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我父亲朋友的儿子,和我一样农村人。他媳妇汉中镇巴人(有点神智不清),有一个四岁左右的男孩。前不久,他们一家人准备去汉中走亲,途经西安火车站时,妻子和儿子一同丢失。他和他父亲把能找该找的地方,都找了一遍,甚至有些地方找了好几遍。事发至今,已有月余,却依旧毫无音讯。 以下是经我手略加修改的资料,所谓略改是为了确保它的真实性。“我叫王宏存,于2011年7月6日从白水到西安,去汉中镇巴。到火车站9点50左右,见本村刘前民,让他买火车票,他买了当天下午6点的车票。把票给了我说,时间早,咱出去转转,吃点饭。然后前民带我去东八路小巷子(拐角中间)吃饭,从东八路出来是一家重庆小饭馆,我问他吃饭不,他说他刚在这里吃过,他一直在玩手机,我问他是不是上网,他说不是,我们吃饭有半小时左右。他好像跟老板很熟,里边没几个人,最后还是老板催着我们走。在八路中间(西安火车站附近的一条路),我还给孩子买了点吃的。到了八路拐角时,媳妇和娃在前民后面跟着。刚转过弯时有几米远,我在最前面,前民在中间,媳妇和娃紧跟着。再走两步,再转过身子一看,媳妇和娃都不见了,前民还是在玩手机。不见人之后,前民让我去火车站前边找,前民说他去火车站后面找,有七八分钟,我俩碰面了,在丢孩子的地方,他接了一个电话,我也没问。我们打了110也没见人,然后到了下午一点左右,我向西广场派出所报了案,那天雨一直下,前民他说衣服湿了,回去换衣服,所以派出所也没去成。到了7月9号,我们去西广场派出所,问我们什么情况,我准备讲事情的经过时,西广场派出所人说这事不归他们管,由东广场派出所管。7月10号我在东广场派出所讲了事情的经过,下午东广场派出所立了案子。后来家里来了五六个人,我们一直在火车站附近找,刘前民他始终没来。人丢了三天左右,他始终没和我见面,经过就这些。”
我知道,如今像这种走丢人的事,几乎司空见惯。看着他们父子俩,每天早出晚归的憔悴和失望。我不知用什么来安慰他们。如今案也报了,报纸也登了,寻人启示也贴了。我知道在这城市里,我能为他们做的,就是提供一张床,一份申诉的材料仅此而已。在这纷乱的世界中,去寻找两个或许不能自理的人,无异于大海捞针。更何况在利益的驱动下,某些人会干出一些什么样伤天害理的事,也许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也许明眼人可以从引用的材料中能捕捉到一些什么,但我认为这有些武断。因为现在是一个讲求实事证据的年代,没有足够的证据,别人也仅仅只能做为一种怀疑的对象。做为已经失散的当事人,他们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种无端且近乎指认的做法,是不足以认可的。更何况在这份申诉材料里,没有提到他媳妇有点神志不清的事实。在此,我没有去指责他的意思,因为处惊不乱才是最明智的做法。
有人说,他们母女俩被人拐走了,有人说他们自行离开,也有人说他们现在可能还在西安周边在找归路。但是没有人能肯定是那一种情况。于是他们又在西安托人通过各个辖区的派出所找。我知道这是最后的一点希望了,因为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一个月时间可以发生很多事情,谁也无法预料。
夜色下老父亲对儿子和我说,如果现在能找孩子也行,媳妇可以再找。我没有说话,也不知该怎么去接这个话茬。只是祝福他们一家三口能在天涯的某处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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