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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之恋 故乡情

时间:2015-04-13 11:32 来源: 作者:了无 点击:
在各向同质的文化的照耀下,属于古代的各向异质的文化正像冰雪一样消融,与这种文化相关的故土之情也正在逐渐成为回忆。

我到达余姚河姆渡村时,秋天的太阳正暖暖地照着绵延无尽的稻田。稻田中一片黄褐色木栅栏围起的土地就是河姆渡博物馆——当年河姆渡氏族村落的旧址。我在河姆渡博物馆中看到了陶做的猪、船桨、碳化的大米粒,河姆渡人是最早栽培水稻的氏族,大米是他们的主食,他们又发明了独木舟,驾起独木舟在芦苇荡中穿行来捕食鱼类,鱼类是他们的主要菜肴。(直到今天,现在的余姚人还是以种植水稻为主要产业,以大米为主食,以水产品为菜肴。)河姆渡人还驯养了猪,并编织苇席作为建筑房屋时的墙壁。我在河姆渡村中看到了很多用苇席做屋顶和墙壁的房屋,这些房屋中有个小小的神社。神社中供奉的是这个氏族的氏族神,究竟是什么神已经无法考证了,只留下了一个族徽,是两只鸟围绕着太阳,它是河姆渡人的图腾。

我站在河姆渡口,那个巨大的石头垒的双鸟朝阳的图腾之下,想着这个消亡的氏族。河姆渡人后来不知原因的离奇失踪了,就像许多其他的古代氏族、部落一样。离河姆渡村很近还有一处古文明遗址——良渚部落,这个曾经盛极一时的城邦也消亡了,没有作为活的文明流传下来,只剩下一些出土的玉器和陶器。良渚人曾经信仰过的神祇、曾创造出的诗歌、乐曲等,今人已无法知晓了。

与此同时,我又看到了一些流传到今天的文化。我在绍兴会稽山下看到大禹的陵墓,陵园中有一个祠堂,祠堂里陈列着姒氏家谱,如今的绍兴人都将大禹当成他们的祖先,将自己当成大禹的后代,不少绍兴人续家谱时都入在大禹的家族中。每年春天,绍兴人都会举行规模十分盛大的祭祀活动怀念大禹,而越剧《大禹治水》一直在上演,讲述着从远古流传到今的故事。洛阳偃师的首阳山上有一座舜帝庙,其中供奉着大舜,这座庙宇是首阳山下的潘屯村人修的,潘屯村人说他们是娥皇、女英的娘家人。每年农历七月十三、十四、十五三天,潘屯村的村民都会来为大舜过生日,好像为自己的女婿过生日那样热闹。洛阳偃师市吊角寨村的村民总说他们的老家在回龙湾大槐树下,每年都要祭祀回龙湾的祖先。吊角寨村的村民说他们原本是一家,他们家族的人右脚小指的指甲都是裂开的,因为他们的祖先在明朝洪武年间由于朝廷的命令被迫离开回龙湾迁移到吊角寨,临行前,祖先们搬起石头砸烂了自己的脚趾,这个伤口成了识别自家人的标志,于是,所有的后裔都有一个裂开的脚趾甲。在浙江景宁畲族自治县里,畲族人至今还戴狗头帽,因为他们的祖先是一只犬。据说,很久以前的神话时代,高辛氏的女儿爱上了一只犬,可是,高辛氏不愿意他们成婚,犬就驮着公主跑到了今天畲族所在的地方,繁衍了许多后代,就是现在的畲族。

我不由地想起了《庄子》中所说的越国人的断发纹身,他们这样做是因为他们的祖先泰伯是断发纹身的,而《论语》中说泰伯的断发纹身是为了将王位让给弟弟。古代越国人断发纹身是由于对他们祖先的血缘之情,而潘屯村人修建舜帝庙、绍兴人为大禹举行祭祀也都是出于对祖先的血缘之情。这种感情在孔子、庄子的时代大约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感情,如今却稀少了,这可以从许多文明的消亡中看出来。当半坡遗址出土时,墓穴中的陶盆和陶罐上刻有一些符号,考古学家们认为它们是文字的起源,可是,今人不能懂得它们的含义了,只能凭借遗址的情况去做些模糊的猜测。北京周口店发现的山顶洞人的洞穴只是一些碎石和骨头片,没有人讲述那里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了。这就像一个所有成员都已死亡,也没有后裔留下的氏族,完全成了历史中的氏族,他们的语言再也没有人说,他们的文字再也没有人能读懂,他们的诗歌再也没有人传颂,他们的历史再也没有人知晓了一样。这个氏族所创造的一切从此成了过去了的死了的文明,后人会像凭吊一座纪念碑一样参观他们的遗迹,却无从得知他们的所思所想了。

