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看过一个巴比伦人的仪式——一个人指控另一个人偷了东西,另一个人坚持说自己没有偷。于是,法官就让被怀疑偷东西的人舔一把烧过的铁勺,如果他的舌头烂了,他就是贼,就要被处以一笔罚金,如果他的舌头没有烂,他便是无辜的。舔烧的通红的铁勺的人舌头果然烂了,法官就宣布神认为他有罪。 与此相似的情景还发生在古印度,在古印度,如果一个人被怀疑偷了东西,他就要手握一把烧红的斧头,如果他被烧伤了他就有罪,如果他安然无恙他就无辜。如果妻子被丈夫怀疑为不贞,而它想证明自己清白,就会跳入火中,没有被火烧伤就是无辜,被火烧伤就是有罪。印度人将这看做人不能做出判决时神做出的判决。在我国青海,也有一种做法——用一尺长的钢针穿透人肩胛骨背面的三角肌,如果没有出血就说明人最近没有做过坏事,如果出血了就说明做过。有时,会用一条扎满钢针的布围在人的躯干上,如果人能挣破它又不出血,说明人没有做过坏事,如果不能,就说明做过。西方人也有这种做法——让一对恋人把手指并排放在断头机上,如果手指被切断了,就说明他们不是真心相爱,如果落下的铡刀没有伤着他们,就说明他们是真心相爱。几乎人类各民族中都有神判的做法。 我不知人类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证明自己无辜,又为什么把这种方式叫做神判,但是,我却听说过苗族人的一种做法——某人要证明自己有信仰、让全寨人跟他走就要上刀山,下火海,即爬到刀梯顶端和从烧红的铁板上踩过去。只有如此,苗族人才相信他真正有志。 古代的萨满或巫师在召唤神降临时会陷入迷狂中,而在迷狂中,他将感不到身体的疼痛。曾有女萨满在做法事时用铁钩穿透了自己的肩胛骨,可是,直到法事做完她才发现。人们就将是否能感到身体的疼痛作为是否真的与神相通的标志,神判的做法就由此而来,而因为人类各个民族都有过原始宗教,所以神判的做法也就存在于整个人类中。 然而,我总觉得,神判还有一种更深层次的含义在。神——古代人心目中的精神世界,古代人认为它存在于肉体所不能触及的地方,因此,可以超越肉体的,古代人才认为它是属于神的,唯有巫师用血肉向神献祭时,信仰者才觉得真的有神,如果只是口上说,古代人就觉得这是幻影不是真的神,灵开始于对肉的否定。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说,只有不再感性范围之内的才是道德的,而道德积累的多了就能看见感性事物不能让我们看见的上帝的天国,要走向上帝的天国,知识是无用的,只有不断牺牲自己的道德行为才能让人达到,在关闭了中世纪的知识认识上帝的道路后,康德只给我们留下了这一条道路。所有道德的行为都是以损己、自己受苦为特征的,中国古人说:要寻君子,只看爱吃亏的人,要问小人,只看爱占便宜的人,一语道出真谛。每当人们受苦、损伤自己的物质部分时,他就更接近不属于物质的崇高领域,因此,人们才把这作为道德与不道德的判断。直到今天,判断道德与不道德还是只有这么一个全人类公认的标准,古代神判的精神一直延续到现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