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节 《周易》认为天有德有意志,能劝善惩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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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实际是从天的角度解释“天人合一”。
很多学者认为《周易》卦爻象的“天象”以及《易传》当中所说的天是自然的天,而非有意志的上帝。
我前面已经说了,《易传》是用一种道家的方式来讲儒家的思想,道家所谈论的天确实有自然天的色彩,但《易传》只是用道家的形式,来发挥儒家的伦理道德,内容是儒家的。
《周易》卦爻象中的“天”在不同的语境、不同层次的含义是不一样的。
《周易》中卦象、爻象所显现的“天象”的表层现象多是自然的天象。
天有时又指自然运行的规律。
深层是有意志、有道德的天。天象背后则潜伏着神学意义的天,是有意志的天,天能劝善惩恶,可以预测、影响,甚至主宰人的命运。
占卜、草筮都是为了了解天意。“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易传?序卦》)这里所说的天,能洞察人世一切善恶,对善行垂象以鼓励,对恶行垂象以预警,是有意志的。
《周易》中的“天”与西方上帝不同的是:不具有人形;相同的是:同样具有人性、有德、有意志。
我们可以从内证、外证两方面论证这个问题,先从内证说。
1.《周易》认为天有德,有意志
《周易》认为天有德,有意志。我们可以在《周易》中找到许多内证、直证。《周易》古经就不用说了,《易传》中也有非常明确的论述,如《周易?大有》说:
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天既能保佑,当然是有意志的天了。只不过天之所佑也是顺应自然的规律,保佑有德之人。《周易?系辞》用孔子的口气解释此句爻辞说:“子曰:祐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也,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也。”这是说天的保佑是根据你的道德实践是不是能够顺应天道的规律,说“天之所助者顺”,就是你能够顺应天的规律,天只是帮助你,辅助你,最后决定权还在你。履信思顺,按照诚信做事,按照自然规律来行事,而且又能推举贤能之士,那么老天爷就会保佑你,你就会吉祥,没有不利的。
孔子的表述确实和宗教神学的上帝保佑有区别,宗教神学色彩确实淡了许多,但并不能否定天是有意志的。
《易传》相较《周易》古经,神秘的宗教色彩确实淡了许多,但并没有完全消除。
《周易?系辞上》中说:
探赜索隐,钩深致远,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于蓍龟。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
蓍草、龟甲是占筮天意的工具,蓍龟本身就是神学体系的产物,《周易?系辞》称之为“神物”。“神物”所占筮的天意怎么可能会是纯自然的天的运行规律呢?
“天垂象,见吉凶”,精辟地概括了《周易》显示天意的内在结构:天——象——意,天通过垂示卦象显现天意,预测人事吉凶,卦象所蕴含的意,即天意。天象表层表现的是自然现象,但天象背后潜伏着神学意义的天,是有意志的天,劝善惩恶,可以预测、影响,甚至主宰人的命运,占卜、草筮都是为了了解天意。这里所说的天,能洞察人世一切善恶,对善行垂象以鼓励,对恶行垂象以预警,是有意志的。天人合一,天人相通,天人感应。
《周易?系辞下》中说得更明白:
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作八卦的目的就是为了“通神明之德”,“神明之德”即天德。
《易传》中常常直言“天德”,如《乾?象》:“天德不可为首也。”《周易?系辞下》中说:“天地之大德曰生。”不仅《周易》古经有神学成分,《易传》也有。
2.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主体认为天有德,有意志,能劝善惩恶
任何文化现象的发生都与一定的文化背景相关。《周易》的产生与中国古代传统文化背景紧密关联,对传统文化的考察可以为《周易》的研究提供与此相关的外证、旁证。
