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要了解某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多接触,多说话。有些人的眼光很敏锐,可谓阅尽世事,见多识广,三句话便能看穿你的骨头。这多少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有点吹牛的成分。我敢打赌,没有一个人能和宋雅萍说三句话便能看穿她的内心。有经验的长辈对此另有心得,他们常通过了解某个人的直系亲属—父母、姐妹、兄弟的性格来推断某人的性格。这应该是有一定道理的,取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意思。在我的家乡,媒婆给姑娘介绍对象,姑娘的父母通常要派个亲信深入对方的村庄,详细打听小伙子的父母、家庭情况,如果口碑很好,此门亲事极有可能成功,如果碰巧有人说了坏话,则亲事多半告吹。这种事情提醒我们,千万不要随便得罪人,否则会影响终身大事!宋雅萍有个姐姐,年龄长宋雅萍两岁,她和宋雅萍走在一起,没有人相信她们是亲姐妹,因为两人没有相像之处。宋雅萍苗条,皮肤很白,脸庞秀丽;她的姐姐短粗,面生横肉,笑起来颧骨突出,很不招人看的样子。宋雅萍的姐姐中专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父母托人花钱到县自来水厂上班,每月六百元工资,估计五年能挣回送礼的钱。但送礼的钱是父母的,也就没人计较挣钱是多么不容易了。宋雅萍的姐姐上班后,便开始为找对象的事发愁。眼看着姑娘一年比一年大,父母急了,说姑娘别挑了,再挑好时光就过去了。宋雅萍的姐姐说,你以为你家闺女是天仙啊?挑!不是我挑别人,是别人挑我!我倒想早出门子早省心呢。她在自来水厂托老阿姨牵线搭桥,终于在二十九岁那年和一个烧锅炉的小伙儿喜结连理,从此过上了幸福生活,了却平生一桩心愿。
其实我和宋雅萍的姐姐并不熟,说了这么多,无非是想说明以宋雅萍姐姐的性格来推断宋雅萍的性格,那就大错特错了。宋雅萍的姐姐那么丑,一段时间内根本嫁不出去,但她照样大声说笑话,风风火火、主动出击找对象。而宋雅萍长得如此漂亮,追求她的人像早晨排队买烧饼的人一样多,可是她对此事漠不关心,任凭年华老去。她很少说话,一个人独来独往,走路像小猫一样静悄悄,偶尔有人招惹了她,她便拿一双盛满了水的大眼睛盯着你,盯到你心里酸酸的,落荒而逃。没有人了解她的过去。不言不语使她变得很神秘,美丽的女人都给人一种神秘感。宋雅萍的神秘激起了人们大大的好奇心。
宋雅萍是省工业大学毕业的,毕业后分到了我所在的单位,就坐在了我的对面。这已经很幸运了,现今大学生像夏天的蝗虫一样多,上学时满怀救国之志,毕业后在家里怨天尤人,许多人就成了挎着背包的推销员。我并没有埋汰推销员的意思,但大学生背着一提包钢笔到处推销也不是怎么光彩的事。我的单位是县工业环保办公室,是一家无所事事的衙门,因为全县没有几家像样的企业,唯一一家盈利的织布厂,每天向大凌河排放几百吨长着绿毛的散发着恶臭的废水。我们主任说,但愿他每天排放几千吨,县财政还指着他呢。这句话提高了我对主任的尊敬,他真是条汉子!我每天在办公室里消磨时光,大学时的激情逐渐消退,总想改变生活,却又无从下手,偶尔工作忙的时候,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一个极好的素材,可以写个精彩的短篇或者中篇。记下来记下来,凭此发表,一鸣惊人,小县城的大 要横空出世!工作不忙了,拿出崭新的稿纸,写不了几行字,才知腹内脑内统统空空。哎吆我的哥哥,理想和现实的差距不可尺量!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灵感总是出现在毫不相干的时刻呢?
