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我工作的单位在长安街的西南方向,因此经常穿行长安街回家。那时下班后经常开会,当然也有例外,但即便不开会,在冬季,路经长安街时也已是黄昏,飘荡着灰白、冰冷的雾霭,而这时乌鸦,一只、两只,继而一群、两群,从遥远而幽明的天际,仿佛黑色的潮流向长安街涌来,一瞬间把天空染成了乌鸦的颜色。 近年,关于北京的乌鸦再度引起关注,有细心人做过调查,说是北京的乌鸦在傍晚的时候,从北郊一带向南飞,穿过故宫金黄的屋顶以后,便落在长安街两侧绿化带的杨树上。有时一株树上栖有数十只,黑压压的仿佛沉重的心脏,悸动在夜光幽寂的暗影里。鸟类学家解释,乌鸦白天去北郊垃圾场寻找食物,夜间在长安街两侧的树木上睡眠,所以如此,是城市热岛效应的结果。 是这样吗?我没有调查,也不是鸟类学家,难以发表意见。但有一点我是知道的,在中国古典诗词中,乌鸦往往成为战争中的文学意象。年轻时读汉乐府中的《战城南》,知道了乌鸦吃腐肉,阵亡的士兵无人掩埋,暴露的遗体要被乌鸦吃掉,而这样的诗句自然催人泪下:“为我谓乌:且为客豪!野死谅不葬,腐肉安能去子逃?”请替我们对乌鸦说:“在饱餐之前,悲鸣几声吧!没有人将我们埋葬,我们哪 能从你们的口里逃掉呢?”而李白同题的“乌鸢啄人肠,衔飞挂上枯树枝”,描绘的场景虽然更为凶残,但震撼心曲的力度却减弱了几分。这自然与乌鸦无关,因为同是乌鸦,在西人的圣典中却是另一种形象。 在《圣经》中上帝造人,但是不久上帝便后悔了。上帝见这些人终日所思“尽都是恶”,心里很是忧伤。决心将他创造的人,包括昆虫走兽飞鸟统统除掉。只有诺亚是个好人,应该留存,于是命令诺亚用歌斐木造一只方舟。方舟长三百肘,宽五十肘,高三十肘,里外涂抹松香。方舟要留透光的地方,这个地方要高一肘,门要开在方舟的旁边。方舟要分上中下三层,每层要分出若干单间。从肘部到手指尖的长度为一肘,旧约时代一肘约为44﹒5 公分,新约时代一肘约为55﹒5公分,折中按50公分计算,则方舟大约长150米,宽25米,高15米,是一艘很大的船了。上帝对诺亚说,“我要和你立约”,你和你的妻儿要进入方舟,凡是有血有肉的活物,每样两个,一公一母,你也要带进方舟,“飞鸟各从其类,牲畜各从其类,地上的昆虫各从其类”,都要进入诺亚的方舟以保存性命。 洪水在大地泛滥了四十日,水势浩荡比岹峣的山峰还高出十五肘,所有生命的都被淹没了。一百五十天以后,洪水慢慢消退。七月十七日,方舟停靠在亚拉腊山上,十月初一日,山尖露出来了。过了四十天,诺亚打开方舟的窗户,把一只乌鸦放出去,“那乌鸦飞来飞去,直到地上的水都干了。”诺亚再放出去一只鸽子,看看水从地上退了没有。但水没有退,鸽子寻觅不到落脚的地方,便飞回方舟,诺亚伸手把鸽子接了回来。七天以后,诺亚又一次把鸽子放出去,晚上 鸽子飞回来了,嘴里衔着“一个新拧下来的橄榄叶子”。诺亚就知道大地上的水退了。又过了七天,诺亚再把鸽子放出去,“鸽子就不再回来了”。 诺亚的方舟停泊的亚拉腊山,今天译为阿拉勒山,位于土耳其与亚美尼亚两国之间,土耳其人声称在那里发现了方舟的遗骸,是真是假,而有不同说法。近日观看索契冬奥,也有一种说法, 那一带是高加索山脉,也曾经是方舟的所在地。对这些,科学家都斥为虚妄的言论,而我所关心的却是乌鸦,为什么第一次,诺亚要把乌鸦放飞出去查看水势,而不是鸽子或者其他鸟类?