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节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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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须告诉上帝,意料之外的一切,都准备好了。
于堇坐船到达上海,是 1941年 11月 25日,她从码头直接搭车去国际饭店。
轮船拉响汽笛,鸣叫着从黄浦江进港。她扶靠船舷,看着熟悉的外滩,扳着手指数离开上海的年月,数不清,心里就是不肯数清。这季节,弄不好,心上都会生冻疮。
日本人在码头上没有打旗设警,可能知道这是上海的门面,占领军的形迹,表面上并不很放肆。十六铺码头楼顶上的国旗,还是中华民国青天白日旗。
仔细查看,旗上面有一条黄带子,上面有几个点子看不清楚,她知道那是“和平反共建国”六个字,日本人的傀儡南京伪政府萎萎缩缩的标记。
旅客有次序地下船,于堇费力地穿过拥挤的人群。在码头一端,站着各种各样接客的人,熟悉的上海黑色出租车整齐地排列着,黄包车、三轮车各有其所。战前十六铺码头乱糟糟地叱喝抢顾客,乞丐小偷混在其中,挑夫更是拼命朝前挤,嚷着抢生意。
这原是上海第一景,此刻在日本的刺刀下,倒是秩序井然。
行李简便,就一个皮箱,船上侍应生,交给码头上的红帽子,紧跟在于堇后面。皮箱在那人手中变得很轻,他走得轻快,瞧见人多,便机灵地走到她的前面,不时用手推开挤到她身边的一些人。于堇戴着黑色贝雷帽,蓝缎花旗袍外面披了一件淡红色开丝米短大衣。
乌云故意冲着这外滩狠命地压下来,气闷得慌。幸好不时有阵阵海风袭过,爽快了许多。下船的女人,不像到达一个战争中的东方城市,个个似乎都一步不拉地紧跟着欧洲的最新款式,高跟皮鞋上的毛呢长短大衣和皮衣,每人各有色各有样。
就在这几天,巴黎已经陷落,伦敦正天天挨德军的轰炸,伦敦牛津街 Miss Selfridge橱窗里的最新时装,要七张配给券,连伊丽莎白公主也买不起,只有这个上海,只有这个外滩码头,还能在全世界炸弹摇晃中领袖时尚。
她跨入出租车,脸上感到雨点,真是赶巧了,车子驶出百米,就听见雷声像锣鼓喧天,雨水往车子顶上打出切切嘈嘈的声音。非但不难听,节奏复杂得令人兴奋。
很好,于堇交叠的腿换了一下:上海知道怎么迎接我回来。
不一会儿,景色就模糊了:雨水毛茸茸地覆盖了玻璃,像戏里唱俗了的词:行人欲断魂。
车子过了九江路,于堇顺手抹抹玻璃上的雾气,出现了熟悉的场景:路人撑着中式伞西式伞,穿着各色雨衣,小贩挑着担子,戴着斗笠披着雨蓑。为了看得更清楚一些,她摇下车玻璃,雨比刚出生的小猫爪子还细巧,潮湿的空气中竟有幽幽的香气,像玉兰,也像栀子花。她心一动:这是种久违的气味,一个少女撑着一把描红花的油纸伞迎着车子侧身而过。
她赶快掉转脸,去瞧街的另一边。
出租车停在国际饭店大门前,包着红头布的锡克人门卫,恭敬地举着布伞出来迎接,上了台阶,又替她打开饭店的大门。走进几步,她发现自己站在金碧辉煌的大厅中,在这一刹那她的举止像一个茫然失措的孩子。
经理迎面而来,拿起于堇的手礼节性地吻了一下,她觉得自己走进了一个舞台。
“很高兴见到你,密斯于。”
“是索尔·夏皮罗先生吧?真高兴见到你!”于堇缓过劲来,用英文对经理说。夏皮罗四十岁不到,中等个子,肩宽,脸有点圆,模样很敦厚。