宋雅萍的到来使我很兴奋,她的美丽使我长时间紧张,但我总是故作沉着。她来的时候二十三、四岁,我二十七了,还没媳妇儿,连对象也没有。我和主任在织布厂食堂喝酒,主任一边把筷子撅折了剔牙,一边对我说,小杨,千万别结婚,没意思,结婚了你就知道上当了,做钻石王老五最好。我说,钻石,什么钻石?我是“废铁”王老五,每月几百大元,多久买个房子?现在还住宿舍呢!没有咱织布厂,我连酒都喝不上,顶多混个温饱。再说,叔你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呀,瞧瞧我这眼睛。主任说,什么啦。我说,怎么啦,都绿啦,想媳妇儿想的。织布厂刘副厂长笑得酒杯都拿错了,干干干!小杨别急,咱厂子妹妹多,赶明儿给你介绍一个。我说,拜托您啦,我的幸福就交给你了。从织布厂食堂出来,漫天的星斗杂乱无章,昏暗的路灯散发着油腻的紫腥气味。瞧吧,生活简单又复杂,拣破烂儿老头的哲学和社会学家的哲学也许没有根本差别。我想飞,可是脚步太沉重,一双双大手朝我伸过来,急急地向我摆了又摆,暗示着前方有万丈深渊。别推我,也别拦我,我倒在床上一觉睡去,直到太阳晒屁股,枝头鸟儿唱。新的一天开始了。
很快我就知道,和我一样对宋雅萍居心叵测之人,在县政府大院里不下二十。他们或者英俊潇洒,或者学富五车,或者家财万贯,或者有个当官儿的好爸爸。与他们相比,我没有任何优势,况且有人说,在一个办公室里的一男一女成为夫妻是极为罕见的,你想啊,上下班都泡在一起,不烦也腻得慌。主任冷眼旁观,像是看一场公牛追逐母牛的游戏,也许他真的看破了一公一母的这些勾当。但我不管这些,我采取了另一种策略,表面上故意疏远她,不理睬她,别人把她当盘菜,我偏不爱这一口,这叫欲擒故纵。宋雅萍是何等聪明的人,她老人家顺水推舟,虽然明了我的鬼胎,但乐得我不去烦她。很快我就发现,她不但对我没有兴趣,对任何追求她的人都非常冷淡,她把自己裹在绿色的外套里,周身的冷气使人发抖。我暗自庆幸,幸灾乐祸。可是,为什么呢?宋雅萍在办公室里几乎不和我讲话,办公室里死气沉沉,我做任何事都要小心翼翼,轻手轻脚的怕惊醒睡梦中的婴儿。如果看笑话时大笑几声,宋雅萍就会投来轻蔑和不解的眼光,搞得我心里发虚,很为自己的浅薄自责。我们相对无语,很像上结婚登记处离婚的夫妻,该说的该吵的都过去了,这会儿只等离婚证书盖上钢戳,“咔嚓”一声,最后的清脆结束了曾经的幸福或者不幸福,把未来敲了个无底的大洞。宋雅萍惜言如金,不好表现。元旦时单位组织联欢会,宋雅萍像一朵牡丹花一样端坐在那里,有人说宋雅萍来一首,宋雅萍迟疑了一下,好像忘了什么似的连忙摇头。大家使劲鼓掌,掌声毕,宋雅萍说,真的不会。大家都很扫兴。在这期间我费尽心机了解宋雅萍的姐姐,想通过迂回战术获得意外效果,结果令我更加迷惘。很长一段时间过去了,先前围着宋雅萍的人开始逃跑,但我仍然坚持,最后下定决心和她耗到底。就是一块石头揣在怀里,这会儿也热得烫手了!
第三个夏天?那个夏天很热,酷暑煮开了大凌河,烫死了河两岸的庄稼,腥臭的鱼汤河使无数人呕吐,阳光像烧红的铁条飞舞。不行了,实在是不行了,主任端着肚皮说,明天去狮子林避避暑吧。宋雅萍欣然同意。我对此不以为然,狮子林是本县一处“旅游胜地”,一座小山丘,密密麻麻长满了紫花槐树和疤癞眼白杨,白杨虽然丑陋,却也遮蔽阳光。山上建了座小寺,寺里几个老和尚。我半大小子时去过那里,那时候里面的和尚就已经很老了,躺在炕上起不来,从没见他们念经。我清楚地记得从和尚的卧房出来,破木门的大声呻吟都没把和尚惊醒,一个穿着青灰色衣裳的老和尚鬼鬼祟祟地推开堂屋后门,闪进去,里面好像很深。我悄悄跟进去,又穿过一道门,来到一个很大的山洞里。那个老和尚正蹲在地上数鸡蛋,我发誓从没见过那么多的鸡蛋!靠墙壁一溜十余个大篓,十万多个鸡蛋,明晃晃山一样冒出来,咧开嘴朝我笑。那个老和尚一抬头发现了我,竟一屁股坐在地上,小声地抽泣起来。我转身飞逃出来,心里埋藏着财宝的故事。我把这个故事讲给宋雅萍听,她表示了极大的兴趣,那么多鸡蛋,怎么吃?
逛山很顺利,山和寺庙都没有多大变化,再也没有机会参观鸡蛋。从山上下来,天已正午,我和宋雅萍到一家小餐馆吃饭,这样的机会不可多得。正是旅游旺季,小餐馆生意火爆,座无虚席,每一桌都骨头成山,一片狼藉。我说,换一家吧,蜂箱似的。宋雅萍说,都这样,将就吧。我们找个座位坐下,对面坐着一个男人,正在喝啤酒。我殷勤地点了菜,要了一瓶啤酒。看了看那男人,长得不比我俊。那男人盯着宋雅萍,好一会儿,身子向前靠了靠,很兴奋,眼光仿佛期待着什么。宋雅萍一如既往地沉默着。那男人小声地对宋雅萍说:“我好像认识你。”
宋雅萍看了看那男人,又看了看我。我说:“我们都不认识你。”我很生气,对这个企图接近宋雅萍的家伙。
“也许吧。”那男人喝了一口啤酒,摇了摇头。
宋雅萍笑了,也许感觉有趣,说:“可能我们以前见过面,但我真的忘了。”
“那又有什么关系。”那男人说,“我看见你,突然觉得生活在兜圈子,很快很快的时间一下子变慢了。仿佛早已忘却的过去惊马一样飞驰而来。这乱七八糟的日子!”
