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序言

沃尔特·司各特(SirWalterScott)是世界近代文坛的一位大师。这位苏格兰“引为自豪的儿子”的影响不但越出苏格兰,越出英伦三岛,遍及欧洲,而且往西飞越大西洋到达美国,往东进入古老的中国。清朝末年,我国文学翻译家林纾(林琴南,1852—1924,福建福州人)将司各特的代表作Ivanhoe译成汉语介绍给了中国读者,书名为《撒克逊劫后英雄略》(现译名为《艾凡赫》)。

在欧洲大陆,司各特最受欢迎、影响最大的要数法国与俄国,特别是法国。我国读者熟悉《茶花女》的作者大仲马与《巴黎圣母院》的作者雨果两位法国大 ,然而,这两位大 写历史小说与历史剧却是以司各特为师的。我国读者对英国的狄更斯、萨克雷也不陌生,而这两位大 也受了司各特不少影响。司各特的小说甚至感染了俄国数一数二的大 托尔斯泰,不仅如此,它还远渡重洋,使美国的大 詹姆斯·费尼莫尔·库珀(JamesFenimoreCooper,1789—1851)受到很大启示。

司各特是马克思最喜爱的小说家之一,马克思认为司各特的许多小说在同类型小说中堪称典范。恩格斯高度赞扬司各特的小说,他说:“沃尔特·司各特的小说中,苏格兰高地各氏族人一个个跃然纸上。”

英国剑桥大学出版的《简明英国文学史》(TheConciseCam-bridgeHistoryofEnglishLiterature)认为,近代英国在欧洲大陆,特别是法国,从者最众的 是拜伦(Byron)与司各特。

1771年8月15日,司各特生于苏格兰的首都爱丁堡,其家庭属于苏格兰边境地区古老家族的旁支。当他降生到这个家时,这个家巳经没落。他的曾祖父支持旧王朝,结果惨遭失败。他祖父务农,且有自己的土地。父亲是位律师。开初也许父子都有父业子继的打算,到头来儿子却走,上了一条文学创作之路。

小时候司各特患了小儿麻痹症,落了个终身残废的结局。不幸中之万幸的是,司各特在大难之后却没有丧失精力。年轻时,司各特拖着一条瘸腿一天竟然能行走30英里(约等于95.5华里),骑马能行100英里(约等于310华里)。

司各特日行百里固然有可能是想显示他不甘残疾,但主要目的却在于搜集民歌民谣。每次出行他都要寻访那些熟悉民间传统歌谣的老人。

司各特对于苏格兰民间文学的兴趣与童年的生活有关。患小儿麻痹症后他寄养在祖父家,听到过许多历史传说,包括他自己家人在沙场的拚搏。那些动人的传奇使小司各特听得入迷。

司各特少年时在爱丁堡的皇家中学读书,1789至1792年在爱丁堡大学攻读法律。他很喜爱书,但是据学校老师说,他爱书却没有书呆子气。1792年,即21岁时,司各特在爱丁堡大学毕业后取得律师资格。1799年至1832年担任塞尔扣克郡(Selkirkshire)首席法官(Sheriff—Depute),1806至1830年担任苏格兰最高民事法庭秘书(ClerkoftheCourtofSession)。

1797年,司各特与夏洛特·沙尔庞提(CharlotteCharpentier)结为伉倆,时年26岁,至少不能算早婚。生有4个孩子。妻子未能与他白头到老,比他先6年去世。

18O4年他秘密与人合伙经菅印刷业,目的看来是赚钱。我国读者很可能想不到的是,法律工作给他带来的收入有限,诗作却使他荻利丰厚。司各特生活阔绰,加上为人慷慨大方,开销更是可观。然而司各特仍然入大于出。1811年,他买下爱丁堡郊外特威德(Tweed)河畔的阿伯茨福德(Abbotsford),建起一座中世纪城堡式的住宅,以后在这里一直住到逝世。1820年,司各特被授于从男爵爵位(Baronet,比男爵的爵位低)。

