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吃羊肉,总感到有股膻味,走到哪都被人闻出来。后来读《说岳》,里面有写到,岳家军在捉到金人奸细时,单凭他身上的羊膻气味,就能使其露出马脚来,皆因金人惯于吃羊肉,身上总保留着一股羊膻味,这还真是羊肉给惹的祸了。 记忆中,以前人们好像不怎么吃羊肉。生活条件好点的人家,总是把猪肉放在第一位,鸡鸭鱼肉次之,牛肉、羊肉,只能排在末位。生活水准不高的人家,想要大吃一顿,就三两家人凑在一起,买只羊回来,宰杀了分肉,而羊的下水(内脏),羊头羊脚,则煮作一锅,几家合伙,共搓一顿,尽欢而散。 过去,买只羊很简单,整只买,五毛钱一斤“水”,50斤“水”的羊,不过25块钱。然而世事总是在矛盾中发展,以前贱卖的羊肉,如今变得“高贵”起来,现在羊肉,好像差不多50块钱一斤,至于羊“水”,怎么也得20来块钱一斤,吃羊肉似乎也是有钱人的象征了。 羊肉,我不是很喜欢吃。除了那羊膻之味,就是我们这地方做羊肉手法太老套,不是羊扣,就是红焖。羊扣放的调料太多,没有肉香味,而红焖羊肉,则多是没有焖透,也不入味。只有白切羊肉,尚可一吃。 白切羊肉,就是用白水煮切成大块的羊肉。煮时放进一把香米,煮熟后再切成小块上碟,吃的时候不用调料,只用煮羊肉的水,放点盐作蘸料,蘸点着吃即可。 这样吃法,有点像蒙古人吃的“手把肉”。汪曾祺《手把肉》里说:“‘手把肉’即白水煮切成大块的羊肉。一手‘把’着一大块肉,用一柄蒙古刀自己割了吃。蒙古人用刀子割肉真有功夫。一块肉吃完了,骨头上连一根肉丝都不剩。有小孩割得不干净,妈妈就会说:‘吃干净了,别像那干部似的!’干部吃肉,不像牧民细心,也可能不大会使刀子。”但吃白切羊肉,不需要拿刀,用筷子就好。 此外,北京的涮羊肉,用蒙古的小肥羊,肉冻硬了刨切成薄片,这肉片跟蛋卷似的,一卷卷叠放在盘子里,吃的时候在涮锅里涮一下。这涮羊肉还是不错的,只是那玩意儿不饱肚,一人能吃好几盘。 多年以前,一位边远地区的朋友告诉我,第一次在北京吃涮羊肉,羊肉卷上来了,他们以为是“开胃”菜,急忙点着蘸料,就开吃起来,吃的时候,感觉怪怪的,吃完两盘,看着滚开着涮锅里的水,忙问服务员羊肉怎么还没上,服务员回应道:已经上两盘了。哥儿几个,互相对视着,只好默不作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