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会发现,原来熟悉的那一个人依然停在原地,不是在等待,而是和我一样,不舍得回忆。 季言,你永远不会知道,那天我对着手机潸然泪下,只为那句夹杂了不知多少叹息的“还好吗?” 【我们说好的】 高中毕业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处在一种迷茫,困惑,患得患失的状态。我不知道一直坚持的那些东西有什么意义,现在想一想甚至觉得可笑。那些努力,那些坚强,都在他淡淡的笑容下被否定的彻底。 我坐在远去西藏的火车上一遍一遍地想,费尽脑筋也无法回想起毕业那天班级聚会的事情。我只记得那晚我从酒杯换到酒瓶,围着两个屋子转了好几圈,跟二十几个男生拼酒。那时他就跟在我身后,说的什么我根本没听懂,只是固执地往嘴里倒酒,一口接着一口。 第二天我是在饭店旁的宾馆房间醒来的,身旁趴着程然。我坐起来的那一刻他也睁开了眼睛。我扫视了一圈屋子,也许眼里的失望太过明显,连他都感受了个一清二楚。程然欲言又止,但是端起一杯水递到我手里的时候还是说了句:“他走了。” 他知道我要问谁,然而,季言,你却不知道! 我咬咬唇,忍着头晕站起身就向外走去。我知道程然在看着我,本想狠下心直接摔门而去,但是在打开门的时候我还是回过头,勾勾唇角说了声:“谢谢。” 从那天直到现在,一个月零二十一天,季言没有给我一个短信一个电话,甚至连一句留言也未曾出现。他就这么消失在了我的视线里。 我知道这时他已经身在法国,但我还是依约坐上了开往西藏的列车,一个人,一个单反,一个轻的不能再轻的背包。 【开始在那一个夏天】 不管怎样我永远不会忘记2006年的那个夏天。 那个与他相遇的夏天,那个让我至今念念不忘的夏天,那个一切痛苦回忆源头的夏天。 季言是在高一作为插班生进来的。并在第一天踏进这个班级后成为了我的同桌。 早已经记不得他跟我说的第一句是什么了,但是我坚信那些交叠在一起的画面,第一张并不是他的自我介绍,也并不是我们简单的姓名交换,而是他笑着将侧脸对着我,挑眉,极尽风骚的说:“有没有觉得我比他帅?”然后用手指了指我们的班草同学,酷酷的用眼神睥睨着他。当时我就在想,是怎样一个自恋到自负的男生,才会在别人第一次见面时候,有胆量说下这样一番话。 后来才发现,他跟我想象的不一样。 他会为了一道老师都搁置下的数学题钻研几个晚上;也会找借口请假只为了完美新出的网游公测;他会为了上课迟到而主动要求写检讨;也会因为一件小事,在球场上大打出手,在校长室用他沾满对方鲜血的手砸烂校长的茶杯;他也自信的站在全校师生面前,说着一口带着英国贵族腔调的英文;也会连简单的三步上篮都进不了球。 他的存在完全就是一个矛盾体。他的坚持,他的任性,他的执着,他的强势,他的自信,他的笨拙……一件一件清晰地印进我的脑海。但不管同学对这些有多津津乐道,统统被我一笑了之。 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他不是个安定的人,却绝对优秀。而我却是一个绝对叛逆的人——讨厌无法掌控的东西,比如他。 但是是谁说的,两条直线的关系不光只有平行,还有相交。而我们就像两条直线,在无法平行的前提下,渐渐汇集在了一起。 那天下了一整天的雨,直到晚自习快下课的时候才停下。教室里没有老师,已经乱的不成样子。我耳朵里塞着耳机,在面前的纸上认真写着歌词,试图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以减轻肚子钻心的疼。 耳机里传来的是程然新谱的曲子,清新的曲调跟他原本的哥特风简直天差地别。我在初听后的嗤之以鼻,到现在深深被吸引,不过一下午的时间。 那淡淡的曲调有田园的清新,却在每个尾音上略带了拉长的惆怅,钢琴并不是他擅长的乐器,却被他演奏出了另一种风韵。 正想着,我的耳机猛然被人扯了下来。我侧过脸刚想怒斥,就看见季言正拿着我的一只耳机,深刻的眉眼离我近在咫尺。他的刘海微长斜斜搭在眼睛上,和睫毛一起在脸颊上投出一排阴影。 我一怔,他瞄了一眼我紧紧捂住肚子的左手,说:“梁薇,下课我跟你一起走。” 我从他手里拿过耳机,将视线重新调回纸上,笑了笑:“随你。” 下课铃刚响我拎着包就出了教室,刚走到校门口就看见程然靠在路灯柱抽烟的剪影。昏黄的灯光似是被夏夜雨后微凉的风吹的恍惚,朦胧得连他的人都快消失了。只觉眼前一黑,我赶紧收住脚步。 程然回过头正巧看见我,就冲我招了招手。 程然和我是在初中认识的,他喜欢音乐,我喜欢文字,他喜欢谱曲,我喜欢唱歌。似乎就这么的顺理成章我们走到了一起,在市中心的一家酒吧里,我们组了个乐队。两年多的时间里,竟在那个圈子里小有名气了。我们从最初的模仿翻唱,到现在会尝试着唱我们自己创作的歌曲。 那天夜场结束已经三点多了,程然中途回了家,其余的几个人本想拉着我去吃夜宵,却被我苍白的脸色吓到了。后来我是被季言送回去的。我没想到他竟然真的跟了来,这里跟他优秀学生的身份格格不入,然而当他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竟没有觉得有半分突兀。 打开门的时候,他站在门外踌躇,却被我拉了进去。 “你父母……”他话还没说完就被我打断。“谁会让一个女孩子夜不归宿啊。”我冷哼,“我一个人,没事。” 我虽然不耐烦,但是还是强忍着痛,给他倒了杯水。 他接过水杯,却没有动,只是略带担忧的看着我。 我冷笑:“季言,你来我家的目的我不知道,但是无非也就是那么一个,但是,对不起,老娘今天身体不舒服。” 他抬起手似乎想摸我的头,却又收了回去,然后起身去厨房为我倒了一大瓶热水出来,塞到我手里。“明天我帮你请假,你好好休息。” 说完他就走了。 房门关上的那一刻,我抱着水瓶的手渐渐收紧,疼得连眼泪都下来了。但是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只有我自己知道。 究竟有多长时间,没有人这么关心我了? 【那个身影,寻找了多少年】 第二天我还是去了学校,季言正坐在位置上读英语,那是莎士比亚的名篇《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经典对白。那时罗密欧和朱丽叶在舞会初遇,尚还不知道对方的身份,便双双坠入爱河。季言似乎一直很钟爱这本书,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我经常看见他在看。 他正读得兴起,抬眼看见我立刻停了下来,皱了皱眉头:“你怎么来了?” 我拉开包,拿出一打子谱子拍在桌子上,理都没理他,就坐了下来。 他站起身,我以为他会继续问,但等了半天才发现他人都不见了。 我刚低下头,听见他叫了我一声,塞给我一瓶水。“你嘴唇都白了。” 我抿抿唇,手下意识得想推拒,但指尖刚刚触上瓶身,竟觉得那温度暖得令我无法拒绝。 那天晚上他依旧跟着我去了酒吧。我以为这不过是他的临时起兴,时间不会长久,但他的坚持到最后连我都不得不佩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