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第二章

为什么美国人要让孩子去打工?

高中时期,接待家庭里的小妹妹——十七岁的莎拉——在一家超市工作,一周起码工作要三天,工作日是从下午四点到晚上八点,周六是从早上六点到下午两点。

另一个妹妹——十六岁的克里斯汀——从刚过了十六岁生日,就到处去应聘,最后决定在家旁边的餐馆擦桌子。她的工作不太定时,经常是接到一个电话就得过去,工作到晚上餐馆关门。

我,作为这个家中最大的孩子,却是唯一拿着父母的钱花的人。可是我却从未感到不安,或者什么愧疚。

在我打算买一个新相机的时候,美国爸爸很疑惑地问我:“你哪里来的钱呢?”我同样很疑惑地看着他:“当然是家里给的啊!”

他故作惊讶:“我说呢!你又不挣钱! ”

“但是只要我达到他们的要求,我就可以花钱。”我回答。莎拉当时坐在我对面吃东西,她张开嘴,露出一个不可置信的表情。“不公平!”她叫了起来,“我做什么事情都得用我自己的钱,凭什么……”

“哈!”爸爸挑一挑眉毛,就像抓到了她的把柄一样,“你的汽油钱是我们付的,你的学费是我们付的,你不是还想去Baylor(得克萨斯州一所基督教私立学校)上大学吗?这个钱我们难道就不出了吗?”

莎拉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软下来:“可是班上好多人的家里都给他们付学费……”

“莎拉,如果你去爱荷华州立大学我们也不会说什么,”爸爸说,“但是你又不是不知道州外上学有多贵,而你自己如果不负担一部分费用的话,我们是不会出钱帮助你的。”

莎拉没有说话,她的眼里泛起了泪花。这种情况与我在国内看到的恰恰相反。以我自己为例吧,大部分

时候是这样的:“妈,我想要这个吉他。”我特诚恳地说。“好好学习,进前十,我就给你买。”“妈,我想要这个相机。”“只要是对你的发展有利的,我们都支持,但是你得考……”所以我从来就没有自己打工挣钱的概念,并且我认为父母现在给

孩子投资是非常自然的事情。孩子在上学的时候好好学习,将来上了好大学之后,找到好工作,一下子就能挣很多倍的钱。

可是在美国,我却感觉到,不打工的我已经完完全全地被隔离在他们的世界之外了。每当周六日,我想找人出去玩的时候,大家的回复都是:

“对不起啊,我要工作啊。”

我很恼怒地问:“为什么你们的父母不给你们钱呢?”

他们一般很无奈地说:“我们上大学的钱都得自己存,他们会出一点儿,但不会付多,所以除了工作没有别的办法啊。”

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是无奈的,我的朋友科尼,每天放学后都高高兴兴地去工作——她在马场工作。

“我又能看见那些可爱的马儿了!”她开心地说。

美国的孩子非常独立,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他们从很小就开始打工,从很小就有这种经济意识。那么,美国的家长们为什么要让孩子从小就出去打工呢?我看到了这样几点原因:

一、培养与人交流、合作的能力

问过我的美国父母,为什么要让孩子出去打工。我的美国家庭还是比较富裕的,绝对不会缺少给孩子的零用钱,而据我所知,莎拉十四岁就开始在超市工作了。

我的美国爸妈认为:只有出去打工才能真正接触到社会。学校是一个同龄人的群体,而工作的地方什么样的人都有。他们认为,让孩子早日接触到不同的人,学会与他人共事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的确,莎拉工作回来经常会给我们讲她的同事:辍学的女生,五十多岁的大妈,英文很差的移民,脾气很坏的老头……作为一个收银员,莎拉还得向那些劳累了一天、脾气很差的购物者绽开笑脸。

通过对我身边的同学的观察,我发现,那些没有打过工的或者是打过很短时间工的学生与那些坚持工作的学生,无论是在与人交流的能力上,还是与人合作的能力上都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比如我在 Central Academy的同学,她们虽然学习非常优秀,但是因为不出去打工,社交能力明显比一般的学生要差。当她们来到我家的时候几乎从不敲门,只站在外面给我发短信让我来开门,而且在第一次见到我的家人时会有一种手足无措的感觉。

可拉和可丽莎第一次来我家的时候,我很惊讶地发现是莎拉先笑着迎上去,伸出手说:“你好!我是Gogo的妹妹,很高兴见到你们!”而她俩则呆呆地站在那里,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当在Central微积分课上的朋友们来到我家参加我的聚会时,他们甚至都没有跟除了我以外的人打招呼,只是聚成一堆在地下室里聊天。而像我的妹妹们,还有我的另一些在外面打工的同学,就显得非常大方有礼。

在聚会上,一个从来不打工的Central朋友安东尼奥的对话。

克里斯汀娜:“你好啊!我是克里斯汀娜!”

