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6节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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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伊登起了一种类似饥饿的难受感。他渴望见到那位纤纤细手有巨人之力,能牢牢抓住他的生命的姑娘。他鼓不起勇气去看望,担心为时太早,会不合礼仪,犯大忌讳。他到奥克兰图书馆和伯克利图书馆一去就很长时间,不但用自己的名字填表领读者证,而且用姐姐格特鲁特和妹妹玛丽安的名字,甚至还用吉姆的名字填表领。为了得到吉姆的同意,他付出了好几杯啤酒的代价。有了4张卡借来的书,他在本该仆人住的房间里耗煤气耗到深夜,希金博特姆先生因此每周加收他煤气费5角。
他读了许多书,结果反而心焦。每本书的每一页都像一个视孔,可见知识领域之一斑。他读书本为满足求知欲,却越读越感到无知。而且,他不知如何着手,总觉得自己根底太浅薄,显然每个读者都应有的常识他都不知道。连他读了爱不释手的诗也同样棘手。斯温伯恩的作品他不仅读了鲁思借给他的那本,还读了《多洛雷斯》,他完全理解得了,但鲁思肯定理解不了。她的生活情趣高尚,怎能理解呢?后来他又读了吉卜林的诗,其味、其情、其景全涉及他熟悉的事物,他当然读来亲切。他佩服此人对生活的了解和心理描写的深刻。“心理”一词是马丁新学到的词。他买了本词典,这一来,他的钞票变少了,不得不上船赚钱的日子变近了。同时,也刺激了希金博特姆先生,他本希望这笔钱变成食宿费。
大白天他不敢靠近鲁思家,但夜晚却像贼一样在她家附近出没,偷偷朝窗口望,连她家的房子的几面墙都喜爱。好几次他险些被她弟弟发现。还有一次他尾随莫尔斯先生进城,藉着街灯细看他的脸,巴不得他突然遇险,有生命之虞,这样可以挺身而出,又救鲁思的父亲一命。又有一天晚上,他的苦心得了点回报,鲁思出现在二楼的一扇窗口。他只看见了她的头,肩和手,当时她在对着镜子理头发。其实仅片刻功夫,但他如醉如痴,仿佛过了很久。转眼她放下了窗帘。这间房是她的,他知道了。从此以后,他常在这里留连,站在马路对过的一株树下,烟抽了一根又一根。一天下午,他看见鲁思的母亲从银行出来。这又是一个明证,证实鲁思与他的距离有多大。她属于出人银行的阶层,而他从来没有进过银行,认为银行只有财大气粗的人才常来常往。
在有一方面,他算是已改弦易辙。鲁思的洁净感染了他,他决心收拾得干干净净。如果他想有资格进人她的天地,必须一身干干净净。他天天刷牙,用厨房里的硬毛刷刷指甲。后来,他在一家杂货店看见了一个指甲刷,一眼猜出了那刷子的用途。在买时,营业员看了他的指甲一眼,叫他再买一个指甲锉,于是他又多买了件梳洗用具。在图书馆他偶然发现一本书,谈到了身体保养方法,立刻照办,每天早上洗冷水澡,叫吉姆见了好不奇怪。希金博特姆先生见到更傻了眼,不仅不赞同这类新名堂,还盘算着要不要加收马丁的水费。另一变化是裤子挺刮了。马丁由于对这类事成了有心人,很快注意到干体力活的人穿的裤松松垮垮,而地位在他们之上的人裤腿有条笔直的线。他也知道了这是为什么,便到姐姐的厨房里找熨斗和奥衣板。开始他吃了些苦头,熨破了,只好再买,这一意外开销使得他出海的日子更加迫近了。