既然洪水未退,乌鸦为什么不再飞回方舟,它到哪里觅食呢?这当然属于上帝之谜,而给我们留下了玄想的空间。 关于乌鸦,伊索与拉封丹寓言也有两个说法,智慧的与愚蠢的乌鸦。对于后者我颇持怀疑态度,我相信这与乌鸦无关,而是人造的谎言,乌鸦哪儿会这么蠢!我曾经读过一则文章,说是对于核桃等有外壳的坚果,乌鸦的做法是将其从高处抛到公路上,借助行驶中的汽车而将其碾碎,之后啄食里面的果实。而生活在新喀里多尼亚群岛的乌鸦甚至还会使用工具。据英国《科学》杂志刊载亨特博士的研究,这些乌鸦将植物的叶子加工成细长形状,用它将藏匿在树木洞穴的昆虫驱赶出来,然后将其吃掉。对于这样的乌鸦,亨特博士的结论是,乌鸦“的智慧已然达到了石器时代人类的水平”。为什么会是这样?日本的杉田教授曾经解剖过十七只乌鸦的大脑,其平均重量大约是十克,几乎是鸡大脑的三倍,而脑细胞的密度也截然不同,在乌鸦的大脑皮质中,有四至五层的神经纤维,当处理信息的时候,每一层神经纤维都可以分担任务。这样的乌鸦怎能不聪明! 这当然是对乌鸦的科学研究。而我感兴趣的还是文学中的乌鸦意象。施蛰存老先生写过一篇关于乌鸦的散文,说乌鸦的啼声是深沉哀怨的,尤其是在黎明、薄暮或者午夜时啼叫的乌鸦,格外引起人们的厌恶。他说,总有人会记得美国诗人爱仑坡所写的那首有名的《咏鸦诗》吧,“这首诗的好处不是人人都知道是在它的悲哀协韵么?从这匹乌鸦的哀啼,诗人找出Nevermore这个字来,便充分地流泄出他的诗意的愁绪。这不是诗人认为鸦啼是很悲哀的明证吗?”何况诗中的背景又正是景色凄寂的冬季寒宵,有一只乌鸦前来造访,以绅士的风度栖息在房门上方“苍白的帕拉斯半身雕像上面”,其“眼光与正在做梦的魔鬼眼光一模一样”,这样的一只乌鸦,难免不让人感到哥特式的惊悚,岂止是厌恶与哀愁呢? 然而,尽管如此,施蛰存认为,听了鸦啼而浮起悲哀之感,并不是大家都认可的事情。譬如,在上海这种地方,“挟美人薄暮入公园,在林间听不关心的啼鸦,任是它如何的鼓噪”,又岂会感到一丝愁绪?当然,如果不是这样的环境,而是在黄昏逐渐点染微云的薄明,归巢的乌鸦“呀——呀”地鸹噪,所谓“天际烟暝鸦凌乱”时,还是多少要引起对故园的思念与些许惆怅吧。当然,这也要因人而异,比如,在清少纳言的笔底便会浮涌出另一种意绪。她在一篇描述四季之美的散文中说,春天是破晓时最好,渐渐发白的山顶,有紫色的云彩微细地横飘在那里;夏天是夜间最好,月色的皎洁不用说了,即便是“许 多萤火虫到处飞着,或只有一两只发出荧光点点”也是很有意思的;秋天则是傍晚最好,夕阳西下辉煌地照着,到接近山边的时候,“乌鸦都要归巢去了,三四只一起,两三只一起急匆匆地飞去,这也是很有意思的”;冬天是早晨最好,下雪的时候不必说了,有时虽然没有雪,但大地落满洁白而寒冷的霜,也是满有意思的。而在三月三日,这一天,要阳光和煦,“把开得很好的樱花,长长地折下一枝,插在大花瓶里”,“穿了樱花外衣的人,或是来客,或是弟兄们,坐在花瓶近旁,说着话,实在是有兴趣的事情。”而这时,樱花的折枝散发新鲜的清凉气息,与这样的樱花相联,连带着叫人讨厌、恐惧的乌鸦也是美丽的,叫人欢喜了。 樱花是美丽的 ,乌鸦也是如此美丽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