这儿仍是原样,大楼外墙是花岗岩及釉面砖,里面却是乳白色大理石,浅色砌石,连豪华的吊灯,那柜台的茶房也依旧。
她想想自己这几年来,搁浅在香港,那深蓝的海水,并没有冲淡留在心底的黑暗。
“请叫我索尔好了。”索尔·夏皮罗发现她的脸色苍白,“密斯于,你美貌如昔,而且比电影里还美貌,时光对你真是青睐有加。 ”他虽然是犹太人,在奥地利长大,口音却比英国人还英国,温文尔雅,不折不扣的王家英语,咬音吐字柔软而有戏剧腔,完全没有他的母语德语那种高亢。
“时光”这词让于堇从恍惚中惊醒过来。其实她和这个夏皮罗以前未曾见过,夏皮罗对她那番恭维也不过是看到过她的剧照而已。她注意到他的头发刚开始花白,却已经高度谢顶了。
但是他穿着洁白的西服,黑领结质地很好,戴得不偏不斜,双肩上一点灰尘也没有。这个人的整洁,给她一个不错的印象,而且是个有心人,知道于堇最讨厌别人叫她“太太”或“夫人”。看来首次见面之前,他就把应当知道的事弄得一清二楚。
她微笑了,客气地说:“听人说起过你,索尔。不过这个人怎么会忘了提醒我,你特别会说奉承话。”“我的话实实在在。”夏皮罗摇着头,好像在跟人斗气似的。“那么十九楼一号也没有变吧?”于堇的声音里有一丝不确定。“巧了,正好一号空着,真是上帝的安排。”“爱艺剧团要上新戏,让我来演一阵。戏演完就走。住高一点好,省得人打扰休息。”“我当然明白,”夏皮罗陪着于堇走向电梯,“我会关照注意。”
饭店的仆欧早已从出租车里提来于堇的行李,等在一旁。于堇跨入电梯,向夏皮罗挥手:“回见了,谢谢。”她说完侧过身。
“H先生说,会尽早见你。”夏皮罗温和地说。
于堇吃了一惊,转过脸来。
“他说在他见到你之前,请你千万当心自己。”
“怎么当心?”于堇犹疑地看着夏皮罗,但是她没有对他说,而是在心里这么想。电梯门已关上,一直把她送到十八层。这楼层只有三个房间,都是高级公寓客房,非常安静。她跟着侍者,走上扶手走廊,从旁边上楼梯,到楼上,这儿没有电梯。
她记得一清二楚,这个号称远东第一大厦的二十四层楼饭店,有二百多个客房,十九层是客房最后一层,只有两套房间,另两个房门是露台和通道门。再上面是机房水房和冷藏室,塔顶设有瞭望台。实际上地下还有两层,装有锅炉房等设施,另一半地下室特别加固,防火防水防爆炸,租给各银行安置钢质保险柜,另门进出。
侍者打开门,请于堇先进去后,才进到房里,殷勤地准备拉开窗帘。但是于堇抬起手来,止住了他,并拿出小费,侍者知趣地告辞了。
仆欧把行李送到,他从另一个电梯上来。
他们的脚步声都很轻捷,关门如一阵微风无声无息。几分钟不到,这儿就静得仿佛属于另一个世界。于堇走过宽敞的过道,经过沙发椅桌的客厅,向右直接走进卧室。
她静静地站在窗前,拉开窗帘,忽然间,整个眼界被熟悉的景色占满,大上海无边的建筑苍苍莽莽,似乎在缓缓沉沉转动。于堇感觉自己的身体突然生了根,不像刚从船上下来那么悬空了。
转身坐在椅子上,她蹬掉皮鞋,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感觉舒服多了。地板上的高跟皮鞋,雨中走来,干干净净,一点污渍也没有。
茶几上有一盆凤尾花,红得热烈,羽毛状花穗浸出香味。
晚于堇一步,夏皮罗进了旁边一台电梯,但他只到十八层,进了 1801房间。雨水的细丝线贴着窗玻璃,朝一个角落流淌。他干脆打开窗来,用手去摸那个角落,窗台的水泥好像有一丝微小的裂缝,浸透雨水后,才看得出来,好像专显示给他看的。
七年前盖的饭店,依然崭新。这个世界上的人,专事枪林弹雨搞破坏,房子却比人长久。多少代之后人尸骨无存,可能这国际饭店照旧傲视上海?