安东尼奥正准备从她身边走过去,忽然他愣愣地转过身来:“你在跟我说话?”

克里斯汀娜开心地笑了:“对啊!就是你啊!我没有见过你,你是Gogo在Central的朋友吗?”安东尼奥回答:“对啊。 ”

克里斯汀娜很夸张地“哇”了一声:“真棒!我听Gogo说过很多关于你们的事情,你们都好聪明啊!我在Central选过日语,那真是我最喜欢的学校了!可惜我们学校的老师不让我再选其他的课,不然咱们就可能成为同学了!”

听到这话,安东尼奥来了兴趣:“真的吗?你们学校为什么不让

选其他的课呢?”然后他们聊了很长的时间。就这样,克里斯汀娜跟我的那帮内向的Central朋友们也成为了

朋友。克里斯汀娜家里的条件非常好,学习成绩也非常不错,但她一周还要坚持工作二十个小时左右。她经常跟我提到她在工作中遇到的人。“天啊,”有一天她来接我去商场,我一上车她就忍不住了,“你

真是不知道,今天有多恐怖!”“怎么了,”我问,“难道又有小偷不成? ”她无奈地摇摇头。“今天这事特别奇怪,”她说,“弄得我都有些哭笑不得了,下午

的时候,店里来了一个穿女人衣服的同性恋,一进来就在收银台前把

裤子脱了下来!”我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了。一会儿之后,我哈哈大笑。

“你还笑!”她嗔怪地说,“你要是得像我一样去跟他说,让他把裤子穿上来出去的话,你就不会笑了!”

“什么!”我大吃一惊,“你还得跟他去说这种话!那……”

“你看看!这就是我的工作!不仅得叠衣服,还得干这种事……”她摇摇头,“前天有个女孩跑进来说她被强奸了,让我们带她去找警察。这种事还算好的,摊上今天这样的人,真是没办法!”

“那你不能够换一个工作吗?”我睁大了眼睛问,“这样的工作你还做!”

“喂,这好歹也是一份工作吧!”她看着我,坏坏地笑了,“总比有些人没工作好吧!”

也就是因为在外面打工,克里斯汀娜才练就了与任何人都能很好地交流的能力。在我看来,这种能力是一个高素质的人必须具备的,这种能力要从小开始培养,而最好的方法就是打工。试想,如果不是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我们又怎么会去请一个变态狂走出商店呢?

我的中国家长经常跟我说,这种能力是能在以后培养的,但我的美国家长却不这样认为。他们认为,知识是什么时候都能够学习的,但是这种能力只有在小的时候培养,才能够形成一种性格。所以,在美国即使是非常有钱的家庭也会让孩子出去打工,为的就是培养孩子的这种能力。而那些真正有“书呆子”型孩子的家长,往往会一耸肩,然后很无奈地说:“他天生就这样,没办法,我早就跟他说过要找份工作,干点儿别的,他不听,我也没办法。”

二、让孩子养成理财的习惯

我的美国接待家庭认为,当孩子有了自己的收入时,他们就会对钱产生一种全新的认识,不仅能够意识到挣钱的不易,更能学会理财,从而把钱用在刀刃上。

我的妹妹莎拉在车里和包里各有一个记账本,每一笔开销都会记下来,到月底还要去一次银行,存钱取钱。

美国的家庭一般不会给孩子支付全额学费,而美国大学的学费对于一般的家庭也是相当高的,尤其是要想上名校或者是外州的学校,费用就更高。一般的美国家庭都有两三个孩子,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家长不可能只供一个孩子上昂贵的大学。所以美国的学生基本上都要靠打工来挣取学费。

克里斯汀娜虽然出生在一个条件优越的家庭,她的父母却拒绝为她支付学费,导致她只能去爱荷华州立大学。但是她努力地工作,并且申请了许多奖学金,现在她第一年的学费已经全部攒到了,她打算在大学里继续工作,为大学出国交流学习存钱。

在美国,学生存钱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可是作为一个十八岁的成年人,我却从未往银行中存过一分钱。我认为这种对钱的不敏感就是因为自己没有挣钱,所以对于理财也丝毫不感兴趣。而当我第一次当中文家教挣到二十美元时,我激动万分地给这二十美元照了一张相,然后将它小心地放进钱包里,生怕瞎用掉。

三、让孩子忙碌起来

有这样一句话:“最有效率的人是那些最忙碌的人。 ”我认为这句话非常正确。如果一天只有一项任务要完成的话,那么做一项任务的时间就会被拉长到一天;而如果一天有十项任务要做的话,那么做一项任务的时间就会大大缩短,效率就必须提高。

美国的学校相对而言要轻松得多,如果不选AP课(美国大学预科课程)的话,课程基本上没有什么难度。学生可以参加许多课外活动,但是还是会有大把的空余时间。

我的小妹妹克里斯汀,每天回家除了看电视就是发短信。所以她十六岁生日一过(一般的工作都需要十六岁以上),美国爸妈就天天催着她出去找工作。

她那段时间一直在不停地面试,最后决定去我家旁边的Applebee(苹果蜂,一家餐馆名字)当服务员。开始工作后,她的空闲时间明显少了,也不会整个晚上赖在沙发上边看电视边发短信了。每次她出去工作的时候,美国爸妈都会说一声:“Work hard,have fun!”

