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第一章

他掏出钥匙,打开门进了屋。紧跟在后的年轻人马上摘下头上的帽子,局促不安起来。这青年穿的衣工粗料粗,还散发出海船上的气味。一进特宽敞的门厅,他仿佛走错了地方,显得大不自在。帽子脱下后不知往哪里放,正想塞进上衣口袋,却让另一位接了过去,接得大方自然。局促不安的年轻人不由佩服,暗想:“他真行,一定会事事照应我。”

他双肩一摆,跟着另一位走。地面很平,他的两条腿跨起来却不由自主地乱抬,仿佛地面像海面,也起起伏伏。每间房都大,但他却嫌小,就因为步子迈得急。他提心吊胆,唯恐自己肩太宽,会撞上门框,或者把矮壁炉架上的小古董碰倒。他左躲右闪穿过形形色色的摆设,生怕闯出祸来,其实完全是过虑。一架卧式钢琴远远离着房子当中那张堆满书的桌子,五六个人并排走过绰绰有余,但他走过时却心扑扑直跳,两只粗胳膊垂着。连手带胳膊他都嫌多余,紧张之中,误以为要撞跌桌上的书,忙一闪身,就像受惊的马一跳而起,结果险些碰翻琴凳。等到一看身前那位步履从容,他才意识到自己走起路来大不如人。想起走几步路也粗里粗气,他内心感到一阵惭愧,额上冒出了小汗珠,忙站住,掏出手帕揩揩古铜色的脸。

“哟,你等等,阿瑟。”他开口道,就为用几句开玩笑似的话掩饰内心的紧张。“这样客气叫人怎么吃得消呢?你让我先定定神吧。你知道,我本不愿来。恐怕你们家的人也没当真非看看我不可。”

“就等等吧。”对方痛快答道。“你千万别怕。我们家的人没大不了。——哟,有我的一封信!”

他走回桌边,拆开信,看了起来,让客人趁此机会定定神。客人会意,松了口气。他生来善解人意,别看他神态紧张,那聪颖的天性却没有泯没。揩干额上的汗珠后,他往四周扫一眼,虽脸上没露形色,眼神却带着恐惧,好似野兽害怕身边就有陷阱。四周所见全都陌生,会出现什么情况高深莫测,该怎么办没有主意,步态和举止的失常连自己都已经察觉,一切所长与所能是否会同样遭到厄运也很难说。他的感觉敏锐,太有自知之明,而在看信的那一位偏偏偷偷瞧了他一眼,暗暗发笑。这一道目光像一把飞刀,刺个正着。他发现了另一位在偷眼瞧,却未动声色。他懂得许许多多道理,其中之一是凡事都有规矩。这次,那把飞刀刺中的正是他的自尊。他悔不该来,然而同时他也下定了决心,既然已经来了,无论出现什么情况,就得应付过去。他的脸舒展开来,眼睛一亮,准备搏击一番。他坦然向四周看着,仔细观察每件令他难忘的摆设。眼大睁着,凡视线所能及的无一放过。在他的两眼得到美的享受时,那种准备搏击一番的神情从眼中消失了,目光变得温和。他有强烈的爱美之心,而这地方不是很美吗?

他的眼转向一幅油画后,停住了。画上,一个巨浪冲天而起,撞向矗立的岩石,水花四散飞溅;天幕下乌云翻滚;海面上一艘船张满帆,乘风向前,被海浪高高掀起,甲板上的一切看得一清二楚。这就是美,而美必然会吸引他。他忘了自己走路的姿势不中看,往油画走过去,靠在近边看。这一看,画不美了。他一脸惶惑。睁大了眼瞧,也觉得是片涂鸦,于是走开了。挪开了脚,画顿时又变美。他不愿再多看,心想:“这画只为图个巧!”这幅画给他的印象其实是形形色色,来不及逐一细想,但他觉得牺牲美而取巧的做法舍本逐末,根本不可取。他不懂油画,原先从小见惯的是铅版印的画和石版印的画,线条清楚,远看近看一个样。油画也看过,是在商店的橱窗里,但是橱窗装着玻璃,他想近看却靠不了边。

