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节 人在江湖漂,怎能不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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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我被曾经信任的朋友背后捅了一刀,真是非常难受,虽然是“人在江湖漂,怎能不挨刀”,但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了,还是很难接受,人生最大的痛苦也莫过于此了,付出了真心换来的却是背叛。昨天和一个好友说了此事,他说:“你怎么交了这样的朋友?”实在让我无言以对,无地自容。
还真是验证了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一直都在教学生如何防止自己变成可怜人,没想到自己却做了最生动的反面教材,想想真是好笑。或许也正是因为经历了这些,所以我才可以现身说法,更有资格教大家不要犯类似错误!要是通过我的经历,能让更多人避免不幸,我的这种惨痛也算有了价值。所以我把这段经历分享给大家,希望能让大家有所借鉴有所防范。
我们每认识一个人都是一场赌注,有些人让我们赢得未来,也有些人让我们输了现在。无论是好事还是坏事,我想都不是偶然发生的,都是我们自己感应来的,都是命中注定。
2008年4月份的一天,我去上海电视大学的学习广场,去见一个新认识的朋友,在电梯遇到了张XX。当时他说自己认识我,看过我写的书。这也很正常,看过我写的书的人本来就不少。当时他告诉我,他的公司在14~15层,这一点我也是相信的,因为刚才我去15层看办公楼的时候,刚好发现他也在那层的一间办公室里和别人谈事,好像在商量办公室的布置情况。
因为他和我的年纪相仿,而且我这个人对人向来真诚,于是我们就聊起来了,他告诉了我他的名字,说自己也在做培训,还做一部分教育招生MBA的项目,慢慢我们就“熟”了。因为我也想把公司搬到学习广场,就向他打听学习广场的办公室租金情况,以及他们在那里办公的感觉,并且说了我想把公司搬过来的意愿。没想到这样不经意的开始却给我留下了巨大的祸根。
他很热情地向我介绍电视大学里的所有设施,并且告诉我他的办公室是不用钱的,因为他和电视大学的领导有关系,所以可以用其他方法抵账。我想这样的事情也是正常的,因为像这样“潜规则”的事每天都在发生,而且看他的气质也不像骗子,我也就相信他了。于是我说15层还有不少的办公室是空的,我想租一间来用,把我的公司搬过来,让他帮我问问,能不能帮我以便宜点的价格租到这个办公室。
他说当然没有问题,认识了就算是朋友,15层整层他都可以免费用,让我随时搬进去就行了,他也不收我的钱,我在我的“游傲网”上帮他免费做广告,当做是朋友间相互的帮忙。我觉得这样也是一种非常不错的选择,我就答应了。
过了一段时间后他说一切办理妥当了,让我准备搬过去。他先让我把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章带过去,先给员工办饭卡。于是我带着公章过去了,到了那里后我看到了一张办理饭卡的申请表,后来他把我支出去聊天,让我把公章给他的女朋友让她盖章。我心里不乐意这样做,因为我知道公章对公司意味着什么,但出于对他的信任,还有碍于面子,我就没盯着看,她到底把公章盖到了哪里。
后来经过和团队商量,以及评估了下公司在原地和搬到电视大学后的优劣,还是决定不搬了。因为我们原来的办公室也还没有到期,
而且搬家非常麻烦,还要重新装修。况且新的办公室看起来没有原来的办公室大,到时候很多东西怕放不下。
虽然不搬了,但我们还有联系,之后我也在电视大学租过会议室开过几次培训课程,也在他的15楼的会议室里开过几次课程。他会议室的窗帘都是我们公司出钱装的,因为我们开会的时候有时候需要把关线调暗,所以就花了几千元装了最好的窗帘,现在想想真得很不值。
出事后我才发现,原来他根本没有公司。他租学校的办公室是事实,和学校的领导有关系也是事实,不用交租金也是事实,只不过我在一个不巧的时间遇到了他,结果成了他的救命草和替罪羊。原来因为电视大学的领导变更,新领导发现他租用办公室的手续不全,需要他们重新补办手续。结果他居然私刻了我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伪造了我的签名,用来和电视大学签定房屋租赁协议。
前段时间我忽然接到法院的传票,说我公司欠电视大学的房租不还,校方将我公司告上法庭,我吓了一跳,我从没租过电视大学的办公室怎么能欠他们的租金呢?后来静下心来思考,想起来肯定是当时大意造成的后果,准是他用我公司的公章盖了不该盖的文件。当我收到法律文件时我才发现,他居然还盖了一个我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可笑的是我的公司从来没有刻过合同专用章。
这件事让我很生气,我打电话给他,问他怎么可以出卖我?他说这是电视大学领导的主意,刻一个“合同专用章”来签协议,对我公司没有损失,因为这是假的,法律追究不了我公司的责任,到时候只要一推就好了。
我很生气,但却又拿他没有任何办法。我只知道他的手机号码,却再也找不到他,不久他就人间蒸发,了无音讯。
另外他还欠我三万多元的现金没还我。那次我在他的会议室讲课,课讲到一半,他就敲我的门让我出去,我当时很不高兴,因为学员都在我又不好发火说他打扰了我,于是我就和所有的学员说抱歉,出去见他,他急匆匆地告诉我,说他现在急需10万元交房租,让我借他10万。
因为还要上课,我也不想花太多时间和他聊,我说“你找我的助手吧”。刚好财务不在,那天因为是开课,刚好收上几万元现金,为了防止他再干扰我上课,就拿了2.8万元现金给他了。因时间匆忙,加上助理没有经验,结果连欠条都没有打就给他钱了。现在看来这笔现金肯定也是追不回来了。
后来他经营不善,公司倒闭的时候房租还没有交清,电视大学领导也来我的办公室来找我,让我劝他还钱。当时我对他还抱有幻想,很想帮他解决问题。那时他又来找我借钱,我以为他是为了交房租,又借给了他一万元,结果他拿了这个钱之后就人间蒸发了,从此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昨天电视大学又告我们了,说我们欠他房租,想想真是可笑,看来我因为遇到了这个“朋友”损失要超过十万,更可笑的是居然当了“被告”。想起严介和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一个人一直当原告,那是显示你无能;如果一直当被告,表示你的无赖。”而我曾经当过原告,现在又当了被告,不是我无赖,而是因为我的无能!
这件事情到此为止,今日起不再无能,不再贪小便宜,一定要按规则办事,不再相信江湖上的“关系”,也许这样才不会再受伤害!
想想那句老话“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真对!
201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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