当我在良渚博物馆中看到那些灿烂的玉器时,我十分惊叹,但我深知我是这个文明的局外人,我是以局外人的身份在看着这些物品,它们对于我只是文物,它们与我的日常生活、我的感情世界没有一点关系。而对于当年的良渚人,这些玉器是他们生命的一部分,寄托着他们的思念、他们的忧伤、他们的爱与恨。我们可以找到这些玉器,甚至可以仿制它们,却永远回不了良渚人的感情世界了,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良渚人才成了历史中的人。《孟子》中说曾点喜欢吃羊枣,曾点死后,他的儿子曾皙就不再吃羊枣,因为吃起来时就会思念死去的父亲。别人对羊枣的感受一定与曾皙是不同的,他们无法体会到曾皙的感受,因为曾皙对羊枣的感受不是来自羊枣本身,而是来自对自己的父亲的爱,别人没有这种爱,自然就没有曾皙的感受,这种感受是无论吃下多少羊枣也不能发现的。我对良渚玉器的感情不同于良渚人对于良渚玉器的感情就像这样。当一个西方人捧起《论语》念时,他是无法感受中国人的感情的,正是这样,中国人在西方人中才是异乡人。如果一个人长久地居住在一座房屋里,这所房屋对于他就有了其他房屋所没有的意义,要他搬到另外一所房屋去对于他是痛苦的,即使这所房屋比他原来所居住的房子好,因为他所居住的房屋已成了他的生活世界的一部分,刻有他的生命的轨迹,这也就是故土难离。而一个忽然来到他的房子里的人只会看到房屋的布置和构造,永远产生不了房屋主人的感情,所以,他才是这个房屋里的客人。而要他产生与主人同样的感情就得让他也一直住在这房屋里才行。一个人对自己生活其中的土地、物品、文明的感情就像房屋的主人对房屋的感情那样,没有生活在这块土地、这些物品、这种文化中的人永远产生不了他的感情,所以,当他到另一种文化中去时,会感觉自己是一个异乡人。正是这种异乡人的感觉使他思念自己熟悉的土地和物品,这种感情就叫做乡愁。在古代,同一个氏族中的人就是亲人,即是由于血缘关系,也是由于这种共同的感情。是这种感情让同一氏族中的人即使相距遥远也要千方百计聚在一起,也是这种感情使人总是希望回到自己出生、成长的土地和文化里去。即使他现在生活过的很舒适,他还是会有这种渴望,就像一个离开了自己生活了几十年的老屋、搬进新居的人总想回老屋看看,即使新居十分华丽。