他回过头瞧瞧在看信的朋友,发现了桌上放着一堆书。立刻,他眼里现出了渴望的神情,好像饥肠辘辘的人见到了吃食。才跨出两大步,肩膀往右一摆,再往左一摆,他就到了桌子跟前,兴致勃勃地翻着书。他先看书名和作者名,再看几行正文,小心翼翼把书捧在手里。仅有一本书他读过,其他书的书名和作者名都生疏。后来他随手拿起斯温伯恩的一本书,一口气读了下去,忘了自己身在何处,读得喜上眉梢。有两次他合上书看着作者的名字。斯温伯恩!他得牢记着。这老兄好眼力,一定见多识广,阅尽人间春色。然而,斯温伯恩氏何许人也?是像很多诗人那样,死了100多年呢?还是仍然健在?他还在写诗吗?年轻人翻到书名页。一看,发现还有其他作品,当机立断,决定第二天上午首先去图书馆找点斯温伯恩的货色瞧瞧。然后,又翻回诗作,读出了神。一位姑娘走进房来了,他全然不知不觉,就只听见阿瑟说道:“鲁思,这位是马丁先生。”

他随手合上书,食指夹在刚看的一页。还没转过身,他的心就扑扑直跳,因为他觉得遇上了新奇事,这新奇事不是来自姑娘,而是姑娘的弟弟说的那句话。这位肌肉发达的汉子内心百感交集。他的思想、情感能闻风而动,像烛焰会遇风摇曳。他的感知与反应能力远在常人之上,而想象力也极为丰富,善于在同与异之间搭起一座桥梁。叫他心跳的是“马丁先生”这个称呼,自出世以来他被人呼为“伊登”,或者“马丁·伊登”,或者“马丁”。竟然加个“先生”!这事情当然够分量,他心里在想。接着,他的脑子变成了一个特大的照相机的暗箱,意识冲洗出了无数张往日生活的照片,有在锅炉房的,水手舱的,帐篷的,沙滩的,监狱的,小酒店的,医院的,贫民窟的,而这些地方之所以能联系在一起,就靠着一条线——在这些地方他被人怎样称呼。

等转过身时,他看见了这姑娘。一见到这姑娘,脑海里往事皆隐。这位天仙似的人儿皮肤白皙,大大的蓝眼睛水灵灵,一头金发又浓又密。年轻人说不上她服饰的名目,只知道她长得漂亮,穿得也漂亮。他觉得姑娘像朵金黄色的花,花梗细而长。继而一想不对,她的美超凡脱俗,非世上的花可比,她是灵,是仙,是神。不过,也许书上说得对,在上层社会,她这样的人有许多。说不定斯温伯恩这老兄就会歌颂她。桌上那本书里有一个叫伊索尔特①的人,也许斯温伯恩在描写伊索尔特时,脑子里想的人物就像她。《①不列颠的古老传说中,有位国王叫阿瑟(Arthur)。阿瑟王传奇中有两个伊索尔特(Iseult),—个是马克王之妻,骑士特利斯特莱姆的情妇,另一个是特利斯特莱姆之妻。后者设下计谋使其夫与情人相继死去。此处说的伊索尔特指前者。斯温伯恩以此传说为题材写成长诗《里昂奈斯的特利斯特莱姆》(TristramofLy-onesse)》这等等是年轻人转过身后的所见、所感、所思。这时间,现实当然没有停住它的脚步。年轻人看见姑娘向他伸出了手,在与他握手时眼睛直视着他,神态坦然,像个男子汉。他认识的女人没有一个与他握手时这样看过他。甚至,她们十有八九根本不握手。他不由产生一大堆联想,联想起与许多女人初次相识的不同场景,几乎忘了眼前。然而他抛开联想,看着姑娘。这样的女性他是头一回见。原来认识的那些算得了什么!立刻,他原来认识的女人全排列到了这位姑娘的左右。他仿佛置身于一道画廊中,这位姑娘的画像挂在正中,两侧还有许多女人的画像,他得把它们与这位姑娘的进行比较,权衡优劣。结果发现,工厂的女工身体虚弱多病,市场街①以南的姑娘疯疯癫癫,叽叽喳喳。养牛人的帐篷里也有女人。墨西哥女人皮肤黑,爱抽烟。日本女人像磁娃娃,穿着木屐,走路矫柔造作。欧亚混血女人长得细小,该说是一种退化。南太平洋岛上的女人身体粗壮,头上戴花,皮肤黑黝黝。接下去看到的好似怪梦、恶梦。白教堂区②街上的一身龌龊,走起路来脚在地上拖;窑子里的长得像丑八怪,灌一肚皮杜松子酒;反正,那些满嘴粗话的邋遢鬼是人世深渊里的垃圾、渣滓、烂仔货,是妖、是怪,化成了女人勾搭水手。