“你真觉得认识我?”宋雅萍说,“我觉得成人的东西能记住的太少,我的回忆里全是童年,像走进迷宫里转不出来了。中间这段仿佛得了失忆症,影影绰绰,伸出手去抓,一阵风又吹走了,真叫人伤心。”
那男人轻轻撇了一下嘴,杯子在手里摇着,一圈又一圈,无数只气泡一只接一只争先恐后地飞离杯底,杯子里刮起了龙卷风。他看宋雅萍的眼神,好像看一只受伤的小蚂蚁,略带安慰地说:“别太介意了。我们都是普通人。我走过许多地方,经过许多事,渐渐的也就对刻骨铭心的过去不以为然了。有时候觉得荒唐,在时间里逃跑,混在人群里,不想过去,也不想虚伪的未来。”
宋雅萍说:“你讲话挺有哲理的。相遇就是缘分,你不说认识我吗,讲讲你认为的荒唐事,也许并不像你所认为的那样。”
这时候,一朵乌云飘了过来,遮住了太阳,大地一片欢呼。一阵清风吹过,树欲动,而鸟儿却飞了起来。好像要下大雨了。人们都摒住呼吸,等待着激动人心的时刻。我望了望窗外,回头端起啤酒,与那男人碰了一下,高兴地一口喝干,等着那男人讲故事。
那男人陷入了沉思,缓缓开口说:“其实是七、八年前的事。那时候我刚上大学。农村人上大学要比城里人高兴好几倍,我二叔看着我的通知书说,大侄儿,以后你不用顺着垄沟儿爬了—扯远了。我忘不了刚上大学时的情景,一切都是那么新鲜,刚从题海里爬出来,上岸后有些眩晕。刚去时要军训,我们的教官都是军队里出类拔萃的士兵,很招女生喜欢。女兵们更吸引人,一身戎装英姿飒爽,有着百灵鸟般的歌喉,跳起舞来如柳叶在风中飘舞。同她们相比,男生都是呆鸭子。”
我接过来说:“我也军训过,是不是军训都是一样的呢?我也觉得这件事放到哪儿都那么有趣。尤其是走正步,教官喊正步走,我们便抬腿砸地一板一眼往前走,不幸地是经过了女兵连,教官又喊向右看,这时候发生了一件滑天下之大稽的事情—女兵连在左边,所以没有人向右看。本来很有节奏感的脚步声此时成了爆竹声,噼里啪啦,全乱了。要说教官嘛,我们的连长在我们面前无比严肃,回到宿舍里,说的话无比流氓,这是我亲耳听到的。连长有一件逸事:他在站岗的时候遭到一窝野蜂子的疯狂攻击,不知道他怎么招惹了这群野蜂子,说不定拿枪杆子捅马蜂窝了。他忍着剧痛纹丝没动,因此荣获三等功,破格从普通一兵提拔为排长。”
宋雅萍拿筷子戳了戳碗底,说:“在军队里这么容易就立功吗?你也太小看人民军队了。”接着白了我一眼,好像我很浅薄。我说:“老哥,你接着说。”
“我是在军训结束的联欢会上认识她的,准确一点,她并不认识我。那是一个南方夏末秋初的夜晚,黄橙橙的夜色照着校园里的林荫小道。联欢会在学校里的大礼堂内举行,在此之前我并不知道要开联欢会,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排练的。这并不怪他们,我没有什么特长,怎么会找我。那一夜我只是一个看客,张大嘴巴看别人表演。那个大礼堂值得一提,拥有顶级的灯光系统和专业的音响设备,具有炫人的光彩和震我心魄的天籁之音,我一时幸福得不知所措。节目都很精彩,哪怕是简单的一声吉他琴音都令我陶醉。我的天!原来我在电视里看到的,都是这样演出来的。你们别笑我,告诉你别笑你还笑,再笑就是和八万万农村人过不去了。
那晚上,有个女孩儿,一个穿着红裙子的女孩儿唱了一首歌曲,一首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掏空了我心的歌曲。那歌曲的名字叫‘红雨’。”
我看见宋雅萍睁大了眼睛。我很喜欢看她的眼睛,她的眼睛是一潭幽静幽静的湖水,碧蓝碧蓝的没有一丝杂色,没有一丝杂色的纯净使人融化,使人忘记自我。“长空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我很想跳进这潭湖水,做一条会游泳的鱼,我要让别人看见我,却永远也抓不到我。这种境界不是每个人都能体味的。
“那个女孩儿的红裙子在舞台的灯光里游走,好像张开翅膀的蝴蝶,栗色的长发披在她的肩上,她在歌曲的前奏中缓缓从后台走到前台,很羞怯地站在舞台中间。歌曲的前奏似泉水慢慢击打山岩,叮咚叮咚,每一记音符都响亮地敲打在我的心上,我的心死一般沉寂,静静承受这令人无比欢愉的捶击。每一次捶击都令我想起如画般的家乡的山与水,我从这个歌曲中感受到了父母般的亲切。不是炎夏,是秋凉;不是成长的痛苦,是收获的喜悦。寒冷混杂在风中,让人无法拒绝,如果透过暖和的衣服去感觉,便能感觉到幸福。那歌曲如河水缓缓流淌,像风吹落了树叶,吹黄了千万万杂草,吹得夕阳如血。红彤彤的世界里,万物都发散着金色的光华,山与水,小草与树木,庄稼与炊烟。我们都生活在童话里。”
“也许你想家了,或许是一见钟情。”我很有心得地说。外面起风了,山雨欲来风满楼。
“她就站在那里唱,有时抬起胳膊,很专业地捂住胸口,宫殿一样辉煌的灯光投在她的身上。她应该离我很远,也许舞台太大了,让我无法看清她的容颜。歌曲很长,不知不觉中,泪水浸满了我的双眼。红色的雨滴淋湿了我荒草般的青春。是的,荒草般的青春。自由的、无序的、寂寞无人识的岁月。”
我说:“老哥,你真是太浪漫了。只有自卑的人才有这种岩浆一般的浪漫,我没说错吧?我和你一样常把自己想象成草,就是这满山遍野的狗尾巴草。多么卑微,多么渺小。让我们赞美卑微,让我们歌颂渺小,这里有最真实的世界,有最最踏实的安全感。如同躲在温暖结实的水泥屋子里,透过窗子,下雨天看雨,下雪天看雪。来,为相识干杯。”
同为天涯沦落人,知音的感觉使我越说越兴奋。宋雅萍扭过头看我,一本正经地说:“我最看不上你这种人,一边喝着三元一瓶的啤酒,一边吹嘘自己是根正苗红的贫下中农。你的寂寞深处是躁动不安的歪歪心肠,你只理解了表面的一点东西,便慌忙给自己贴上深邃的标签。如果你自己能够选择命运,你的眼睛哪会看到草。”宋雅萍批评我这棵草不安分,并没有不把我当作草的意思。她真是看穿了我。我不作声了。宋雅萍接着对那男人说:“自卑是人的一种美德,天生的傲慢只生于贵族,至少我这样认为。”我说:“你去找那个女孩儿了吗?”
