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第五章

虽然早就清楚,爱情是个没准儿的事,被爱与否完全不能衡量一个人的价值。然而真遇到拒绝,也够你烦的。因此她不怎么去参加以认识人为目的的各种聚会了。这几年读了几本书,她是觉得自己太好了。倒也不是非要别人也觉得她那样好,孤独已经是她一只驯顺的好猫了。

于是她通常选择之前的情人,或是顺手的情人。她不像从前有病一样地喜新厌旧了。倒是怀念起从前的男人,尤其是在身体上已经“相濡以沫”的。特别怀念有几次难忘的蚀骨的夜晚,无休无止的纠缠、精疲力竭的深吻;还有几次接近于龌龊的体验也常常被想起,那些一来二去的恋爱波折倒是酸溜溜,懒得回味了。

如今顺水的情人多是些安定的已婚者,他们因为“后顾无忧”,通常有足够的速度。她并不在意这些老男人的狡猾。在她那儿,他们也算是劳动者。她这样乖巧地跟他们发生关系,之后又平静无息地消失。他们以为她缺心眼儿,或觉得“你真是个疼男人懂男人的人”,她都笑着从心里接受这样的表彰和赞颂。

她最讨厌“不清楚”的老男人。喃喃说着爱呀爱的,吹捧自己的性能力,她还得迎合着赞叹。有的还要陈述一番不能与你结婚不能抛弃糟糠的无奈与悲情……真是有日子没恋爱了吧!老同志,还在享受不能对一个女子负责的羞愧的自恋的虚荣,好像谁都期待着被他收为妻妾。遇到这样的老男人,她也不戳穿他们。心情好的时候,她就在他们面前扮演一个忧伤可怜的小角色。

不纯粹的一切让人气馁。她已经迈不出因为想念而奔出家门的步子了。她有时想,她是可以跟某个男人说,我们在一起生活吧,永远相爱。但他们根本不懂,在经历了声色场后,一个女人再说要与他一起生活永远相爱,这话看起来假得赤裸,然而却有一份感人的落地的诚实。他们还是宁愿相信他们遇见一个涉世未深的天真少女为好。男人总觉得运气在他们这里,力量也在他们这里。他们坚强勇敢,始终如一,而且总是以为女人总要比男人笨些好。 可生活会教育他们,结果都是一塌糊涂、白费心机。

成熟了。渴望的弧线之后紧跟着四方的规劝,谁也无法保证欲望的纯度和长度,更怕世界的琐碎和唐突……

怎么样?以上是丁一禾准 的日记摘抄,用你的话说,叫做内心独白吧。跟你想的大相径庭吧。我可以想象你看到这日记后的呆傻样。我当时也有些傻眼。我应当是她的顺手情人,还好没想过跟她谈婚论嫁。波德莱尔说过,文艺女性容易导致男人阳痿。以前我还觉得是这家伙危言耸听,这次还真的应验了。自从我偷偷看到她在日记里抽丝剥茧庖丁解牛般地诉说爱情啊,男人啊,我理智上表示认可,但反而失去了性欲。在床上,她明明白白的像一具木乃伊,可我还把她当做活灵生动的女人呢。事实上,她日记中也从未提到我在床上的辛劳,这也多少挫伤了我的虚荣心,让我再趴上她时,总想起身披大红花的劳动模范什么的。

没多久,我们分手了。

我和丁 的露水情缘,已经让我身体的另一半初露端倪。是的,就像我说的,生活把我分成了两半儿。我是个野心勃勃的聪明人和轻浮浪荡的二流子的混合体。在我勤勉进步的有志青年的背后,那个另一半,一个吊儿郎当、玩世不恭的浪荡子,在有些时候显得更为致命和激进。它更隶属于我的本性、我的血液、我绕不开的基因链儿(娃娃说,是我的星座),随你怎么说,总之像一道命运的意旨。这股浪漫的堕落之风从未停止在我家上空吹拂。对此,你有不同意见是吧?可你只会干脆地说一句:“借口。先天固然重要,人更依赖后天的教育和学习。”你需要首先引用一句俗语警句,接着你再苦口婆心:“你已经在名校毕业,多年接受高等教育。不要为你自己的自甘堕落寻找借口。年轻男人都会管不住自己的身体,值得原谅。你是可以改过的,就像你在交卷的最后一秒改正了错题,就不妨碍你多得一分!”