但是,除了表面的变化,还有深层的变化。他仍旧抽烟,酒却不喝了。在此以前,他觉得喝酒乃男人之常情,而且为自己的海量自鸣得意,喝起来没有几个人是他的敌手。旧金山的船友本来就多,每次碰到一个,他照例请人喝,人家反过来又会请他喝,只不过他自己只要低度啤酒或者姜汁汽水,别人笑话他时他仅置之一笑。见到他们疯疯癫癫起来,他就仔细瞧着,看酒性怎样发作,使他们变态,心里暗自庆幸自己与这些人已经不一样。他们各有各的烦恼要忘记,在喝醉了的时候,他们脆弱、愚昧的灵魂变成了神明,借着酒力各显神通。马丁不再需要烈酒了。他沉醉于别的,醉了没人看见——沉醉于鲁思,是鲁思激发了他的爱情,让他瞥见了崇高、永恒的生活;沉醉于书,书本向他展现了光怪陆离的万千景象,脑子应也应付不过来;沉醉于个人想法,觉得自己注意收拾后,身体更健康了,全身都有一种舒适感。
一天夜晚他去剧院,心想说不定会在剧院碰巧遇见她,当真就在二楼的座位上看到了她。只见她从过道里走来,跟她在一起的除了阿瑟还有一个年轻人,长着一堆蓬松的头发,戴着副眼镜,马丁顿时起了猜疑和醋意。她在正厅的前排落座,于是这一夜他的眼光几乎全落在了她身上,看着她的一头金发,两个白皙的肩膀,只是距离远了模模糊糊。当然看戏的还有其他人。几次往四周望时,他都发现两个年轻姑娘在前一排隔着十来个座位回过头,直望着他眯眯笑。他素来随和,生性不愿冷落谁。要是在以往,他也会对着她们笑,甚至越笑越起劲。但现在不同,虽也对她们笑了笑,却随后转过脸,不想再看她们。不过,尽管把两个姑娘丢到了脑后,好几次无意中一转眼又看见了她们仍望着他笑。他不可能一天之间便脱胎换骨,也不可能忍得下生来就千好万好的心,当无意中看见时,又对两个姑娘露出了热情友善的微笑。这种事他不觉得奇怪。他知道,姑娘在向他投之以桃。这次他没有报之以李。在远远的正厅前排,坐着世界首屈一指的女人,与这两位跟他等级相同的姑娘大不一样,简直天差地别,他就只好可怜她们,为她们感到难过了。他巴望这两位也能具有一点点那一位的气质和风范。当然他绝对不会因为她们频送秋波而跟她们过不去。他不以她们的秋波为然,甚至想,她们看上他正是因为自己也卑微,不免有些惭愧。如果他与鲁思属于同一等级,这两个年轻姑娘就不会来挑逗了。所以,每当她们朝他看一眼,他就会因自己地位低下而难过,而抬不起头。
不等剧终场落幕,他就离开了座位,打算趁鲁思出来时看看她。剧院外的人行道上天天人多得很,只要他拉下帽沿挡住眼,躲在别人身后,她就发现不了他。他夹在最先出场的人群中,但还没等他在人行道旁站住脚,那两个姑娘就出现了。他知道她们在找他,不由得暗恨自己怎么就会容易让女人看中。她们越走越近,还故意往人行道旁边靠,当然是已发现他了。两人放慢脚步,夹在人群中,到了他身边。有一个身子挨上了他,这就是告诉他,已经看见他了。这姑娘苗条,皮肤黑,眼睛也黑,目光大胆有神。姑娘那双黑眼睛对他笑了,他也对姑娘笑了。
“你好。”他说。这句话是脱口而出,以往与人初次见面,他总是先说这句话。而且,不说能行吗?他生就了大气量,好心肠,自然会说。黑眼睛姑娘高兴地微笑着表示招呼,想停住,她那手挽手的同伴格格笑着,也想停。他的脑子转得快,心想让“她”出来看见他与这两个姑娘说话万万不行,忙一转身,不露声色不紧不慢与黑眼睛姑娘一道走着。他大大方方,也不愁没话说。他应付自如,有说有笑,俗话尖刻话一大堆。偶然相逢搭识人总是先来这一套。走到十字路口,人流继续往前,他拔腿想往小街溜,却不料黑眼睛姑娘挽住他的手,一面跟着他,一面把同伴也拽过来,大声说:“等等,比尔!你忙什么呀?就这么把我们一下摔开吗?”他大笑一声站住,转身面对她们。她们身后的人群没有停步,街灯照着看得清楚。他站的地方暗,他可以看到“她”过去而不被发现。这里是鲁思回家的必经之地,肯定要走过。
“她叫什么名字?”他对黑眼睛的姑娘点点头,问的却是那格格笑的姑娘。
“你自己问吧。”黑眼睛姑娘也格格笑,答道。
“好吧。你叫什么名字?”他转身对另一个说。
“你还没说你的名字。”另一个回敬道。
“可是你没有问呀!”他笑着道。“再说,你们一张嘴就猜着了。叫比尔,没错,没错。”
“哼,去你的吧!”她直视着马丁的眼睛,目光热情动人。“说老实话吧,叫什么?”