“我从大礼堂出来,绝望的感觉涌上心头。南方的夏天还没有过去,蒸笼一样的热浪闷得我喘不过气来,我很不适应那里的气候,红裙子成了我游出热海的救命稻草。我的眼前飘着红裙子,耳边叮咚叮咚响个不停,爱情像冷箭令我猝不及防。我把刚才的情景想了一遍,又想了一遍,难道单相思也是爱情吗?我梦游一般回到宿舍,大家都在热烈地讨论演出,只有我默不作声。我们宿舍老大说,怎么了,谁把你打击得没话说了?我做贼心虚,无言以对。我们老大见多识广,阅历丰富。没见到他之前,我还以为所有和我一样大的青年都是白纸一张呢,我真是糊涂。老大住在天山脚下,推门便看见天山的白雪,但距离天山仍有五百里之遥,有点滑稽。”
我问:“你到底找没找她呀?”
“兄弟,哪那么容易。一千多新生,我知道她在哪个系哪个班?也许我还会碰到她,偶然也是必然。但接下来几天里我没有采取任何行动,那次甜蜜而短暂的单相思,就当崴了脚,受点轻伤,过几天就好了。我没有雄心和胆魄想成就一场伟大的爱情。新课程很快开始了,大学并没有我想象的那般神秘。大学生,就是比较大的学生嘛。我独来独往,总是不起眼地坐在角落里上课,直到有一天,正像我所说的,偶然也是必然,我又遇见了她。
那次是我们和另一个系的几个班在一起上大课,我坐在阶梯教室的最后一排,正为这种新鲜的上课方式感到困惑,这时,她从门外走了进来。我一眼断定是她,那头发,那款款而行的气质,与我的记忆激烈地碰撞到一起。这是上天赐给我的最好礼物。我的心猛烈跳动,血在血管里急速奔流,霍霍有声。我太高兴了,太喜欢这门课程了,虽然我没认真听过几次课。这是不是缘分,是不是?”
宋雅萍用鼻孔喘了一声粗气,说:“这算什么缘分。现在人都拿缘分说事儿,缘分也太多了,就像空气中的灰尘,粮库里的玉米粒子,不值钱。我们过多地牵强附会滥用感情,把很多美好的事物都搞砸了。”
我对此表示同意,附和宋雅萍说:“没错,这社会上乱七八糟的情感像蝗虫一样多,还没熟透便急急忙忙往上端。幸亏我们都生了一付橡皮脸,想哭都懒得费力气。”
那男人说:“不管怎样,我始终认为这次偶遇就是缘分。那节课我根本什么都没听,眼睛直勾勾地盯住她,老师讲课的声音仿佛和我不在同一个空间。那节课还发生了一个重大事件,就是我们班的一个女生和那个女孩的一个同学一见钟情,第二天便匆忙恋爱。这件事在我们男生中间像炸弹爆炸,伤了我们很多人,我们都觉得很没面子,仿佛他们偷走了本来属于我们的东西。我们夜里都不睡觉,恨恨地讨论这件事,最后决定全体出击,以牙还牙,是可忍孰不可忍,肥水怎能流外人田?我们来的时候都是榜眼探花,在这种事上也决不输给他们。让他们也痛苦吧,一个不能保护身边女人的男人,决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听到这里,我不禁哈哈笑了起来。多么幼稚的想法,可是,年轻是多么好啊!天哪,再让我年轻一回吧。宋雅萍很鄙夷地看了看我,这明显的轻视激怒了我。别总把自己当作兰草一枝,别人都是牛粪一堆,好歹我也追随你好几年了。我看透了,把她捧得越高,自己就越低。怜悯就意味着不平等,不平等的事物永远也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
宋雅萍说:“你们男人骨子里都是坏蛋。这种原始的冲动散发着肮脏的内分泌气味儿,很多人闻不到这种气味儿,还把它当作美的起源来宣扬呢,真是可悲呀。你们的灵魂需要净化。”
那男人保持了克制,一本正经地说:“千万不能教化灵魂,因为灵魂本身都是纯净的,像一潭清水,你一搅,它便浑浊了。教化的同时也是教唆。”
我说:“多有意思呀,你是在讽刺人民教师吧。接着说故事吧。”
那男人说:“经过一夜的鼓动,我们班有几个愚蠢的男生果然借上课之机向对方女生大献殷勤。这种露骨的表现使教室的气氛陡然热烈起来,像一窝早晨醒来的小猫乱哄哄地找奶吃。最初我也跃跃欲试,想加入这群小猫队伍,但最终仍然没有勇气。我站在镜子前瞧自己,从头发、眼睛、鼻子、嘴、衣服一路看下去,越看越像山里来的土蛤蟆,被城市的滚滚车流吓呆了,不知该向哪里逃。年青人容易被表象迷惑,而表象往往影响性格,性格最终决定了命运。在这种胆怯心理的驱使下,我只能站在远处默默注视她,竖起耳朵捕捉她的声音。我确定了她住的宿舍楼,每天清晨从楼前经过,期望与她偶遇。这一点都不光明磊落的行为一点一点积累着我的幸福感,使我对她愈加迷恋。”