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主体认为天是有德、有意志的。
从当时的主体思维方式看,《周易》《易传》所描述的“象”,都是自然天象,但人们却不把它当做纯粹的自然天象,而是按照人的价值判断标准感悟天象,认为天是有意志、有德的。天象即天的意志、天德的表现。“象”之现象是自然的,“象”所蕴含的“象”外之意,是天意。古代中国人心中的天是人格化的,是道德至上,赏善惩恶的。孝可以格天,冤可以感天,德可以动天,可使日月“当食而不食”。
据古代文献记载,古代的历学家居然能够准确地预测日食、月食,但是他的终极目的,不是为了科学研究,而是为政治服务。古人还不能科学地解释日食、月食等自然现象产生的原因,认为日食、月食的出现,是上天对现实政治不满造成的。如果预测到日食、月食了,可以用这种天象、天意讽谏君王。君王可以下罪己诏,反省自己的行为,向上天承认错误,决心改过。
古书上有记载,本来应该月食,但是因为君王表现不错,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当食而不食”,如《宋史?律历志》记载:“交会日月,成象于天,以辨尊卑之序。日,君道也。月,臣道也。谪食之变,皆与人事相应。若人君修德以禳之,则或当食而不食。”按照自然规律本来应该出现月食、日食,由于人君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决心改正,居然也会感动天,天也会做出一种修正。
这就是中国古人的观念中的“天人合一”。这些记载都能证明,在中国古代哲学当中,特别是儒家,认为天是有意志、有道德的,而且时刻观察人生,你的一举一动都在天的视野范围之内,你表现好了,它会保护你;你表现不好了,它会提示你,甚至惩罚你。这种观念肯定是宗教神学的,如果人们有这样一种观念,对人们的行为会不会起到良性的积极的规范作用,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从古代的传疏规则看,《传》不破《经》,《传》不能改变《经》义。《易传》毕竟是通过解说《周易》古经来阐发儒家思想,而《周易》古经原本是算卦书,《易传》怎么可能完全根除卜筮巫术的痕迹呢?
从《易传》产生的时代背景看,虽然“天命观”已经发生一定程度的动摇,但仍旧具有绝对的权威。
今本《竹书纪年》所载武王伐纣“白鱼入舟度孟津”的故事,体现出《周易》古经产生时代人们对天意的崇信:“及纣杀比干,囚箕子,微子去之,乃伐纣。度孟津,中流,白鱼跃入王舟。王俯取鱼,长三尺,目下有赤文成字,言纣可伐。王写以世字,鱼文消。燔鱼以告天,有火自天止于王屋,流为赤乌,乌衔谷焉。谷者,纪后稷之德;火者,燔鱼以告天,天火流下,应以吉也。”
这个故事很神秘,我们怀疑它的真实性,可是这个故事却表达了一种真实的观念,人们把天意奉为有意志的神灵。
武王克商以前“天命观”具有绝对权威,一切要听从天的旨意。为什么会出现星占、梦占、骨占等占卜方式,目的都是来沟通天意。《周易》也是推演天意,只不过推演的工具变了,不是用龟甲,而是用蓍草。将五十根蓍草按照一定规则推演,然后得出一个或吉或凶的推断。古人认为这个或吉或凶的推断,就是天意的显现。
《史记?陈涉世家》所载“陈胜王”的故事,体现出《周易》之后,人们对天意的崇信:“乃丹书帛曰‘陈胜王’,置人所罾鱼腹中。卒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夜篝火,狐鸣呼曰‘大楚兴,陈胜王’。卒皆夜惊恐。旦日,卒中往往语,皆指目陈胜。”
武王克商“白鱼入舟渡孟津”的故事难以考辨真假,这个置鱼腹中的“陈胜王”肯定是假的。假冒的行为同样能体现出真实的观念,说明战国后期的天命观虽然跟之前比是有些动摇,但仍旧具有权威。陈胜、吴广就是借用人们对天的崇拜心理来建立自己的威望,提振军心。
这个故事从客观上证明这种观念的普及程度。《周易》产生在这个时代,它也不能超越当时的文化背景。
陈胜、吴广要借助天意,《周易》也要借助天意。天意具有绝对权威,是最有力的论据。你想想,要是说天是纯自然的天,所谓人道是我从天象上看出来的,谁信啊?要把自己的感悟说得有分量,能起作用,让大家信,就一定得借用久受人们崇拜的偶像权威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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