出身于贵族世家的司各特想要的是大住房、大地产、大名声。1811年后他一帆风顺地过了10多年。但是,到1826年,他与人合伙开的企业随着整个社会经济的不景气也陷入了泥潭,司各特负债多达126000英镑。在当时,这几乎是个天文数字。本来,司各特可以宣布破产了结,但是他没有。他选择了另一条路——还债。司各特毅然说:“让我的右手来对付吧。”为了还债,司各特不得不卖力笔耕。他从早到晚埋头写作,没有假日,没有星期天。他规规矩矩偿还债务,所有债主一致承认他不愧为君子。眼见债务要偿还清楚时,他又遭到不幸:儿子死了,司各特家阿伯茨福德这一房断了香火。

1832年9月21日,沃尔特.司各特积劳成疾,与世长辞。

司各特的外祖父是大学的一位著名医学教授。他母亲是个聪明绝顶的人。所以有人说,司各特的才能来自母亲,是母亲赋与了他天份。

司各特的文学生涯以搜集民间歌谣开始。最早发表作品是在1796年,即25岁时,但只有两首民谣。4年后,才又发表一首民谣。当时充其量只能算小打小闹。1802至1803年,他终于发表了两卷搜集的歌摇《苏格兰边区歌摇集》(TheMinstrelsyoftheScottishBorder),获得较好反响。第二年,第三卷问世。以后他民族一直处于异族统治之下,连撒克逊的封建主也备受诺曼底封建贵族的岐视与欺凌。小说《艾凡赫》描写的是撒克逊农民反对诺曼底封建主的斗争。主人公艾凡赫是撒克逊贵族后裔,他违背父亲的意愿与当时的异族统治者交往,并参加了理查一世发起的十字军东征,因而被逐出家门。后来,他因健康关系滞留在巴勒斯坦,未能随英军班师回国。小说美化了英国国王狮心王理查一世,以民族矛盾得到调和作为结局。《艾凡赫》是司各特最受喜爱的小说之一。

第三类小说反映法国和欧洲其他国家的历史,以1823年出版的《昆丁·达沃德》(QnentinDurward,1823)为代表。这部小说描写法皇路易十一的狡诈残忍。

1814年发表第一部小说《威弗利》时,司各特已有43岁。在不惑之年,他共发表长篇小说12部,以后8年中又发表13部,15年共25部,不可不谓高产。

司各特在他的历史小说里,通过社会矛盾和民族矛盾的描写,展示了一幅苏格兰、英国、乃至欧洲的巨幅历史画卷,画面浩瀚,场景瑰丽,人物众多,情节复杂,既包含着浪漫的色彩,也充满现实主义的描绘,生动地再现了过去的历史,体现了人民的生活和斗争,流露出强烈的民族感情。

当然,写历史小说并非司各特的首创,但在司各特之前的欧洲历史小说家对场景和人物的描绘,没有一人比得上司各特具体生动。而且,司各特的历史小说能够把个人命运和历史重大事件结合在一起。那些本来一去不复还的人物和场景被司各特通过小说又带回到读者眼前,读者似乎不是在重温历史,而是在观看现实。

有的外国评论家甚至认为,司各特描写人物有高出莎士比亚一筹的地方。莎士比亚写过历史题材的剧本《亨利六世》(1590—1591),《理查三世》(1592),《亨利四世》(1596—1597)。莎翁在剧本中主要是塑造王侯贵族的形象,而对小人物始终着墨不多。司各特也少不了写王侯贵族,但他笔下的历史事件往往不是靠这些人物来重现的,而是靠一些普通人物的经历来重现的。詹姆斯四世,克伦威尔,伊丽莎白女王等都没有成为司各特小说的中心人物,司各特的拿手好戏是写普通人在大事件中的命运。他描写的仆人、花匠、乃至乞丐,比莎翁的要成功。从这点来说,两位大师的确各有千秋。