四、培养孩子的敬业精神

在我要离开爱荷华的那天,莎拉忽然被告知她下午要工作,而我正好是五点多的飞机。莎拉非常非常想去机场送我,但她最终选择了工作,她跟美国爸妈说,在送我去机场之前,要带我去她工作的超市见她最后一面。于是我们去了,当时她正在收银,所以我们只能是简单地拥抱,互道再见。

有次春假,教堂组织去芝加哥的一所教堂做义工,我和杰西卡都参加了。莎拉因为已经预约了工作,所以没有办法去,她生了很长时间的气,但是最终还是没有告假。莎拉从来没有以任何原因缺席过工作,就算是在她刚做完手术的那个星期六,她也没有缺席过。她并不喜欢她的工作,但是她非常敬业。每个周六早上的五点多,我就能够听到她在楼下用微波炉热早餐,因为她要从早晨六点工作到下午两点。

同样的,我的朋友克里斯汀娜也是这样。在她们心中,工作永远是第一位的,而和朋友出去则是第二位的。

回国后,我的中国同学已经高考结束,很多人也想出去打工。但是经我观察,这些同学们的敬业精神比起美国朋友们要差上一大截。他们总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来为自己开脱,而他们的父母竟然会帮着为自己孩子开脱!这种敬业精神,可能真的需要从小培养吧。

美国与中国相比,为孩子提供了很多很好的工作机会,我们或许不能将美国人的这一套照搬过来,但是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这样做自有他们的道理。而将这种道理灌输到对中国孩子的教育中去,才是重要的事情。

Work Hard, Party Hard.努力工作,喝得烂醉

啤酒是上帝的礼物——本杰明·富兰克林

开学的时候,我感觉orientation(入学前的培训)太无聊,趁着课堂上没活动跑到格雷格的公寓去诉苦,他直接给我一瓶酒: “It helps.”

我跟看鬼一样看着他:“你有病吧?”

他说:“伏特加? ”

那一次我认为他完全没有逻辑。我是来诉苦的你让我喝酒干吗?

可是后来我发现,几乎每一次我因为各种问题难受而去找朋友诉说的时候,他们都是说:“伏特加?”就像中国人会先让你坐下,然后给美国人经常举办各种各样的party,根据不同的主题,你应该选择不同的着装打扮。

你下一碗卧着鸡蛋的长寿面一样。

后来开了学,每周五晚上宿舍里都放起特别大声的音乐,然后女生开着门打扮,男生都在common room里面举起酒杯喝 shots。我刚开始一直很不明白,伏特加那么烈,为什么要一口喝下去?难道有人真喜欢那个吗?为什么他们要如此急切地想要把自己灌醉?

我们宿舍在开学的时候专门举行了一个alcohol talk ——讨论party怎么办的会。开会的时候大家坐成一圈,每个人说自己的喝酒

经验,最后是十五比一,十五个人赞同每个周末喝酒,于是我们宿舍上就这样变成了“全球第一party hall”。

第一次和美国人喝酒是从高三交流回来开始的。那会儿艾丽在北京学中文,她就邀请我和她项目里的那些朋友们周末出去喝酒。第一次和他们去酒吧的时候我实在是太怂了:背着一个双肩包,穿着粉红色的夹克,白背心和牛仔裤。去的是北京有名的同性恋酒吧,一杯 grasshopper下肚,整个人晕晕乎乎的,走起路来也很不稳当。

这个时候我的两个好朋友山姆和尼克已经醉醺醺的了,他俩穿过恋酒吧里层层奇葩的人群,一下子就跳上了众人瞩目的钢管……然后两个人异常疯狂地开始跳起钢管舞。

我当时简直目瞪口呆了。可以想象,我一个学生妹站在一群为这两个白人男孩儿疯狂的gay(同性恋者)中间,被推来推去是多么奇怪。山姆和尼克在现实中完全不可能是这么疯狂的人,但是在酒精的作用下,他们变得什么都不在乎,特别放得开,特别快乐。

