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9节 朗朗地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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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黑夜,因为它充满幻想和魅惑,夜晚的校园总是跟春天一样蕴藏无限骚情和生机。汤兰说,天黑之后别在校园里乱走,拣有灯光的地方走路,别往黑不溜秋的地方乱串,到处都是一对对的情侣,一不小心就误闯人家地盘,惊了鸳鸯。
阿力领着我快跑,说,都在餐厅等你呢。
餐厅没开灯,黑乎乎的几个影子印在玻璃上,黑影中几个烟头在闪烁,看不见夹着烟头的手,只看见红点舞动,那是黑暗中的一点光明。一位诗人说,我渴望光明,但我憎恶光明中的黑暗;我憎恶黑暗,但我却追求黑暗中的光明。
此刻我向着黑暗中的光明走去。
餐厅一角坐了四个人,大雷、郝歌、陈秋、苏明,依旧跟上次一样。四个人面对面坐着,餐桌很瘦长,像一条小河逶迤在中间。
我打了招呼,然后坐下,板凳很宽,比晨晨妈端给我的那张舒服得多。郝歌坐我对面,我看不清他的脸,看不清他的掬满清水的眼睛。
大雷掐灭了烟头,用手在黑暗中掸着衣服。每个人面前搁两个饭盆,一大一小,轻轻莹莹半碗液体。大雷说,一碗是酒,一碗是自来水,先喝水,再喝酒,一口水一口酒,这样酒就浮在水上了,不刺激胃壁,既不伤胃又可以多喝。
我说,还有这道理啊,一层水一层酒,分层灌装啊,要是酒是红酒,胃囊像个玻璃器皿,那岂不是更好看,颜色更妖魅,一层红色一层透明色,要是喝完在跑上几步,或者摔上一跤,就调和了。
大家都笑了起来,郝歌也笑,我感觉黑暗中他的眼里水波荡漾。
大雷说,来,先喝口酒庆祝一下。
我问庆祝什么?今天什么日子?
阿力说,庆祝今天是星期六。阿力说501的几个哥们是酒鬼投胎,一日不喝肚里难受,但每日喝酒又不太好吧,总得找个理由,找什么呢?节假日、生日要庆祝,大考小考结束了也要庆祝,但不可能天天有人过生日,天天有试考,于是,晴天就庆祝是晴天、雨天庆祝雨天,既不晴也不下雨就庆祝既不晴也不下雨,星期一到了就庆祝星期一到了,星期二到了就庆祝星期二到了,天天可庆祝,天天有酒喝。
我对酒的印象很特别,小时候我爷爷和奶奶都爱喝酒,每天中午和晚上都会小酎一杯,那时我大约六七岁,一到开饭前,我就竖着耳朵听我奶奶开酒瓶的声音,酒是几毛钱的分泾亭,瓶塞是塑料的,我掂着脚看我奶奶用嘴咬瓶塞,啵,一声,酒瓶就打开了,我裂着嘴笑。
爷爷奶奶喝酒的时候我就趴在桌边上,桌上点一盏玻璃罩灯,灯罩上口已被熏得乌漆麻黒,屋子里有浓浓的酒香,也有浓浓的火油味,我爷爷端着拇指粗的酒杯放在嘴边,吱溜一声,然后把五官挤到一起,砸吧着嘴。我觑上去问,阿好喝啊?我爷爷就用筷子在酒杯里蘸一下,放在我嘴边,我舔舔,也学着爷爷把五官挤到一起。爷爷问,阿辣啊?
我说,不辣。然后爷爷就夹颗花生米给我,对我奶奶说,你看,我们成家的种,都好个酒。
的确,我也好酒。所以,若干年后我常常在同学录的“爱好”那栏后面填写:酒!
这就是酒给我最初的印象,一张方桌,一盏罩灯,一盘花生米,还有我爷爷挤在一起的五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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