正是由于其作品卷帙浩繁,技艺超人,影响广泛,苏格兰人才把司各特称为苏格兰“值得自豪的儿子”。

从感情上看,司各特有两个特点,一是热爱苏格兰和苏格兰人,二是留恋过去。在他的作品中,我们处处可见苏格兰人的纯真质朴,英勇无畏,疾恶如仇,义重如山等品质,也可常见他的怀旧之情。然而,司各特并不回避现实。在充分肯定苏格兰人的可贵品质时,这位 并不讳言苏格兰人落后的一面。尽管他把自己的住宅建成中世纪的城堡式,他却清醒看到新陈代谢是条不可抗拒的规律,看到社会是在进步,在发展。所以,司各特是位感情丰富而又头脑清醒的 ,与那些守旧派有着明显区别,是一位讲究理智的人。

写起小说来司各特的灵感有如泉涌,其人物栩栩如生,场景引人入胜。但是他的创作也有其弱点。司各特的小说固然画面浩瀚,却缺乏严谨的结构,有时甚至显得松散。他笔下的人物写得生动却不够深刻,他还会把一些不大相干的人与事拉扯到一起。我国有的书介绍司各特时说他的作品往往瑕瑜互见确有其根据。

司各特对同时代的女 简·奥斯汀推崇备至,说:“这位年轻小姐在描写人们的日常生活,内心感情以及许多错综复杂的琐事方面,确实具有才能,这种才能极其难能可贵,我从来不曾见过。如果写些刀砍斧劈似的文章,我也像一般人那样,能够动动笔,可是要我以这样细致的笔触,把这些平凡的事情和人物刻划得如此维妙维肖,我实在办不到。”这几句话无疑表现出司各特的谦逊,但也是实事求是的自我解剖,道出了自己的不足。我们不能背求任何人和任何事应像无瑕的美玉,但必须称赞司各特头脑的清醒与性格的坦率。

司各特作为长篇历史小说家在世界文坛声名卓著,占有重要地位,他的短篇创作却被一些评论家忽略。其主要原因是他的短篇小说数量极其有限,总共才6篇。然而,数量与质量毕竟没有必然联系。

虽然司各特的短篇小说仅区区6篇,但作为艺术品,它们自有其价值。而且,在短篇创作中司各特反倒避开了长篇小说创作他不足的一面。他塑造的人物不但生动,而且写得较深刻、细致。他的长篇失于结构不够严谨,短篇小说的框架却比长篇容易构思。司各特写长篇很少进行修改,短篇却进行了推敲,《流浪人威利讲的故事》的手稿上就有多处修改。在国外,司各特的短篇小说曾多次重版。

在6个短篇中,《两个赶丰人》(TwoDrovers)是公认的佳作,居于首位,被列为英国短篇小说中的精品。它写的是两个赶牛人的悲剧,一个是主人公苏格兰人小罗宾,一个是配角英格兰人韦克菲尔德。两人本是相交莫逆的朋友,后来发生一场误会。为了出气,力大善斗的韦克菲尔德硬逼着小罗宾与他打一架,怡手便把小罗宾揍得倒地不能动弹。小罗宾觉得受辱,从朋友手中取回自己的匕首,一刀刺死韦克菲尔德,然后丢下武器束手就擒,被法律判处死刑,用宝贵的生命换取了他认为更为宝贵的名誉。酿成这场悲剧的直接原因是误会,而根源却要追溯到苏格兰人本身的弱点。两个朋友间有误解,但小罗宾对名誉更有误解。苏格兰人勇敢、直率,但由于长期处于保留氏族公社的社会,总是强者为王,靠武力定是非,刀剑辨曲直,不懂得法律为何物。苏格兰人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实际上为法律所不容。作为律师,作为崇尚理性的人,司各特在小说中清楚表明了要以法律治天下,以法律伸张正义,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的思想。司各特是个头脑清醒,能面对现实的人,对苏格兰人的缺点并不讳言。但司各特又有着强烈的民族感情,他对小罗宾的结局无限惋惜。这篇小说堪称现实主义的优秀作品。