我说:“老哥,你的故事一点都不精彩,越说越俗套。这不就是再普通不过的单相思吗?你不会告诉我,你大学四年就是这样过来的吧。”
“当然不会。你成天经过一盆鲜花,日子久了眼里就没有花了。你不妨把她摘下来,惊讶她霎那的鲜研,然后看着她枯萎,惋惜也罢,追忆也罢,总有印象留在心底,这才是故事的源泉。两个月后,南方的冬季来临了,平原的风很硬,彻夜在窗前吼叫,曾经婀娜的曲柳脱去了叶子,枝条坚硬得像麻花钢。有一天晚上,我独自一人在宿舍内坐着,窗外的天空飘起了雪花。一种从未有过的孤独感海一样蔓延,漆黑的水面上飘着蓝色的小火花,那是思念的火种。火花爆裂,天地一色,融为一体。我内心的激情似江河澎湃,急切地寻找宣泄的出口,我无法忍受,我必须要见到她!我夺门而出,看见风把雪花吹得似乱麻缠绕,一片也没有落在地上,只在空中飞舞。空旷的校园里一片肃杀,破落和荒凉叫人害怕,仿佛只有我一个人,似独狼伫立。我知道她就在某个地方,离我很近。我急急地奔走,先到图书馆,认真探查每一颗脑袋,再到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第三教学楼......我仿佛走过一条无尽头的回廊,两边是一模一样的淡黄色房门。我推开一扇门,又推开一扇门,我推开一扇又一扇门,我快急疯了。我很热,浑身蒸发着水汽。我的心脏急促跳动,我甚至听到轰轰的声音,从回廊尽头一波又一波翻涌而来。我不知道推开多少扇门,终于,在一个安静的角落,我看见了一抹亲切的、温暖的、令人心碎的红色。刹那间,时间凝固了,空间无限伸展,最终成为一条线段,这端是我,那端是她。我从未那样宁静。”
那男人停了一下,宋雅萍和我的脸都白了。过了一会儿,我小声地说:“去呀。”
“我轻轻地,轻轻地朝她走过去,走到一半的时候,我想到了逃跑。仿佛全国人民推选我做了总统,我并没有感到光荣,反而极度紧张。我已见到了她,怎敢要求更多?可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我走到她的跟前,小声地说,你好。她抬起头来,我看见她栗色的头发上波浪翻涌,白白的面庞仿佛沾满了金黄色的花粉,细腻的光芒使她变得朦胧。她的眼睛很美,像两潭深不可测的湖水。突然一阵波涛汹涌,把我卷入湖中,一个巨大的漩涡将我向湖底吸去,我拼命挣扎但无济于事,短暂的眩晕使我丧失了意识,我幸福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跌去。
她警惕地回应说,你好。我坐下来,对我的突然造访她有些紧张,身子向旁边挪了挪。我说,我和你一起上大课,看见你在这里,进来想和你认识一下,你叫什么名字?她喏了一声,笑了,拿起笔在本子上写了‘王璇’二字。我说,多美的名字,有个电影明星叫周璇。她说,是的,电影史上有名的大美人。之后我们陷入难堪的沉默,我找不到合适的话题和她交谈,我毕竟太老实了。我望了望门外说,我得走了,我的朋友在召唤我。就这样,我告别她回到宿舍。回去后我才发现,寒冷的冬夜冻伤了我的双脚,甚至脱不下鞋来。”
屋子突然暗了下来,向外望去,越来越沉重的乌云像大幕一样浮在半空,夹杂着水汽的风涌进来,蜜一样沁人心扉。屋子里的四十瓦小灯泡点亮了,照得大家都成了亲人。我说:“老哥,你忘了向她介绍自己了,起码让她知道你是谁呀。”
那男人说:“那时刻,我完全忘了自我。可是我一点也不后悔,我只想知道她是谁,我是谁对她来说可能并不重要。我的心中有了个秘密:有个女孩儿叫王璇。我不想告诉任何人。就这样,每天晚上我都费尽心机地寻找她,找到了就走开,像守财奴藏了个宝贝,每天都拿出来看一眼。几个星期后的一个晚上,我夹着几本书去图书馆,在图书馆昏暗的大厅里,我突然看见她和一个男人在一起,更要命的是她挽着那个男人的手臂,像盛开的牡丹花一样笑着。我飞快地闪到角落里,仿佛掉进了南极无底的冰窟窿中。完了,我的心都凉了,别人跑在我的前头,我这慢热的选手还没热完身呢。那个男人长着一头粗硬的卷发,脖子很长。我痛恨长颈鹿,我痛恨白天鹅,我一点也不喜欢长脖子动物。我喜欢吃鸡脖子鸭脖子大雁脖子,把骨头都嚼碎了咽下去。我十分伤心,便出去喝酒,醉得不省人事。老大说,兄弟有心事,别闷着,说出来听听。我不理他,转过头去掉眼泪。怪谁呀?我说不清楚,只是莫名其妙地觉得受了委屈。这就是懦夫的下场!”
