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一旦有了能力、野心,他总要离开自己的出生地,逃离似地奔向陌生的怀抱—城市,人群聚居之地。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那热闹之地,那陌生的疆域,那别人的故乡,渐渐地也就成了他的居住地。在那里,他开始建立自己的根据地,有了房子、熟人和稳定的工作。
从此,他开始像大马哈鱼一样,每年往返于出生地与居住地之间,许多年一直如此,携家带口,一直等到老家的亲人死的死、散的散,他下一代的下一代也出生了,才算在异乡扎下了根。
可是,这个城市和他又有什么关系?他只在这里有一个房子,或许还比不上老家的园子大。他的单位也在这里,可出了单位,就无人认识他。如果单位大,或许单位里的人还认不全。除此之外,他的邻居是谁,干什么工作,他都不知。
倒是出生地的消息,源源不断地传来。谁家孩子考上大学了,谁家死人了,谁家女人又生二胎了,他都一清二楚,似乎他还在那个地方住着,一刻也没有离开过。
事实上,只有那个地方发生的事情才能进入他的内心,除此之外,一切都像是报纸上读来的。
无论他走多远,他所关心的还是过去。他梦里的时态是过去时。
他在居住地长久地生活着,只在特定的时刻才回到出生地,像负疚之人回家,低着头,冷漠现于形,把现存的一切与记忆里的默默做对比,得出的结论是:什么都是过去的好。这样,他就更不愿意回去了。
因为与出生地彻底疏离,那个地方逐渐变得不可取代,直至成为精神上的圣地。
他能容忍异地生活的潦草,只因为在他内心,生活完全不是这样的。最好的日子在另外一个地方,已经过过了,现在不过是退而求其次。
此刻在陌生的居住地,这世上似乎只有他一人,他变得如此自由,毫无顾忌。他不愿与人群有任何牵连,在大街上遇见熟人,也是快速地闪避,或熟视无睹。他们和他有什么关系,最好的关系不过是熟悉的陌生人。他不禁怀疑当初的选择,那么心意已决,寻死觅活地要出来,可有什么意思?
他总做着回去的梦,或衣锦还乡,或回到故乡优越地过活,反正与过去的自己完全不同。他的能力不在故乡人面前展现,好似锦衣夜行,一切都是白搭。
他不愿意再学习新的语言,哪怕是为了生意,为了生活的方便,为了恋爱,这一切都是不可能的。他的舌头已经不听使唤,他的心灵更是排斥这样的交易。另一种语言的记忆已根深蒂固,无须操练,也不会忘记。人群中,他闻到乡音,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男人正操着他梦中的语言,在旁若无人地骂街,他笑了。
他偶尔也操标准国语骂人,只是骂完后一点也不生气,他的情绪已被莫名其妙地肢解。一个人长久地生活在非母语的环境里,任何感受都是第二性的,他连个玩笑也开不成,没有用语言来表示亲昵的可能性。常常是,他和爱人有各自的方言,一方在对一方表示排斥时,最直接的方法莫过于使用自己的方言,而拒绝翻译。
诗人说:“母语是一个人的剑、盾和宇宙舱,可母语还是伤口。”他在梦中呼出的是故乡的方言,他嗓子发痒,对着镜子练发音,他唯恐丢失,许多年来一直如此。
坐在返乡的候车大厅,一两声故乡的方言飘至耳际,他神情恍惚,想要上去拥抱说话之人。他犹豫了许久,终于放弃。他年复一年地坐在返乡的车座上,直到他的母语变得疙疙瘩瘩,带了异地生活的痕迹;他的脸白而圆润,完全不像家乡人。他的家乡人终于把他当外面来的,而在他永久的居住地,他还是新人,对这里的一切远未适应。
他多半死在居住地,然后被埋进异乡的坟墓里,如一支野花被插进缤纷的苗圃。他的左邻右舍都是陌生人,不习惯于串门,没有交流的嗜好,根本不认识他,他死了也像活着一样孤独。
【出处】散文
【摘自日期】2010年第1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