他关上窗子,走到桌子边,拿起电话找到人,一清二楚地说起来。
下午两点,爱艺剧团小小的办公室里,团长兼导演谭呐焦急地搓着手来回转圈——助手告诉他:于堇来过电话,人已经到了上海。
谭呐刚才只是肚子饿了,出去找个地方打发午饭,吃碗阳春面,恰恰就错过这个等了一个多礼拜的电话。
其实他有预感,久等不至的于堇,很可能今天会到上海。只是怕双方错过,他才未去码头接她,而是在办公室坐等。因为下雨,气温比往日冷,他穿着暗条纹的裤子,上衣是中式棕色夹绒套衫。
十来分钟前,他进了面馆,把雨伞搁在凳子边,坐在对着门的地方。凉风贴着皮肤窜,看着湿湿的马路上的人影,他心里惴惴不安。老板娘端面上来时,他正好猛一回头,差点撞翻热腾腾的面碗。他气得想骂人,但忍住了。老板娘倒是好性子,笑着给他放好碗,上漂了层绿绿的葱花,冒着一股香味。他把油吹开,想让汤面凉一些。心里一急,吹重了些,油汤水溅出来把手烫着了。他惊叫一声,连忙掏出手绢,把手擦干了。老板娘端来一碗清水,嘴里连连道不是,其实这与老板娘无关。他镇静了下来,心里直为自己的失态冒火。
谭呐拿起桌上一本杂志翻起来,他第一次发现杂志上的内容真是无聊透顶,顺手扔进垃圾筒。助手比高个子的谭呐矮一截,一张圆脸,他耐心地说:“于堇小姐说等一阵子再来电话。”便小心翼翼地等着谭呐发话。
“她留了电话号码没有?”谭呐看了助手一眼,不快地问。
“没有。”
“你也不问一下?”谭呐止不住发火。
放在门边的雨伞突然倒地,声音响得不合雨伞的身份,从伞边沿细细徐徐有一注水往地板上流。谭呐走过去,拾起伞来,干脆撑开,仔细地搁到有屋檐的阳台上去。
“她还说了什么吗?”谭呐皱着眉头问。“她说过一阵再打电话来。”助手给谭呐倒了一杯茶水,放在他的桌上,“她这么说了,我就不便问她的号码。”“不便?!”谭呐坐下来,他重复一句,心里很是不快。“大明星的牌子能砸死人,连剧团里的人见了大明星也两腿发颤。”但是他没有说出这些话,只是在心里嘀咕。或许整个上海就他一个人不必佩服明星——好几个特等大明星都是他调教出来的。
谭呐拧亮台灯,拨弄着桌上的铅笔,在纸上乱画,那一叠画纸,全是他设计的《狐步上海》的舞台背景。几天前舞台布景美工师全部做完,从昨天开始,他又在纸上重新设计,好像是为再度演出之用。
追求完美,这本来是他的毛病,世上哪件事能够完美?艺术一完美就有匠气。这点他明白,但是至少比枯坐等电话,感觉好受一些。这天气糟透,做什么事都打不起精神来。窗帘脏得可以做抹布,插曲已经排演完毕,他在考虑是否再加一首可以唱得入心的歌曲,让于堇自己唱。
“她说过一阵就打回的。”助手像是自辩像是安慰地咕哝了一句。
“她的‘过一阵’,就是半夜——半夜前她不会有空。”一个低沉的声音在门口响起。
谭呐一点不惊奇地慢慢回过头来,是莫之因靠在爱艺剧团办公室的门框上。此人不管天是否下雨,照样穿得整齐,惟恐不符自己小说的风流情调,头发抹着凡士林,脚上登着黑黄双色意大利皮鞋,戴了一根丝绸领带。
这个《狐步上海》的剧作者,是这里的常客。谭呐取下眼镜来看玻璃镜片,洁净得很,他还是用绒布揩揩戴上,心里倒是惊奇莫之因断语如此肯定。助手和他面面相觑。刚才两人都没听到任何上楼的脚步声,看来他们的脑子都被于堇的电话搁死了。
“之因兄,你好作惊人语。”谭呐挥手让他坐,自己也不抬起身来:他们很熟了。以前在一些文人的聚会上碰来碰去,却一直没有深交,这次才算正式携手合作。戏开排之后,莫之因几乎天天现身一次,有时在排练场,有时径直到谭呐的办公室。对此谭呐不由得在心里打个问号:这人是否时间太多?后来明白了 也喜欢在演剧界进出,既然人生如戏,且看职业戏子如何过人生。
这上海滩也怪,专门生长文人,就像蘑菇,一大篓去了内地,一片空白的地上又冒出一大筐,而且更加色彩斑斓。
墙上挂钟显示两点过五分。天突然明朗,阳光照进房间里来。莫之因脸无表情,走了两步,站在椅子前。一束阳光穿过阳台,正好打在他的膝盖上。“这个女人好作惊人事!”他说完,叹了一口气。
“我知道你一直反对请于堇主演。”谭呐理解地说,“不过你相信我们吃这碗饭的,明白什么角色,非得什么人演不可。”他的手抬起来,点向莫之因,朗声笑起来,“说到底,你创造了这个角色,罪责在你!”