我有点佩服他了,心里说,你小子要是像我这样,碰到宋雅萍这个难缠的对手,说不定都死好几回了。心里这样想,嘴里却安慰他说:“至于嘛!十步之内必有芳草。再者说,人家也没给你什么承诺,你这是自作多情,自寻烦恼了。”
那男人接着说:“我很长时间不去想她,我不断地自我否定,恨不得像青蛙一样去冬眠,把自己埋起来。又几个月过去了,思念最终战胜了愤怒,我决定跟踪他们。那时我们已经不在一起上大课了,她一定早把我忘记了。我可没忘记他们,我有侦探一样的敏锐嗅觉。我总是很准确地找到他们,悄悄地跟在他们身后,和他们一起穿越小树林。校园的中心有一片梧桐树,迂回曲折的小路旁开辟几个花坛,种着几簇野玫瑰。那野玫瑰花开得太美,从春天一直开到深秋,冰冷的秋雨过后,你还可以看到有花骨朵儿在催生。等到大地被霜,花叶逐渐败落,仍然没有落红缤纷,那花儿死得悲壮。旁边的教室里透出诡秘的灯光,有银白,有橘黄,照着树林里一对对接吻的男男女女。我从他们中间穿过,好像行走在另一个不为人知的鬼魅世界。我看见她一点都不畏惧,挽着长脖子的手,胜似闲庭信步。更多的时候是在食堂里,我在他们邻座坐下,一次又一次挑起不咸不淡的油菜,看着长脖子夹起炒肉片,一口一口地喂她。就这动作,给我上大刑我也做不出来。长脖子向旁边看的时候,其举止猥琐,其眼神放荡。转过头面对她,又恢复了笑容可掬的样子。我断定长脖子是一只野兽,是披着羊皮的狼。我几次冲动地想提醒她注意人身安全。但事物都有两面性,我们总面对好的一面,也就忽视坏的一面了。那时候学校里正教授辩证法,祸害了一大批知识青年。他们用英语对话,这对我简直是一种侮辱,不!他们是在侮辱身边的所有中国人。国家道德法明确规定:在同类聚集的场所讲不同类的鸟语属A类不道德。实在憋不住了,可找无人处对草根发泄。难道他们发现了我的企图?有一天,下起了大雪,雪停后,人们都疯了一样冲到大街上。这是当地十年不遇的奇景,天地竟然一色。大雪掩盖了一切,包括笑掉的下巴和哭丢的眼睛,但这会儿没时间寻找,人们都在疯狂地打雪仗。我看见长脖子抓起一把雪,往她胸脯里塞。我报仇的机会来了,我迅速地攒起一个雪弹,攒硬,那雪竟然不冷,还冒着腾腾热气。我抡圆了胳膊,瞄准长脖子射出去。雪球好像高射机枪平射,又准又狠地砸在长脖子的紫花脖子上。长脖子愤怒了,他迅速地转了三圈,呲了一下牙,我看见他嘴里的牙射出绿幽幽的光。我大喊,快看哪,快看呀。没有人理我,所有人的耳朵都被雪堵满了。天空中雪弹纷飞,大家都笑得站不住了,下巴一个接一个往下掉,掉在地上就不见了,人们这才发现雪已经没有了,他们是在湖面上胡闹。人群发出刺耳的惊叫声,我焦急地环视四周,他和她都不见了。我上当了,是谁抛弃了我!我连滚带爬地逃了出来。
炎热的夏天又一次来临了,对于揣着心事的人,漫长的夏季就是一场恶梦(听到这里,我连忙举杯,示意他干一杯,真是说到我心坎儿里了),我看到他们在树荫下的草地上打滚,甜蜜的爱情使他们旁若无人。长脖子拥抱着她,就像狼豢养着小羊。怅然若失之际,我把手中的中国革命史背了个通篇。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就等着被戳穿的那一天吧。我发现了校园的西北角有一栋破旧的二层小楼,小楼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荒废的园子。她也发现了这个地方,这说明我们的志趣是相同的,我们的心底都埋藏着高贵的孤独感。长脖子和她经常去那栋小楼学习,那个地方很偏僻,很少有人去,很多时候教室里只有我们三个人。我去的最早,扫净桌上的灰尘,摊开一本英语书或者一本故弄玄虚的先锋小说,没翻几页就昏昏睡去,不知什么时候醒来,长脖子和她已经在那儿了。长脖子不在的时候,我红着脸和她打招呼,她早已经熟悉了我,也许觉得奇怪,反正每天并且长时间地都能在同一个地方或者不同的地方看见同一个人,本身就是一件很瘆人的事情。她大概明白我在想什么,经常用一块巧克力什么的犒赏我。我很喜欢小楼后面的大园子,我给它起名叫‘废园’。从窗子望出去,园子里长满了蒿草,一种不知名的开着蓝色小花的藤本植物爬满了墙头。太阳最高的时候,满园的寂静,偶尔一只蝴蝶从院外飞来,在园子里忽上忽下,几起几落,终于又飞去。下午的时候,太阳不那么毒辣了,植物们恢复了生机,风吹过,窃窃私语声隐隐地传过来。这是一个藏着秘密的天堂。