后来我明白了,美国人周五晚上出去“relax”其实就是出去喝酒,而且经常是为了喝醉而喝;为了喝得烂醉,第二天早上一起来什么都不记得而喝。每次看到他们面前四五个shot杯子,绝望一样地把刺鼻的伏特加灌进喉咙,我总感觉很好笑,然后不解地摇摇头。

似乎他们所有的“fun”就是在喝酒上。无论什么时候都是这样,而且在大学里最受欢迎的人,就是那些周末喝酒party、找女生胡搞的运动员,而最不受欢迎的就是在party上非常有原则地说一句“对不起,我不喝酒”的人。

在美国的中国学生,运气好的话遇上学术型的舍友,整个周五晚上,你那个室友都会待在图书馆或者实验室里;而把人搞疯的是party型的舍友,周五晚上自己烂醉如泥不说,还会带男人或女人回来鬼哭狼嚎。

奇怪的是,这些总是喝酒party看起来生活随便的人却总是那么受欢迎,更奇怪的是,这些人在毕业以后混得都还不错,而且还会把这种喝酒的文化带到他们工作的地方——往往是投行里。

Life is my favourate drinking game.——高盛人经典语录

可是那些去喝酒party、不甚学术的人,却偏偏在毕业之后都能找到比较不错的工作,然后似乎是“party all the way”,一辈子都是那种玩乐人生的态度。

那些美国商界、政界的风云人物,都喜欢拿着个酒杯上杂志封面,都爱爆出点大学在frat里面喝酒胡搞的故事。他们大多会娶个金发(或者染的金发)的老婆,生一堆小孩儿,然后小孩在大学里也被拍到烂醉如泥的照片,依次轮回。

那么,他们为什么如此热爱酒精呢?

美国人认为,喝酒能够让他们很随意、自然、自信地表达自己想要表达的事情。曾经在美国有人做过一个调查,问他们最害怕的事情是什么。调查的结果是:1.在公众面前说话;2.死亡。

美国人和中国人一样,其实都很容易紧张,很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但是由于他们的价值观倾向于那些自我、自信、随性的人,每个人都努力让自己变成那个样子。这就是很多有钱人不穿昂贵却保守的衣服,因为他们想让自己看上去“酷”,看上去“什么都不在乎”。而酒精恰好也可以帮助他们实现这个目标。酒过三巡,大家都开始口无遮拦,自信直率。可以开始“不把生活当回事”。

然后嘛,大家都醉醺醺地在一个party上,对于异性的标准就

“唰”地一下子下降了,只要能遇上“drunk Standard”的异性,大家对上眼,情投意合,就当场hook up ,然后一起回家。第二天早上尴尬不?后悔不?噗……这不就是喝酒的意义么?——第二天的事,第二天再说。

美剧《生活大爆炸》里的Raj,在现实生活中,他是个容易紧张羞涩,见了异性无法出声的印度小哥,但是在他的美国同伴们给他喝完酒之后,Raj在女人面前自信无比,口若悬河很有吸引力,这也代表着美国人对于酒的一种看法:让你暂时成为那个你想成为的人。

美国电影里那些致命的女人也许并没有一张完美的脸,但是大多是那些“不把生活当回事”的女孩子。就是那些头发不完美,笑起来不做作,会在周五晚上喝得烂醉和各种男人在一起的女孩子。一个典型就是美剧Gossip Girl里的Serena。Serena的好朋友Blair也很漂亮,但她太“端庄”,太端庄,不喝酒,总是一个一个目标地在追寻,所以男人大多对她是敬佩不是着迷。

而Serena则是一个会在感恩节前一夜在酒吧里喝得烂醉,会拿着酒瓶子跳上某人的摩托车后座的天真、随意、直率的女孩。她在醉酒之后干的那些错事,比如说和Blair的男朋友上床,在后来被她的情人们知道后他们不仅不生她的气,反而对她更加着迷,说:“Ilove you for who you really are.”我的一个美国朋友,他的女朋友就是一个每周出去喝酒,生活很随便的女孩儿,有一次他喝醉了,就很痛苦地跟我说:“She goes out, she gets drunk...that tortures me...but...but I love that...I don’t know why! The more she does it, the more I like her...”(她总是跟别的男人出去约会,喝得醉醺醺的,把我折磨的够呛……但是……我居然还是那么爱她……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她越这样不着调,我竟然越爱她……)

美国人对于酒精的热爱其实是他们对一种随性的生活态度的崇尚。每个人在现实生活中都得装孙子,而只有在周五晚上的酒吧里大家才能放下面具,在酒精的作用下忘记一切。 “Work Hard, PartyHard”是美国人最爱说的一句话,翻译成“努力工作,喝得烂醉”,就是说白天装孙子,晚上做自己。同时,也只有会工作、会放松的人才更加精力充沛,吸引异性,在社交圈里如鱼得水。

酒精让我们愚蠢,可谁又是生来聪明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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