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何时起,房地产开发的热潮像决堤的洪水,开始在全国蔓延。敢吃螃蟹者,洞察商机者,时来运转者……借政策之利好,乘时代之东风,踩准经济发展的节奏,在这个行业闯出一番新天地,个人财富呈几何倍数增长,乃至跻身中国富豪榜。炫目的致富效应,吸引着一批又一批投资者进入这个领域。当然,进入者是续写成功者的辉煌,还是飞蛾投火,深陷其中而无法自拔,那就不好说了。 滨河市是一个地级市,市区人口还不到30万,只能算是一个中小城市,但受到房地产经济在全国热火朝天的感染,想跻身这个领域的也大有人在。这不,两年前1月24日下午15时许,滨河市地产交易管理中心交易大厅,一幅挂牌出让的2010-17号地块,现场竞价异常热烈,五家有拿地意向的个人和开发商,同时到场进行角逐。报价从国土资源部门挂牌的起始价10500万元开始,进行竞价,刚进场,一家开发商就直接报价11600万元,之后,各方以每次报价递增100万元为标准,展开了一轮又一轮的上攻,大家互不相让,没有最高,只有更高,很快竞价就进入了第一百轮,这个地块在眨眼之间就飙涨了一亿元,看到各方像斗红了眼的公鸡,仍没有停止报价的打算,现场的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人员提醒说:“举牌请慎重,冲动是魔鬼!” 开发商们争抢的这个地块位于城市中轴线,紧邻城市沿河景观带,周边有滨河市房价最高而又一房难求的花园小区,也许是各方都看好其中蕴藏的巨大财富商机,对于国土资源部门的善意提醒,开发商们置若罔闻,继续向上报价,最终,经过一百三十六轮的生死鏖战,现场的公证人员宣布: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8000万元的价格竞得宗地编号为“2010-1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本次挂牌出让结果真实、有效。如愿以偿竞得该地块的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场与滨河市地产交易管理中心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几日后,金谷公司按照确认书的时间要求,与滨河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易中心将挂牌出让结果在当地日报予以公布,这块开发商眼中的聚宝盆,大众瞩目的风水宝地,似乎已名花有主,尘埃落定。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金谷公司分两期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第一期18400万元付款时间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月20日之前;第二期9600万元付款时间为3月24日之前。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在支付第二期价款时,应当按照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金谷公司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如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土地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金谷公司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金谷公司赔偿损失。 白纸黑字的合同就摆在那儿,国土资源局就等着金谷公司来缴款了。可是直到2月18日,距离第一期缴款的截止时间也只差两天了,还看不到金谷公司的人影,国土资源部门就向该公司下发了温馨告知书,善意提醒对方按时履约。然而,善意之下,仍无回应,到了2月24日,甚至到了缴款的最后期限3月24日,国土资源部门也不再温馨了,连下两次告知书,向金谷公司讲明利害关系,督促缴款。4月19日,国土资源部门终于收到了金谷公司的书面说明,称没有缴纳出让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原预计竞得该宗地块的总成交价格在1.5亿元左右,资金筹备是按照这一预计准备的,宗地竞拍价格大幅超过预期,溢价部分资金出现缺口;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接连出台,企业融资困难加大;公司内部原有的三个筹资主体共同出资后出现争议,其中两个投资主体人退出融资合作意向。