从结构看,《两个赶牛人》写得有起伏而又严谨。故事的开头具有神秘色彩。小罗宾正要赶牛上路时,他的姑妈突然赶来,说她有不祥之感,叫小罗宾不要去英格兰。来后又发现他的匕首上有英格兰人的血。其实,他的匕首干干净净。接着小罗宾平安上路。作者交代两人的性格与友谊,刚开始拉的弦又松了下来。以后情节以缓坡单路线式发展进入高潮,小罗宾在酒店当众一刀刺死韦克菲尔德。但故事到此并未结束。两个赶牛人冤冤相报,一个惨死刀下,一个扔掉武器从容赴法,路巳走到尽头。唯一可写下去的是对两人是非曲直的评说。杀人者就擒后必然送上法庭,这段评说最合理的安排便是由法官作出。作者费了大量笔墨,法官剖析是非的一席话峰回路转,深刻动听,安排在高潮之后不但不是蛇足,反而给整个故事增色不少。《两个赶牛人》以其思想内容与写作手法的可取而受到评论界的一致好评。

《流浪人威利讲的故事》(WanderingWillie’sTale)是司各特的又一短篇佳作。这个故事以鬼写实。雷德冈特利特生前是个杀人如麻的恶人,死后成为厉鬼。司各特把这个厉鬼写得活灵活现,与我国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有异曲同工之妙。雷德冈特利特这、个恶人与厉鬼实际上是18世纪初出没于苏格兰与英格兰边境的一种匪类。故事申有两个次要人物,一个是说故事人的祖父,他是雷德冈特利特的手下人和佃户,跟着主人干过坏事,但又畏主人如畏虎;另一个是雷德冈特利特的儿子,表面待人宽厚,其实与父亲同样厉害。这两个次要角色的性格也写得鲜明生动。整个故事的情节一环扣一环,结构严谨,不亚于《两个赶牛人》。

值得一提的是,这篇小说的原文语言与司各特的其他小说有很大不同,全部釆用口语体,而且充满苏格兰方言。在苏格兰人读来,与说故事人的身份及故事的题材正好相称。可惜的是这种以方言多为特色的语言任何译者都难以传神,无论其语言功底多深,翻译技巧多高,责任心多强。

《挂绣帷的房间》(TheTapestriedChamber)单纯是个鬼怪故事。司各特那个时代写鬼故事的 不少。从内容看,这个故事不见得有多大特色。但从写作手法看,司各特没有花大量篇幅写鬼如何出没,如何可怕,而是通过见到鬼的人的身份与表现烘托鬼的可怕。此人是位久经沙场,战功卓著,见惯死亡的将军,却让鬼吓得魂飞魄散。《挂绣帷的房间》应算作司各特供读者消遣的故事,并非表现历史。

《玛格丽特姑妈的镜子》(MyAuntMargret’sMirror)也是个消遣性故事,不过没有出现鬼,而是写巫术。它没有恐怖感,倒很吸引人,使人想一口气读完。作者布下好些悬念,特写镜头也不少。当故事接近高潮时,作者来个急刹车,又留下一个大悬念。接着故事从巫术转到现实生活,在近尾声时端出了一系列事情的结局。司各特这样做的目的看来是使一件本来不存在的事显得真实。这个故事的序曲比较长,其中一部分必要,而某些部分似乎冗长,属于赘笔。

《高地的寡妇》(TheHighlandWidow)是一出悲剧。女主人公埃尔斯帕特是高地一个打家劫舍的大盗的遗孀。由于时代的变迁,她丈夫无法生存,被政府军追杀。苏格兰高地人的老观念在她头脑里根深蒂固。丈夫死后她住在深山里,与世隔绝,闭眼不看不可逆转的社会变化,含辛茹苦把儿子抚养成人。她把报仇雪恨的希望全寄托于儿子,以为儿子只要把父亲的大旗一挥,便可东山再起,重振雄风,呼啸一方,扬眉吐气。然而儿子看到了社会的变化,知道母亲的想法不现实。他也不愿再过极度贫困的生活,毅然外出寻找出路。固执的母亲死守着老一套,施计想阻止儿子,一错再错,弄巧成拙,把儿子送上了绝路。

