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第三章

事实上在这一历史性的牵手之前,我被邀请去你家做客,转进你家书房休息的时候,我暗自微笑了。我像一只公狗嗅到了母狗的骚味儿那样摇头晃尾喜不自胜。

一面墙满满镶嵌着一排顶天立地的书架。极目远眺,一些熟悉的名字欢快地跳进我的眼中。啊!如果有什么东西能让我眉开眼笑地傻乐,如果有什么东西能让我不嫌肉麻地赞美,如果有什么东西能让我说“啊”,那就属眼前的这些——书了。而且,还是旧书。望着它们,像抚摸着五四女校齐眉短发女学生的蓝布裙子,像身在红房子旅馆隔壁听巴尔扎克酒后屁话扭沁根银行的生意经,像在史蒂文森的黑暗世界中参透爱伦·坡的诡异……跳上沙发,我看到萨福、乔治桑、杜拉斯们都在书架上用各自年代的风情分花拂柳、搔首弄姿;蒙帕纳斯的吉吉早脱了个精光;凯菲莱克、凯鲁亚克、卡弗、契弗、庞德、纪德都在坏笑。萨德侯爵握着鹅毛笔捻着八字胡。00

老流氓们,咱们重逢了!

爱看书的人让我有天生的好感。而且我发现,爱看书的人有时透露出的那点旁人看起来有些傻气不够练达的傲慢劲儿,也让我喜欢。不读书的人不会真正走向堕落,他们没有玩世不恭的才智和勇气。那种堕落充其量是随波逐流。我立即试图在你家中寻觅与我同类的人。找了一圈儿,终于明白,这是个误会。

“本来要买那种成套的精装书,那样摆在这里多气派!偏赶上部队要拆俱乐部图书馆,他们就送这些旧书到家了。太多啦,你看看,这里也是,那里也是。”你妈见我在书房徘徊,连忙过来解释。这些旧书显然让她发窘和不安。

也罢,那这里就是我的天地了。每周到你家,我都能跟它们单独待上好几个小时。完美的从未被人翻阅过的旧书,像冰封的绝世美人。经过那么多年,那些书页,它们更亲密了,更沉着了。它们曾在悄无声息的孤独世界相厮守,于是它们的整洁附着一层岁月的昏黄。而我,是第一个翻开它们的人。每一页,阳光越过我的头顶落到它们身上,翻书时发出的轻微嚓嚓声,像和爱人最初的亲吻……你得感谢这些旧书,爱屋及乌就是这个意思。我得回应丁一禾的质问,除了觉得你是个羞涩的大傻瓜,我同时也沉醉在你家殷实散淡的生活中,这些自然拜您师长父亲所赐。我在书房会有人送来水果、热咖啡、冻果汁。

有时候,你家那猫踱过来,我就拽住它傲慢的尾巴擦擦我的皮鞋。

而拥有这些——包括可以用你家猫的尾巴擦我的皮鞋,我只需要做一件事:娶你。

而一个月后,这已经不是一件完全不能忍受的事情了。

爱情为什么是个常胜将军,它幽灵一样出没在每个时代,造成那么多的鬼哭狼嚎却能拍拍屁股走人,继续行骗江湖。因为它的变幻多端,或者仅仅因为它无耻地钳住了人性的弱点?我在决定娶一个简单安稳的老婆时,我坚信,我早把这玩意儿看透了,无论它在别处如何吃得开,却休想在我这儿讨到便宜。我和你的婚姻跟爱情不相干。这让我格外有底气打定主意跟你过一辈子,不吵架,不闹离婚。而最终我一定还会顶上“爱情模范”这个大檐儿帽,什么一起变老,什么摇着摇椅,什么搀扶的背影,让小年轻儿们羡慕地流口水,骗得他们没头没脑地翻跟头,急着要跳入婚姻的屎坑殿堂里……

