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没有水晶鞋的灰姑娘

  在这个城市边缘地区的乡下,这个差不多被世界遗忘的角落里,洒下了我童年的所有酸甜苦辣,我就在这片不充足的阳光下慢慢成长,我变成了子恒口中的‘女大十八变’,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从灰姑娘变成了公主?小时候从来没有人告诉过我是长的漂亮还是丑陋?因为在我们乡下根本就没有照相馆,而且照相在农村里面似乎是多余的,所以从出生到到现在都很少拍照片。小时候仅存而且没有过塑的照片都已经模糊不清了。我小时候的长相就自然没有了印象,也没有照片来对比,我父母给我的只是让我有饭吃有衣穿有书读,在农村的家庭应里这已经是很好的了,不至于饿着冻着,我从来没有奢望过别的什么了,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我的父母从来没有直接细腻的表达过对我的爱。当后来子恒表达他对我赤裸裸的爱时,我感到是那么的温暖,让我非常受宠若惊,原来我还可以得到这些我从来没有感受过的情感。

  乡下吃晚饭吃的早,尤其是冬天,天黑的快,也没有农活干,一吃完饭就上床看看电视就睡觉了,比土著人好点,还好有电视看,在大城市里待惯了,子恒很不适应乡下早睡早起的习惯,吃完晚饭,他总是都会叫我出来聊聊天,散散步,说他在城市里的一些见闻和学校里的趣事,每次都把我逗的大笑,跟他在一起我总是习惯安静的听着,原来听他说话是这么享受的一件事。我发现其实他是个非常幽默有文采的人,他很喜欢用故事的方式给我讲历史,一向不太喜欢历史课的我会很安静的听着,原来历史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难记。跟他在一起我不到学到很多知识而且也很开心。

  我们总是在村子里的小路上到处穿梭着,像一对快乐的情侣,村里的那些老妇女们在我们背后议论,“这是林二狗子的女婿吧,长的还挺标致的。”

  林二狗子是我爸的小名,我不知道谁给他取了这么恶心的外号,活生生的人竟然取一个和狗搭上的外号,我也没问过,村里人都这么叫着他,是个十足的酒鬼。不知道为什么我并不反感他们这么说,我还神彩飞扬抬头挺胸的从他们面前走过,好像故意让他们知道,“你们看,我找的老公多风度翩翩,多有气质啊!”之后我总想,“如果他不是我表哥那该多好啊!和这么优秀的男人在一起我一定会很幸福的,我还可以真的向那些长嘴舌的老妇女们羡耀羡耀我比他们女儿强了。”我正想的入迷偷着笑。

  “你在偷笑什么呢?什么事这么开心啊?也不跟我说说,也让我开心开心啊!”子恒突然说着打破了我的幻想。

  “哦,没什么,前面是我们上过的小学,我们过去看看吧。”为了掩饰我内心刚才幼稚的想法我连忙转移话题。

  “没想到这座学校还在,都已经破成这个样子了,政府也不拨点款改建下,”子恒感叹的说。

  “是啊!经过的岁月的打磨学校都已经开裂了,改建还不知道要等到何年马月,政府早就遗忘了这个角落里的村庄了,”我无奈的说。

  “如果将来有机会,我一定为家乡人民出一把力,先修路在再盖学校,让这里的孩子在良好的环境下学习成长,”子恒说。

  “丫头,你看。这是我上小学二年级时的教室,我小时候个子高,坐在后面一排,有天我带你上学,让你坐在我旁边,结果你竟然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还流着口水,下课的时候我只上了一个厕所的时间,你就偷偷的溜回家了,害的我到处找你,”子恒兴奋的讲起小时候的故事。

  “有这回事吗?我怎么没印象啊?你瞎说。”我脸红的不知所措,那一段往事在我印象中非常的深刻,现在说起觉得很是尴尬,才故称没印象。我还记得下课的时候我找不到子恒,就哭着往家里跑,迷了路,还是邻居的大妈把我带会家的。