故事发生的时间在1745年以后。1745年苏格兰人起义失败,此后苏格兰社会发生根本变化,跟着英格兰进入资本主义。埃尔斯帕特是司各特塑造的一个人物,她的悲剧反映了逆历史大潮而亡的必然命运。

对埃尔斯帕特的儿子小哈密什作者寄予了无限同情。他具有苏格兰人的优秀品质,又不愿逆历史大潮而动。他与《两个赶牛人》中的小罗宾有共同点:都看重名誉,杀人后都从容赴法。但小罗宾是主动杀人,而小哈密什却是被固执守旧的母亲所误。作者对小哈密什的同情当然不同于对小罗宾的惋惜。

在肯定历史大潮力量的同时,司各特也充分肯定了骨肉间感情的力量。与其他几篇相比,这篇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心理描写细致。埃尔斯帕特母子俩有着截然不同的想法,走不到一条路上,但是母子间的感情却纯真而牢不可破。故事情节的进展很大程度上是母子心理活动的进展,特别是母亲的心理活动。这两人的思想各有一根主线,作者牢牢把握住这根主线,把各种心理冲突写得恰到分寸。

这篇小说也带有神秘色彩,尤其是埃尔斯帕特的最后结局。这种神秘色彩似乎增加了作品的可读性。

也许,对一部分中国读者来说,《高地的寡妇》比《两个赶牛人》更具有情感上的感染力。

《加农门纪实》(ChroniclesoftheCannongate)写一个败家子吃够苦头后重新开始生活所经历的一些事。其结尾与《高地的寡妇》的开头可以相连,但内容却无多大关系。这一篇写得松散,不及其他5篇易为我国读者所欣赏。

对司各特的长篇小说,我国很多人是有所闻的,但他的短篇小说6篇全读过的却寥寥无几。如果读过,也是喜爱英国文学的外语工作者。据译者的片面了解,完整介绍这6篇小说在我国可能尚属首次。

翻译是一件很难的事,文学翻译比其他翻译更为不容易。我国清末的大翻译家严复就曾感慨地说“一名之立,旬月踟蹰”。

国外翻译界部分人中有一种理论:翻译是科学。80年代这种理论传入我国,一时间还成了时髦货。后来出现折衷说法:翻译既是一门艺术又是一门科学。

翻译难道是一门科学?“科学论”者的主要理由是翻译有客观规律可循。世界的万事万物都遵循一定规律,如果据翻译有客观规律可循这一点认定翻译是科学,那么连婴儿吃奶、母鸡下蛋、小虫出壳都要称为科学了。科学是什么?是人们揭示的事物内在的客观规律,是成条理的、系统的知识。翻译有规律可归纳,但翻译并非客观规律;翻译需要知识,但翻译并非知识。显然,翻译不属科学这个范畴。

翻译是使用语言,而任何东西的使用均应视为一种技能。医学是科学,但利用医学知识为病人治病便是一种技能,称为“医术”。游泳是一种技能,是在水中正确使用四肢使人体浮于水面并前进。如果某种技能给人以美的享受,便要称为艺术(狭义的艺术)。舞蹈是巧妙使用人体的四肢、头、躯体,能通过人的眼给人以美的享受,成为艺术。文学创作是使用语言,在精神上给人以美的享受,也被视为艺术。翻译是使用语言,而且要使用原语与译语两种语言。文学翻译与文学创作一样,也在精神上给人以美的享受,当然也是一种艺术,而且是狭义的艺术。