故土的水就像母亲的乳汁那样可口,故土的歌就像童年的摇篮曲那样动听,无论人得到多少新的享受,留在他内心深处的还是最初的记忆。我曾听说过许多寻根的事——一个景颇族的学者发现仰韶文化中的陶器饰品与今天的景颇族妇女所戴的首饰很相似,于是就千方百计考证仰韶文化与他们民族的关系,希望找到自己的祖先。美国的黑人也纷纷返回非洲找自己的被作为奴隶卖到美洲的祖先所属的部落。他们这样做是没有目的的,仅仅是为了满足内心的一种归属感。在古代,当一个氏族打败了另一个氏族,常常不准被征服者信仰他们原来的神,而要他们信仰征服者的神。而对于被征服者来说,这是无法忍受的,他们所信仰的神往往是他们的祖先或者与他们的生活有密切关系的自然事物。对祖先的感情是对母亲父亲的感情的延伸,正如一个人会自然爱自己的父母,人也会自然亲近自己的祖先,人怎么可能不亲近自己的祖先却去崇拜别人的祖先呢?至于那些自然神,狩猎民族会崇拜山神、捕鱼的民族崇拜海神、农业民族崇拜土地神,而游牧民族崇拜天神。是一个氏族的生活和生产方式决定了他会崇拜什么自然神,依靠山生活的人崇拜山神,依靠海生活的人崇拜海神,人对于自己所崇拜的自然神的感情就像对养育自己的人一样,人怎么能不依恋养育自己的人却去依恋养育别人的人呢?国家,是氏族的放大,梁启超先生说:一遇到外族,即有“我中国人”一观念产生于脑际者,此人即中华民族一员。人对于自己的祖国的感情也正像对故乡的感情那样,是文化所造成的共通感维系了民族。当一个国家被另一个国家征服时,只要这种共通感没有丧失,民族就不会灭亡,凭借着这种感情,总有一天,被打败的民族还会再次兴起,重新建立自己的国家。一旦人对自己出身的文化的感觉消亡了,就不再因被征服而感到自己是一个异乡人,也就不再有复兴自己国家的愿望了,这时,这个国家才真正灭亡。有人说亡国就是亡文化,说的十分确切。被征服的国家的文化往往地位低于征服它的国家的文化,或者征服它的国家要消灭它的文化,让它吸收自己的文化,正是这种文化上的歧视所造成的痛苦让被征服的民族感到自己是亡国奴。亡国时人所感到的痛苦和远离故国的游子所感到的痛苦是同样的,虽然程度上有别,但都是不能生活在与自己有生命共通感的文化里的痛苦。两个家族能结为友好家族,两个氏族或者部落也能成为兄弟部落,两个国家也能成为盟国,然而,在这样的联合中,这两个团体始终是两个不同的独立的个体,也正是这种不同性的存在才使这个联盟得以维持下去,是对这种不同性的尊重使联盟内产生了友好的气氛,而试图消灭这种不同性就会导致联盟的破裂。民族的差异不是由于服装、饮食、生活习惯造成的,异族人即使穿你的衣服、吃你的饭,甚至信仰你的神,也还是异族人,就像客人不会因为住在你的家里而成为你房子的主人。异族人穿你的衣服时,那衣服不是他的,信仰你的神时,那神也不是他的神,一个游牧民族的人靠天吃饭,即使他拜土地神,心里也不会对那神有一点感情。你会觉得你的妻子很美丽,别人也许也会觉的她很美丽,但他的感觉与你是不同的。兄弟国家要彼此尊重对方的不同的文化——一切要强迫别人进入自己文化的做法都失败了,而且最终招致了仇恨——可是,兄弟城邦的文化仍然是一种与你不同的文化,你也许能欣赏它的美,却不能进入它之中,你会怀着深深的情谊去依赖的文化只是你自己的文化,也就是说,你生于斯、长于斯的文化。对故国的感情、对故乡的感情、对故人的感情归根结底都是一种感情。

我看到这种感情正在消亡。

当我面对良渚遗址的断壁残垣,我想:今天的杭州人与良渚人是什么关系呢?良渚人并不是今天的杭州人的祖先,良渚文化后来灭亡了,没有流传下来,而今天的杭州人是全国各地迁移而来的,良渚文化对于今天的杭州人是一个断层,所以杭州人对于良渚文化是没有什么感情的。同样,今天的余姚人也不是河姆渡人的后裔,河姆渡氏族数千年前消失了后,余姚人又有好几次大的迁移。余姚人看河姆渡文化就像手拿人民币的人看博物馆陈列柜里的铜钱。西安人在发现半坡遗址时也没有找到了自己的源头的感觉。在良渚文化之后兴起的太湖周围的文化:钱三漾文化、马家滨文化等也都失去了与今天的联系。

然而,我不为这些文化的消亡感到伤心,它们的消亡给了我们自由。长在旷野里的树会有着千奇百怪的形状,而长在茂密的树林里的树却往往都是笔直的。古代世界地域与地域之间非常地隔绝,所以产生了成千上万的特异的文化,乃至方圆几十里之外就有另一种语言、另一种文化(我老家的乡亲们讲的都是河南话,可是,每一个村落都有一些其他村落不懂的方言),如今,世界正在趋同。

我从余姚走到绍兴,从绍兴走到杭州,从杭州走到洛阳,从洛阳走到西安,看到的是同样的楼房、同样的马路、同样的车辆、同样的衣裳、同样的饮食,如果不是列车售票员报告说某一个城市到了,我就分辨不出是哪一个城市。有人说:对于一个没有亲人的人来说,全世界各地都没有什么差别。我也要说:对于没有认同与一种特定文化的人来说,不存在家乡与异乡。古代人因为交通十分不便,很少离开自己出生的土地,就产生了对家乡的深刻的依恋,如果迫于无奈不得不离开,就觉得这是一件痛断肝肠的事,因为交通不便使他们回到故土也十分困难。可是,如果人要经常离开故土到其他地方去,又要经常回来,他这种感情就会变地很淡漠。即使在安土重迁的古代,徽商、晋商也不会十分依恋自己的老家,就是因为他们要常到外面去。长久生活在一个地方的人都会有一种奇怪的认识——觉的世界是由自己的家乡和不是自己家乡的地区两部分组成的,对他而言,所有不是自己家乡的地区就是一个地区,而离开自己家乡的人,不论到哪里去,都是去了一个地方,那个地方总称“外乡”。他不会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北京、上海、广州等差别,而是将这些地方视为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叫做“外乡”,自己的家乡是他熟悉的区域,而外乡是他不熟悉的区域,他用外乡总称所有对他是未知的地方。如果人要常常到“外乡”,外乡的神秘的面纱就会揭开了,他就不会特别渴望留在故乡。一首古诗写到——客舍并州已十霜,归心日夜忆咸阳。无端更渡桑干水,却望并州是故乡。诗人渴望回到阔别多年的老家,可是,他却对侨居多年的异地也产生了感情,觉得离开侨居的异地也很难。你会认同与一个地点、一种文化是因为你生长在其中,它成了你生命的依靠,如果另外一些文化也能对你产生这种作用,你的认同就会瓦解或者转向。