①市场街(Market Street)为旧金山的主要街道,以北为繁华商业区,以南为工厂、贫民窟所在地,人口密集,生活条件差。

②白教堂区(Whitechapel)位于伦敦东部,为贫民区。

“请坐,伊登先生。”姑娘说话了。“听阿瑟向全家人说起你后,我一直希望见见你。多亏了你挺身而出……”

年轻人摆摆手示意别再提,说那算不了什么,遇上别人也会像他一样。姑娘看了出来,他手一摆便现出累累伤痕,还没有完全愈合。再瞧另一只垂下的手,同样满手疮痍。她心细眼快,发现年轻人脸上有道疤痕。额头上也有一道,让头发盖着,不过没有盖严实。另一道在颈部,让浆过的衣领挡住,只看见一截。年轻人古铜色的脖子让浆硬的衣领磨红了一线,姑娘强忍着才没发笑。显然他不常穿浆硬的衬衫。姑娘也没放过他穿的一身衣服,果然是便宜货,做工蹩脚,肩发皱,衣袖皱更多,但发皱也说明他两臂的肱二头肌发达。

年轻人虽然摆摆手说他的事算不了什么,但还是遵姑娘之命在椅上坐了下来。姑娘先落座,那轻盈的姿势让年轻人看了赞赏不已,然后年轻人才歪着身坐到她对面的一张椅上,心里明白自己一举一动都没有体统。这是他的一个新发现。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是风度翩翩还是没有体统,这样的自省才头一回。他拘谨地坐在椅子的边缘,只觉得两只手多余,放在哪里都不是地方。这时偏偏阿瑟要往房外走,马丁·伊登眼望他的背影苦于吱不了声。与这样一位白玉美人单独在一起真别扭。这地方不比酒吧,酒吧里你可以叫店老板拿酒来,要不跑堂的会问你要不要喝啤酒,只要酒到,就可以高高兴兴交上朋友。

姑娘说话了。“伊登先生,你颈部有一道伤疤,怎么来的呢?我想,一定是经历了一场险遇吧?”

马丁·伊登清清嗓门,湿润湿润发干的嘴唇,答道小姐,是挨了墨西哥人一刀。两人干了一仗。后来我夺了他的刀,他却还想咬掉我的鼻子。”

他说这话时,眼前出现了一个炎热的夏夜星空下在瑟利纳克鲁兹的一幕:一线白色的沙滩,港湾里运糖的船灯火辉煌,远处醉醺醺的水手闹哄哄,装卸工有一大帮。那墨西哥人一脸火气,两只眼里野兽般的凶光在星空下都看得清楚。他的脖子上挨了一刀,血往外涌。围了一大群人看热闹,乱叫着。他和墨西哥人扭成一团,在沙滩上滚着,厮打着。不知什么地方传来优美的吉它声。当时的情景就是这样,现在回想起来一切都历历在目,但不知墙上那幅画的作者,画那条大船的画家,能否画出来。他想,星星,白色的沙滩,糖船上的灯画出来一定很美。沙滩正中一群黑鸦鸦的人,围着看打架。那把刀在画上要显眼,在星空下也闪闪亮。但是,在脑子里想的这一切都没有变为言语。“他想咬掉我的鼻子。”他最后只说了这样一句。

“啊哟!”姑娘轻轻道,但年轻人看得出她善于表情的脸上现出了惊异。

年轻人自己也一惊,窘得太阳晒黑了的脸上能略见红。实际上他的脸不是略微发红,而简直是火辣辣,就像在锅炉房让炉膛里的火在烤。显然,打架动刀之类粗鲁人干的事不便向有身份的小姐谈起。她在书上看到的人,生活中接触到的人都不谈这类事,甚至他们根本不知道有这类事。

两人停了片刻,都在找合适的话题。姑娘又问起年轻人脸上的伤疤。年轻人心里明白,对方是在迎合他,决心避开,改谈对方熟悉的话题。

他摸摸脸,说:“是遇上意外。一天晚上,突然一个大浪打来,主吊打坏了,绞盘也坏了。主吊用的钢丝绳一坏就像条蛇乱窜。当班的都去抓。我也冲过去,挨了火。”

“哦,是这样!”她说道,似乎明白,其实听得糊涂,“主吊”像什么,“挨火”是怎么回事,她都猜不着。

“这一位姓斯王伯恩的人……”年轻人说道,提起打算谈的话题,却把“温”念错了。

“姓什么?”

“斯王伯恩。”他又说了遍,又念错那一个音。“一位诗人。”

“斯温伯恩。”姑娘纠正了他。

“对,是那家伙。”他不好意思地说,脸又发烧。“他死了多久啦?”

