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金枝是否还健在,如果她还活着,她应该是一个儿孙满堂的小老太太了。 认识金枝非常意外。那时候,我还在乡下教书。一天放学后,我想起一个学生最近的表现很出人意料,学生的家就在学校附近的镇上,我决定去走访。我刚走进镇子,迎面就冲过来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
女人的着装很特别,有点像戏装。头上箍一块红得醒目的金丝绒,粉红色的中式上衣,葱绿色的裤子。女人在前面跑,身后跟着一高一矮两个男人。矮个男人麻脸,高个男人跟电线杆似的。麻脸男人边追边喊,“金枝,回来。”
女人站在风中,冷笑一声,“死麻脸,臭麻脸,我凭什么要听你的话?”接着,女人抬起左胳膊对着阳光摇晃,一片白光便在空气里荡漾,“这手表就是我的,谁也别想拿走。”我才知道,这女人叫金枝。
“我没说不是你的呀。”麻脸慢慢向前靠近。
“我知道,你们兄弟两就是来夺我手表的。哼,你休想,我还没死呢,谁也别想得我的绝份。”金枝跳起了脚,用手指着电线杆,“滚,你给我滚。”
麻脸叹了口气,“唉,金枝,你怎么就不明白呢?兄弟,我们回去吧,让她安静一会,兴许就没事了。”
“哥,哪有你这么迁就她的。”电线杆似乎心有不甘。
“什么也别说了,走吧!”麻脸摇了摇头。电线杆犹豫了一会,还是随着麻脸走了,金枝像一个得胜的将军一般,一脸的骄傲立在阳光里。
后来一次闲聊,有人竟聊起了金枝。金枝漂亮,能干,而且还特别爱美,会裁剪、缝纫,会唱流行歌曲,可惜一朵鲜花最后插在了牛粪上。好好的一个女人,硬是叫人给逼疯了。我有些诧异,追问是谁逼疯了她。
原来金枝在二十岁那年,被她贪财的娘许配给了麻脸。麻脸其貌不扬,可老家在城里,他吃的是商品粮,还有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金枝不愿意,金枝的娘却说这样的条件打着灯笼也难找,等你踏踏实实过日子,你就会明白娘的苦心。谁知道,可怜的金枝嫁过去没多久就疯了,她到底没能明白娘的苦心。
金枝疯归疯,爱美的天性依然不改,她挥霍着麻脸的钱,买各种颜色鲜艳的布料,换着花样做衣裤、做头巾。穿上新的衣裤后必然会在小镇上转一圈,当小镇上所有的目光聚焦到她身上时,金枝便满意而归。
曾有人怀疑金枝是装疯,这怀疑似乎有些理由。金枝生养了一双儿女,即使是在疯的时候,她依旧还记得他们的名字,依旧知道护着他们。不管她疯跑得多欢,只要听见儿女的叫唤,她都能迅速安静下去,乖乖地用目光去寻她的儿女。
金枝经常闯了祸也不知道,好在镇上的人对她都很宽容,他们从不责备金枝,也不上他们家去理论。金枝有一天夜里,打开自家的门,跳进夜风中,敲击着铁器大喊大叫,“着火了,着火了。”镇子里一片惊慌,男人、女人衣衫不整地带着水桶、脸盆冲出来了。麻脸陪着小心,告诉他们是金枝搞的恶作剧,他们无奈地摇摇头,说“天冷,快带金枝进屋吧,我们也回去睡觉了。”然后,打着哈欠回家。
金枝不发病的时候,跟镇子上的人关系很融洽。她有时帮人家裁剪衣裤,有时还带着一双儿女在镇上逛,指指点点的,仿佛在阅兵,偶尔逗逗镇上流浪的猫狗。在最高兴的时候,她还会引吭高歌,唱《信天游》、《黄土高坡》。
我离开时,金枝依旧生活在小镇,依旧制造着各种各样的故事。没想到的是十多年后,我在城里居然又看见了她。如果不是有人叫她的名字,如果不是听闻那些议论,如果不是一方鲜艳醒目的丝巾箍在她头上,我极有可能是认不出她来的。繁华的大街,每天都有各色人等走过,我哪里会去一一留心。
“金枝,遛街呀。”“金枝,又做新衣服了呀。”“这金枝呀,要不是疯了,还真是个人才呢。你瞧,她也懂得与时俱进呢,都学会一身简约了。”我在人群中搜寻,很快就看见了那方醒目的丝巾。灰色小马甲、白色衬衫、阔腿的黑色长裤,黑白灰的流行元素统一在金枝的身上了。金枝拢着手慢慢沿着街道走,她走在人们的目光里很是安静。
金枝一定是随她的麻脸老公回城里来了,一双儿女应该都长大了吧,麻脸老公应该还是原来那样吧!要不,我怎么会在城里看见金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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