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昏聩、万物初醒的时候,我睡眼朦胧的立在窗前,看着外面花园里,藤牵蔓绕的葡萄架上,几只鸟雀在轻啄羽翎;衰色初露,但神态安和的花草枝叶下,一只花猫在舔洗爪子,这样呆呆凝视,人也渐渐清醒,不知道过了多久,刮起了一阵疾风骤雨,于是,我亲眼目见,绛红色的九重葛是如何在瞬息之间惊落下朵朵碎花在死白色的瓷砖上的。红与白的强烈冲撞,是旦夕风雨的瞬时调换,是生死之间的转身转背,只是在一瞬之间,根本不及应对。
慢慢地,天光开始有些晃眼了,抬头望见,阴灰灰的天幕里,有抹淡淡的金黄正向四周晕散、弥漫、透射,像薄薄的纱巾轻轻蒙住了一盏瓦数不高的黄灯泡,有种迟慢晕眩在丝丝渗透,却分明让人感到日月绵长、人世安详。
似乎也在这种时刻,人容易发生时空迷乱……
一所公寓,共两层,房间很多,国民党陆军医院的遗留。我家住在第一层,左右两个露天院子,各设一扇木门,中间一大段围墙上,牵牛花绽放出一片浓情酱紫缤纷,在夏秋清晨浅浅的阳光里,染上了一层金粉,几只飞虫,来回轻旋,披上了金色甲衣。牵牛花下,丹桂、月季、文竹、芦荟、蔷薇、虾米草、风信子、红牡丹、大理菊、九重葛、玉兰树、常年花草簇拥,蜂蝶萦舞。其中一种花,我不知道名字,但最喜欢拨弄它蓬松枝叶间垂下的一个个淡绿色的壳,轻轻用手一捏,立刻爆炸出芝麻大小的黑色籽粒。墙边转角处,几丛两人高的青竹下有一口黑色大水缸,是妈妈用来蓄水浇花的。通常在周六或周日的清晨,我总要被吵醒,但又不愿起床,于是就裹着被子,静静看着窗外,妈妈欢快地穿梭在花草之间。这个时刻,狗狗阿黄会卧在花园外一铺淡阳里,呆呆地看,呜呜怜唤,它是在催促妈妈赶紧做饭给他吃。
花草茂盛的所在,是昆虫的理想居所。秋日深夜,人声渐息,整个院子都是清越明亮的蟋蟀声。我满心骚动的拿着电筒和木棍,在花园里翻翻找找,结果一条筷子长的蜈蚣,凶猛窜出,朝我冲来……
再也不进花园,不捉蟋蟀了。
最不可预知的是,三年级的自然课上,居然讲到了蟋蟀,尾部两针是雄,三针是雌。老师更兴高采烈的要求在周末,每位同学都去捉蟋蟀,上课时带来,做一次比赛,我当时听见,立即确定放弃,张牙舞爪向我扑来的蜈蚣太恐怖了。回家后,我低头不语,晚饭都心不在焉。爸爸看出了,和蔼的问我是怎么了?清楚说完事情来由,爸爸欢快的把学生试卷夹在书柜里,眉色飞扬的从书桌前跳起,说:哎哟,你是不知道喔,爸爸小时候,就是玩这些长大的。我下巴这道十字形的缝针印记,就是扑蟋蟀时受的伤。哈哈,哈哈哈哈!明天星期六,我带你去郊外捉。但我们要先做一个蛐蛐笼,捉好了放进去,可以看他们打架。
他在房里找出了一根枯黄坚硬的竹筒,先用锯条裁下一小截,再锯成半边竹筒,竹筒中央锯开一条小缝,比照这半边竹筒的长宽,用玻璃刀在一整块玻璃上划下一溜面积相同的玻璃条,最后,用胶带将玻璃条紧紧贴在笔直的竹筒切面上,才算完成。
次日清早,一家人都去郊外捉蟋蟀。小铁棍、小铲子、小纸板、手电筒、蛐蛐笼、塑料盒、喷水器、装备一应俱全。更兼高手督阵,过程与结果,同样美好。但我分明见到,在一个洞穴里,真的居住着一雌一雄两只蟋蟀。
当年,鲁迅的祖父周介孚因科场贿赂,牵连儿子周伯宜被革去秀才。周伯宜心中悲愤,终日酗酒浇愁,最后罹患肝病,卧床不起,四处求医,效用不佳,命在旦夕。于是,鲁迅在自传里提到,有位名医为父亲开出了一味诡谲药方:原配蟋蟀一对,随便捉来的雌雄两只不能算数。可我所见到的这对同居一穴的雌雄蟋蟀,是原配厮守是半路相遇,还是邮亭一宿眠?固然无从解释。但我从来都敬服中医的奇妙玄深,一花一世界,一草一千秋。这种微观见宏观,也许只有土生土长在中华文化圈里才能略晓皮毛。到现在,中医很多疗病原理,在西方科学观里,根本无从解答,他们并不不怎么承认中医,但我认为,尽信科学,又何尝不是迷信?
