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时向往自由,经常拿着《宪法》里有关自由的权力规则来应对父亲的教诲。裴多菲的那首“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是我爱不释口的诗句,常常朗诵给周围的伙伴们听。那时,对身边的、社会上的事的看法,都以是否有利于自由为尺度加以衡量。以致于达到了近乎极端的程度。父亲当然不赞成我的言论,不时地给予了批评。不过父亲是学理工科出身的,批评的言论没多少理论话语,大多是一些事实的白描,血气方刚的我当然不服气,更是听不进去的。随着年岁的增长,看到、听到和亲身经历的许多事实,特别是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的状况,伊拉克战争后的惨剧,“阿拉伯之春”后的“阿拉伯之冬”等等事例,让我对自由不得不有了更深的思考。 确实,自由是每个人的权力,也是每个人的美好向往。自由是珍贵的,更是来之不易的。自由又是善良的,更是脆弱的。如若自由遇到暴力这个恶魔,自由是无能为力的。自由是开放的,更是有限度的。正如卢梭所言:人生而自由,却无处不在枷锁中。假如人人都为了自己的自由而采取自力救济为主的手段从而损害他人的自由,那公力救济就会软弱无力,世界岂不是打打杀杀,充满暴力,混乱不堪吗?我们每个人的自由还会存在吗! 自由是人们的核心价值追求,但这个价值的实现是需要有保障的。秩序恰恰是自由最有力的“护身符”。正是有了秩序,世界才得以平安发展,人们的自由才得以充分保障。适度的自由和适恰的秩序,方能使我们的社会生活更加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