我长时间地盯着园子出神,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忽然发现一点红色,隐隐地一现,挑逗般地又不见了。那是一只狐狸,红狐。有太阳的时候她躲在密密的草稞子里,细细地咀嚼草根。太阳落山之后,她化作一个美丽的少女,穿着火红火红的衣裳,在橘黄色的灯光下行走。少年不要看见她,看见她一生忧愁。我幻想有一天她就站在园子里向我招手,我会像小老鼠一样从窗子爬过去,爬到墙那边没有烦恼的世界里。如果草是永恒的,我也会永恒。我陷入深深的遐想之中,不知不觉夜色笼罩小楼,耳边传来刷刷的脚步声。九点了,九点了。一个核桃皮老头把脸印在沾满灰尘的门玻璃上,阴森森地念叨着。我抓起书,飞也似的逃掉了。”
那男人说到这里,我打断他,和他干了一杯啤酒。宋雅萍很长时间不出声了,她的脸一块儿红,一块儿白,从没见她这样难看。她拿着筷子搅着杯子里的茶水,茶水越搅越浑浊,如同一碗难以下咽的中药。我说:“你越讲越像聊斋故事了。说起狐狸成仙,我这儿也有一个,不过不是狐狸,是一只大灰兔子……”
“收起你的大灰兔子吧。”宋雅萍有些恼怒,嘴里嘟囔着说:“什么灰兔子白兔子,无聊。”我只好作罢。看看外面,大滴大滴的雨滴开始噼噼啪啪地落下来,地面扬起一尺多高的灰尘。我对故事丧失了兴趣,总想离开去看雨,那男人给我倒酒,想挽留我。我说:“你的故事太乏味了。捡精彩的说吧。”
那男人接着说:“又一个新学期开始了,我们又在一起上大课。小楼越来越破旧,听说不久就要推倒,红狐狸注定将失去安身之所。没多久,长脖子和她的感情发生了变故。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是他们不再手挽着手。长脖子是个阴谋家,他胸有成竹地在前面走,而她楚楚可怜地跟在后面。有一次,我看见他们在图书馆后面的台阶上激烈争吵,长脖子激动地挥舞着手臂,她用手捂着脸,好像在哭。我恨不得冲上去,把长脖子举起来,从十米高的台阶上摔下去。但我什么也没有做,我默默地看着长脖子甩手走开,把她丢在无边的夜色里。她长久地坐在台阶上,小声地哭泣,最后停下来,用一只手在地上划着什么,仿佛在给一篇回忆性作文打草稿。几天后,又有一个漂亮女生挎上了长脖子的手臂。我真佩服这家伙!那个红裙子女孩儿现在不穿红裙子了,她穿着灰白相间的大衣,晚上八点开始在校园里散步。我伤心地跟在她的后面,深冬的寒风小刀一样割着我的脸,扬起的枯枝败叶扑打着我,一声叹息从不高的天空传来,我在一瞬间顿悟:所谓爱情是多么虚伪,人的孤独和必然的凄惨结局将不可避免。我甚至看到了无穷无尽的钢铁洪流从黑暗处奔涌而出,灼热的声浪扫荡一切,广袤的大地被黑色金属覆盖,我们的未来将不归于尘土。多么可怕啊!在这噩梦来临之前,我多想抓住她的手,告诉她我想和她在一起,给她我的一切,我的眼睛我的心。那是一个多么寒冷的夜晚,我跟着她在校园里转了一圈又一圈,冰冷腥臭的柏油路甚至磨坏了我的双脚。”
我不屑地说:“别太较劲了。也许他们根本没把这当回事儿,小孩子过家家,哈哈一笑就过去了。尤其那女的,你也别小瞧人家,说不定是那女的揣了男人一脚呢。别老往自己人脸上抹黑。现在这社会儿,什么鸟儿都有。”
那男人说:“不,绝对不是。长脖子肯定是个混蛋,他一看就是一个花心大萝卜。他利用了她纯真的感情,把感情当游戏,欺骗了她。”
宋雅萍说:“你们两个都积点德吧。你们都是局外人,又都这么自私。有时候,伤害也是一种追忆。你们都不是懂感情的动物。”
我看见宋雅萍的眼圈发红,她真是被这故事迷住了,动了感情。我反唇相讥:“我是真的不懂。也许那长脖子搂着别的女人还想着前一个的好,而那女孩儿挨了一刀还直叫舒服呢。这感情才社会主义。”
宋雅萍拿筷子使劲敲了一下茶杯,愤怒得要哭了。我说:“好好好,真没见过你跟谁急过,不过为一故事和我犯急也不值得。我也没不尊重你,你也别老拿鄙夷的眼神挤兑我。咱们还是把故事听完吧,都吃了两个钟头的饭了,店老板都要急了。老哥,你接着说,你的机会来了。”
