影里演的一样。这些运动员四季都穿着背心短裤,露出胳膊上的肌肉,成群结队地在一起。在大学里,许多运动队都住在同一个房子里,经常party,并且有无数的女性崇拜者。上课坐在最后一排,有时发表一些很愚蠢的言论,可是看上去却总是一副人生大温拿的样子。
美国人对运动的热爱是从小就开始的。公园里你可以看见年轻的夫妇推着婴儿车跑步,父母在公共溜冰场教小孩子溜冰,素不相识的孩童一起玩飞盘。公共的篮球场和足球场总是有人,而大城市
美国运动员在大学里的地位就好比中国学生会在学校里的地位一样——呼风唤雨。
里收费的健身房也是人满为患。新年的时候,最常见的“明年要做的事”就是“锻炼”,而高速公路上的广告牌几乎都被肌肉型的健康男女填满。在美国,有种特定的说法叫做“soccer van mom”(足球车妈妈),说的是一种开大型SUV的家庭主妇,来自中产以上的家庭,有好几个孩子,都在学校参加运动队,从名字上看来大部分是足球队。
这种妈妈一般受过很好的教育,生孩子以后就辞去工作,带着孩子参加学校里的活动。我住在长岛的时候,朋友的妈妈就是一个典型的soccer van mom,早上开车送三个孩子上学,下午放学了以后先送大女儿去足球队,再送二女儿去冰球队,最后把小儿子送到长曲棍球队训练。急急忙忙跑回家里做饭,然后再去把孩子们一个一个接回来。平时的晚上经常还有比赛,这时候就是全家出动去给家庭成员加油。在爱荷华念高中的时候,我和我的大妹妹在排球队里打了半年,每次主场比赛全家必到,就连我的小妹妹都没有一次缺席。我曾经认为这样很浪费时间——一个人比赛为什么要全家人都去陪着呢?可是后来我发现不仅是我们家这样,整个排球队的家里都是一样。就像是一种习惯一样,看孩子的球赛是家庭的固定活动,三大姑、八大姨都要来买张五美元的票进去拍拍手、喝喝彩。
有一次我和一个美国朋友在学校里跑步,前面跑着一个女孩,宽肩膀短腿,胳膊上小腿上肌肉成块状,特别明显。我朋友羡慕地说:“哎!我要能有那样的腿就好了! ”我不可置信地看着她:“什么?在中国,没有人希望有那么粗壮的腿!我知道有人甚至去做手术把小腿上的肌肉拿掉。”
“不会吧!”她也不可置信地看着我,“在美国,人人都喜欢有肌肉的、健康的腿。为什么有人会想把腿上的肌肉拿掉?”
“你难道不觉得这样很没有女人味吗?”我说,“和男人的腿有什么区别。”
“区别大了啊,唉,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总之每个人都喜欢健康、有活力的身体吧。”她说。
在中国上高中的时候,晚自习一下课就有一群群的女生去跑步,不吃晚饭而是先去跑步,就是为了减肥,跑完回来还要拍打小腿肌肉,因为这样不会结成肌肉块。而且在冬天很冷的时候,大家不愿意跑步,就都喝减肥茶,一个晚自习出去上好几趟厕所,班里门开开关关。从那样的环境里出来,忽然到了一个以肌肉为美的国家,还真的是不太适应。学校里运动的男生受欢迎倒是不难理解——谁不喜欢健壮的、充满男人味的男人呢?可是为什么充满男人味的女人也会受欢迎?
女运动员在学校里的穿着跟男运动员几乎一模一样——背心、短裤、球鞋、发带,时而背一个印着学校名的运动包,经常满头大汗地赶来上课。但是在party的时候她们也会打扮得很好,穿上漂亮的裙子,显出健美的四肢。而因为运动的关系,女运动员和男运动员的关系很好,他们总是一起训练,所以他们总是一起吃饭,一起出去玩儿。
运动员在学校里总是制造很多麻烦——打架、酗酒、滥交等。他们从小被灌输一种“赢”的美国精神,导致一切都要做最好的。在大学里很多聪明的运动员都是经济专业,一出校门就去投行,延续这种运动精神。又因为他们认识很多其他在同一行业的运动员,一切就变成了最原始的游戏:一场新的比赛。在美国最大的职业社交网站上有许多“常青藤长曲棍球小组”、“文理学院划艇小组”,把学校和运动分类,这样这些运动员能够跟对方的运动员有更多的共同语言。
说到运动员,就不得不提到啦啦队员。在美国的大学里,一般只有橄榄球队才有啦啦队员,所以那些以橄榄球出名的州立大学都有着非常漂亮的啦啦队员。啦啦队员显示的是一种性别歧视——女人只能漂漂亮亮地站在一旁做一个支持者。毕竟,啦啦队员基本上什么都不做,只是在一旁显示对男运动员的支持而已。啦啦队在东海岸的学校里并不流行,因为东海岸鼓励女孩子从很小就开始和男孩子一起运动。
我在美国高中读书的时候曾经是一个啦啦队员,感受最深的就是我完全无足轻重,只不过要穿着小短裙站在一边领着观众为运动员加油罢了,但是在我居住的中部小城,女生都愿意变成那个支持者。
美国的这种全民体育文化也是让亚洲移民很难融入的原因之一。亚洲人擅长灵活性强、单独的运动,可是美国人喜欢冲撞性强的集体运动。一个中国朋友曾在大学里试着打了一个学期的橄榄球,最后实在受不了,跟我说:“我今天能不能不去啊,我怕去了被撞死了,五脏六腑都要被撞出来了!”
而融入运动文化的先决条件就是要打得好。当我在高中里打排球的时候,是队里最矮的一个,又不会上手发球,所以客场比赛的时候都是坐在旁边候补,连胜利了以后成功的喜悦都很难感觉到,就更不用说和队里那些核心队员有共同语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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