  “好了,我们回家吧,天已经黑下来了,”为了不想再将这个话题进行下去,差点让我尴尬的想钻地洞。

  过年前几天晚上正下着雨,我在厨房杀鱼,子恒和静突然出现在我家厨房,静是我舅舅的大女儿,我比她大五岁,平时和我关系最好,“姐,你在忙什么?表哥非要拉我来你家玩,我衣服都淋湿了,”静厥起嘴抱怨的说。



  “原来你还会杀鱼啊,要不要我帮忙啊?”他不理静的抱怨边说边蹲下。

  “不要碰!等下把衣服弄脏了”我连忙阻止他,我总觉的象他这样优秀的男人不应该去碰厨房里的锅碗瓢盆女人干的事,更何况他是在姨妈的手心里呵护着长大的,连扫把都不让他碰。

  子恒他妈是我妈的二姐,也是个让人敬畏的女强人,当然他的好强性格是因为丈夫软弱窝囊被逼出来的,在大城市里不仅要养活自己,还要两个上学的孩子,靠姨夫那点工资是远远不够的,她不得不象男人一样在外面打拼,受尽了生活的磨难和坎坷,她把所有的希望所有的爱都放在两个儿子身上,只要他们好好读书将来功成名就,不要象他爸一样窝囊让别人看不起,所以她从来就不让自己的儿子碰家务活,子恒从小也是对姨妈言听计从。她大概做梦也没有想到是自己的亲外甥女毁掉了他儿子的生命,毁掉了她多年以来的梦。

  我看厨房里的事都差不多弄好了,就答应跟他们一起去外公家玩,刚下过雨的夜一片冰凉,到处弥漫扩散着,六点多天就已经很黑了,这里的泥巴路很滑,我穿的是一双球鞋,为了省下一双雨鞋的钱,我的雨鞋是和我妈一起共穿的,我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雨鞋一直都是我妈穿着,我只是偶尔穿穿。

  我上学时会路过很多附近别的村庄路口都打着“要致富先修路”醒目标题,条条大道都修到家门口了,大概政府把这个处在犄角旮旯的村子给遗忘了,几十年来没有什么改变。

  一阵彻骨的寒风袭来,我本能的把脖子缩进衣领里,静在子恒右边我在左边,也许因为太冷,静的手放在了子恒的裤兜里,我还像小时候一样,冷得时侯就把手放在子恒的腋下,让我找到了小时候对他依恋的感觉。

  “是不是很冷?你怎么不多穿点?等下到外婆家找件厚点的衣服穿上”,子恒边说边把手臂夹的更紧。“没事,刚洗完东西手有点冷,等下就好了,”我不好意思的说。

  其实女人是个非常敏感的动物,尽管那个时候我还不能称作为女人,在一个缺少爱的家庭中长大的孩子是非常在意他人关心的语言和诸多的小动作,如果有人这样细腻的表达对我的关心,我会莫名其妙感动的一塌糊涂。

  人,最软性的感情总是会迷失在一些莫名其妙的肢体上的小动作里。

  我父母从来没有给过我这样的感觉,他们从来就没有这么直接的表白过对我的爱,大概也不知道我是怎么长大的吧。


  到外公家的时候,突然停电了,在农村里停电我都已经习以为常了,侄女侄子们都围在大厅各自玩耍,跟我弟差不多大有六个,真是乱成一窝粥,长辈们都在房间灰暗的烛光中里叙旧,聊着各自的家庭,生活,孩子,好像我们是多余的,子建还要等两天再回来,子建是子恒的弟弟,跟我是同年同月生,我比他大一周,现在上的是全国排的上号的高中,不仅品学兼优,他是老师眼中的全才,每年能拿奖学金,在他们小区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附近的家长都拿自己的孩子以子建为榜样,每年寒暑假来向他请教的都要排队,我姨妈每次讲他儿子的时候都是滔滔不绝,让她在亲戚和其他家长中出尽了风头,他是家族的骄傲,以外公的话说,这是上帝对他的眷顾,他没有别人的自高自大,他的谦逊随和让我这个做姐姐的总是自愧不如。

