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很多事物和人都是因缘,前世注定。喜欢和相遇皆是必然。
电脑突如故障,对于整日靠电脑生存的现代办公人群,感觉说如断了手臂一点不为过吧。在这电脑空白的一段时光里,看上一段段此前看过多遍的文字,然后兴致索然,抽出几张打印纸来,素白白的纸上黑色墨水笔在舞动,风日洒然。多久没有这样书写了?想起以前的老时光来眼睛有点湿润。
一个人喜欢一种物质和东西都是与生俱来的,遇见自是定数。
年少时住小城。小城很小,楼房很少,也全然没有现在城市的味道,说白了就中心那一小点地方。我家那时候住的楼房当属小城最早期的一批。自然也是市中心位置,学校离家有一段山坡路,路两旁错落有致的种植着一排合欢树。当时自己是不知道这树叫做合欢的。只是记得每年六月间,花开如伞,艳丽如粉,甚是美丽。骑单车的我和同伴平时最是不喜这段路的,因为没法骑呀,要推车步行。尤其在这炎热的季节,即便年少,也是够折磨人的时光。可唯有这合欢盛开季节。推着单车,行走在这合欢围绕的树下,闻着花香,粉红色的小伞不时落在手上,一朵又漂浮头发丝上,另一朵呢,又着于身上落到地面上。记得那个季节里,地上经常是粉色一地的合欢,很美,很浪漫。我和小伙伴经常拾捡一朵朵粉色小伞,吹呀吹,吹到天上去,少女情怀跃然心间。
一个人喜欢的东西是必然,是与生俱来,自然也带有一些时间性的偏执在里面。正如年少时的粉色。
年少时最喜欢的颜色是粉色,正是这合欢花的颜色,一直喜欢了很多年。所以那时候很多衣服都是粉色系的。现在我知道粉色是极其不好选,也很挑人的。稍不留神就难免落入俗套。
记得那是一个炎热午后,妈妈带着我去小城唯一的一个市贸场所,那时候的市场其实就是一条路两旁,高低挂满了一层层的衣服,高档点的衣服在路两旁的小屋子里。那时候并不像现在生活宽裕,父母再疼爱我,也不会给个学生买小店里的衣服的。记得那个中午跟着母亲徘徊在这条市场路上,头昂着的发晕,我执意要买那件当时看似价格不菲粉色的有着荷叶花边的上衣,母亲说粉色土气,但还是执拗不过我,我记得那件上衣是28元。粉色有着亮彩,还有少女荷叶花边的梦,更何况是浪漫的致命粉。我还记得那时候我配的是一条黑纱的公主裙。多年过后,很多同学还记得那时候我穿着的样子。
是岁月催人吗?那些心头爱,隔着老光阴,寻着我这旧人来。我如何能忘记?
记得我家那时候住在坡上,后面就是一大片田地,再远处就是山岚了。那时候的城市可不像现在这样繁华,其实就是几座楼,几间房而已。周末和假期,我和我的好伙伴经常会去这空阔的田野里狂奔,解脱各种束缚。我们都喜欢唱歌和跳舞,现在脑子里还浮现着那时候欢快如小鸟的我们。青春是多么的美好,又岂是这单单两字美好能诠释的?我想不愿长大的心愿便是来自此吧。
那时候会有很有幻想,也会有很多梦想。对于一个求学的孩子,这个世界还很陌生,一切皆有可能。可以说着未来是属于我们的,在现在看来的豪言壮语。青春在你还没来得及想的时候,已经离去。其实很多事情也是如此的。所以现代人一直倡导着,“活在当下。”
光阴里,最深邃的当属温暖。温暖的瞬间感动,值得一个人久久难忘,甚时有人会为一个小小不起眼的温暖感动,直至付出全身心也毫无怨言。
老光阴里最为温暖的感动是来自我的姥姥的怀抱。
那一年,我想我应该是学前班的时候。记得小时候的我很调皮,跟个男孩子一样。爬树,沾知了,河里摸鱼,我都干过。小时候我犯过河难,差点一命呜呼。就为给小伙伴捞落入河里的凉鞋。爬树比男孩子还要快,嗖一下又从树上滑下来,滑得肚皮开了花是常事。即便这样的我,胆子却很小。那时候姥姥住在乡下农村,时有村妇吵架。那晚尤甚。外面两个村妇不知为何又斗鸡起来。那架势如雷轰顶。引来好多人围观。我记得姥姥从外面回来,上了炕,抱起惊吓萎缩一团的我,姥姥的怀抱真温暖而踏实。直至今日,每每想起姥姥都会想起这温暖的怀抱,每每提起温暖,便会认为这才是最温暖的瞬间。我想很多感动一定不是来自大事情,一定是最平凡最微小的事物。而最微小的温暖能够撼动一颗最坚硬的心。
老光阴就如一本书,此刻我在一页页翻着,品味着,眼睛湿润着,心情交融着,五味着。我常常觉得能够令人感动的才流泪,能够流泪的才温暖。而老时光里太多温暖的记忆,哪怕是悲欣交集,都是值得我珍惜的。记得仓央嘉措的诗句,“那一年我磕头长拥抱尘埃,不为朝佛,只为贴着你的温暖……”我想我来这世间,不为别的,只为这温暖。而这温暖随着时光增进也在一页页增长着,这是多么值得每一个人回味的温暖感动,也是我一生的最丰厚的财富。因这一一温暖感动,此生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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