可那时,我还小,不能察觉这或许是场奇遇,更不知被鲁迅掩藏的深层社会情态与文化意味。只是兴奋慌张的看着爸爸先将细草杆伸进洞穴内来回拨动,蟋蟀始终不出来,最后是往里面喷水,才逼出它们,雌雄并捉。
渐渐成长后,慢慢知道了一点,但不禁对照两时心情,发觉失去了什么。但那天毕竟很开心,第一阵捉到夫妻蟋蟀后,收获丰盛,蛐蛐笼装了太多,不得已放了几只。爸爸告诉我,蟋蟀打架很凶,常常你死我活。所以不让蟋蟀打架的时候,一定要用一块薄纸板插入蛐蛐笼下的中缝里,隔开它们,防止打架出现死伤。说完,他果然将纸板插入,几只雄蟋蟀被隔开两边。我兴奋逼视笼中蟋蟀,根本没听进去。
回家睡觉前,我把纸板抽离,照爸爸说的方法,非但没有挑唆他们打起来,反逼得它们在笼中慌忙逃窜。我没耐心,也没请教爸爸。玩一天很困了,将蛐蛐笼丢在一旁,上床睡觉了。第二天一早醒来,发现,蛐蛐笼里,景象惨绝,几只雄蟋蟀,断头裂肚,非死即伤,只剩一只雌蟋蟀了。我告诉爸爸,他轻轻责备告诫我以后做事要细心周到的同时,表示没办法了,他今天要批改所有试卷。到了晚上,我只能让妈妈陪我去捉,明天有自然课。没捉到,明天只能带上这只雌蟋蟀去比赛了。
一位同学讥讽我,气愤不过,与他剧烈争执,踩死他蟋蟀,最后打起来,老师出面才得以调停。但我已再暗暗起誓……
这所大宅院,既然是国民党时期陆军医院的遗留。那么多年,人来人去,三教九流,无所不有:教授、教师、医生、司机、学生、无赖、酒鬼、流氓、生意人、艺术家、无业者、瘾君子,不管身份悬殊,都和谐的居住在周边,至少表面是这样的。早有一个公开的恐怖传闻,就在我家客厅顶上的房间里,早几十年,曾经吊死过一位大学老师。所以,我很惧怕一个人在家。然而,这些都非爸爸妈妈最在意的,因为我家所居住的区域,靠近不好的人家,他们最关心我在这种复杂的环境里能否健康成长。于是,他们不怎么准我出去和有些人家的小孩玩,怕我学坏了。但我一直听话,从不给他们惹烦恼。但是,又有哪个小孩子不喜欢成天到外面奔跑玩耍呢?
好在,后来不久,妈妈和公寓背后一位阿姨认识了,相处得不错。阿姨家的哥哥比我大不少,我叫他“师父”。每个周末,我会穿过一条细长的小巷去找他玩。他教会我骑单车,当然,他最厉害的身份是,蟋蟀专家。浓密的树草掩隐着他家房子的一角半墙,让人感觉离尘避世。正对他家门口,一扇大门门,连着四面红墙,紧紧锁住了一个神秘世界。一直这样紧紧锁着,很多小孩子都觉得很奇怪,回去问家长,都不准进去。但小孩子的活泼心思,最爱寻根究底,一天下午,我和“师父”翻墙而入,草木葱茏、鲜花妍丽,虫鸣阵阵,很多朽烂的木箱堆在中间,一只四脚蛇趴在上面晒太阳。我们玩了很久,出来的时候,瓶子里很多蟋蟀,比外面的都大。师父教会我区别蟋蟀的好坏,虎头火牙的最凶猛。慢慢地,我可以独自行动了。离师父家50米远的侧方,穿过一条小巷,茂盛的树林里,散落着几块菜地,我常到这里捉蟋蟀,人家的菜地被我踩烂了。有一天,我正低头撬土,听见背后有位大婶一阵凶恶怒吼:小杂毛,又来我地里找什么?我逮着你,砍掉手。我听了,窜起来就跑,她追起来了,我就躲进旁边的男厕所。她在男厕墙外,恶毒地咒骂几句后,就没声音了,可能走了。但我还是很怕,屏住呼吸,紧贴着墙,往外瞄了一眼,确定人不见了,一溜烟窜出,拼命往家里跑。一边跑,一边看瓶子里虎头火牙,满脸坏笑,下次还去。
我学着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方法,将这次捉到的蟋蟀,雌雄一堆,养在家里空置的一个大花盆里,里面铺了一层厚土,希望它们能繁殖出几千只小蟋蟀。可惜,它们渐渐地死了。
西方音乐史记载,最初的交响乐队,最多可由三千余人组成,如果演奏《拉德斯基进行曲》与《蓝色多瑙河》,将是如何的声震云霄和缠绵人间?法布尔在《昆虫记》中说,他曾经成功繁育出超过六千只蟋蟀幼虫,可惜,能安稳长大的,只是千分之几。如果,六千只蟋蟀全数存活,同样高旷冷丽的秋夜里,清越纯净的奏鸣,同时响起,汇在一处,会不会如同利剑,穿透记忆,唤回所有丢失在烟波深处的东西?
时光延伸线上有很多东西,并不完全能与时光无限拉伸,一定的时候会被撕裂,比如,我与哪所花园庭院。整整十多年里的点点滴滴,琐琐屑屑,但凡能回想起来,总还可以复刻。
窗外,丹桂、月季、文竹、芦荟、蔷薇、虾米草、风信子、红牡丹、大理菊、九重葛、玉兰树,妈妈穿梭其中,狗儿在斜阳里,垂下脑袋,双眼微闭。淡淡的花肥味飘进窗内,我赶紧关上。
昨天夜里,我又到花园里捉蟋蟀,外面很多人再看,感觉不自在,脸有点发烫。捉住的一瞬,我分明感到,脸上麻木无表情。回到家,我又把它丢出窗外。
密密的绿叶,捧出几撮白润细腻的桂花,暖暖的香气融进余热尚存的秋日阳光,房间里,暮色薄薄,人间静好。迎着斜阳,一只白蝴蝶,扑着金粉,若隐若现。它来自浅浅尘世,还是烟波深处?
还有,今夜,我要留心一下,昨天重放进花园的蟋蟀会不会再次鸣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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