  在停电的夜晚,在燃起支支的蜡烛的焰火中,无数团跳动的火焰构成了诗意的画面,这样的画面很适合两个年轻男女呆在一起,会让我产生想恋爱的幻觉。

  我和子恒找了个安静的角落坐下来,外公家的房子很大,有三层,在农村里装修的已经算很好的了,“你现在还冷吗?”子恒边说边拿起我的手呵着气。

  “你的手都比我还要凉诶,我帮你捂一下好了,”说着我就把子恒的手包在我的手心里。

  “谁要娶到你真幸福,这么贤惠,手还这么暖和,”子恒感叹着。子恒似乎在暗示着一些什么,从来不敢靠近男生的我,竟然第一次主动牵起一个男人的手,连我自己都吃了一惊,我们互相之间的触摸和关心看似是以兄妹之间的身份,其实我们心里都很明白,我们的感情已经远远超过了亲情。

  突然间我感觉有一股暖流通过我的手心到达我的心脏,脸热热的,手心也开始冒汗了,还好烛光不亮,子恒看不清我的表情,不然我不知道怎么面对这样的尴尬。“你的手已经捂热了,”为了不让子恒感觉到我的异样说着我放开了他的手。

  在这样一个特殊停电的夜晚,因为我们特殊的身份,我们谁也不敢直接表现出太多对彼此的感觉,我们只能在这样特殊黑暗的角落里玩着猫捉耗子的游戏,我们暧昧的触碰和暗示的语言,还有营造恋爱气氛的环境,往往让我产生错觉,暧昧紧张的空气慢慢扩散到我整个全身,让我感到刺激也让我迷醉,我希望这个夜晚不要来电,让我在这种迷失中停留久一点。

  “妹,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吧!我想听听,”子恒问。

  我被子恒的一声‘妹’中,从迷醉中把自己拉回到现实,我是不是真的爱上子恒了?这是爱情吗?不对,我是他表妹,他是我表哥,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和小时候一样的表哥,这个念头在我脑子里一闪而过,不禁打了个寒颤,我是不是得了幻想症啊!


  “你想听我说什么?”

  “什么都可以,和你有关的,难道这十年的分别就没有什么可说的?”子恒问。

  于是我跟子恒讲起了《一个小女孩耳聋的故事》:

  在一个贫穷村里,住着一个活泼的经常拖着鼻涕的女孩,那年女孩八岁的时候,耳朵突然发炎,女孩的父母并没有在意,直到后来越来越严重,长起了脓,女孩的母亲才带女孩去村里的小医院诊治,医生只是开了一点消炎的药水,之后女孩的母亲每天把药水往女孩的耳朵里倒,那个时候女孩都懂什么,只是药水倒在耳朵里很难受,每次都疼的掉眼泪,有一天半夜,女孩被耳朵的疼痛折磨的大声哭喊着,‘耳朵疼’,女孩的父母不但不带女孩去治疗,父亲还动手打女孩,并骂着大半夜不睡觉,吵死人了。

  女孩累了,疼痛的感觉也已经麻木了,就睡着了,后来没过一个月女孩右边的耳朵彻底的聋了,另一只耳朵也是总嗡嗡响,稍微离的有点远,就听不清别人说什么,好多次,女孩的父母叫女孩做事情,因为女孩没听见的原因,而被父母责骂呆头呆脑…。。

  讲到这里的时候,我已经泪流满面了,哽咽的说不下去,此刻我再也掩饰不住那颗脆弱的心,回忆的疼痛就像针扎一样。

  “那个女孩就是你,于是每次你跟我说话的时候总是在我的右手边,”子恒冲动的拥住了我,他的怀抱很温暖,融化了我所有的伤痛。

  无论子恒这个拥抱是出于对我的同情,还是出于怜惜,我都非常的感动,感动他在我难过的时候给我如此的温暖。

  我知道,就算子恒不是我表哥我也不可能拥有这么优秀的男人,自己简直像个灰姑娘,可灰姑娘通过水晶鞋找到了自己的爱情,从此和王子执子之手,相濡以沫的生活着,可我呢?我的爱情却被我埋葬在了坟墓里,原来我永远都做不了灰姑娘,也得不到那双水晶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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