基于以上原因,申请延期缴纳出让金,如能延期,保证出让合同正常履行。三天后,金谷公司再次向国土资源部门递交不能按期缴纳出让金的书面情况汇报,内容与上次大同小异,但提出在6月29日前完成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的50%后,先给办理土地使用证,为其公司提供融资条件。剩余部分在土地抵押融资后,于11月30日前付清。 土地出让金只付一半,就想拿到土地使用证,还想用土地证去鸡生蛋,世界上有这样的好事吗,金谷公司太有幽默感了。幽默就幽默,那还不算,还敢蛮干,虽然交不了出让金,也不影响他们进地施工,打桩、土建有条不紊,漂亮的售楼部炫目登场,“大房子,小房子,亲水花园好房子”,铺天盖地的售楼广告,很快传遍这个小城。这么热火,这么热闹,国土资源部门坐不住了,多次出面阻止,催交出让金,金谷公司只是变着理由耍嘴皮子,或虚于应付,多少交一点。国土资源部门看到要这样下去,金谷公司生米做成熟饭,让国家蒙受损失,那可不行。时间拖至7月21日,金谷公司还是没有能够缴纳余款,无奈之下,国土资源部门依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申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请求依法裁决金谷公司支付剩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14000万元,支付全部利息及违约金,如金谷公司逾期未足额支付前述款项,解除合同,且金谷公司无权要求返还定金5600万元。 仲裁依法进行。金谷公司针对国土资源部门提交的仲裁诉求,不仅列举了许多对抗理由,而且反咬一口,指责国土资源部门隐瞒土地实际情况,将未达“净地”条件的“毛地”挂牌出让,如果国土资源部门能变更合同价款,减少出让金,金谷公司愿意交付剩余土地出让价款,享受两年内分期缴清土地出让金的优惠。国土资源部门对此进行了有力反驳,指出该地块由区政府承担拆迁,有区政府对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拆迁承诺函,足以证明系净地出让。况且根据金谷公司其他合作开发人此前向国土资源部门递交的材料来看,金谷公司在该地块挂牌之前,早就有意开发这一地块,对于该地块由区政府负责拆迁的情况非常清楚,对于该地块的状况也非常了解,如果认为是“毛地”,完全可以不来参与竞拍,但是,不仅来了,还报出了最高价竞得土地。至于在两年内缴清出让金,仅适用于特殊项目用地,涉案地块系完全的市场开发行为,根本不符合两年缴清出让金的政策。案件即将裁决前,金谷公司可能觉得自己寻找的理由太过勉强,撤回了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变更土地出让合同价款的反申请,否定了自己的抗辩理由。根据仲裁查明的事实,考虑金谷公司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出让金有一定困难,而且明显无力承担巨额利息及违约金,但又不想放弃竞拍地块,还强烈表明愿意继续缴纳剩余土地出让金的意愿。最后经过多次讨论,从稳定社会化解矛盾的原则出发,滨河仲裁委作出了出让合同合法有效,金谷公司支付剩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14000万元的时间延长到一年,也就是第二年3月24日的裁决。 时光飞逝,转眼间,土地拍卖成交已将近一年,仲裁裁决确定的最后缴款日期很快就到了,虽然金谷公司欠缴的土地出让金,仍然没有缴纳的动向,但也没有影响金谷公司的商业头脑,涉案地块中间位置的楼可以先不建,邻路的几栋楼却拔地而起。拖了一年零四个月,次年的7月24日,国土资源部门再次在无奈之下,再次求助于法律,依法申请滨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仲裁裁决,向金谷公司追缴土地出让金。这个案件被中级法院受理后,不知什么原因,竟交由行政审判庭办理,庭长韦飞就当然地担任案件的审判长。本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谁知由这位庭长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却裁定对仲裁裁决书“不予执行”。他的理由是,仲裁裁决的对象,不属仲裁的范围,因为土地出让行为是国家政府行政管理行为,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仲裁委受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违背了仲裁法对仲裁范围的规定,超越了权限。