“怎么?没听说他巳经死了。”姑娘看着年轻人,内心暗自奇怪。“你在什么地方认识了他?”

“我从没有见过他的面。”年轻人答道。“但是他的一些诗我读过,就是桌上那本书里的,你没进来时读的。你觉得他的诗怎样?”

他提起的这个话题姑娘谈得滔滔不绝,头头是道。他松了口气,没再坐椅子边缘,往里挪了挪,但是双手紧握着扶手,似乎担心椅子会捣蛋,把他摔到地上。他的主意不错,姑娘果然谈到了她的所长。他专心听她发着议论,佩服这美人儿竟有如此渊博的知识,也欣赏着姑娘的一脸秀色。尽管听得专心,但是姑娘许多脱口而出的字他却陌生,一些见解和分析难以理解。然而正因为如此,他的头脑才能得以开化,智力才能得以增长。他想,这就是精神生活,是美的享受,他过去做梦也没有想到过会如此温馨美妙。他出了神,两只眼贪婪地睁着,看着。面前的这一位值得他追求、奋斗,值得他献身。书本上说的是真。这种女人世界上的确有,她就是其中之一。她使他展开了想象的翅膀,大幅大幅五颜六色的画面在他面前铺开,画面上隐隐约约展现了爱情故事中一个个了不起的人物,展现了他们为女人而创下的英雄事迹——是为一位白玉美人,为一朵金花。他脑海里浮现着摇曳不定的幻景,浮现着海市蜃楼,眼却一直没有离开现实中坐在他对面畅谈文学和艺术的女人,耳朵也在听。在他睁大眼看着对方的时候,他并没有察觉到,自己的眼眨都没眨,闪现出男性特有的亮光。但是姑娘不同,虽说与男性接触甚少,然而毕竟女人是女人,对这年轻人火热的目光感受鲜明。她以前从来没有遇上哪个男人这样看着她,不禁发窘,变得结结巴巴,最后说不下去了。她的思路断了。她感到害怕,同时又莫名其妙地高兴让人这样看着。她受的教养告戒她有危险,做了错事,得小心,别上当,别受诱惑,可是天性在拉开嗓门唱对台戏,叫她别分高低贵贱,欢迎另一世界的这位来宾,这位粗里粗气的年轻人。别计较他手上的累累伤痕,别计较他的脖子没有穿惯浆硬的衬衫领,磨出了一道红印,尽管他在不良环境影响下必然不干不净。她自己是一干二净的。干净与肮脏不相称,但她是女性,女性的矛盾心理她刚开始领略一二。

“我刚才说——说什么来着?”她突然停住,笑了起来,以笑掩饰自己的难堪。

“你说这位斯温伯恩算不上一位伟大的诗人,正说到这地方,小姐。”年轻人提醒道。其实,他自己突然又不自在起来,听到姑娘的笑声他的心七上八下。他觉得这笑声像银铃,像银铃叮当。立刻,他被带到一方遥远的土地,那里粉红的櫻花盛开,他在櫻花树下抽着烟,听着塔尖的钟声,那阵阵钟声是在召唤穿草鞋的信徒去顶礼膜拜。

“对啦,正是说到这里。”姑娘说道。“斯温伯恩尽管有其所长,但失败在境界不高。他的许多诗不值一谈。伟大诗人的每一行诗都应该求真求美,应该宣扬人类高尚可贵的品德,他们的作品一字一句都是世界的宝贵财富。”

“斯温伯恩的诗我读得很少很少,但是觉得很好。我看他不是——不是下流人物。大概别的书有乱七八糟的东西。”年轻人说,并无把握。

“你刚才读的那本诗集有好些句毫无价值。”姑娘斩钉截铁地说。

“那些句子一定是我没有碰上。”年轻人说。“我读到的是些精华,像太阳一样光芒四射,像探照灯一样照亮了我的内心。这是我的感觉,不过,对诗歌我还是门外汉,小姐。”

他偃旗息鼓了。他说不下去,恼恨自己嘴笨。其实他觉得他读到的那些诗了不起,优美,但由于拙于言辞,有所感而说不出。暗地里他自比为水手,可是上了条陌生的船,在漆黑的夜里航行,器械方位不熟,只好瞎摸。所以,他必须设法熟悉这片新天地。任何事只要他想做,摸不到门道的他还从没有见过,而现在他想做的是把内心所想表达出来,让姑娘听明白。姑娘在他眼中是个越看越了不起的人物。