对故乡的依恋也许是人最大的负担,一旦人认同与某一种特定的文化和生活方式,他就会不自觉地排斥其他的。在钱塘江流域有许多古代文明的遗址,这些文明都创造了各具风格的建筑和陶器,然而,如今的杭州就只有一种风格的东西,没有这些差别了。正是因为没有这些差别才实现了融合,如果如今的杭州仍然是由各个部落组成的,那情景将是可怕的,所有居住在杭州的人都会像居住在德国、法国的犹太人那样,心里另有一个国家,而这些来自不同部落的人将彼此互相排斥,稳定地社会秩序永远不会形成。那些在历史的长河中没落了、消失了的文化,不要为它们伤心,民族是越少越好,不是越多越好,这些区域文化的消失促进了大文化的形成。解除了对故乡的依恋,从而一切地方都可以成为家乡,地球正在变小,世界人的观念正在形成,从而,对于故土的乡愁像影子一样渐渐地褪色了。人不再像过去那样有离不开的地点、离不开的文化、离不开的生活方式了,一切地点都是他的地点、一切文化都是他的文化、一切生活方式都能成为他的生活方式,地球正成为他的背景。乡土情感是美妙的,与乡土情感相比,世界人的观念是机械的、缺乏趣味的,这就像乡间茅舍充满了情趣,可是,都市里的高楼大厦却十分单调。然而,机器切割般的高楼大厦是能够推广和普遍使用的,乡村茅舍却不能一栋挨一栋地并排放置。世界人的观念是简便的、轻巧的,给人自由,乡土情感却会成为人的羁绊。

当我从城市跨入乡村时,我立即感到了巨大的差别,这不是贫富的差别,而是思想观念的不同。城市无论到哪里都是相似的,只是有的发达、有的不发达,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差别是量的差别,而每一个乡村都有一种不同的文化氛围,乡村与乡村之间的差别是质的差别。在我家乡,每一个乡村都有一些特定地村神,这些村神因为保佑这全村人的幸福而得到全村人的崇拜,村民们为这些村神修了庙宇,每年中有一些特定的日子是村神的生日,村神的生日也就是全村的节日,村民们会大庆一番。一个神保佑一个特别的范围,对这个神的信仰就是这个范围的人的一个小型宗教。乡村文化是原始的,接近与氏族社会的文化,处处显示出各向异质的特性,而都市里的文化是各向同质的。都市里所有的居民小区都是相同的,从一个居民小区搬到另一个小区的人也不会留恋上一个小区,因为无论他到哪里,过的还都是同样的生活。而在乡村中,当人从一个乡村转到另一个乡村时,就会有文化的差异,所以,乡村人会安土重迁。

然而,各向同质的文化正在取代各向异质的文化,它的扩张势头非常迅猛。乡村的居民也都逐渐过上了城市居民小区的生活,或者,即使没有过上,也在认为与都市人相比,自己所信奉的文化是低下的。许多少数民族都在抛弃自己原来的文化,以便接受这种各向同质的文化的洗礼,少数民族的青少年们都到都市中上学或者做工,多半对于自己民族的历史和文化都一无所知了,他们与其他都市青年已没有差别了,他们民族的文化成了不再劳动的、退出社会的老先生老太太的话题。在各向同质的文化的照耀下,属于古代的各向异质的文化正像冰雪一样消融,与这种文化相关的故土之情也正在逐渐成为回忆。如果这种感情不消失,人类就不会获得新的自由。这就像恐龙曾经成为地球的霸主,它的灭绝是一件另人遗憾的事,可是,它不灭绝哺乳动物就不会登上进化的舞台。

故乡之恋是人间的真情,但它的消失也是一件可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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