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合作多年的书商大哥被出版社招安,不做书商了.这是一篇多年前给报纸专栏写的短文,重新翻出来,以此纪念与老兄合作的日子.最近开始重新跟出版社合作,问题又开始多起来,不禁怀念从前心无旁骛埋首写作只知笔耕不问得失的日子.越来越觉得,写字,真是一件不可以计较输赢的游戏,否则乐趣全无,徒剩辛酸,兼且容易失去姿势.
是不是所有的女子都喜欢认哥哥?
一个女子叫了一个男人做哥,通常总含有一点撒娇的意思:你是我哥,当然该让着我,罩着我!同时也含了自卫:喂,你是我哥啊,可不要有别的想法——当然,如果那女子在中途改了念头,则另当别论,反正女人总是随时有权改变主张的。
我最近认了一位大哥。他是我的编辑,或者说,书商。在认识他以前,我一直是同国营出版社合作的,而且专挑名牌出版社,希望借出版社的牌子来充实自己的后盾。但后来发现与官方打交道是极其琐碎麻烦的一件事,中间不知要忍受多少莫明其妙的更改拖延——官场是比女人更擅变而易变的。
后来便宁可同书商合作了,个人对个人,一口价当面说清楚,一手交稿,一手付酬,免得讨价还价,更免得追债赖账,写字好歹是相对优雅的一份工作,实在不堪弄得像市场卖鱼似地纠缠争讨。
书商姓陈,起初我循例叫他陈先生,觉得市侩味太浓;于是第二次便改称“陈老师”,又觉生份。因为他是我女友的读研师兄,遂跟随女友喊“大哥”,一边叫一边自个儿脸红,仗着电话里听得见看不见,遮过羞去。
如是便合作了起来,一转眼竟也数年过去了,书一本一本地出,渐渐习惯被催稿,也习惯向他报选题,意见常常不同,但不曾吵过半句。对他的封面设计有意见,不大好意思在电话里明说,便借着QQ聊天的机会将网友的评论发给他看,攻击他老土,品味低下,十指起落如舞,明欺他一指禅“说”不过我。这样斗嘴的结局多半是——他眼睛手指忙不过来,便一个电话打过来解释,而一到电话中,我又变得唯唯诺诺,嘻嘻哈哈,只叫“好的大哥,大哥好的”。十分地没出息。
算起来已经跟他合作了二十几本书了,半红不紫,不温不火。大哥有点替我着急,不住鼓励:“出名要有运气的,一本书红了,便带动所有书。”颇有点为了自己的宣传不力而自责。我自己倒已安之若素,早没了出第一本书两眼巴巴期待一炮而红的稚气,只觉有得写写得出写出来后又有人看已经是至大幸福,反过来安慰他:“跟你合作,让我结识一位大哥已经是至大收获。”
说完之后,才觉得自己并非客气,而实实发自内心。从小到大,我并无一位兄长,跟随寡母二十多年,早已学会逆来顺受,独立能干得自己都有些可怜自己,忽然间发现有人替自己打算计划,即使只是合作吧,已经算得上一份承当。有这样的哥哥,的确是写书的意外收获了。其实人间至为珍贵的情愫也不过如此吧?值得为自己浮一大白。
写这篇小文的时候,是夏天,阳光晒在身上,很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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