艺术主要靠实践,靠个人才能,理论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翻译是科学”论者强调理论对翻译实践的指导作用,甚至说没有理论只能当个“翻译匠”。夸大理论的作用只会把人引入歧途。我国现代的著名翻译家傅雷说:“翻译重在实践,我就一向以眼高手低为苦。文艺理论家不大能兼作诗人或小说家,翻译工作也不例外;曾经见过一些人写翻译理论,头头是道,非常中肯,译的东西却不高明得很,我常引以为戒。”傅雷这段话道出了实践在翻译这门艺术中应有的位置。傅雷先生不但译作等身,而且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他对翻译是有充分发言权的。

对翻译的方法,翻译界一直存在直译与意译的分野。许多人认为直译忠实可靠,原作者怎样说译者也怎样说无论如何错不了。其实,事情根本没有这么简单。

首先,翻译涉及的不是一种语言,而是两种语言。一种语言的某一表达形式与另一语言相同表达方式所含的内容可能完全相同,如英语的Thisismybook与汉语的“这是我的书”。这时所有译者必然釆用相同译法。既然只有一种译法,便无所谓“直”、“意”之分,因为这两者是相对而言的,离开一者便无所谓另一者,正如“下”与“上”,“左”与“右”一样。一旦对同一概念有不同表达法,意译便比直译表达得清楚,自然。例如IknewitguitewellasIknowitnow,如保留原文形式译成“我在当时对这件事就知道得同现在一样清楚”,就不及改变原文表达形式译成“这件事我不但现在清楚,而且过去就清楚”。如果对同一概念的表达法天差地别,直译根本就行不通。如theMilkyWay译成“牛奶路”就让人莫名其妙、有人辩解说这是死译,不是直译。根据西方传说,theMilkyWay中的milk确指奶,不过是天神宙斯夫人的奶。如把“牛奶路”改为“神奶路”,同样使人莫名其妙。“神奶路”是直译,如果死译不同于直译,那么除“神奶路”外必然还有另一种既保留英语表达形式又不使中国人莫名其妙的说法,然而没有。可见死译就是直译,不过是原语与译语对同一概念有完全不同表达形式时的直译。采用意译,说“天河”或“银河”,任何中国人都一目了然。

翻译不仅仅是个语言问题,还涉及文化传统、思维方式等等。我国60年代末有幅风行全国的油画,名为“毛主席去安源”。英译时“毛主席”不能译为ChairmanMao,应译为MaoZedong(毛泽东)。原因是如译为ChairmanMao,英美等国家的读者便以为毛泽东去安源时已是党的主席。文化传统、思维方式等的差异比语言差异更难对付,保留原文表达形式的直译在遇到这个问题时更行不通。

如果直译当真可靠,忠实,翻译便可用电脑来进行。但时至今曰,这仍然只是一个梦。如果电脑不能取代人脑,以后也会只是个梦。

就其性质而言,翻译是艺术;就其实质而言,翻译是译意;就其方法而言,翻译是意译。

文学创作需要构思,这一点比文学翻译艰难,但论表达翻译比创作却还要难。作者表达自己的思想,译者表达别人的思想,受到种种制约。作者只写自己熟悉的事物。司各特的历史小说从苏格兰开始,到欧洲的止了步,这些是他熟悉的。译者却不同,会遇到自己不熟悉,甚至完全不知道的事。他可以利用参考书,但参考书不能包罗万象,而不能包罗万象的参考书还数目有限。

司各特的6个短篇均以苏格兰为背景,涉及的典故不少,有的风俗习惯现已鲜为人知。他的语言结构不但与现代汉语相距遥遥,与现代英语也有很大差别。再加上有些地方使用的是苏格兰方言,有些地方用的词非常生僻,更增加了翻译的难度。在译者译介过的62位古今 中,司各特的作品是够难对付的了。一些典故多方查找不到,译者只好作实事求是的说明。个别地方,由于语言、文化传统等差异太大,无法译出或译出反而给读者带来疑团的,以舍弃为上策。艺术品是不能用显微镜检查的,翻译也不例外。但是司各特毕竟是一位伟大 ,译者必须通过自己的译文让读者领略这位伟大 的风采。译者希望该译本能使读者领略到司各特作品的风采,以不负于读者,也不负于作者。

张经浩

1994年10月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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