但很快,我又不得不将计划稍做更改。因为你笨拙上的那丝羞涩的少女之光,在婚后生活不久,就消退干净了。把你幻想成蠢笨的村妇、痴呆的精神病患者或者干脆一具无人认领的女尸,都已不再能激起我的欲望。可悲的是,这似乎只是我的烦恼,你总是忙碌而充实。没错,简单重复的工作遍地都是。生活是草,你恰恰是羊;生活是烂瓜皮,你就是欢乐的肥猪。上帝会造一些安命的傻瓜来平定婚姻的秩序,这样的人永远生逢其时,真他妈幸运,我就娶到一个。每天早上你按时起床,把早餐准备好,按照军营连队的习惯,周一油条,周二包子,周三蛋糕,周四面条,周五烧饼。分别配以卤蛋、煎蛋以及蛋挞、荷包蛋。中午你会用办公室电话打给我,问“吃了吗”或者“还没吃吗”,晚上我加班,或者回家看书。你则运用所有的智慧跟电视剧的情节周旋,乐此不疲,津津有味,直到每天三集的剧目结束,你起身看看表,说一句“早睡早起身体好”。

我们的婚姻,只有周六周日的午后时光,我待在你爸妈家的书房时,还能让我感到情绪回还,生机盎然。但山回路转,好景不长。

“全部卖掉咧!”你妈这样对我说。

一墙明媚的新书刺辣着我的眼睛。你和你妈边整理着新书,边满意地笑着,我顿时觉得那是在笑话我。我是个笨蛋,我又上了当了……算了算了,我知道我还不是那个红了眼睛的狂人,我不能无理取闹。我忘了你们是师长之家,这个城里的市长还经常到你们家和你爸喝茶扯淡。我知道,你们家没有谁骗我,不过是生活骗了我。

我只好耐着性子继续油条包子蛋糕和烧饼。鸡蛋是孙悟空,花样百出,变幻无穷。我不怎么倾心于去你父母家里过周末了。你只好单枪匹马在周末讨你的老公开心。后来你放过了鸡蛋。你新学了两招,心型和笑脸型。每个周六周日,我轮番被心型炒菜和笑脸米饭轰炸,心型煎牛排啊,心型土豆泥啊。笑脸米饭一定要用两颗青豆做眼睛,有时候是玉米粒,最赫然的一次,是两个葱圈儿。北方大葱,你切下两小段,摆上去,那对眼睛像个超级近视眼儿,昏吞吞地望着我。

女人们都爱在食物上暴露她们的品位。非常抱歉,虽然你们是情敌,我忍不住又要提丁一禾了。这一点你们确实像是心心相印的好姐妹。她由于与你相识,不可思议地成了我枯燥婚后生活的第一支调节剂。

“今天你来得急,就给你做个萧红的蛋炒饭!”

如果我来得不急,她有所准备,那么我就能吃到维昂的鳗鱼、亚马多的辣味炸鱼、张爱玲的栗子蛋糕。

“你身上是红烧肉的气味。年轻男人身上都有这味儿,老男人就没有。”

丁一禾从来不止做一两个菜。她鄙视道:“就为了填饱肚子来做饭,倒不如出去买个包子。”她一定要做出材料丰富多样、色彩错落有致的五六个来。仿佛没有五六个,就不能构成一桩值得一做的事。

“味道并不重要,要的是这种架势。”

丁一禾从不做小事。吃饱了的丁一禾眼光温柔似猫凶狠如狼。她懒洋洋地舒适地歪在沙发上,示意该是我干活的时候了。

我们满足地躺在床上时,她便开始与我讨论文学。光着屁股讨论文学让我觉得有些下流,可丁一禾觉得自己真的非常“名士风流”。“亨利米勒与阿娜伊斯·宁、兰波与魏尔伦、丁玲与胡也频都这么干过。”她用手掌撑着头,侧卧在我的大腿边,拿腔拿调地说起来,那疙疙瘩瘩枝节蔓生的长句也只有我这样心不在焉的人才能对付着听。

“听到没有?你怎么认为?《崩溃》真让我震惊,那种无可指摘的真实透出的原始残酷以及同样毋庸置疑的让人屏住呼吸的本色绝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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