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4节 路长情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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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吃完晚饭苏明叫我陪她说出去散会步。我丢了饭盆就出去了,在校门口看见阿力和郝歌,见我们上来也笑嘻嘻地跟着。苏明对我说,让他们跟我们一起散步吧。
我们四人呈矩阵排列,先是我跟苏明在前面走,阿力和郝歌在后面;后来是苏明跟阿力在前面走,郝歌和我在后面。苏明跟阿力紧搂在一起,像一只合页。苏明一会就停下来,娇嗔着喊腰疼,脚疼,眼睛疼,于是阿力也停下来,给她揉腰揉脚揉眼睛。我一直在想,其实恋爱真是一个可怕的事情,它让对方在你眼里变成西施,并且天真且错误地认为与她一切相关的都是好的,就好比她拉泡屎也是香的,打个喷嚏也是动听的,长个斜眼也是性感的,生个六指也是可爱的,即使她生个痔疮也如莲花静放一样。
过了两个岔路口,苏明和阿力就不见了。郝歌说,其实他俩想撮合我们。
我呵呵笑了两声,苏明和阿力一直是我和郝歌之间的传信者,且乐此不疲,不亦乐乎。苏明常常趴在我的床沿上,说,信写好了没有啊?快点回信,我中午就给你送过去。苏明人小鬼大,说起话来两眼闪烁,绝对具有红娘的潜质。
和他俩走散后,我和郝歌便往运河边走去,路上没什么人,偶尔一辆自行车晃悠悠地过去。郝歌说,读你的信受益匪浅,读君一封信,胜读十年书。
我死劲回忆我在信里写什么了,好像除了名人名言和为人处世之道基本上没涉及其他内容,而且那些名人名言好像都写烂了,报纸中缝,杂志页眉到处可见,同现在的百度搜狗一样,输入“名人名言”四字,搜出的内容多得烂得够你看上四天四夜。
郝歌说,你身上最闪亮的地方就是真实。
我笑着说,你这是表扬我,还是换着法儿攻击我。意思就是指责我身上除了真实已没有其他闪亮的地方了。我觉得真实的人很多,我身边的人都很真实,骂人很真实、冷淡得真实、炫耀得真实、虚伪得也很真实。所以以后夸我的时候可以换个词,或者参考《中华辞海》。
我和郝歌都笑了起来,运河里一声鸣笛,也凑起热闹。
我这人最大的毛病是见人会害臊会羞涩,但见多了就口无遮拦死不正经。所以给人的印象很不好,初始觉得此人太会装逼,日久则会不当我是女人。
我和郝歌在运河边走了一段,柳条儿垂下几枝,如腿长腰窄的女人搔首弄姿,我用力拽上一截,缠在手上。我没有与郝歌一前一后地走,因为那样显得生分;也没有和他肩并肩地走,那样又显得太亲密。我爸说,万事要掌握个度。所以,现在我便掌握着这个度,与他既不生分也不亲密地走着。
我一直在想恋爱中的女人应该是什么样子,头上别个草莓发卡,腰带系成蝴蝶结,或者靴子上扣两个绒绒球,走起路来啪嗒啪嗒地打着脚脖子。可我的形象与此大相径庭,我头发贼短,卷曲蓬松,迎风而立;我衣裤夸张,口袋奇多,不男不女。我想这样得走多久,我的头上才能别个草莓发卡,腰上系个蝴蝶结;要这样既不生分也不亲密地走多久,爱情之花才会在我和他之间悄悄盛开。
郝歌个头很高,魁梧得像一棵大树。我想起我爸一次喝高了,对我妈说,我家的闺女长得人高马大,找个女婿没别的要求,也要人高马大。当时我正站在门外,偷听到这句时,心花怒放。我把我爸的话进行了剖析,感叹我爸的胸襟之大,从那句话里我找到几个关键字:首先是“人”,其次是“高”,最后是“像马一样大,一样壮实”。想到这里我突然笑起来,人,高,马一样的壮实。
郝歌突然转过脸问我笑什么?
我说,没啥。
于是郝歌淡淡地说,陈秋很喜欢你呢。
我愣了一下,觉得此刻说起这个人名会显得大煞风景,我还想告诉他我那“人高马大”的典故。我赶紧说,得了,换个话题吧。
郝歌没理我,继续说,陈秋和我一个宿舍,是哥们,哥们喜欢的东西我不该再喜欢。
好多年后,我才弄明白了一条道理,就是爱情跟他妈钞票似的,光靠等是等不来的,前者要努力去争,后者要努力去挣。只是那时候我不懂,我想郝歌也不懂,我以为爱情跟四季变化一样,秋天来了果子熟,春天到了花会开。
郝歌问我喜欢那种类型的男孩。我想起我也曾问过他这类问题,郝歌在信中回答我说,头发要长,皮肤要好,身材要棒。于是现在我也不假思索地回答他:阳光帅气,幽默诙谐,稳重体贴。
我们站在运河边上,看着远处的轮船,灯火渐渐亮起,温柔一片。一位诗人说,节日,是时间树上的结疤。现在,陈秋却是我爱情树上的结疤。
我和郝歌都不再说话,低着头保持那个“度”地向学校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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