显然在模拟你语气时,我加上了蹩脚的比喻。其实这是没法跟你说通的。你这样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卧薪尝胆,韬光养晦,忍辱负重,人定胜天。

你没有疯狂恶劣的血统,你的血液平静得像隔夜的排骨汤。你的灵魂干爽得像苏菲卫生巾。你永远无法相信,有一种人,比如我的父亲,被一些恶念吸引,那狂躁的血涌上眼球,那呛人的情绪撕咬理智,灼伤他人和自己。你永远无法相信,有一种人,比如我,眼见家族的阴霾渐渐走近,却逃不出将它延续的宿命。你只受你健康的脑袋支配,唯一遗憾的不过是它不够机灵,但对于一个就那么一辈子可活的可悲人类来说,这点遗憾算得了什么呢?

世界是为你准备的。

我出生在富庶的江浙地区,离那位大师鲁迅的家乡不远。很小我就知道,我父亲是家乡最有学问的人。他是那个乡村最有学问的人就意味着,他一定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因为所有的聪明人都会离开乡村,出去闯天闹地。

阻碍他出去的是我美丽的母亲。讲起来像个俗世传说——从前有一个远近闻名的美人儿,一个优秀青年爱上了她。她似乎也对他另眼相看(但美人总被别人追求,或许不懂得坚定)。那是一个秋天,“秋风萧瑟,洪波涌起”,青年考上了理想的大学,兴奋地跑来向美人示爱,美人惆怅无奈地说,她已被父母许配给别人了……按说这应当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有缘无分让人欷歔。但属于我们家族的故事,出现了别样的诡谲。故事飞转直下,我父亲五雷轰顶,却什么也没说,他静静地快步走回家里,绕过在门口洗洋芋的我奶奶,径直走进厨房,拿起用来剁骨头的大砍刀,砍掉了自己的半截小拇指……于是这成了个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只是笼罩着一点奇怪的恐怖气氛。

我从不敢去问我母亲,她是真爱他,还是完全被父亲那另类的恶力震慑了。我也从没仔细看过父亲的手。只记得小时候每每他伸过手来握住我,那小拇指后的一段空洞总让我联想到黑暗或者地狱,他身体的一部分先于他死去了。我只觉得它牵扯着我身体的哪些部分也跟着疼。故事的最后一句是,父亲放弃了大学,在村里留了下来。

以前在握着你焦黑的手的时候,我隐约会联想到父亲的手指。曾经我以为,那是要娶你为妻的一个暗示。但直到我的黑色星期六——我发现我再也找不到秀男的时候,当悲痛袭来,烈酒浇心,我那么需要制造身体的剧痛来忘却的时候,我知道我误会了老天的意思,我终于深刻体验到父亲当时的疯狂。

“你爱我吗?”秀男是知道我厌恶这样的问题的,她仍要忍不住来问。你也问过,但对着你,我不知为什么,能从容地信口开河:“爱你呀。”你就含笑睡去了。我却必须用冷酷的沉默来对待她。

“如果不是爱,那我们这样是为了什么呢?”她的小辫儿在刚刚的亲热中松散了,一些头发飞出来,她显得更可怜了。我看不起可怜的人。我认定宁可招人恨,也不能被怜悯。这关乎尊严。

“为了我是个男人,你是个女人。”这句话像一枚弹药,她被它击中了,上身有些抖。

“难道你害怕我会用你的一句‘我爱你’来威胁你吗?”她哆哆嗦嗦地轻声问。

“你看,你自己都认为‘我爱你’连威胁都不能构成,可见你也知道它不那么重要。可你们女人总关心不重要的东西。我说过,我讨厌笨蛋。可你们女人偏偏爱做笨蛋。”

她立即哭了。

我跟往常一样,为了少受这焦人氛围的折磨,穿好衣服,走出大门。空气沉默得就像要爆炸。关上身后的门,我叹了口气,一股寒意从脊背溜了下去。

像丁一禾那样的女人,是连问都不会问这个问题的。她只会有时候带着点鄙夷的神色,恶狠狠地说:“我还真有点喜欢你呢。”或者在深吻的迷醉时刻,用牙咬破我的舌头。这是她和秀男的区别,她是丛林里灵巧的野兔,对于有危险的敌人,先让他疼是关键,一点也不含糊。她舔舔那点血迹,笑盈盈地:“哎呀,不小心咬着你了,小乖乖。”用她自己的话,任何如火的激情都经不起下一秒的思索。她有头脑,自然知道思索,于是爱情带来的一点不爽,她甩甩头就好了。秀男不懂得转念一想。她太普通了,她只靠天性。而她的天性里,又有一种并不值钱的勇往直前的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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