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节 第八节

  我想齐轩凉现在一定很生气,他看到我也许会哭也说不一定。

  其实我巴不得他看到,我就是要气他。

  然而,我真的没有看过齐轩凉哭,齐轩凉跟我说过男的要是哭,就是不争气,没骨气。我以为他看到我现在会哭的原因是,我不但进了这间酒吧,而且还点了一杯酒。

  我不知道那杯酒的名字,很贵,贵得我伤心。

  我没有喝过酒,一直放在吧台,左右摇晃,看那些浮出的白色气泡,和酒杯外慢慢悄悄流淌的冰冷水珠。

  “他叫李煜。木子李,就跟古代那个什么‘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的皇帝同名。”莫名传来的声音。

  酒吧里也有读词的文化人?

  我抬起头,向四周环顾,然后又看向面前的服务生:“请问,你……是在跟我说话吗?”

  服务生笑了笑,走过去开了瓶酒往杯子里倒,动作娴熟干净,他递给一个英俊的男人,然后转向我:“怎么,你不是专程来捧他的场的吗。”

  他笃定我捧李煜的场。

  服务生走来了,从冰柜里拿出几块冰块:“你是附近的高中生吧?”



  我其实不是很喜欢和陌生人搭讪,我词穷了:“恩。”

  “其实多亏李煜,不然我们酒吧就垮了,他来之后,我们生意明显好转许多。附近的高中女生和大学女生渐渐也多了起来。”

  原来他叫李煜,我兴致勃勃地听着每一句夸奖。他那么高高在上,盛开在安静的舞台上,被万众瞩目,却依然显得干净。

  原来齐轩凉所说的“乌烟瘴气的地方”,还有这么姣好的风景。

  我想仔细打量李煜,可是灯光昏暗。我放下酒杯,往座位上走,服务生在我身后轻蔑地“笑”了两声。

  我找了个空座位坐下来,在角落里,灯光无法触及。从我的角度望过去,李煜的轮廓勾勒得若隐若现,他坐在一张椅子上,安静地唱陈奕迅的《十年》: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

  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我是喜欢这首歌的。情有独钟。无论对陈奕迅,还是齐轩凉。



  我觉得我比孙雯韵都还小家子气,还一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滋味,几句歌词,也能触动我对齐轩凉的记忆。

  我还记得齐轩凉围着那只猫转的场景。身后的背景被一大片反光玻璃覆盖住,地上落着秋叶,枯黄得像一个老女人的皮肤,畏惧得不敢伸手触及。

  齐轩凉趿着拖鞋蹲在一堆秋叶下,用一枝干枯树枝指挥着:“你出来啊,出来,来!”

  昏黄的阳光沐浴在地上,我迅速跑回家拿了相机冲出去,咔嚓。

  齐轩凉转过头来,食指竖在嘴唇上:“嘘……你在做什么?”

  我举起相机:“我捕捉到齐轩凉狼狈的模样,拍下来,以供饭后娱乐。”

  这个时候,我听到小小的猫叫声。“喵”声音微弱得像夕阳的呼吸。他转过身去,并没有责备我。我从他身影的缝隙间,看到了藏在那堆秋叶下的黑色小猫。

  “叫十月吧。十月好,现在正是十月,也切题。”齐轩凉把那只猫咪抱在怀里。

  “首先你得搞清楚,我可没打算养这只猫。好不好?”我开门见山。


  齐轩凉摇摇头,眉宇紧凑:“我以为你很有爱心的。”

  我正想说话,那只猫一下窜了出来,跳到地上,没踩稳,倒了下去。似乎是疼到了。因为我听出叫声里带着疼痛。

  其实不是我不养,而是它是只黑色猫咪。纯黑色。黑色在我看来代表着黑暗,代表着死亡,代表着灾难。并不是我迷信,而是我天生抗拒黑色。

  齐轩凉跑过去抓住它,朝我笑笑:“别噘着嘴好不好,逗你的!谁不知道你讨厌黑色啊,跟我一样的。”

  那个时候我才想起来,齐轩凉跟我一样,天生抗拒黑色。以前一同去买黑色腰封的《占星术杀人事件》,我们第一个动作都是把黑色腰封撕下来,扔进垃圾桶。

  所以说,我和齐轩凉才是命中注定,天生一对。

  那一年,最红的歌曲就是《十年》。大街小巷,街头巷尾,商场超市清一色地播放《十年》。那一年,我们把十月交到班上一个同学手上时,他说:“干嘛取十月,多么不吉利。叫它十年吧,多漫长的名字。”

  那年冬天,我们踩过一堆污迹斑驳的白雪,来参加一个最简单的葬礼。十年的。

  十年睡在一个小盒子里,我觉得她很安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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