“要说朗费罗①……”姑娘刚开口。

①朗费罗(Henry WadsworthLongfellow,1807—1887)是美国诗人。诗风简朴,颇得一般读者推崇,在我国也有过不少译介。

“他的诗我看过。”年轻人迫不及待地打断她的话,忍不住要把读过的几本书抖出来,让她知道他马丁·伊登不完全是个大老粗。“有《人生的赞歌》,《奋进》②,还有……大概就这些。”

②这两首诗为朗费罗的著名短诗,马丁抖出它们自然让人见笑。

姑娘点点头,笑笑,然而年轻人觉得她的笑只表示一种理解,对可怜虫的理解。他悔不该雷门布鼓。朗费罗这人的诗作一定多得数不清。

“小姐,对不起,我不知天高地厚。说实在的,这种事我懂得很少,因为不在行,不过我要变得在行。”

这话口气不小。他的声音响亮,目光炯炯,脸上表情严肃。姑娘发现他的脸变了些样,声音里带傲气,不中听。但与此同时,又感到他发出一股强烈的阳刚之气,直扑向她。

“你一定能——能变得内行。”她说完一笑。“你有的是力量。”

她注视着这位男子汉的脖子,只见粗得像牛颈,被太阳晒成了古铜色,给人以健壮的强烈印象。他坐在那里一副腼腆与谦卑相,然而像磁石一样吸引着她。她脑子里产生一个怪念,叫她觉得意外。她在想,如果把一双手放在他脖子上,她就能汲取这脖子里的全部力量。这个想法让她吃了一惊。它似乎说明她的脑子突然走了邪道。力大的人在她看来粗鲁莽撞,她理想的男性美一直是清秀文雅。可是,这个想法持久不退。她闹不明白,为什么会想把手放到这个人黑古溜秋的脖子上。其实,事情很简单。她很弱小,所以身体和心灵需要的便会是力量,不过她自己不明白罢了。她只知道,从来没有哪一个男子像这一位这样打动过她的心,虽然这一位说起话来语病百出。

“不错,我身体没病当然有力。”年轻人说。“论吃苦耐劳,我是条硬汉。不过,刚才硬汉也得了消化不良症。你的话我大多咬不烂。原因是这方面没有人教过。我爱看书读诗歌,有了闲功夫就看就读,只是不像你,没有动脑子多想。所以,我要谈就谈不来。我像个船员,飘到了从没有到过的海上,既没有海图,也没有罗盘。现在我得弄清自己的方位,希望你指点指点。你谈论的这些知识是怎么学到手的呢?”

“要进学校,要钻研。”姑娘答道。

“我小时候进过学校。”年轻人不相信,说道。

“那还不够,要上中学,上大学,听各种讲座。”

“你也上过大学吗?”年轻人不隐瞒自己的诧异,问道。他觉得姑娘与自己的距离又加大了百万英里。

“正在上,我专修英语。”

他不明白为什么英语还得专修,但只把这个问题暗记在心,没有问。

“我要读多久的书后才能上大学呢?”他问道。

听到他想求知,姑娘喜笑颜开,答道:“这取决于你已有的学历。你没有上过高中吧?一定还没有。但你初中念完了吗?”“还差两年就离开学校了。”年轻人回答道。“不过,在学校时我一直是拔尖的好学生。”

话刚出口,他又悔不该自吹自擂,恨恨地使劲捏椅子的扶手,捏得指尖发痛。这时他发觉进来了个女人。他看见姑娘站起身,快步迎上前。两人相互亲吻后,你搂着我的腰,我搂着你的腰,肩并肩向他走来。看来一定是母女俩。母亲个子高,金发碧眼白皮肤,身材苗条,仪态端庄,脸面漂亮。衣服显然不凡,是富贵人家的。年轻人见到其做工的考究,佩服不已。新来者和她这身衣服使他想起舞台上的女演员,接着又想起走进伦敦的剧院那些贵妇。当时他站在雨篷下看她们,让警察赶了开来,往雨里推。他也回忆起日本横滨最大的饭店,他站在饭店前的人行道上也看过贵妇人。接着,横滨市和横滨港的所见,一古脑儿从他眼前闪过。但是,他马上抛开了记忆这个万花筒,摆在他面前的场面他是非应付不可的。不用谈,他得起身,让小姐介绍给她母亲。他咬紧牙关,两条腿好不容易才站起来,然而这一站让人看了个清楚:他膝盖以下两条裤腿鼓囊囊,两只手有气无力垂着,姿势可笑,脸上的神情高度紧张,就因为他即将面圣。


最新书评 查看所有书评
发表书评 查看所有书评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