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节 FBI 在反对声中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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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福总统尝到了独揽大权的滋味,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他力排众议,在巴拿马丛林间开凿了一条大运河;他独断专行,派遣美国海军在全球到处耀武扬威。罗斯福深知,美国在向世界各地投射武力的同时,必然遭到其他国家的还击,所以他必须防范来自其他国家对美国的危害。但是,在担任总统的最初几年,对于打击美国境内的违法犯罪活动罗斯福显得力不从心。因为那时,司法部才刚刚懂得什么是依法治国。
南北战争结束5年后,即1870年,美国成立了司法部,职责是维持这个仍然支离破碎的国家的社会秩序。在与白宫仅一街之隔的弗里德曼储蓄银行最上面的三层楼中,司法部部长及其下属建立了办公地点。这里肮脏不堪,还能时不时地闻到下面的污水管散发出的阵阵恶臭。直到20世纪初,他们才从此地搬离。国会授权他们侦察和起诉所有反美活动,并每年为他们拨款5万美元,但却没有制定如何规范执法的联邦律令。
在19世纪,先后有4位总统借助美国最大的私人警察力量“平克顿国家侦探社”,作为他们的执法武器、秘密情报的来源以及从事政治斗争的工具。“我一向反对任用侦探并为他们支付薪水。”1884年,司法部部长本杰明•布鲁斯特写道。尽管如此,他仍然不得不做此违心之举。这家侦探社的创始人阿伦•平克顿曾经协助林肯总统建立了联邦经济情报局,并且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开展间谍行动。他们服务的对象是铁路和钢铁业巨头,通过监视、破坏罢工和武力恫吓等手段打击工会成员。为了达到目的,他们可以公然违法,甚至打着维持秩序的幌子使用暴力。1892年,宾夕法尼亚州的霍姆斯特德卡内基钢铁公司与侦探社发生冲突,导致该公司5名工人及侦探社3名人员死亡后,国会禁止政府部门雇佣该侦探社,白宫因此丧失了玩弄手段与进行监视的能力。在麦金莱遇刺后,平克顿国家侦探社的一名人员提出,美国应当建立一个清剿极端势力的政府机构。“我们应该对这些人进行密切关注和长期监视。”罗伯特•A.平克顿写道。
1903年,新的法律出台,禁止无政府主义者在美国定居。司法部和劳工部开始为外国极端分子建立秘密档案。
作为共和党人,罗斯福不仅要打击无政府主义者,也要与财阀作斗争。他是美国国家公园的创始人,但财阀却在联邦土地上掠夺石油、煤炭、矿石和木材资源,罗斯福对此十分愤怒。这些财阀不仅损公肥私,集体违法,而且贿赂政客,以保护他们在政府土地上从事的非法行为。他们用手中成千上万的美钞作武器,大肆劫掠美国边疆最后的数百万英亩土地。
1905年,联邦经济情报局的一名素以手段卑鄙著称的特工威廉•J.彭斯通过调查,控诉两名共和党员——俄勒冈州参议员约翰•H.米切尔和众议员约翰•H.威廉姆森,参与了对喀斯喀特山脉大片林地的掠夺开发。随后,俄勒冈州的一家报纸在社论中指出,彭斯及其他联邦调查员采用了“俄国间谍和侦探的伎俩”。参议员米切尔在上诉过程中死亡,众议员威廉姆森的案子被美国最高法院推翻,理由是彭斯“粗暴执法”,其中包括公然贿赂陪审团成员和有关证人。离开政府部门后,彭斯成了赫赫有名的私家侦探。由于他掌握着娴熟的电话监听和宾馆窃听技巧,在胡佛接管联邦调查局后,彭斯得以进入局中谋得一份差事。
但是,诈骗犯和投机者对美国处女地的强暴行为却丝毫未见收敛。罗斯福总统为此感到震怒不已。
“一向雷厉风行的罗斯福宣布,必须对公有土地的掠夺者提出控告,并依法对他们进行严惩。”1911年加入调查局的特工路易斯•芬德利在1943年给胡佛的一份备忘录中写道。这份备忘录记载了联邦调查局成立的过程,它的前身被称作“调查局”,但其缔造者在这一点上却语焉不详,其中的原因可想而知。
“罗斯福在白宫召见司法部部长查尔斯•J.波拿巴,告诉他自己希望对这种土地诈骗行为提起公诉,并指示他招募一批调查人员。”波拿巴具有美国人罕有的贵族血统,他不仅是法兰西皇帝拿破仑一世的侄孙和威斯特伐利亚国王的外孙,而且还是罗斯福总统数年来的密友和顾问。罗斯福和波拿巴都是贵族政治的倡导者、进步人士、改革论者和道德主义者,他们支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谨慎地使用武力。罗斯福赞成对罢工者使用警棍,波拿巴也认为应该允许自卫队诉诸武力来维持社会秩序。
“波拿巴申请从美国联邦经济情报局借调部分训练有素的人员,以开展必要的正式调查,他的请求获得了批准”,芬德利回忆道。于是这种肆无忌惮的土地诈骗行为被彻底根除了。但是,总统对此仍然感到不满。“罗斯福总统语气严肃地告诉波拿巴,这些报告都是一纸空文。他想要的是事实,真正的事实,所有的事实。如果再有人试图掩盖,他就会亲自上阵。”芬德利在这份备忘录中写道。
“罗斯福总统命令波拿巴,在司法部内成立一个不隶属于其他任何部门或机构的独立调查单位,并且仅向司法部部长一人汇报。”正是总统的这一命令“导致了调查局的诞生”。
根据法律,波拿巴必须经过参众两院的允许才能建立这个新的部门。“司法部不仅没有执法人员,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也没有属于该部门直接管辖的长期侦探人员,”波拿巴在给国会的报告中写道,“因此显然不具备开展工作的全部条件。”他正式要求国会授权并划拨资金,建立起“一支小规模的、经过慎重遴选的、经验丰富的队伍”。
1908年5月27日,由于担心总统有意在美国建立秘密警察组织,众议员严词拒绝了他的申请。这一担心不无道理。因为在此之前,美国总统有过雇用私家侦探作为政治间谍的先例。
“美国政府的理念不允许对公民进行监视,或对个人隐私进行窥探。”肯塔基州共和党人、众议员约瑟夫•斯瓦格•谢利说道。爱荷华州共和党人、众议员、后来担任联邦上诉法院法官的沃尔特•I.史密斯强烈反对在美国建立一个“间谍系统”。
民主党人、众议员约翰•J.菲茨杰拉尔德警告说,不要“在联邦政府内部建立中央警察或间谍系统”。纽约州共和党人、众议员乔治•E.沃尔多认为:“在这个国家出现任何类似俄国的中央特务机关,无疑是对自由精神和自由制度的重大打击。”
国会决不允许司法部在波拿巴的提议上花一分钱。然而司法部部长却阳奉阴违,他的做法也许有悖于法律条文,但却深得总统的赏识。
“假如《美国宪法》挡了罗斯福的路,他会将其一脚踢开。”马克•吐温评论道。从诞生之日起,联邦调查局就遭遇了一片反对的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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