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滚滚,大千世界,红男绿女,各领风骚。当一个女人,被一个不该爱她的男人爱着,而她也爱着他,但今生今世他们注定会只开花,不结果。那么就千万记得:做情人不如做朋友。 情人,一但做了,就会为情所困。从此你会不由自主地以他为自己生活的轴心,就像个风筝,绳子被他所系,为他的一举一动而牵挂。从此你原本平静的生活如一池春水被投入了一颗石子,泛起阵阵涟漪,从此失去了内心的安宁。背负着道德沉重的十字架,你们的恋情像老鼠出没,只能在夜晚见不得人的时候。而做朋友,就简单轻松多了,可以大呼小叫哥们弟兄,气定神闲,呼风唤雨。有难时不说是一呼百应,至少也会十应吧。成了情人,你的心态最难把握,随时会有晴转多云的情绪变化,陷入漩涡难以自拔。由浪漫转入现实,质疑、误会、眼泪等会常伴着你。现代社会中一对夫妻时间长了尚且感情变得淡漠,没有一纸证书保障的情人关系更经不起时间的考验,随时会被时间的洪流冲散。而朋友就好相处多了,他没有义务对你的喜怒哀思付责任,可会在你失意时陪你喝上一杯,做你心情的回收站,不带一点暧昧地分析你倾倒的心情故事。 现代社会情人之间的名言是“不在乎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然而你拥有的只是生活海洋中一朵本不属于你的浪花,当浪花回到了大海的怀抱后,你曾经的拥有昙花一现,大浪淘沙后,留下沙滩上一条情感沽竭的鱼儿。你自翔的潇洒掩盖不了内心极度的感伤。但与男人做朋友却是个痛快的事,大度的他们在你心情郁闷时会潇洒的打一个响指,召来伺者,叫上一杯浓浓现磨的巴西咖啡。开开轻松的玩笑,调调不咸不淡的口味。作为一个睿智的女人他们会用欣赏的眼光看着你。散去时,留给你的是袅袅余香和浓浓友情,而最重要的是:这友情不会让你的心千转百回,拿得起放不下。 当情人的愿望在逐步膨胀时,就是他们的分手之时了。男人与生俱来的劣根性,红尘社会的诱惑,决定了他们虽然对感情朝三暮四,喜新厌旧。但传统观念的束绊,原装的酒,即使糟糠,也不会轻易用散装的来代替。情人的酒瓶就带着屈辱的标签,上不了大堂。控制也好,争权也好,换来的是厌烦和离弃,刚强一点的女人也会自动放弃。说是好见好散,到头来又有几个做得到?于是,情人成了仇人,甚至成了悲剧。而与朋友分手只是少了一个朋友而已。 自古以来,情人这种现象早就存在,我们从唐代诗人李商隐那首著名的《无题》诗中可以看到端倪。“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首诗,以女性的口吻抒写爱情心理,在悲伤、痛苦之中,寓有灼热的渴望和坚忍的执着精神,感情境界深微绵邈,极为丰富。但其中贯穿着追求是无望的,无望中仍要追求的境地,不正是典型的情人心理状况吗?看来,现代人在拾着老祖宗的牙慧。 做情人不如做朋友,还因为《红楼梦》里那句名言:天底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