面对无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系由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合同范本中争议解决方式可以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的固有格式,却武断地发挥个人对法律的肆意解释,作出这种不知合同为何物,缺乏基本法律常识的不予执行裁定。国土资源部门不服这一错误裁定,于9月26日向中级法院提出申诉。法院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经审判委员会研究,于11月23日撤销了那个驴头不对马嘴的所谓“行政裁定”。 哪知,这一下可捅了马蜂窝。一个多月后的 1月5日,一波网络轰炸波,排山倒海,汹涌澎湃,灌满了各大知名网站的论坛。施展水漫金山法力的倒不是白娘子,而是ID为法制日报记者的胡介石,也许是受网络标题党的感染,也许是为了吸引网民的眼球,也许是想制造轰动效应,也许是真的路见不平一声吼,增加仗义执言为民请命的力度,反正帖子的标题挺火爆的——“出了”眼花“法官的滨河市又出奇闻:中级法院审委会竟集体开会作出枉法裁定”。本以为凭借法制日报记者的金字招牌,利用某些网民“仇官仇富仇社会”的心态,在网络世界为其帖子造势,扩大其话语权,没想到人民网强国论坛、天涯论坛的网友这次都很理智,没有一个人跟帖。 在论坛没人搭理他的帖子,那也不要紧,还有博客微博,博主唯恐别人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博客微博的博主名称就直接写的是法制日报记者胡介石。这次倒有一些网民跟帖了,在强国博客,虽然没有注册ID的发言,但有几个以游客身份的跟贴,说:“黑暗、腐败,没有天理”“好好查一下这个坏鸟”“主审法官能坚持公道非常难得”。在新浪博客微博,以转发个人微博者居多,也有一些这样的回帖:“这个法院怎么了? ‘眼花’完了还要‘头昏’?”“天下无法,法院胆大枉法”“这样法院还有人的活路吗?有正义的人学学也长点知识,要叫送多少钱法院才能依法办”“滨河法院再创枉法新奇迹,该谁去给他们发个奖”“人民法院改个名字吧,叫黑民法院”“目无法律,吃人民饭,贪国家钱,枉法害民。支持记者胡介石为人民说话,向胡介石致敬,杀掉一批祸国央(似应为”殃“,原文如此)民者”“真是一群吃草长大的”。这些发言背后有没有网络水军的推动,不得而知,但对于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空洞的议论多,具有真知灼见的发言却没有。 在互联网迅猛发展,人人都是麦克风的时代,深谙网络舆论传播功能的“资深媒体人”,继续加料,这次把攻击的矛头从法院转向了院长。“眼花”博文发布后,《滨河中院办理荒唐案 开发商举报法院院长》的博文,虽然换汤不换药,内容还是“眼花”博文的那些内容,只是添加了一些所谓黑幕的作料,于1月26日“新鲜”出炉,文章说:“荒唐案背后隐藏着一些秘密。记者已接到金谷公司的电话,他们把利用职权干预案件审理的中院院长郑义举报到了省高院、省检察院和省纪委。人们期待着真相早日大白于天下。”这次的跟帖也不算太多,但其中一些跟帖倒很犀利——“难道这院长后台很硬吗?”“目前正开两会,不知身为省人大代表的中院院长在得知自己被公开举报和被媒体曝光后,在两会上该如何向大家解释”“这帮混蛋早该被拿下,用人的不知为何用这样歪种”“舍得一身寡(似应为”剐“,原文如此)敢把坏蛋拉下马”“看了这些没有正义公平的赃官恶心,没长人心”“都是一群什么东西”“乌合之众”“司法悲哀”“跑快点去死吧”“用公权枉法侵害百姓,良心都被狗吃了,像这些政府官员应拉到菜市口斩首,五马分尸也难解百姓心头之恨”“用人民的公权吃人还是人吗?这些混蛋要遭天打五雷轰,遭报应的,混蛋们你们不求平安和谐吗?丧天害理心安吗?”“郑义,我想对你唱首歌:你好牛 你好牛 你好牛牛牛牛牛”“哈哈,楼上的,也可以这么唱:郑义,你好毒,你好毒,你好毒毒毒毒毒”“无耻法律流盲”“野畜当权,该有人管”“杀”。 可能觉得论坛博客微博都是在自说自话,掀起的风浪还不够给力,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加上一个反腐倡廉的标签,在公开媒体发表一篇采访报道,肯定能引起更大的轰动。于是,这位自称为法制日报记者的发帖人和博主,以“大小官员充斥滨河仲裁委”为题,以法治周末记者的名义,在法治周末公开发表了这篇报道。触动社会神经能引人关注的话题迅速被几乎所有的主流网络媒体予以关注,人民网房产频道、新浪网、搜狐、网易等新闻频道,均在第一时间以“滨河仲裁委被曝聘请人员全部为当地官员”为题转发报道。可是,转发虽然异常多,但网友的评论还没有以前多,在人民网,连一位跟帖的网友也没有。在新浪网,倒是有一些跟帖,也只是一些简单的附和或反驳,没有人去从法律法规中寻找或论证公务员能否担任仲裁员的深层次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