那男人说:“这确实是一个机遇,但我并没有乘人之危,我发誓我对她的感情是纯洁的,虽然爱情都是动物性冲动的结果。我没有直接找她,我开始给她写信,写情书,做贼似的扔到她们班的信箱里。我从没发现我有这方面的才能,是爱情激发了我的潜质。我一动笔便有魔幻主义的倾向,有后现代主义的深刻风格。在情书里,我把自己描述成在自然的泥土里长大的黑孩子,无欲无求,野性天成。我在自由的世界里嬉戏,没有烦恼,没有忧愁,但是有一天,一个美丽的公主从我身边经过,她看了我一眼,那美丽的眼神吸引了我,从此我走出了我的世界,跋涉千山万水去寻找她。我穿越无边的黑暗,越过万韧雪山,战胜怪兽,抵御诱惑,我不要世界,只要美丽的公主。我把情书写成了小说连载,每周两期,按时发表。在情书里我赞美天赋的爱情,剖析自己的灵魂,但是我用叛逆的冷幽默嘲讽正统,我赞美黑暗的力量,歌颂原始暴力。我写了很多封情书,越写越坚信我是那样的爱她。文字的力量是无穷的,我发现每次上课她都向后张望,她是在寻找写信的人。我虽然没有勇气面对她,但是在文字里,我做了自己的国王。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不知道我的爱是否是一种折磨。我宁愿折磨我自己,我才不去想别人的感受。用刀子剖开胸膛,我要在痛苦中重生。终于,一个令我永生难忘的夜晚来临了。那天晚上,一个我不认识的女孩儿来找我,她说你知道王璇吗?我吃了一惊,没有回答她。她阴沉着脸看了我好一会儿,末了说,你去吧,王璇在楼下等你呢。我奔下楼,昏暗的楼角里,她一个人默默地伫立在那里。我奔到她面前,我停止了呼吸。她仰起脸,她刚刚哭过,她金色的脸黯淡无光,像受了炼狱的委屈。慌乱、悔恨、不知所措,难以忍受的感觉向我袭来。她说,是你吗,真的是你吗?她美丽的眼睛望着我,像要扒开我的心脏,搜出我所有的秘密。我沉默。她猛地扑到我怀里,趴在我的肩上,小声地哭了起来,她的泪水浸湿了我的脸。我试探了一下,终于忘情地紧紧拥抱了她。我沐浴在兰草的气息中,幸福夹杂着绝望掠过心头。我怎能让她伤心,怎能让她流泪。我说,对不起,是我不好,是我对不起你。她在我耳边说,不怪你,真的不怪你。我们就那样相拥而立,好久好久。”
屋外,雨越下越大,仿佛天河决堤,瀑布般的雨水倾泻而下,白茫茫的水世界淹没了山川,水也并不温柔。屋里突然寂静下来,看不见回去的路,人反而觉得轻松。我酸溜溜地说:“你小子终于得逞了。”
“不,不是我的胜利。爱情没有赢家,爱情是我找到了受欺辱的母亲,而她获得了生的希望和勇气。爱情的根基是痛苦,不是欢乐。不理解这一点,就永远不能体味真正的爱情。但是,世间事变幻莫测,不可定义。我太不了解她,我甚至还没来得及想明天会做什么,一个蒙太奇式的结局使我的爱情成为永恒。
那天晚上,我们在马路上散步,各自说着心里话,她说的最多,甚至不容我插话,我们都很兴奋,各说各的,有点风马牛不相及。在一个常青灌木丛旁,她突然停了下来,漫不经心地说,告诉你一个秘密,我有个男朋友,一个很黑的男孩儿,没文化。他说要和我好一辈子,出去打工供我读书,他很可爱,也很可怜,他从六楼的脚手架上摔下来,摔死了,消失了。
这个突兀的秘密使我发晕,我是不是告诉她我在月球上有个亲戚,前几天还给我来封信呢?我们迟疑着又往前走几步,没想到前面是一堵很深的墙,跳下去要受伤。我苦笑,说,瞧,我们走到绝路上来了。
一阵风吹来,她抱紧了身子,昏暗的路灯下,她很憔悴,脸异样地白。许久,她抬起头来,梦游一般,眼睛茫然。她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你是谁,我不认识你,怎么到这儿了?
我再没有说一句话,看着她转身,慢慢消失在凄冷的夜色中。我回去,一觉睡了不知多久,醒来的时候,强烈的沙尘暴袭击了太阳,黄色的混沌世界里,人们像蚂蚁一样惊惶。我倚着窗口,看了一天的奇异景观。我再也没有碰到过她。”
那男人大概讲完了故事,如释重负地喝了一口啤酒,我问:“怎么了,为什么?你都把我讲糊涂了。”他盯着宋雅萍,好像宋雅萍知道答案。宋雅萍一声不吭。我说:“等一下,啤酒喝多了。”我起身去厕所,回来的时候,那男人的座位空了。天光放晴,艳阳高照,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宋雅萍在收拾东西,是该回去的时候了。我本想问宋雅萍那男人又说了什么,看看宋雅萍如残花败柳的样子,没有开口。
年末,单位召开联欢会,宋雅萍破天荒地上台表演节目,一曲“红雨”唱得我目瞪口呆。主任说:“真么样,我没说错吧?漂亮女人哪有不会唱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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