看看墙上的钟,谭呐跟助手说他可以下班了,由他守在这里等电话。助手默默地走了,顺手拉上门。门重重地合上,把这幢洋房震得直颤。谭呐皱了皱眉头。这个房间并不小:两张桌子,三把木椅,一个大书橱,中外书都有,房间正中间有一个尚未生火的壁炉。同层的另一个房间是他的卧室。楼下是厕所和洗澡间,另两间房空着。这个当作办公的房间朝东,有两面窗子,如果是大晴天,光线很好。
不过,谭呐写东西时并不太喜欢阳光直射,靠着桌子的这面窗总是拉上一半窗帘,情愿开着台灯。
看见莫之因在对面坐下,叭地一下,谭呐关了台灯。
“这么节省?”莫之因抬了一下头。
“剧团不是银行。”谭呐把桌上散开的纸片叠好。
窗外又飘起雨丝,天压在上海屋顶上的一部分亮着。这雨会继续下,天黑前没准会更大。莫之因从西式裤袋里掏出银光闪闪的烟盒来,手指灵巧地一按,盒打开,里面是排列整齐的十根古巴雪茄。他淡淡地说:“你是要她主演《狐步上海》,她却是来上海救倪则仁,等人反被人等恼!来,先抽支 Cigar吧!”
谭呐站了起来,接过莫之因递过来的雪茄,弯身凑近莫之因的打火机。他惊奇地发现,抽烟厉害的莫之因的手指,居然没有被熏过的痕迹。这人爱漂亮,身上喷了古龙香水,他的牙齿也不黄,天天猛喝咖啡,牙齿缝一点黑斑也没有。
此人明显自恋,过分爱惜自己,大概常去牙医那儿。能把自己周身上下装饰得这么整齐的男人,谭呐生平没见过第二个。整个上海滩喷香水的男子,恐怕全是洋人,外加这半个洋先生。
谭呐背靠扶椅,含着雪茄,抽了一口。透过烟雾看着莫之因。这个人似乎提了一盏危险的灯笼来,灯笼漏出的不是亮亮的光线,而是一滩水,湿了这屋子,甚至他的鞋,都重得抬不起来。这感觉很强烈,他坐下来,又狠狠地吸了一口。
不管如何,既然于堇人到了上海,事情已有眉目,今晚可以轻松地睡一觉。其他事不必过早操心,莫之因的潇洒加雪茄提醒了他。
莫之因绕过桌椅,走到谭呐身边,把手放在他的肩上,拍了拍,像说什么重要秘密似的,低声道:“倪则仁被 76号逮捕的消息传来后,我就知道这次于堇会接受你的请帖。这个女人端足架子,几年都不愿意回上海演戏。你是乘人之危,劫掠美女。”他把雪茄搁在桌边,脱下西装,仔细地挂在椅背上。他的马夹罩着白衬衣,人显得更高了一些。
看着他拿起雪茄,谭呐笑了起来,把话扔过去:“你不是一直夸口,说于堇绝对佩服你的作品。现在你可以当场领受钦佩的眼光!我看你算是前世修了福,我们剧团也借了你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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