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2节 牢记教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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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美国大律师丹诺出生在俄亥俄州的金斯曼。他的成功,与他遇到一次不公正的对待息息相关。有人说,是一个乡村妇女的侮辱,使他奋斗并成为那个时代美国最伟大的律师的。
在丹诺5岁的时候,一位小学校的女教员因为他坐在椅子上不安分地动个不停而拧了他的耳朵,而且是在班级里当着许多学生的面拧他的耳朵的,这使他感觉到自己受到了一种莫大的羞辱。在他回家的路上,丹诺哭个不停。他开始憎恨残酷的暴力和不公正,并发誓一生都要记住这个教训,并与暴力和不公正抗争。
丹诺是一个能够记住自己的教训和誓言的人。在后来的人生道路上,他始终为这个5岁时立下的誓言而奋斗。1878年,他终于以出色的表现获得了律师资格。38岁时他任芝加哥和西北铁路法律顾问,但在美国铁路工会举行大罢工时,他反而离开西北铁路为工人辩护。以后他多次为劳工案件进行辩护。人们都称颂他是一个仗义执言之士、革命者、叛逆斗士,他是被压迫者的福音。
丹诺第一次代理案件的经历,至今还被俄亥俄州阿什塔比拉城的老百姓所传颂着。这桩案件辩论得很激烈,却只是为了一套仅值5元钱的旧马鞍。或许有人会认为为此案辩护是一件不值得的事情,可丹诺认为这牵涉到一个原则性问题,不公正的待遇使他尝受过受害者那种难以名状的心灵压抑;而且他也始终认为,这种不公正伸出来的丑恶的利爪具有很强的伤害力,于是他要与之抗争。委托人只愿为此案出5块钱的诉讼费,丹诺还是心甘情愿地接了下来,并在以后的过程中尽职尽责,努力争辩。据有关资料记载:这桩5元钱的案件前前后后经过了7个法庭的审判,争辩了整整7年,直到丹诺一方取得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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