她又看着他。自人分男女以来,女人世世代代都善于用眼睛说话。他随便打量了她几眼,这时胆放大了,知道他再逼近一步,姑娘会偃旗息鼓退兵,而如果他胆小,结果就完全相反。再说,他毕竟是凡人,能够感受到她的引力,从内心深处喜爱她的纯真。没错,他对眼前的事太清楚了,对她们俩太清楚了。她们这一类人的好坏有其衡量标准。好者宁可为了微薄的工资辛辛苦苦干,不屑于为图轻松而出卖自己。在生活的沙漠里她们渴望见到一小块幸福的绿洲,但面临的前途却只有两种,一种是一辈子劳苦,另一种是跌进更可怜的黑暗的深渊,走后一条路轻松却不长久。
“比尔。”他答道,边点头。“千真万确是比尔。”
“你没在哄人吧?”姑娘问。
“根本不是比尔。”另一个说。
“那你怎么知道呢?”他问。“你以前从没见过我的面。”
“明知你撒谎,再问也白说。”对方答道。
“比尔,你老实说,叫什么?”另一个姑娘问。
“就算比尔吧。”他招架不住,说。
她伸出只手,抓住他的手臂轻轻晃了晃。“早知道你在撒谎,不过我看你反正是好人。”
他握着姑娘伸出来的一只手,感到手心果然毛糙,是他见惯了的。
“什么时候在罐头厂干过?”他问道。
“你怎么知道呢?”一个问。“哟,你也真会猜!”这是两个姑娘同声说的话。
他一边与两个姑娘胡言乱语闲聊着,一边回想着图书馆的书架上世世代代智慧的结晶,两种场景比较使他现出了苦笑,也产生了疑虑。除了图眼前的快活和想那些书,他还在看马路边穿过的剧院出来的人。终于,看见了那个“她”,出现在灯光下,她弟弟和那戴眼镜的陌生年轻人陪着,一个在左一个在右。他的心扑通扑通直跳。这个时刻他等了很久才到来。他看得很清楚,复盖在头上软如绒毛的金发,一身做工考究的漂亮衣服,卓而不群的风姿,垂在长裙边的一只手,全看得分明。不一会她走了过去。他再一看罐头厂里的两个姑娘,想打扮得漂亮却显得俗气,想收拾干净却显得不干不净,衣料是便宜货,装饰带是便宜货,手上的戒指也是便宜货。姑娘一拉他的手,说:“比尔,犯傻啦?怎么回事?”
“你说什么?”他问。
“倒没有什么。”黑皮肤姑娘头一摆,说道。“我只是说……”“说什么?”
“嗯,我只是说,可惜你不能找位男性朋友来——来陪她。”(指她的伙伴。)“这样,我们俩就可以去喝喝冰淇淋汽水,或者咖啡,或者别的什么。”
他听了马上感到一阵恶心。这一位与鲁思的差距悬殊。他同时看到了两双眼睛,一双是面前这姑娘的,胆大逼人,另一双是鲁思的,清彻晶莹,像圣人的,是无比纯洁的象征。他感到内心有股力量在躁动。比起面前这位来,他要强几分。两位年轻姑娘想的仅仅是冰淇淋,男性朋友,对她们而言生活的内容就在于此,但对他而言并不仅如此。他还记得,他的内心一直对生活有一种希求。他曾希望找到一位思想与共的知己,但是没有发现一个女人能够理解他,甚至连男人也没有。他尝试过多次,但每次听者都茫然。既然他的思想他们理解不了,那么他推而广之,他们就大不如他。他感到内心力量的动静,握紧拳头。既然对他而言生活的内容不太简单,他对生活的要求也就不会太简单,但是眼前的这两位满足不了他。两只大胆的黑眼睛不能给予他什么,一双眼后脑子里装的货色他知道,是冰淇淋之类。但是,这双眼旁那圣人的眼睛呢?他知道的都能给予,但能给予的他不能全猜到。它们能给予他书、画、美、安宁,以及高雅生活的种种高尚享受。那双黑眼睛后转动的一丝一念他都知道,像时钟一样有规律,他能看得出每个齿轮的运转。它们的给予是低级乐趣,像坟墓一样范围窄狭,而且其尽头就是坟墓。但是圣人的眼睛却能给予他奥秘,奇观,想象不到而又永恒的生命力。他对这双眼睛里的灵魂已知一二,对自己的灵魂也已知一二。
“这办法很好,可是有一点为难:我已经约了人。”他大声说。
姑娘的眼里露出了失望。
“是看一个生病的朋友吗?”她挖苦道。
“不对。当真是有约,约了——”他略一迟疑,约了一位姑娘。” /
“你没骗我吧?”她追问道。
他看着她,答道:“是实话。我们另找一个时间见面好吗?你还没告诉我叫什么名字。你住在哪里?”
“叫利齐。利齐·康纳利。住在五马路的市场街口。”姑娘答道,声气温柔,先抓着他的手臂,然后整个身子都靠着他。
他又闲聊了一会才分手,并没有回家,却站到一扇窗下。“鲁思,约会的姑娘就是你。我想见的是你。”他轻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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